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合集下载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一、制度背景瓦斯抽采是一项复杂而危险的工作,如果不加严格的管理和规范,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瓦斯抽采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制度。

二、制度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瓦斯抽采工作,确保瓦斯抽采达到国家和行业的标准,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三、制度内容1.抽采设备要求:(1)抽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抽采设备必须具备防爆、防火等安全保护措施,并定期检修和维护。

(3)抽采设备应当设计合理,能够高效抽采瓦斯。

(4)抽采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技术资质,并接受过足够的培训。

2.抽采过程要求:(1)在进行抽采工作前,必须对抽采区域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确定瓦斯生成和分布的情况,做好防护措施。

(2)抽采工作必须按照既定的工艺流程进行,包括抽采周期、抽采方式、抽采量等。

(3)在进行抽采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及时排除瓦斯和有害气体。

(4)抽采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的瓦斯浓度测试,并记录结果。

(5)在抽采过程中,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抽采达标评判标准:(1)瓦斯抽采工作达标的基本要求是瓦斯浓度低于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标准。

(2)根据抽采区域的特点和瓦斯生成量,制定相应的瓦斯抽采工艺及达标要求。

(3)定期进行瓦斯浓度检测,若发现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增加抽采量或者改变抽采方式。

(4)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应公开透明,有明确的评判标准和程序。

四、制度实施1.对于新建瓦斯抽采工程:(1)在进行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工程设计,包括安全措施的设计和瓦斯抽采工艺的制定。

(2)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对于已建成瓦斯抽采工程:(1)必须进行定期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包括瓦斯浓度检测和工艺的调整。

(2)存在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的问题,必须采取改进措施,并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二零一二年三月煤业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第一章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第一条瓦斯抽采系统应有专项设计,设计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等要求。

瓦斯抽采泵抽采能力不小于90m3/min,且配备用瓦斯抽采泵。

抽采泵采用软化水为介质,并有停水断电保护装置。

第二条泵房设备冷却水宜采用闭路循环。

水池容量、给水管路、水量及水质(软化水处理装置)满足瓦斯抽采泵安全连续运行的需要。

软化水药剂至少每六个月添加更换一次。

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泵站、主管、干管、支管设置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抽采瓦斯浓度、负压、流量、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参数、环境瓦斯浓度、循环供水、供电、设备开停状态等,同时对泵站设备运行异常、环境瓦斯浓度超限和供水系统故障报警,并进行断电控制。

抽采瓦斯监控系统并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区域分支及钻场设置人工测量装置,对抽采瓦斯浓度、负压、流量等参数进行测定。

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的观测孔,对每个钻孔抽采参数进行计量。

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

第四条抽采泵站有专人值班,负责每小时巡检一遍设备运行状况和抽采参数,并做好记录。

当泵站抽采负压超过73kPa或低于20kPa 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进行处理。

停泵有汇报、有记录,严禁私自停泵。

第五条抽采泵站配专用电话、消防器材、抽采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高低浓光学瓦斯测定器、水银柱计、水柱计、人工观测记录等。

消防器材配置要求:灭火器不少于两台、砂箱不小于0.2m3、消防水桶不少于2个、消防铁锹不少于2把、软管不小于20m等。

第六条地面抽采系统主管路直径不得小于325mm,干管直径不得小于300mm、支管直径不得小于200mm。

瓦斯抽采管路系统按设计要求选材安装,管路安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高度不小于0.3m。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权威版)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权威版)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第一节总则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

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瓦斯抽采达标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第二节煤矿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细则一、未按《煤矿瓦斯抽采暂行规定》要求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抽采系统没有正常、连续运行的,则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一)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而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进行瓦斯抽采的,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2、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 /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出量大于3m3 /min。

3、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 /min;4、矿井年产量为1.0Mt~1.5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 m3 /min;5、矿井年产量0.6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25 m3/min;6、矿井年产量0.4Mt~1.0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25 m3/min;7、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大于15 m3 /min。

