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设施面积配建表
深圳市公共设施配置标准汇总表

宜配置户外健身场地(包括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等)、排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以及儿童活动场所等。
14
游泳池
200~300
2000~3000
4~6
●
宜与体育活动中心或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合设。
15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
200~1500
1500~3000
3000~6000
<
~1
1~2
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场地的人均面积不应低于0.3 m2。
幼(托)儿园应独立占地,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
幼(托)儿园应有全园共享的游戏场地,室外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1),N为班数。同时应设置各班专用的室外游戏场地,场地应日照充足并采取分隔措施,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 m2。
9班
2400~3000
2700~3200
~1
12班
3200~3900
若文化站附设影院,宜按照影院指标增加建筑面积。
11
居住区级文化中心
4000~6000
-
4~6
居住区级文化设施人均面积应不低于0.1 m2。
●
宜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设施,并应专门设置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图书阅览馆(室)等项目,宜设置多功能厅、展览厅、电脑室等。
21600~24300
40500~45900
3~
5
小学
18班
5300~6100
11300~13700
<
用地面积14~17 m2/座,建筑面积~7.5 m2/座。
●
小学宜设24班、30班或36班,每班45座。
小学应按其服务范围均衡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在不足万人的独立地区宜设置18班小学。
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

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
附件
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表E-1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
- 3 -
- 4 -
的中等城市,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街道规模体系。
2、街道辖区内设有市、区级文体设施的,可替代街道级别的文体设施。
3、其它营利性设施依据市场需求配置,其他公用设施按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进行配置。
- 5 -
- 6 -
- 7 -
- 8 -
之间的中等城市,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社区规模体系。
2、其它营利性设施依据市场需求配置。
其他公用设施按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进行配置。
- 9 -
表E-3 居住用地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
注:本表适用于城市更新中未达到社区规模的居住用地项目。
- 10 -。
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配建标准

——
——
每2-3km2设置一座,用地面积800~3000㎡,独立用地。
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点
——
——
建筑面积10㎡/处,服务规模0.48~0.64万人。宜与垃圾收集站合设,但应相对独立,不影响垃圾收集站作业。应设于建筑首层。
配电房
——
——
开关房用地面积不少于30㎡(6m*5m),配电房宜按单层双公变配置,用地面积不少于72㎡(9m*8m),电房应置于首层,独立用地。
健身场地
——
运动场地
——
——
社会保障
养老服务站
≥35㎡/床
——
每千人2床位控制,宜临近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非独立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
无害化公厕
≥10㎡/个
——
至少设置一处公共厕所,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m,设于公共建筑首层,非独立用地
垃圾收集站
——
——
建筑面积应控制在80~200㎡左右,服务半径不宜超过800m,应置于首层,独立用地
医疗卫生
卫生站(或社区卫生服务站)
0.08-0.2
0.1-0.3
建筑面积200㎡,可结合村委会、文化室、计生站等集中设置,非独立用地。
计生站
——
——
计生站建筑面积不少于60㎡
体育
体育活动室
——
0.25㎡/人
健身场地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体育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可设于建筑首层架空层,宜于文化室等集中设置,非独立用地;运动场地建设应结合村庄自身的实际情况配置。
附件3: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用房配建标准
类别
项目
一般规模(m²/人)
设置要求
人均建筑面积
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

附件
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表E-1 街道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项目指标表
城市,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街道规模体系。
2、街道辖区内设有市、区级文体设施的,可替代街道级别的文体设施。
3、其它营利性设施依据市场需求配置,其他公用设施按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进行配置。
等城市,可视情况选择适宜的社区规模体系。
2、其它营利性设施依据市场需求配置。
其他公用设施按相关专项规划的规定进行配置。
注:本表适用于城市更新中未达到社区规模的居住用地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类别项 目
居 住
区
小
区
组
团
教育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
医疗卫生医院(200-300床)▲----门诊所▲----卫生站--▲--护理院△----
文化体育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
年活动中心)
▲----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居民运动场、馆△----居民健身设施(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
商业服务综合食品店▲▲--综合百货店▲▲--餐饮▲▲--中西药店▲△--书店▲△--市场▲△--便民店----▲其它第三产业设施▲▲--
金融邮电银行△----储蓄所--▲--电信支局△----邮电所--▲--
社社区服务中心(含老年人服务中心)--▲--养老院△----
区服务托老所--△--残疾人托养所△----治安联防站----▲居(里)委会(社区用房)----▲物业管理--▲--
市政公用供热站或热交换站△△△变电室--▲△开闭所▲----路灯配电室--▲--燃气调压站△△--高压水泵房----△公共厕所▲▲△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点----▲居民存车处----▲居民停车场、库△△△公交始末站△△--消防站△----燃料供应站△△--
行政管理及其它街道 办事处▲----市政管理机构(所)▲----派出所▲----其它管理用房▲△--防空地下室△②△②△②
注:①▲为应配建的项目;△为宜设置的项目。
②在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应按人防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
村镇公共服务设施

