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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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推进学院开展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维护顶岗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生顶岗实习,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简称实习单位,下同)的实际工作岗位进行的实习。

集体(不少于5人)到顶岗实习单位实习的简称集中顶岗实习,学生要求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实习简称分散顶岗实习。

第三条学生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极为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应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培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稳定就业。

第四条顶岗实习应按育人为本、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的1个“严禁”、27个“不得”内容。

第五条顶岗实习由校、二级学院两级管理。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顶岗实习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合作完成。

第七条分管副校长负责审批全校顶岗实习计划;领导全校的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分管部门之间相关顶岗实习工作的配合与协调,组织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在分管副校长领导与协调下,教务处、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等有关部门负责建立健全所分工顶岗实习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制订学校层面顶岗实习工作方案,提前准备三方协议、工作手册等;组织各二级学院定期检查顶岗实习指导情况,抽查顶岗实习学生和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简称指导教师,下同)考核情况;协同校企合作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顶岗实习工作情况。

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随着高等教育的大规模普及和就业市场的竞争,学生顶岗实习已经成为了成为就业市场中的一种重要的途径。

学生顶岗实习是一种通过企业实践让学生更好地了解自己未来的职业,提升职业素质,培养职业精神的教学模式。

实习也是一种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任务的实践过程。

因此,高校学院应当建立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并加强实习安排、管理和评价,以保证带给学生合理的实践机会、培养职业素养。

一、实习安排实习安排应该由学院组织,经过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和技能测试,选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实习。

在实习过程中,应当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顶岗实习时间应至少为一个月以上,既不过短也不能过长。

二、实习管理在实习过程中,学院应当定期对实习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反馈。

学生和实习单位应当建立实习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实习合同,保证实习过程的安全、健康和保密。

实习期间,学院应当加强对学生实习单位的督导和管理,并建立实习日程表,明确实习进度和实习任务进展情况。

学生应当按照实习任务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三、实习评价实习结束后,学院应当对学生实习工作进行全面的评价,包括实习任务完成情况、个人素质、职业能力等方面。

同时,学院应当收集企业实习教师、实习单位等各方面的反馈意见,做好实习结果的总结和评估。

另外,学院应当为学生实习提供相应的实习证明和学习成绩,以保障学生的实习结果得到公平、公正的认可。

综上所述,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对于提升职业素质和增强职业能力有着显著的作用。

学院可以通过加强对实习机会的发掘、实习安排的精细化、实习管理的规范化和实习评价的全面化,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好的实践平台,更好地推动他们职业成长和发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教职成[2006]4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的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教学改革与建设情况,为切实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规定各专业在学制规定的时限内必须安排学生到企业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

为了加强顶岗实习管理,确保顶岗实习取得良好质量和效果,加强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并强化各部门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顶岗实习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实习期间,学生在企业顶岗工作,既是企业的(准)员工,同时又是学校注册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校企双方均担负有教育和管理的职责;第三条一般情况下,顶岗实习安排在各专业的最后一学期,因特殊需要,也可自行安排其他时间进行顶岗实习。

各专业必须确保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不得低于半年。

第四条各系在选择顶岗实习单位时优先考虑学生签订的就业单位,对于在第五学期末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按照相对集中和就近原则落实顶岗实习单位,实习岗位要求和学生所学专业对口。

学生也可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及岗位,由学生本人填写《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自主选择顶岗实习申请表》(附件1),经家长和实习接收单位签字同意后,由所在系审批,由系汇总后存档。

第五条各系要督促实习学生办理实习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督促实习单位对实习生进行岗前技术、安全培训,按规定落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

第六条在顶岗实习的同时,要以就业为导向,与毕业设计(论文)紧密结合,力求做到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就业三者的有机结合。

第一章管理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七条顶岗实习工作遵循按级管理的原则,分级落实,相互配合,责任到人。

学生的顶岗实习与就业密切相关,各个部门要全员动员,积极支持。

第八条学校设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产学联络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系主任和书记。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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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学生顶岗实习是指在学生学习期间,通过参与实际工作,增加实际经验,提高综合能力的一种培养方式。

为了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一套管理办法,保障学生的权益,并提供良好的实习环境。

