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魏 峥
对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和思考【精品范文】

对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认识和思考近年来,金融违法犯罪尤其是职务犯罪案件频发,严厉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成为金融系统和检察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现就围绕预防金融系统职务犯罪问题谈些认识和思考。
一、当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案发走势和特点应当看到,这几年经过全省金融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与各级检察机关通力协作,不断加大打击金融犯罪力度和认真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地遏制了金融案件的高发势头。
总的来说,当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总体走势出现“两个波浪式”:一方面,职务犯罪案件数呈波浪式的下降趋势;另一方面,职务犯罪案件在金融案件中的所占比重又呈波浪式的上升趋势。
这表明,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下,金融系统的职务犯罪处于欲张又缩的状态,较之金融其他犯罪更具有顽固性,预防职务犯罪既是金融系统查处和防范违法犯罪的工作重点,也是任重道远的法制任务。
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当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1、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居高不下。
在近几年立案查处的金融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所占比重一直很大,反映了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犯掠夺钱财的贪婪性。
2、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危害性严重。
随着涉案金额上百万、上千万案件增多,造成银行资金大量流失和被侵吞,不仅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影响和破坏,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给社会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3、单位负责人涉案比例上升,并向高级管理人员蔓延。
从近年情况看,呈现出上升并向处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蔓延的趋势,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4、内外勾结合伙作案增多,导致串窝案发生。
随着金融内部管理制度的加强和改进,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作案方式发生了变化,从过去的手段单一、一人一案一罪的情况转向以联手犯科、狼狈为奸的团伙特点,从而使内外串通勾结和内部合伙作案增多,导致一些串窝案的发生。
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码 ,通 过电脑操作 ,更改客 户存折 资 料的手段 ,于20 年9 0 0 4 月3 日先后两次
( 3)以拉 储户为名 ,上门收取储 户存 用 求贷人急 于得到 贷款的心理 ,故意
银 行 业 在 金 融 业 中 居 于 核 心 地 位 ,其发 生职 务犯 罪的环节 主要是业
务环 节 。
农业银 行 电白林 头支行办 事员何 善 , 在2 0 年至2 0 年期 间多次采用 高息 05 06
南方论刊 ・ 0 1 第5 2 1年 期
民 主 法 制
朱 冠 恒
( 白县 人 民检 察 院 广 东电 白 5 50 电 2 40)
【 摘要 】当前金融领域 的干部职 工队伍廉政建设 的主流是好 的,但 某些环 节仍 比较 薄弱,时而会发 生职务犯 罪 , 金 在
融领域各种管理制度和制约机 制比较 完善 的情况下 ,还存在相 当的破 坏力 。本文对 当前金融领域职务犯 罪的调 查情 况进行
公司相对 其它金融 业的发案 数量比较 多。
1 银行 . 1
利 用 职 务 之 便 , 自批 自贷 或 冒名 贷
款 ,将 银 行资 金 予以侵 吞 。 ( 3)利 拖拖 拉拉 ,设 置障碍 等手段 ,诈取客 户的钱 物 。 ( 4)违 反贷 款 利率 的规 定 ,私 自提高 利率 ,从 客户缴 交的利 息 中截取 虚增 的利息 。如 原茂名 市邮
人 串通 ,高 息私 自吸收 存款 后对 外发 11 .. 3结算环节。在结算环节中 ,
电脑进行业 务操作 ,有些不法 分子 , 利 用 电脑虚 构存款或虚 增存款 数额 ,
金 。 ( 在办理 国债业 务时 ,按照真 储 蓄 所 提 出 ,并 于 当天 进行 私 分 。 5)
金融业中存在的行贿受贿问题及整治措施

金融业中存在的行贿受贿问题及整治措施金融业是一个关键的经济领域,对于国家和个人的财富管理、投资和金融交易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金融业中存在着一些行贿受贿问题,这对于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探讨金融业中存在的行贿受贿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治措施。
一、行贿受贿问题在金融业存在的原因1. 利益驱动:由于金融业涉及大量资金流动和利润丰厚,很容易吸引不法分子通过行贿受贿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例如,某些企业可能通过行贿来获取有利的银行贷款或投资机会。
2. 权力集中:在金融系统中,很多重要职位都拥有巨大权力,包括审批许可证、决策投资等。
这种权力集中容易导致滥用职权、收取回扣等不正当行为,并使得行贿受贿问题产生。
3. 法律监管不完善:一些国家和地区对金融领域内部监管不足,监管规范和执法力度不够强大,给了行贿受贿分子可乘之机。
这也造成了金融业中行贿受贿问题的泛滥。
二、行贿受贿问题对金融业的影响1. 扭曲市场竞争:行贿受贿行为导致金融市场不公平竞争,使得优秀的企业难以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发展。
这会阻碍金融市场的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
2. 损害公众信任:金融业是一个高度依赖信任的领域,而行贿受贿问题损害了社会对于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任度。
公众对于投资风险怀有疑虑,并对整个金融体系产生担忧。
3. 影响国家形象:行贿受贿问题在国际间传播时,容易损害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形象。
外资机构可能因为担心不公正竞争环境而撤出或削减投资,进一步限制经济增长。