8、虽不符合以上条件,但使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二)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还应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三)瓦斯抽采系统未保证正常、连续的运行,未建立相关措施、记录的,则判定为抽采基础条件不达标。

1、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连续运行的相关措施(1)瓦斯抽采泵供电措施;(2)瓦斯抽采泵安装、检修、维护措施;(3)瓦斯抽采泵停、开泵措施;(4)管路系统安装、检查、维护措施;(5)瓦斯抽采泵及管路系统检测、监控措施;(6)瓦斯抽采泵房安全防火措施等。

2、瓦斯抽采系统的相关记录(1)瓦斯抽采泵站外来人员登记记录;(2)瓦斯抽采泵运行、检修、维护记录;(3)抽采参数测定、检验记录;(4)瓦斯抽采泵站司机交接班记录;(5)瓦斯抽采泵停、开泵联系、汇报记录;(6)瓦斯抽采泵站系统巡回检查记录;(7)瓦斯抽采管路系统安装、维护记录;(8)瓦斯抽采管路检查、检测记录等。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评判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价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的实施细则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为了确保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后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根据《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XXX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

现下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XXX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细则2.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价方法抽采达标评价细则为了确保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后能达到预期抽采效果,消除采掘期间瓦斯超限现象,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根据《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建立各矿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细则。

一、组织领导各矿成立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价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成员:通风科长、安监处长、地测科科长、生产部通风副部长、生产部部长、防突办、通风组、采掘组、调度等。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已实施区域防突措施的采掘工作面在采掘作业前对预期抽采效果进行会审,并作出评价,评价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出现假评价,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组长职责:对于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工作全面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采掘工作面实施的区域防突措施能否达到预期抽采效果进行评价,对效果评价结果作出结论性的审批意见。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评价工作。

防突办公室职责:提供区域防突设计及钻孔设计图,并监督和落实措施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提供的相关评价资料进行汇总和分析。

地测科职责:及时更新瓦斯地质图,掌握采掘区域内地质构造情况,搞好超前物探等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评价区域内的地质图、地质说明书等相关地质资料。

生产部采掘组职责:提供进行效果评价的采掘工作面设计图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安监部职责:对采掘工作面区域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调度室职责:对采掘工作面区域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协调调度。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XXXXX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前言为在煤炭开采中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加强瓦斯抽采技术管理,保证瓦斯抽采工程的安全,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严格瓦斯抽采达标管理,防止瓦斯事故,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11年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11-02颁布的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现状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附录8、附录9为规范性附录。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图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瓦斯抽采采用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2 、未卸压抽采瓦斯抽采未受采动影响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3、卸压抽采瓦斯抽采受采动影响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4、本煤层抽采瓦斯抽采开采煤层的瓦斯。

5 、邻近层抽采瓦斯抽采受开采层采动影响的上、下煤邻近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6 、采空区抽采瓦斯抽采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XXXXX有限责任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那么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那么前言为在煤炭开采中贯彻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加强瓦斯抽采技术治理,保证瓦斯抽采工程的平安,提高瓦斯抽采效果,严格瓦斯抽采达标治理,防止瓦斯事故,保卫环境,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平安生产监督治理局、国家煤矿平安监察局2021年公布的?煤矿平安规程?、国家平安生产监督治理总局2006-11-02公布的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标准?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为依据,在充分考虑煤矿瓦斯抽采工艺技术特点和目前我国煤矿瓦斯抽采现状的根底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的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附录8、附录9为标准性附录。

一、范围本标准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治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根底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二、标准性引用文件GB50187-1993?工业企业总平面图设计标准?GB50215-2005?煤炭工业矿井设计标准?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全然指标?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标准?煤矿平安规程?〔2021年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三、术语和定义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瓦斯抽采采纳专用设备和管路把煤层、岩层和采空区中的瓦斯抽出或排出的措施。

