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Sfc
深港通知识测评答案

深港通知识测评答案深交所就深港通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通知,就《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适当性指引》”)以及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制定的《港股通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就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深港通将对两地经济发展产生哪些影响?对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具有什么重要意义?深港通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又一重大部署,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在国际化和市场化方向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推出深港通,将进一步扩大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的规模,有利于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加强内地与香港合作,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推动人民币国际化,提升我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深港通的启动,对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深交所的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影响力,加快深港资本市场制度对接,改善投资者结构,提升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深度、广度和质量,更好地发挥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功能。
同时,可以充分发挥深港区位优势,进一步加强深港资本市场紧密合作,使投资者更好共享内地与香港经济发展成果,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跨境投资以及风险管理需求。
2.深港通与沪港通在运作模式、规则制度等方面有何差异?沪港通推出已近两年,业务运作模式较为成熟有效,规则体系已被投资者广泛熟知。
深港通方案设计坚持“与沪港通保持基本框架和模式不变”的原则,充分尊重市场习惯,保持制度连续性,吸取了沪港通成功经验,在交易结算方式、投资额度管理、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市场监察、自律管理等主要运作机制和制度安排均参照沪港通。
《实施办法》体例架构、规则表述与上交所《沪港通试点办法》基本保持一致,深港通下的港股通《适当性指引》与沪港通完全一致。
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的比较研究

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的比较研究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是两个重要的证券市场,各有其特点。
鉴于两个市场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本文将对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进行比较研究。
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
从那时起,香港证券交易所开始在香港的财经界具有重要的地位。
而内地证券市场的发展始于1970年代。
这意味着相较于香港,内地证券市场的整体实力还年轻许多。
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的监管两个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也存在不同。
香港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是香港证券及期货委员会(SFC),而内地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
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制更加完善。
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数量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的投资者数量差异较大。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香港证券市场的股票投资者数约为270万。
而内地证券市场的股票投资者数则超过1亿。
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的投资风格两个证券市场的投资风格也有所不同。
相较于内地证券市场,香港证券市场投资者更加偏向于风险投资。
而内地证券市场投资者偏向稳健型投资。
这两个投资风格的差异主要是由于两个证券市场的市场结构和投资者的心理差异造成的。
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的品种两个证券市场所涉及到的产品种类也不同。
香港证券市场主要以股票为主,而内地证券市场则包括股票、基金、债券和期货等多种投资品种。
在品种选择上,内地证券市场更加多元化。
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程度香港证券市场相较于内地证券市场更加国际化。
除了与内地证券市场合作外,香港证券市场还与国际证券市场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吸引了来自全球的投资者。
这也使得香港证券市场的交易规则、结算等方面更加贴近国际市场标准。
总结综上所述,香港证券市场和内地证券市场各有所长,各有特色。
内地证券市场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主体力量,其投资者数量、品种以及取向更具规模;而香港证券市场则扮演着更加国际化的角色,吸引了来自全球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常见问题解答

中国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常见问题解答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6.30•【分类】问答正文中国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常见问题解答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就内地与香港两地基金互认安排正式签署《监管合作备忘录》,我会配套规则《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并于7月1日起施行。
近期,我们陆续收到业界关于基金互认方面的咨询,为便利业界,我们准备了如下问题解答,供参考。
今后,我们将根据互认实施情况和业界的反馈意见,适时补充和更新解答。
一、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一)产品注册1、互认基金资产规模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该规模要求是申请时点要求还是延续性要求?答:香港互认基金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时,2亿元资产规模要求主要指申请时点的规模,同时,我们也会考虑过往一段时期的规模情况。
香港互认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要求,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互认基金持续满足资产规模等资格条件,当出现资产规模等不满足条件的情形时,应当依法履行报告程序,并采取暂停内地销售等措施。
重新符合条件的,应当履行报告、公告等程序,再行恢复内地销售。
2、如何理解《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项中的“互认基金管理人是未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机构”的规定?答:香港基金管理人可以将互认基金的投资管理职能转授给在香港运营、持有香港证监会相关牌照的投资机构,但不能将投资管理职能转授给在香港之外运营的投资机构。
香港互认基金聘请投资顾问的,投资顾问没有地域限制,但应当符合香港互认基金的信托契约或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约定。
3、《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互认基金管理人最近3年或者自成立起未受到香港证监会的重大处罚,请问对重大处罚如何认定?答:在香港互认基金注册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如实披露最近3年内或自成立日起是否曾受过香港证监会的任何处罚,中国证监会可就“重大处罚”的认定征求香港证监会意见。
内地与香港股市联动性实证分析