下面是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一、实习基本要求1.实习时间:学生顶岗实习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实习时间最长不超过8周。

2.实习报名:学生需要提前报名参加顶岗实习,报名表中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实习期望岗位等。

3.实习地点:学校将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确定学生实习的具体地点,并提供相关的实习机会供学生选择。

4.实习岗位:学校将根据学生的专业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学生实习的岗位,尽量与学生的专业相符合。

5.实习导师:每个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将分配一位实习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解答学生的问题,并定期进行实习情况的跟踪与评估。

二、实习过程管理1.实习计划:学生和实习导师一起制定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等,并在实习开始前进行详细说明和安排。

2.实习责任书:学生和实习导师需要签订实习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实习过程中的权益。

3.实习安全:学校要求实习单位提供安全的实习环境和必要的实习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4.实习过程督导:学校将派出专门的督导组负责对学生实习的过程进行督导和指导,确保实习过程的规范与顺利进行。

5.实习成果展示:学生需要在实习结束后进行实习成果展示,包括实习报告、实习心得、实习项目成果等,并由实习导师对其进行评估。

三、实习评估与奖惩制度1.实习评估:学生实习结束后,实习导师将对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实习态度、实习成果、实习能力等方面。

2.实习证书: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实习评估结果,颁发相应的实习证书,以表彰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努力和成果。

3.奖励机制:学校将设立奖励机制,对在实习过程中表现出色的学生进行奖励,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

4.违规处理:对于在实习过程中违反规定和纪律的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应的纪律处分制度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终止实习资格等。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管理规定一、基本原则1.顶岗实习是学校授予权限的实习教学模式,符合教学要求且经学校批准,由学生毕业前在合法、安全、专业的单位进行的实践环节。

2.实习单位是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学习和实践的场所,应具有资质、声誉良好、安全、合法且有一定规模,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单位,确保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和知识技能的得到提高。

3.学生需要遵守顶岗实习学习计划、实习制度,配合实习单位安排完成实习任务。

二、实习条件1.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全日制本科学业规划和实习制度要求的时间安排,在毕业前完成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毕业顶岗实习任务。

2.学生必须全面完成专业课程和教学要求,达到实习条件:学分要求达到学生所在专业规定的实习学分要求,且成绩合格。

3.学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实践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应当包括与专业相关的测试内容,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值。

三、实习单位1.满足实习条件的学生,由学校指定顶岗实习单位,并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安排好实习事宜。

2.实习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已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或其他合法证照;–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为学生提供相关实习场所、工具、物资支持等必要条件;–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人员培训计划;–提供正常实习生产或服务活动,且具有较强的相关行业经验。

四、实习计划1.实习计划是指学校依据教学计划、专业基本要求和实践能力教育规定制定的学生顶岗实习计划。

2.学校应将实习计划向实习单位和学生告知,在实践前应进行制定和确认,并严格执行。

3.学生应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在可行范围内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五、实习成果评价1.实习单位应对实习生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并给予评价,评价内容应包括实习生在工作中表现的岗位绩效、能力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

2.实习单位应当在实习事后及时向学校反馈实习生的工作表现以及学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3.学校应对实习生的考察情况进行记录并在实践结束后进行评价管理,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在岗位绩效、能力水平、服务质量以及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并用于学生实践能力档案的建立和使用。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顶岗实习是一项综合性的实践教学活动,是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联系生产实践、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通过在职实践,将学生培养成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为了顺利完成顶岗实习各项教学任务,学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第一,学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劳动纪律教育。

二、学生应积极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实习期间若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按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定办理,学院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处理工作。

三、实习期间,学生的一切活动都应纳入实习单位的统一管理。

学生必须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学生必须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严禁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

爱护公物,保护安全和生产设施。

四、学生必须尊敬企业指导教师、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师傅,谦虚谨慎,虚心学习,勤奋刻苦。

五、学生在单位实习期间仍是学生,学院按照学生的要求进行管理。

学生事假或病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三天内(含三天)由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和学校实习管理老师共同签字批准(学院管理老师保留签字后的请假条)。