三、整治措施1. 完善立法和司法制度: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明确金融业中行贿受贿的罪行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同时,加强司法系统监管力度,确保判决公正严厉,为整治行贿受贿问题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2. 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更加严密有效的金融监管机构,并增加执法机构对于金融领域内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过加大巡查和检查频率,及时发现和制止不正当行为。
3.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加强培训、职业道德教育等手段,提高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他们意识到尊重职责和遵守职业道德标准的重要性。
金融业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金融业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金融业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它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但与此同时,金融业职务犯罪也时有发生,给金融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危害。
因此,对于金融业职务犯罪的原因和预防措施,我们应该重视起来。
一、金融业职务犯罪的原因1. 利益驱动。
金融业是一个充满诱惑的行业,其中涉及的利益环节也比较复杂。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看到其中的利益,便产生了非法占有财产的想法。
比如,金融机构的内部人员可能会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伪造资料、恶意操作账户等途径来进行非法占有。
2. 管理不规范。
一些金融机构的管理制度不规范,或者是内部监管不严格,也是导致金融业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之一。
一些员工可能会利用制度漏洞,逃避监管进行违法操作。
3. 个人素质不足。
金融业作为一个高端行业,要求从业人员的素质比较高,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工作人员素质不足的情况。
这些人可能对待工作不认真,对待客户不公平或者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这些行为可能会给金融机构带来负面影响,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
4. 经济环境的变化。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贪污腐败的诱惑、考核压力和经济下行压力等也是导致金融业职务犯罪的原因之一。
市场经济的变化,可能会对金融机构产生一定的经济压力,而一些员工可能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便考虑采取不良手段,进行违法操作。
二、金融业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1.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监督。
金融机构应该在招聘、培养和考核人员方面下功夫,为其提供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完善的内部意识形态,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制意识,逐步形成集体员工的道德约定。
2. 审慎立法和加强监管。
立法部门要完善法律法规,对金融业内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对违法者要依法惩处,从重处罚,使之产生威慑作用。
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和处理,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3. 加强内部管理制度。
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并依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其预防对策

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其预防对策作者:张红卫林萍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28期摘要金融系统作为经营货币、证券、保险的特殊企业,作为链接社会各行业、各部门以及对外的窗口,在我国加入WTO和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复杂环境下,比较容易成为职务犯罪的易发和多发领域。
因此,强化依法管理,以德治行、以德治社,防范遏制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就自然成为摆在金融业管理者面前的一项艰巨的任务。
关键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犯罪预防作者简介:张红卫、林萍,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2)10-069-02金融系统作为经营货币、证券、保险的特殊企业,是链接社会各行业、各部门以及对外的窗口,在我国加入WTO和金融业全面开放的复杂环境下,比较容易成为职务犯罪的易发和多发领域。
因此,强化依法管理,以德治行、以德治社,防范遏制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就自然成为摆在金融业管理者面前的一项艰巨的任务。
当前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总体走势出现两种趋势:一方面,职务犯罪案件数呈波浪式的下降趋势;另一方面,职务犯罪案件在金融案件中的所占比重又呈波浪式的上升趋势。
这表明,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下,金融系统的职务犯罪处于欲张又缩的状态,较之金融其他犯罪更具有顽固性,预防职务犯罪既是金融系统查处和防范违法犯罪的工作重点,也是任重道远的法制任务。
一、金融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是当前金融系统腐败现象最集中、最严重的表现,并呈现出以下特点:1.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从近几年查处和发生的金融职务犯罪的案例来看,既有以职谋私、明目张胆违反规章制度,盗用国库资金。
如我院今年查处的县某银行分理处主任蔡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挂失客户存款等手段,挪用客户存款70余万元,从作案到案发达数年之久,其作案手段比较特殊;更有利用职务之便互相勾结,窃取巨额资金的案件,如河北省邯郸市农业银行金库保管人员联手作案,盗用巨额库存现金的案件。