2、未卸压抽采瓦斯抽采未受采动碍事和未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亦称为预抽。

3、卸压抽采瓦斯抽采受采动碍事和经人为松动卸压煤〔岩〕层的瓦斯。

4、本煤层抽采瓦斯抽采开采煤层的瓦斯。

5、邻近层抽采瓦斯抽采受开采层采动碍事的上、下煤邻近层〔可采煤层、不可采煤层、煤线、岩层〕的瓦斯。

6、采空区抽采瓦斯抽采现采工作面采空区和老采空区的瓦斯。

前者称现采空区〔半封闭式〕抽采,后者称老采空区〔全封闭式〕抽采。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1. 引言矿井瓦斯是在煤矿、金属矿山等矿井中产生的一种危险气体。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提高矿井生产效率,矿井瓦斯抽采工作必不可少。

本文将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旨在确保矿井瓦斯抽采工作符合相关规定标准,降低矿井瓦斯爆炸的风险。

2. 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制定一套客观、准确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用于评判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是否达标。

通过评判细则,可以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3. 评判细则内容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瓦斯抽采设备•瓦斯抽采设备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是否符合矿山安全规定;•瓦斯抽采设备的性能是否稳定,能够满足矿井瓦斯抽采的要求;•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完善。

3.2 瓦斯抽采系统•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矿山安全规定;•瓦斯抽采系统的管道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死角;•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否稳定,抽采效果是否良好。

3.3 瓦斯抽采效果•矿井瓦斯浓度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限值;•矿井瓦斯抽采效果是否达到矿山安全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过程中是否发生瓦斯事故的记录。

3.4 安全管理措施•矿井瓦斯抽采过程中是否执行了相关安全规定;•矿井瓦斯抽采工作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矿井瓦斯抽采作业现场是否进行了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

4. 评判方法为了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可以采用以下评判方法:•检查瓦斯抽采设备和系统的安装情况,核对其与设计方案是否一致;•测量矿井瓦斯浓度,与国家标准限值进行对比;•跟踪记录矿井瓦斯抽采过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行安全巡检,对矿井瓦斯抽采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和评估。

5. 结论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对于矿山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可以规范矿井瓦斯抽采工作,提高矿山生产效率,降低矿井瓦斯爆炸的风险。

同时,评判细则的实施还需要配合相应的检测和监管机制,确保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附件2:宣东二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前言为加强我矿瓦斯抽采技术管理,提高瓦斯抽采效果,预防瓦斯事故发生,严格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治理十六字方针,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煤矿瓦斯抽放规范》、《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为依据,编制而成。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条件及工程设计要求、瓦斯抽采方法、瓦斯抽采管理及职责、瓦斯利用、瓦斯抽采系统的报废程序,以及瓦斯抽采基础参数的测算方法、各类瓦斯抽采方法的抽采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监测参数的指标和瓦斯抽采工程设计有关计算方法及施工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3 建立抽采瓦斯系统的范围规定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或井下临时及移动瓦斯抽采系统的范围规定3.1 宣东二号煤矿是高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系统。

3.2矿井的单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 m3/min或单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 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

4 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4.1 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工程设计内容4.1.1 矿井概况:煤层赋存条件、矿井煤炭储量、生产能力、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4.1.2 瓦斯基础数据:瓦斯等级鉴定、矿井瓦斯涌出量、煤层瓦斯压力、含量、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采量、煤层透气性系数与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4.1.3 抽采方法:钻孔(巷道)布置与抽采工艺参数;4.1.4抽采设备:抽采泵、管路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4.1.5泵站建筑:泵房、供电系统、电控设备、供水系统及软化水装置、采暖、避雷系统;4.1.6瓦斯利用:利用方式和利用量、资金概算;4.1.7技术经济指标:投资概算及工期;4.1.8设计文件:设计说明书、设备与器材清册、资金概算、相关图纸。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三板桥麒麟煤矿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编制单位:麒麟煤矿通防科编制日期:2018年6月15麒麟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第一章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第一条瓦斯抽采系统应有专项设计,设计符合《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GB50471-2008)等要求。