内地与香港股市联动性实证分析引言: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内地及香港特殊行政区的股市进步迅速,成为全球投资者关注的热点。
然而,内地与香港股市的联动性一直是投资者关注的话题之一。
本文旨在通过实证分析,探讨内地与香港股市的联动性,并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一、内地与香港股市的进步背景内地股市自90时期以来经历了快速进步的过程。
特殊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内地股市进一步开放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吸引了大量国内外资本流入。
与此同时,香港股市作为中国境外最重要的股票来往市场,一直以来都承担着内地资本的引导和涵盖。
香港股市具有成熟的法规体系、高度国际化的金融环境以及容易靠近的国际投资者等优势,吸引了大量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
因此,内地与香港股市的进步呈现出了密切的联系。
二、内地与香港股市的联动性分析1. 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内地与香港股市的联动性起首受到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
两地的经济环境、政策和经济指标等因素都会对股市产生重要影响。
例如,内地和香港的经济增长率、通胀率、汇率等宏观经济指标的变动都可能引起两地股市的波动。
此外,两地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调整也会对股市产生影响。
2. 公司财务因素的影响内地与香港股市的联动性还受到公司财务因素的影响。
特殊是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对股价影响巨大。
因此,当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后,其财务表现将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在一些重大事件或信息公告后,该公司的股价将在内地和香港市场同时受到影响。
3. 投资者行为的影响投资者行为对两地股市的联动性也有重要影响。
投资者在市场中的行为和情绪会对股价造成波动。
一些投资者会依据市场供求干系操作股价,特殊是机构投资者的大量买卖行为可能引发两地股市的联动。
此外,投资者对政策变化、利率变动等事件的反应也会引发股价的波动。
三、内地与香港股市的实证分析通过对内地和香港股市的历史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内地与香港股市存在较高的联动性。
港股通基础知识测试卷

港股通基础知识测试卷分支机构名称:客户名称:资金账号:得分:单项选择题(每选项5分,共100分)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分别于____和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展内地和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A.2014年4月10日和2016年8月16日B.2014年4月29日和2016年8月25日C.2014年5月9日和2016年8月25日D.2014年11月17日和2016年11月21日2。
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____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A.10 B.30 C.50 D.1003.港股的每个买卖盘上限为____手,每个买卖盘股数的系统上限为99,999,999。
A.1000 B.2000 C.3000 D.50004。
港股的价格最小变动单位____。
A.固定为0。
005元 B.固定为0。
010元C.固定为0。
100元 D.不同价位的股票,最小的价格变动单位也不同5。
港股的涨跌幅为____,但根据联交所业务规则,适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港股通股票的买卖申报可能受到价格限制。
A.5% B.10% C.30% D.无涨跌幅限制6。
沪港通和深港通不再设总额度限制,但仍设置每日额度,并实行实时监控。
其中,港股通每日额度为____亿元人民币。
沪深两地港股通额度不共用. A.95 B.100 C.105 D.1107.内地和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所以对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存在即使联交所开市,也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 A.以上说法正确 B.以上说法错误8。
港股通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等所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____通过港股通卖出,____行权。
A.可以;可以 B.可以;不可以 C.不可以;可以 D.不可以;不可以9。
香港与大陆资本市场的比较研究分析