关于金融领域违纪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

关于金融领域违纪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概述这份文档旨在分析金融领域违纪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金融行业对于经济的发展起着关键的作用,但违纪问题的频发对行业的稳定性和信誉造成了威胁。
因此,了解违纪问题背后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原因分析1. 利益冲突:金融行业存在着各种利益冲突的情况。
例如,金融从业人员可能会为了个人利益而不顾客户的真实需求,从而采取不当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包括向客户推销不适合的金融产品,或者操纵市场价格以获取个人利益。
2. 不透明操作:金融行业的一些业务可能涉及复杂的操作和机制,对于一般投资者来说不太容易理解。
这种不透明度为操纵市场和进行违规操作提供了机会。
对于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来说,难以监督和发现违纪行为。
3. 监管不力:金融行业监管的不力是违纪问题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
监管部门在监督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时可能存在疏漏和不足之处。
这使得一些机构和从业人员能够逃避监管,从而进行违规行为。
4. 高压环境和诱惑:金融行业的竞争激烈,从业人员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和竞争压力。
在这种高压环境下,一些从业人员可能会为了追求高绩效和高回报而诱惑于采取不当行为。
这种行为可能包括违规交易、内幕交易等。
对策建议1. 加强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金融行业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效率。
同时,应建立更严格的监管制度和法规,制定惩罚措施,并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
2. 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道德观念:金融行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金融知识和专业素质。
同时,应强调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引导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准则,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以客户利益为先。
3.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机制,加强对内部操作的监督和管理。
通过加强内部审核和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持金融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4. 增强投资者保护意识: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和保护,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
我国金融领域腐败形成的体制原因及治理对策研究

我国金融领域腐败形成的体制原因及治理对策研究中国人民银行 安启雷北京工商大学 陈 辰 内容摘要 金融系统的腐败问题,不仅使国家资金蒙受巨大损失,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受到损害,而且还会诱发经济和金融风险,社会危害尤其严重。
因此需要高度重视金融腐败问题。
在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条件下,深入分析金融领域腐败产生的机理特点,对研究防治金融腐败的对策极具现实意义。
一、我国金融领域腐败案件的表现形式近年来,我国金融业腐败案件频发,有关部门连续将金融行业列为腐败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各级公、检、法等部门也把金融腐败案件列为查处的重点。
由金融领域腐败问题衍生的金融风险巨大,直接威胁金融管理秩序,关系着社会及经济秩序的稳定。
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们应当保持高度的警醒,不断改进和健全金融法制,亡羊补牢,防止它发展成对国家、社会和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经济损失的大患。
(一)金融腐败案件类型分析。
总结金融腐败的类型有利于反思其成因、研究对策。
概括起来,当前金融腐败的类型主要有:11滥用权力。
如滥用审批特权,在市场经济转轨时期,金融管理部门往往对金融市场的准入和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实行比较严格的控制与限制,拥有市场准入审批特权的金融管理人员就有可能通过拒绝批准、提高准入门槛或增加不合理要求以及故意拖延审批时间等方式对申请者进行刁难,谋求腐败利益。
有些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位时,利用手中权力,为企业发放贷款、逃废债务等提供方便,例如在对融资风险把握不大或者明知风险较大的情况下向关系方提供利率低、还贷期限长、放宽额度等优惠贷款,为企业和老板牟取非法利益。
21利用职务便利。
有些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利用其职责范围内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假借执行职务,侵吞、窃取、骗取本机构的公共财产,或通过非规范交易收受经营者以手续费、劳务费、佣金等名义给付的现金或实物。
有的伪造单据,假借户头,凭空转汇私吞资金,透支储户存款、利息,收入不入账,贪污、挪用公款,为自己的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提供资金和财产上的便利等。
金融案件频发的原因及对策

金融案件频发的原因及对策摘要:思想政治工作乏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不注重自身的思想改造是金融系统犯罪案件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
要从多方面入手健全防范机制。
关键词:金融案件;原因;对策金融系统作为一个特殊行业,从内部看,其干部职工无时不在经受金钱的诱惑和考验。
从外部看,它又是不法分子易选择的作案目标。
各单位在预防和查处案件中虽做了大量工作,也有一定收效,但案件的发生率仍不容乐观。
这就要求预防查处案件工作必须从源头抓起,查原因、挖根源、研对策,从全方位预防或杜绝案件发生。
一、发案的原因(一)客观因素一是思想政治工作软弱乏力,不深不细。