瓦斯抽采泵抽采能力不小于50m3/min,且配备用瓦斯抽采泵。

抽采泵采用软化水为介质,并有停水断电保护装置。

第二条泵房设备冷却水宜采用闭路循环。

水池容量、给水管路、水量及水质(软化水处理装置)满足瓦斯抽采泵安全连续运行的需要。

软化水药剂至少每六个月添加更换一次。

第三条矿井瓦斯抽采泵站、主管、干管、支管设置自动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抽采瓦斯浓度、负压、流量、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参数、环境瓦斯浓度、循环供水、供电、设备开停状态等,同时对泵站设备运行异常、环境瓦斯浓度超限和供水系统故障报警,并进行断电控制。

抽采瓦斯监控系统并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区域分支及钻场设置人工测量装置,对抽采瓦斯浓度、负压、流量等参数进行测定。

每个抽采钻孔的接抽管上留设钻孔抽采负压和瓦斯浓度的观测孔,对每个钻孔抽采参数进行计量。

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

第四条抽采泵站有专人值班,负责每小时巡检一遍设备运行状况和抽采参数,并做好记录。

当泵站抽采负压超过60kPa或低于20kPa 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进行处理。

停泵有汇报、有记录,严禁私自停泵。

第五条抽采泵站配专用电话、消防器材、抽采泵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泵站平面与管网(包括阀门、安全装备、检测仪表等)布置图、高低浓光学瓦斯测定器、水银柱计、水柱计、人工观测记录等。

消防器材配置要求:灭火器不少于两台、砂箱不小于0.2m3、消防水桶不少于2个、消防铁锹不少于2把、软管不小于20m等。

第六条地面抽采系统主管路直径不得小于300mm,干管直径不得小于250mm、支管直径不得小于159mm。

瓦斯抽采管路系统按设计要求选材安装,管路安装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七条管路敷设要做到“平、直、牢”,离地高度不小于0.3m。

每节抽采管至少吊挂(或固定)一次。

抽采管路(钢管)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防腐处理。

瓦斯抽采管有明显标志,以示区别。

瓦斯抽采干管的每一分支设置控制阀门,以便维修、掐接管路。

所有抽采管路不得与电缆等带电物体同侧敷设,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巷道条件差的地段加强管路保护。

地面瓦斯抽采管路与避雷线间距不小于5m,并每隔20m至少接地一次。

第八条抽采管路每隔200~300m(最大不超过500m)设置放水清碴装置,钻场、管道低洼、拐弯、坡度突变处增设放水清碴装置。

至少每天对抽采管路巡查一次,清除管路积水、积碴,检查管路气密性等。

第九条建立通防科,通防科配备瓦斯抽采技术员和管理人员满足矿井瓦斯抽采需要;成立专业瓦斯抽采队,瓦斯抽采队配备抽放队长、技术员、打钻工、封孔工、巡检工、计量工等专业作业人员满足矿井瓦斯抽采需要;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定期参加专业培训,瓦斯抽采工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瓦斯抽采规划、设计第十条必须编制矿井瓦斯抽采达标三至五年规划,根据矿井生产发展规划每年审查修订一次。

抽采达标规划包括:抽采达标工程(表)、抽采量(表)、抽采设备设施(表)、资金计划(表),抽采达标范围可规划产量(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等。

第十一必须编制矿井瓦斯抽采达标年度实施计划。

年度实施计划包括:年度瓦斯抽采达标的煤层范围及相对应的年度产量安排(表)、采面接替(表)、巷道掘进(表),年度抽采工程(表)、抽采设备设施(表)、施工队伍、抽采时间、抽采量(表)、抽采指标、资金计划(表)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第十二必须进行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抽采达标工艺方案设计包括为抽采达标服务的各项工程(井巷工程、抽采钻场和钻孔工程、管网工程、监测计量工程、放水除尘排渣等管路管理工程)的布局、工程量、施工设备、主要器材、进度计划、资金计划、接续关系、有效服务时间、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及预期抽采瓦斯量和效果等。