超过三天,报教务处主任审核批准。

超过七天的,须经主管院长批准。

学生实习期间请事假累计超过20%或旷工5%以上者,顶岗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病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实习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单位作息时间,并注意交通安全。

实习结束后你应该及时返校。

学生在本单位实习场所外发生任何因个人原因(如喝酒、打架、上网、游泳)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意外或事故,应承担后果。

职业学院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XX职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主要内容,能够增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

为规范管理,保障学生顶岗实习的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一)加强顶岗实习组织管理,是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质量与效果的重要保障。

顶岗实习属于教学范畴,因此系部是顶岗实习教学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顶岗实习学生的指导教师实行“三师制”: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职业导师-----辅导员。

(二)加强内涵建设,关键是做好顶岗实习工作。

从形式和内容上要将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时间不少于半年,毕业设计(论文)可以结合进行,强化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教学效果。

(三)各专业要认真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聘请企业技术岗位人员做兼职教师,同企业建立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关系,按教学计划要求保证每个顶岗实习学生的岗位需求。

(四)学生的顶岗实习应与专业培养目标、就业岗位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五)各专业要为学生顶岗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工作环境。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六)顶岗实习接收单位向实习学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各系和实习单位不得扣发或拖欠学生的实习报酬。

(七)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期间就是企业的准员工(或称实习员工),要接受企业与学院的双重管理。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一)学院设顶岗实习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和系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顶岗实习工作。

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教务处、系部和相关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协调顶岗实习工作,系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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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顶岗实习管理,提高顶岗实习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及《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关键教学环节,是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良好途径。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生顶岗实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各项工作。

第二条顶岗实习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纳入教学计划,强化顶岗实习过程管理,避免顶岗实习环节中的随意性。

同时明确顶岗实习的时间和要求,保证学生在校期间顶岗实习在半年以上。

第三条顶岗实习是学生必修课程,顶岗实习考核成绩合格是学生符合毕业资格的条件之一。

第四条顶岗实习采取学院统一安排与学生单独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学生通过顶岗实习,能够尽快将所学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使学生尽快成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五条顶岗实习工作按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学生顶岗实习与就业密切相关,学院各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全员动员积极推动顶岗实习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各系负责人组成的学生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

统筹和指导全院顶岗实习工作;各系须成立由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及辅导员组成的学生顶岗实习指导小组,系负责人任组长。

第七条教务处是全院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全院顶岗实习,建立健全顶岗实习各项规章制度,监控全院顶岗实习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顶岗实习教学大纲》;定期巡查、检查各系实习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与实习单位沟通,协调处理顶岗实习中出现的突发事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第八条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与企业、行业的联系,根据专业建设需求,拓宽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的渠道,建立一批长期稳定的顶岗实习基地。

第九条学生处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思想工作,指导各系加强顶岗实习的纪律和安全教育,处理违纪和安全事故。

第十条各系主要职责(一)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顶岗实习计划,联系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安排学院指导教师,聘请企业指导教师,制定顶岗实习方案,并将顶岗实习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二)实习前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实习方案,帮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办法,做好学生顶岗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过程管理,督促和检查学院指导教师的工作状况,积极为指导教师和学生解决实习中各种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顶岗实习顺利进行。

(四)组织做好顶岗实习的总结工作,建立顶岗实习档案,做好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学生的推荐工作;(五)做好学生实习成绩考核评定工作,并将相关实习材料于实习结束后两周内报教务处。

第十一条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职责(一)在实习现场的学院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全面掌握学生基本情况,认真填写学生基本情况表(集中实习学生信息一览表),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落实学校和企业联合制订实习计划,并依据实习大纲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单位,指导学生制订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

2.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积极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向学校、家长通报学生实习状态。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实习学生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和思想稳定,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指导学生写好实习周记。

3.按照学院财务制度和实习要求,做好实习经费的管理、使用和报帐工作。

4.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应以双重身份参加顶岗实习工作,既是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又是顶岗实践锻炼者,与顶岗实习学生同吃、同住、同劳动,边顶岗边管理。

5.实习期间做好学院指导教师日志填写,真实记录实习期间所有实习学生的情况,做好各项活动的开展工作,定期与企业领导及企业指导教师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处理实习中的各种问题。