河北省村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导则(试行)目录1 总则2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与分级配置3 教育设施规划4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5 文化体育设施规划6 集贸设施规划7 社会保障设施规划8 附则1 总则1.0.1为了加强对河北省村镇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技术指导,确保公共服务设施得到科学合理的布局,根据国家和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结合河北省发展的实际,编制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河北省城市、县城以下建制镇、乡和村庄规划编制中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区位优势明显、规模大、发展快的个别建制镇,可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标准配置。
1.0.3中心镇、一般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和规模应根据镇区发展的阶段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时序,按照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来确定。
中心镇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确定,除考虑为全镇服务外,还应考虑为周边乡镇服务。
乡和村庄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确定。
1.0.4在发展较快的村镇,规划中应预留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相对集中布置,形成公共服务设施中心。
1.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贯彻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考虑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2根据村镇区位、环境、交通等因素,综合考虑建筑的布局和造型。
3尊重地方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现代建筑,创建能够承载历史记忆和时代特点的精品公共建筑。
4历史风貌建筑以及有价值的近现代建筑的改、扩建,在规划中应予以保护,改扩建部分要与原有建筑相协调。
1.0.6村镇公共服务设施的环境景观规划应满足以下要求:1突出公共服务设施在村镇风貌中的引领作用,形成以公共服务设施为主体的村镇景观。
2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的建筑及公共艺术品、园林景观必须与主建筑协调,共同形成公共服务设施风貌区。
3公共服务设施地段其他建筑的色调应与公共服务设施协调一致,突出公共服务设施的标志性。
4 应控制公共服务设施周边建筑物的尺度、体量、高度、距离等,保证公共服务设施的视觉形象。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就业服务工作站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教育
托幼(儿)园
1000人以上原则上配置托幼一处,人均占地面积10平方米左右
医疗卫生
卫生室
建筑面积45-6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文化体育
文化活动室
含科技服务点,建筑面积50-20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全民健身设施(场地)
结合小广场、集中绿地设置
商业服务
农贸市场
占地面积50-200平方米,1000人以下的村庄取下限值
放心店
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邮政、储蓄代办点
结合商业服务设施设置
市政公用
垃圾收集点
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
公厕
建筑面积30平方米左右
村级客运招呼站
水泵房
非集中供水区域内村庄设置
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没有布设污水管网的村庄设置
在新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的指导下,根据斑竹林村新村建设的人口规模及现状条件对该村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如下配置:
2、公共设施配套布局
按照公共服务设施“1+6”的配建标准,新村应配置村庄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等公共设施,以及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的市政公用设施,同时加强村内文化产业设施的配置,如电影院等。
表5-2区域新村的各项公共设施配置及标准如下表
类别
设施名称
配置要求
管理
新村管理用房(村委会)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含警务、财务、社保等功能用房
公共服务设施计算

最小值
10116.76
11402.26
13983.7056 65 最小值 470.304 679.328 含邮电局、 居民存车处 105 最大值 783.84 1097.376 最大值 25051.53 31113.2224 100 最小值 4703.04 1045.12 15582.74
40080.352 含邮电局、 居民存车处
含居民存 车处
4703.04
最小值 450
313.536 4180.48
522.56 4703.04
含居民存 车处 最大值 1463.168
含居民存 车处 1463.168
含居民存 车处
760
7524.864
7942.912
—
最小值
—
—
—
最大值
—
—
18~30
12~20
最大值
292
328
30~50
—
300~500 300 根据采暖方式确定 30~50 20~40 50 — — 100~120 每个变电 室负荷半 可与变电 室合设 按每个中 低调压站 含居民存 车处 最小值 30 400 50
市 政 公 用
最小值 高压水泵房 市 政 公 用 公共厕所 垃圾转运站 垃圾收集点 1~2辆/户;地上 0.8~1.2㎡/辆; 地下1.5~1.8㎡/ 辆 — — — — — — 3~5万人 设一处; 可结合市 场或街道 办事处设 置 最小值 服务半径 不宜大于 40~60 30~60 — — 60~100 — 服务半径 不应大于 每1000~ 1500户设
最小值 用地面积(㎡) 限值 设计最小应布置的指标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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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层 20~23
居住用地占有率
60~75
公共建筑用地占有率
6~18
1-3公顷
多层 14~16 多层、中高 12.5~15 层 中高层 12.5~14 多层、高层 10~13 高层 8~10
10-30公顷
低层 多层 多层、中高 层 中高层
20~25 15~20 14~20 13~15
55~65
100~ 医疗卫生 60~80(160 190(260~ (含医院) ~280) 360) 文体 100~200 200~600 商业服务 700~910 600~940 金融邮电 20~30(60 25~50 (含银行、 ~80) 邮电局) 市政公用 40~ 70~ (含自行车 130(460~ 300(500~ 存车处) 800) 900) 行政管理 85~150 70~200
18~27
多层、高层 12.5~15 高层 10~13
50-100公顷
多层 多层、中高 层 多、中高、 高层 多层、高层
16~22 15~20 13~17 13~16
45~60
生 6~20 12~40 (含医院) 文体 18~24 40~60 商业服务 150~370 100~400 金融邮电 —— —— (含银行、 邮电局) 市政公用 9~10(350 20~30(400 (含自行车 ~510) ~550) 存车处) 行政管理 20~30 30~40 类别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1176~ 1282~ 总指标 2102(1546 3334(1682 ~2682) ~4084) 教育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363~ 502~ 854(704~ 1070(882~ 1345) 1590) 160~400 300~500
600~1200 1000~2400
医疗卫生 20~80 40~190 (含医院) 文体 20~30 40~60 商业服务 450~570 100~600 金融邮电 16~22 22~34 (含银行、 邮电局) 市政公用 30~ 50~80(450 (含自行车 120(400~ ~700) 存车处) 700) 行政管理 40~80 30~100 类别 总指标 教育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1605~ 2065~ 2700(2165 4680(2655 ~3620) ~5450) 600~1200 100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