香港与大陆资本市场的比较研究分析一、引言香港是一个国际化的金融中心,而大陆则是拥有巨大经济基础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两地资本市场自然也是有所差异,本文将探讨二者的比较研究,并借以分析二者的优缺点。
二、市场规模比较香港的股票市场经历了繁荣和萧条,但它仍然是尚未被超越的亚洲金融中心之一。
截至2021年,香港股票市场总市值达到44.94万亿港元。
相比之下,中国股票市场的总市值已经高达104.6万亿人民币。
三、市场监管比较香港的证券监管机构是香港证券及期货委员会(SFC),主要负责发行、买卖和交易证券、期货、期权和其他衍生产品。
SFC 主席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任命,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任。
相比之下,大陆的证券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也是负责证券和期货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工作。
CSRC主席和副主席由国务院任命。
四、IPO比较香港是东亚地区最主要的IPO市场,竞争对手包括上海、纳斯达克等。
从2018年以来,香港一直是全球最大的IPO市场。
然而,IPO的审核过程在香港较为严格,时间较长。
与此相比,中国内地的IPO市场容量不小,但审核过程则更为依赖机构。
由于审查程序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密切关系,大多数中资企业首选大陆市场而非香港市场。
五、交易时间和成本比较香港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早上9点15分至下午4点。
相比之下,大陆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早上9点30分至下午3点,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则为早上9点15分至下午3点。
交易手续费用方面,香港市场通常比内地市场更高。
六、结论综上所述,香港和大陆的资本市场各有优势和劣势。
香港是一个规模较小但较开放和国际化的市场,同时也非常受国际投资者的青睐。
而大陆市场则由于其庞大的经济体和庞大的国内投资人口而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另外,由于二者的监管机构和交易规则不同,需要根据各自的特点进行选择。
从长远来看,随着两个市场的不断发展,它们将趋于更加统一和发展壮大。
中国内地和香港股市联动性的动态关系研究