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设计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三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采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施工设计相关文件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四条开采保护层卸压抽采煤层瓦斯时,开采区域必须位于保护层有效保护范围内。

依据保护层保护作用的层间距离、保护层始采线、终采线位置及沿走向卸压角、保护层沿倾斜方向上、下卸压角确定被保护层的有效卸压保护范围。

第十五条瓦斯抽采巷宜布置在保护层与被保护层之间,沿煤层走向布置,距被保护层底板法线距离不小于10m,距被保护层工作面下副巷水平距离不大于20m。

第十六条底板抽放巷断面不得小于7m2。

第十七条底板抽放巷必须有独立通风系统。

第十八条穿层钻孔抽采保护层卸压瓦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钻孔布置1、钻场间距不大于15m。

2、根据被保护区域设计工作面倾斜长度,每个钻场布置7~10个钻孔,控制范围为设计被保护层回采区域外推10m(以钻孔出煤点为准),钻孔在被保护层保护范围内均匀布置。

3、每个钻孔均应穿透煤层,并进入煤层顶板不小于0.5m。

4、钻孔孔径不小于75 mm。

5、钻孔孔底间距不大于20m。

6、钻孔最短抽采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地点及附近区域人员安全。

第十九条钻孔封孔技术要求:(一)底板岩巷穿层钻孔采用合格矿用树脂材料和水泥联合封孔技术。

(二)采用“一堵一注”封孔方式,钻孔封孔段长度不小于8m;或采用其他经试验有效的封孔材料及方法。

(三)封孔管采用壁厚不小于3.6mm、抗压强度不小于1.2Mpa 的双抗管或铁管。

第三章瓦斯抽采管理第二十条坚持“多打钻孔、打好钻孔、增透卸压、系统严密、综合抽采”原则。

施工大直径长钻孔,增加钻孔施工工程量;采取多种技术提高煤层透气性,改较难抽采煤层为可抽采煤层;严密封孔,优化系统;多措并举,应抽尽抽。

第二十一条通防科负责组织人员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相关要求编制抽采钻孔设计,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实施。

抽采钻孔设计中说明钻场规格、支护方式、钻场间距、钻场编号、钻孔类别、钻孔编号、钻机型号、封孔材料、封孔深度及每个钻孔参数(孔径、开孔位置、方位角、倾角、孔深、终孔位置),按比例绘制钻孔设计平面图、剖面图、断面图。

钻孔开孔间距不小于0.4m。

第二十二条钻孔设计前,矿地质测量部门负责提供钻孔施工地点煤层预想剖面图、煤层底板等高线等钻孔设计基础资料。

抽采钻孔施工前,地质测量部门负责抽采钻孔施工地点附近巷道中线标定;通风部门或地质测量部门负责按照钻孔设计标定钻孔开孔位置、方位等。

钻孔的开孔角度以及方位误差不得大于±1度,开口位置误差不得大于±0.1m,钻孔直径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十三条钻孔施工单位负责完善钻孔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钻机稳固牢靠,钻机施工地点设置电话,打钻地点回风侧0.8~1m范围内悬挂甲烷便携仪(传感器),回风侧2m范围内悬挂一氧化碳便携仪(传感器)。