6.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始终牢记学生在外顶岗实习责任重大,绝不允许私自离岗,确有特殊情况须向企业和学校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同时系负责人要及时委派其他教师顶替,保证顶岗实习顺利进行。

7.实习任务完成后,要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并指导学生做好个人实习总结,与企业共同对实习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考核。

(二)非现场学院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非现场学院指导教师主要是指学生在分散、单独实习期间,各系根据实习项目确定的实习指导教师。

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工作。

落实学校和企业联合制订的实习计划,依据实习大纲并结合学生顶岗实习岗位,指导学生制订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

2.全面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必须填制学生基本情况表(单独实习学生信息一览表),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

定期采取多种形式与学生联系。

电话、QQ 联系每周不少于1次,实地指导每月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

3.与系负责人共同商议委托企业指导教师,定期与学生和企业指导教师联系,了解实习学生动态。

要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积极主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确保单独实习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能够学有所长。

4.实习任务完成后,要做好实习总结工作,并指导学生做好个人实习总结,与企业共同对实习学生实习成绩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企业指导教师职责(一)企业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

(二)协助学校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制订具体的实习方案和计划,积极为学生解决实习中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确保顶岗实习顺利进行。

(三)加强学生业务指导,传授技术、工作方法和经验,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素质。

(四)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与学校指导教师联系,通报学生实习状态。

(五)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指导学生写好实习周记。

实习任务完成后,负责与本企业共同对实习生实习期间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评定等级(实习鉴定中实习单位评语及考核情况)。

第十三条实习生职责(一)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一名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声誉。

(二)单独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征得家长同意,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单独顶岗实习申请表》一式两份,所在系和指导教师各存一份。

(三)强化职业道德,端正实习态度,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做一名诚信的实习生和文明员工。

(四)所有顶岗实习学生要长期与学校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定期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工作情况,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主动配合学校(企业)指导教师做好实习相关工作,与实习单位建立良好关系。

(五)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岗位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同时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六)实习学生要严格执行所在岗位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注意自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则造成自身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认真做好周志(实习现场工作记录),为撰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实习结束后,独立完成顶岗实习报告。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工作过程控制和考核,实行企业和学校共同考核的评价机制。

实习期满后,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主要依据,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考核合格的学生由校企双方共同出具《工作经历证书》。

第十五条成绩考核评定根据学生的实习周志、企业(企业指导教师参与)评定成绩、学校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实习报告及其他情况综合评定,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记入学生毕业成绩单。

综合评定等级的确定:总分≥90分为优秀、≥75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顶岗实习考核成绩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其中实习周志占10%,学校指导教师考核占20%,实习报告占20%,企业评定占50%。

其他为加分项,主要指在顶岗实习过程中为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革新及小发明等做出特别突出的成绩。

加分项必须有证明材料,最高加20分。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1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工作流程(试行)附2 学生顶岗实习安排表专业: _______________ 年级: 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系负责人: 填表人: 年月日附3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学生(集中)信息一览表系别:实习班级:学校指导老师:电话:企业指导老师:电话:实习单位:电话:实习时间:联系人邮箱:附4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学生(单独)信息一览表系部:指导老师:电话:实习时间: 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说明:此表一式三份,教务处、学生所在系及指导教师各存一份。

附5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单独顶岗实习申请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系别: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教务处制顶岗实习综合评定等级备注:1.折合分的计算按优秀100分、良好80分、合格60分、不合格40乘以所占比例(企业评定50%、周志10%、学校指导教师评定20%、实习报告20%)。

2.综合评定等级的确定:总分≥90分为优秀、≥75分为良好、≥60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3.加分项必须有证明材料,最高加20分。

附7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报告附8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教师日志附9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周志附10顶岗实习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11 顶岗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表附:实习工作中的主要突出表现栏若不够填写,可另外加页附12工作经历证书附13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材料登记清单附14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安全责任书为了更好的加强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本安全责任书:1.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一名员工,要自学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声誉。

2.实习期间缺勤等同旷课,按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如因表现不好被实习单位辞退,学院将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必须如实向实习指导教师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或QQ号),保证每星期与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掌握毕业前的相关事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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