中国内地和香港股市联动性的动态关系研究中国内地和香港的股市是两个不同的证券交易所,但由于两地之间的经济联系紧密,两者的股市联动性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中国内地和香港股市的联动性动态关系进行研究。
一、联动性的定义及意义股市联动性是指两个或以上市场在价格或交易量方面出现显著关联的现象。
这种关系的产生可以是由于经济基本面的相似性,投资者的行为模式以及资本流动性等原因,而它的存在对于投资者和投资银行、基金和个人投资者等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例如,如果两个市场的联动性高,则一个市场价格的变化会对另一个市场造成重大影响,投资者可以通过研究这种联动性来实现风险的散布。
因此,探索股市间的联动性对于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非常重要。
二、内地和香港股市的历史背景自1997年中英联合声明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成为中国内地的一部分,但同时拥有较大的自治权。
香港股市是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其监管机构、上市委员会等标准较为完善。
相比之下,中国内地的股市自2000年代初以来经历了快速发展,但监管和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文献综述通过研究文献,可以发现内地和香港股市间的联动性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市场环境下有着不同的表现。
以下是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案例:1. 内地和香港股市的低联动性赵静宜(2018)在研究中发现,内地和香港股市的联动性近几年较低。
根据研究报告,两地间的联动性在2014年达到峰值,但在2015年之后显著下降,尤其是在2016年底至2018年初,受到两地不同市场环境和政策的不同影响,内地和香港市场联动性下降。
2. 内地和香港股市的高联动性刘剑铨(2014)的研究发现,在2007年至2014年期间,内地和香港股市的联动性较高并且呈现上升趋势。
此外,两地市场均表现出同向性,即一个市场的上涨或下跌会对另一个市场产生相似的反应。
3. 内地和香港股市的变化关系李德衡(2016)研究发现,内地和香港股市的变化具有相反的趋势。
换言之,内地股市在上涨时,香港股市往往下跌,反之亦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8号——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8号——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9.3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8号•【施行日期】2016.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8号《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已经2016年9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XXX2016年9月30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
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
沪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上海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沪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港通包括深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
深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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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
为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包括沪股通,深股通和港股通)中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促进两地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合称双方或两会)决定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合作。
根据2014年4月10日及2016年8月16日两会《联合公告》,经协商一致,双方订立本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双方签署《备忘录》,旨在进一步完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和通报机制,开展有效的调查合作,以打击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及其他欺诈等跨境违法违规行为。
双方将加强执法人员交流与培训,不断提高跨境执法合作水平,确保两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均得到全面遵守和执行。
效力
二、效力
《备忘录》是对双方执法合作相关规定的补充,适用于互联互通下的执法合作。
双方在互信互谅、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在各自法律权限范围内尽可能为对方提供最充分的执法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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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二章 线索与调查信息通报
双方在两会执法部门工作层面建立违法违规线索和案件调查信
息的通报共享机制。
双方将采取措施加强市场监控工作,在各自市场监控工作上优势
互补,提升异常交易监控报告的针对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完善线索发现及市场监察信息交换的通道和平台。
三、违法违规违法违规线索线索线索信息信息信息通报通报
一方发现对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对
方。
通报的内容包括:
1、信息来源;
2、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
3、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资料。
四、调查信息通报
两会对跨境违法违规行为启动调查时,须向对方通报。
通报的内容包括:
1、案件性质及相关法律依据;
2、信息的来源;
3、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已知、相信存在或怀疑存在的相关信
息);
4、其他相关资料。
接收方收到调查情况通报后,可按自身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采取
相应措施,并及时向通报方反馈。
第三章调查
五、协助调查
双方在各自法律权限范围内,对一方提出的协助请求,给予及时、充分、有效的协助。
协助提供的资料包括相关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等。
当发生需要紧急协助的案件时,一方将立即通知对方,并就案件的紧急性进行解释,另一方将提供紧急协助。
六、联合调查
遇涉及两地的重大紧急案件时,或涉嫌违法主体、证人或证据处于双方管辖区,双方可启动联合调查程序。
通过联合调查,双方充分利用各自调查手段,实现执法优势互补,严厉打击两地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有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启动联合调查时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违法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发生地、投资者所在地、证据所在地、证人所在地、违法主体所在地、资产所在地、双方可采取的制裁及补救措施、其他与涉嫌违法主体或违法行为相关的因素。
双方启动联合调查后,应成立联合调查组,明确联合调查组成员,保证信息共享畅通。
联合调查组将在决定启动联合调查三周内召开协调会议,编制调查方案,明确双方调查职责,协调证据搜集,协商有关制裁和补救措施。
第四章 信息使用
第四章
3
七、使用范围
双方开展跨境执法合作必须遵循各自辖区内现行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双方可按照协助请求中列明的目的或协助请求所述用途,使用由对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及文件。
如一方欲将另一方所获得的信息用于其他用途,须获得被请求方的同意。
双方将积极提供便利和支持,配合对方使用本方提供的信息。
八、信息保
信息保密密
两会对所获取的文件资料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对根据《备忘录》提出的请求及相关事项予以保密。
第五章送达
九、双方可互为送达有关文书
(一)文书范围
双方可为对方送达或递交法律或其他文书。
(二)请求送达条件
请求送达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送达请求,并提供被送达人的中文/英文姓名/名称、详细联络方式及地址。
(三)送达结果反馈
代为送达方应就送达结果向请求送达方进行书面反馈。
送达反馈函应就请求代为送达的事项逐一进行回复,并提供与代为送达相关的文件原件。
确实无法送达的需说明理由。
4
第六章协助执行
十、协助执行
双方认可在互联互通机制下协助执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执行领域加强合作,并视情形进一步调整合作策略。
双方将在协助执行对方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方面拓展合作空间,并共同研究推动两地自律监管措施的执行互认问题。
双方将尽最大努力以最充分合作的方式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防止不法分子通过监管套利规避制裁,获取不当利益。
第七章其他
十一、、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
十一
双方针对损害两地市场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执法行动时,应将有利于保护两地投资者利益作为首要考虑的原则。
两会应致力于实现两地市场投资者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
在追偿包括民事赔偿在内的任何形式的赔偿时,监管机构应依法支持将两地市场的受害人均纳入赔偿范围,对两地市场投资者提供平等保护。
十二、信息发布
执法合作中涉及新闻发布等事项,双方应保证两会新闻发布内容与时间的一致性。
十三、磋商及定期联络
5
两会将每三个月举办一次定期联络会议,主要就两地间跨境执法合作进展、两会共同关心的或涉及共同利益的议题进行讨论磋商。
此外,双方均可根据跨境执法合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启动临时磋商程序,以促进《备忘录》的执行及解决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
如工作层面人员未能对《备忘录》下的事项形成一致意见,由双方执法部门主管作出决定。
十四、加强执法人员实习
加强执法人员实习、、培训
培训和和交流
两会将进一步加強双方互派执法人员实习、培训和交流。
十五、联络人员
双方应通过指定联络人提出协助请求或通报信息。
变更联络人时,一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十六、所用文字及生效
本备忘录同时采用中英文两种文字。
中文文本是官方文本,英文文本已经双方同意。
本备忘录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 2016年11月3日签署后生效并取代 2014年10 月17日所签署的《沪股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士余主席唐家成
主席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