在发案单位一些领导同志头脑中,对通过开展积极、深人、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去营造预防案件的良好氛围,还存有很大的误区有的同志认为,金融业是搞经济的,搞思想政治工作出不了经济效益,白耽误工夫。
有的对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认识,但也只不过是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对上级要求部署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满足于读文件、念材料,不求甚解,不求深化,不善于把思想政治工作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职工的思想现状相结合,“两张皮”的现象严重。
有的以业务重没有精力搞,工作忙没有时间搞,不出问题没有必要搞为种种借口,能推则推, 能拖则拖。
这种使思想政治工作上不了“会议”,摆不上“日程”,进不了头脑的现象, 导致邪气上升,正气下降,真、善、美与假、恶、丑的标准模糊了, 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了,一些意志薄弱的人自然也就“近墨者黑了”。
二是权力监督失控,用权过度过滥。
一部分领导对用好、管好钱缺乏应有的正确认识,混淆了权力与金钱的关系,在思想上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庸俗观念。
把党和群众赋予自己的手中权力,作为捞取政治资本,捞取金钱物质的工具。
一事当前,不是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立党为上,用权于公,’而是变本加厉地利用职权谋私利、拘私情搞权钱交易。
放贷不报批、不请示;经费开支个人说了算、批了报,从中吃“回扣”,捞“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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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成因及对策魏峥(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孝感432000)摘要:我国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有着犯罪手段隐蔽化、犯罪主体多元化、犯罪金额大额化、危害后果严重化、犯罪情节国际化等特点。
其原因在于金融体制不健全、金融法制不完善、监督制约不到位、犯罪防治缺力度。
防范金融领域职务犯罪,必须深化体制改革、加大监督力度,完善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健全防范机制、加强道德教育,加强部门联系、争取破案时机,保持协作关系、建立犯罪信息系统。
关键词: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成因;对策一、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一)犯罪手段隐蔽化犯罪手段从过去的以权谋私和监守自盗转向运用专业知识,利用金融业务程序,制造漏洞作案,犯罪手段的隐蔽性增强。
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般依附于金融业务实际,近年来,金融经营管理市场化进程加快,计算机技术广泛运用,犯罪依附于金融业务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
金融从业人员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利用金融业务的时间差、地点差、利息差、行际差作案逐渐增多,这种行趋势在新兴的证券行业表现尤为突出。
(二)犯罪主体多元化犯罪主体以金融机构领导特别是基层单位负责人为主,并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共同犯罪增多,法人犯罪时有发生。
金融机构领导贪污贿赂等犯罪往往与管理决策权力相关联,金融单位负责人犯罪一直占较大比例。
由于一些基层单位金融秩序混乱,管理不严,制度不落实,一些从事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也有机会实施犯罪,基层一线年轻从业人员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这就使犯罪日趋基层化、低龄化[1]。
由于金融业务交叉,计算机联网操作,单独作案成功率越来越低,因而金融从业人员之间,甚至是金融从业人员与社会人员之间,相互利用、内外勾结、多环节有预谋、有分工地进行作案。
同时还有一些金融机构的领导把谋取私利转化单位行为,通过集体决策实施犯罪,以减轻个人责任,逃避法律制裁。
(三)犯罪金额大额化犯罪金额越来越大,上千万的特大案件已不鲜见。
20世纪90年代初期,贪污贿赂上百万元在金融领域比较少见。
然而,近年来,金融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逐渐上升,上千万元的特大案件逐年增多, 2008年以来,仅福建省就查办百万元以上案件29件,其中上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就有5件。
据对一些典型案件分析,犯罪巨额账款多被犯罪分子用于个人炒股、经商、投资、甚至贩毒、炒卖外汇、赌博等非法活动上,给国家财产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
(四)危害后果严重化犯罪同金融违法、金融诈骗相伴而生,紧密相连,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的信誉,容易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这是金融体制改革中暴露出来的犯罪特点。
从查处的金融违规、金融诈骗犯罪中大都能发现金融从业人员的贪污贿赂行为。
有的金融诈骗犯罪就是不法分子利用重金行贿,促使从业人员违反国家信贷政策和规定,放宽贷款条件和数额而得逞的。
目前较为严重的违章拆借资金现象,往往也是一些从业人员出于个人赚取利息差或回扣造成的。
证券业也存在类似情况,在一起证券从业人员私分公款案中,行为人采用一种资金“空敲”的方式,虚拟高出证券公司实有资金数倍甚至几十倍的资金,通过电脑,转让给一些有关系的股民炒股,甚至转入虚设的股民帐户进行自营,然后提取巨额管理费用,私分贪污。
(五)犯罪趋于国际化犯罪涉外情节增多,国际化趋势日渐明显。
一是境外人员参与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比较典型的是少数不法外商在华投资经商中,采取行贿手段,诱使金融机构一些意志薄弱者为其违规获取贷款或逃避监管,非法进行资金经营提取便利;二是为逃避国内法律制裁,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分子在世界范围寻找退路,或携巨额赃款潜逃在外,或把赃款转移到境外金融机构藏匿,或把赃款用于境外投资、经商等。
对熟悉金融管理的犯罪分子来讲,利用世界性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来实现这个目标很容易得逞。
如果没有有效对策和措施加以遏制,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国际化将呈发展趋势,其表现形式也将趋于多样化。