水压不低于0.4MPa,供水能力不低于0.6m3/min,风压不低于0.7MPa。

(一)防尘措施:采用风力排碴时,应使用降尘捕尘装置。

(二)防火措施:风力排粉钻尾安设风水互换三通装置,现场配备灭火器不少于2个,软管不少于20m,临时封孔用黄泥不少于50kg。

每次开机前至少试验一次风水三通可靠性。

第二十四条钻孔施工现场悬挂抽采钻孔设计、施工管理牌板,并有钻孔施工记录。

牌板内容包括:钻孔设计图、钻孔设计参数、钻孔施工负责人、钻孔施工技术要求、钻孔施工注意事项等。

悬挂在施工现场附近10m 范围内。

钻孔施工记录内容:钻场号、孔号、方位、角度、孔深、孔径,煤岩性质以及钻进过程中顶钻、喷孔、钻机附近瓦斯浓度等。

第二十五条钻孔无法按设计参数施工时,钻孔施工单位技术员可根据现场煤岩变化情况调整钻孔参数,汇报钻孔设计单位,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按调整后参数施工。

第二十六条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一氧化碳等异常情况,立即停风、停钻,利用风水三通向钻孔内注水;出现明火时,立即用灭火器扑灭火源用黄泥将钻孔封闭,并向矿调度汇报。

第二十七条钻孔实行安全检查员、瓦斯抽采技术员、钻机长三人验收制,验收内容:开孔位置、孔径、坡度、方位、孔深等,深度验收采取起钻验收,方位角和倾角的验收采取度量工具测量验收。

(一)安全检查员负责(退杆)验收孔深和开孔位置。

瓦斯抽采技术员负责测定钻孔孔径,方位、坡度等参数。

钻机长提供打钻时的卡钻、喷孔、瓦斯涌出等异常情况。

(二)钻孔验收后,钻机长、瓦斯抽采技术员、安全检查员三人现场在验收单上签字,填写验收意见上报通风科存档。

(三)矿通风、安监、生产等部门每月抽查钻孔施工、验收情况次数各不少于10次。

第二十八条未按设计参数进行施工的钻孔不得验收;因现场地质条件变化,调整钻孔参数,未经通风部门值班人员同意而擅自施工的钻孔不得验收;施工现场无钻孔参数测量工具,无钻孔施工图板的不得验收。

第二十九条钻孔封孔、验收完毕后,及时悬挂钻孔管理牌板,内容包括:钻场编号、钻孔号、方位、倾角、孔深、施工负责人、封孔负责人、封孔日期、抽采负压、流量、瓦斯浓度、观测日期、观测人等。

一7煤层开采前,在专用瓦斯抽放巷按每50米布置一个原始煤层瓦斯参数观测点,测定抽采前后的瓦斯压力、瓦斯含量和抽采期间煤层的膨胀系数、顶底板移动量、瓦斯流量等参数。

第三十条瓦斯抽采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施工一个钻孔,及时上图,瓦斯抽采工程施工完成后,通风科必须根据钻孔施工验收报表及有关资料提交瓦斯抽采工程实施的平面图、各钻场剖面图,编制瓦斯抽采工程竣工成果报告,瓦斯抽采工程竣工成果报告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等内容。

经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四章抽采计量第三十一条抽采计量装置符合下列要求:(一)瓦斯抽采计量器具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器具,并按规定进行标校。

(二)孔板流量计安装位置符合下列要求:1.地面抽采泵站、采区抽采主管(地点选择在平台或车场)、抽采巷支管(入口)、钻场抽采评价单元等安装管道参数计量装置,实现分源计量。

2.管径大于150mm孔板流量计安装旁通支管和阀门,要求旁通管的过流断面不小抽采管。

3.抽采钻孔分组安设流量测定装置,穿层钻孔每7-10个钻孔或每个钻场为一组,每个钻孔支管上安设闸阀和浓度测口。

第三十二条抽采参数的观测遵守下列规定:(一)地面抽采泵站安装孔板流量计时,抽采泵司机负责每小时测定一次抽采浓度、负压、温度、孔板压差等参数,抽采泵站采用人工计量与自动监控相结合,要求每小时记录一次,上报数据以人工测量结果为准;同时观测自动监测装置计量情况,并把自动监测与人工检测两种测定结果分别记录在瓦斯抽采参数记录本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