二、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一)金融体制不健全我国金融组织体系已基本形成,但金融体制改革滞后,管理漏洞较多,金融机构的功能和服务水准,包括从业人员的金融信用意识远未达到转轨的要求。
许多金融改革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留下引发犯罪的隐患。
(二)金融法制不完善犯罪行为具有超前性,而法律规范则显现出滞后性,许多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手段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一些明显的违规现象处于法律的真空状况,一些行为的罪与非罪界限模糊,使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为贪污贿赂犯罪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比如证券业中存在资金“空敲”现象,表面看由此产生的利润是单位所有,但这种利润往往被列为帐外收入,随时可能落入私囊[2],对这种行为,现有的法律就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
几乎每一项金融改革措施出台,都有一些新的犯罪形式随之出现,而法律往往是在这之后才能作出相应的规范。
(三)监督制约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薄弱,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致使一些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持续时间长、金额巨大却不易被发现。
在犯罪防范方面,缺乏强有力的犯罪防范机制,主观认识也不到位。
受功利主义的影响,有些金融部门执法机关对防范工作缺乏长远战略的眼光,认识上还存在种种误区。
比如,目前新的金融工具推广很快,但很少有金融部门对这些金融工具使用中可能存在的犯罪隐患进行事前研究,并建立配套的防范机制,往往是这些金融工具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严重后果后,防范对策和措施才跟着出台[3]。
(四)防范犯罪缺力度侦查手段简单、侦查人员知识缺乏难以应对犯罪的复杂性,无法通过打击犯罪来预防犯罪。
金融经营管理的高度专业性决定了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情节更复杂,犯罪主体专业素质更高,犯罪手段智能化更明显。
而侦查人员大多没有金融从业的实践,对金融管理知之不多,往往用老思路、老方法来侦查金融领域的犯罪,侦察手段停留在较低水平上,有时控制了犯罪分子,却因为不熟悉金融运行规则或计算管理系统而抓不住作案证据,掌握不了赃款流向,有时发现了犯罪痕迹,而犯罪分子却早已逃之夭夭。
金融犯罪的国际化趋势明显,但打击犯罪的跨国合作存在着局限性。
由于缺乏相应的国际司法协助条约或协定,跨国合作侦查犯罪并不认为是受请求方的义务,诉讼体系不同、审批手段烦琐、语言障碍、经费缺乏等等,使得国际合作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造成侦查工作效率低下,诉讼周期拉长,犯罪分子不能受到及时有力的惩罚,甚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逍遥法外。
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的防范对策(一)深化体制改革,加大监督力度防范金融领域的犯罪,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加大金融监管力度。
要着力解决金融监管乏力问题,在监管范围上,既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也要加强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管理;在监管措施上,既要有预防性的监管措施,也要建立事后化解性的监管制度;在监管手段上,既要建立监管指标体系,包括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特别是信贷资产质量,资产的流动性,经营的规范性和效益性,内控制度和执行情况,也要建立灵活、准确的风险预警系统,以保证国家对金融活动的运行情况和管理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减少在金融领域实施贪污贿赂等犯罪的可能性。
(二)完善金融立法,强化金融执法我国金融立法的滞后,致使金融市场一些违规经营和非法交易活动得不到有效惩治。
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加强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的建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金融交易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必须对刑事立法作出相应的修改,针对金融犯罪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条文,以防范金融犯罪,发挥刑法的威慑作用和预防效能。
在金融执法方面,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机构方面的作用,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加大金融监管执法力度,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严禁任何非法金融活动;强化对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的惩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依法惩治金融犯罪的作用,分析犯罪原因,掌握犯罪规律,研究侦查策略,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大案要案上升的势头。
(三)健全防范机制,加强道德教育金融领域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有的形同虚设,一部分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贪污受贿,因此必须健全防范机制。
要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执行金融活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减少随意性,防止滥用职权和违规经营。
要系统地建立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专门机构监督、社会公开监督以及执法执纪监督组成的监督制约体系,并有重点地对发放贷款、拆借资金、股票透支交易及电脑操作人员加强监督与制约,发现问题,迅速作出处理[4]。
要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纪律观念,增强抵御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侵袭的能力,同时,严把用人关,对不适合从事金融业的人员坚决清退。
(四)加强部门联系,争取破案时机金融部门要主动向检察机关通报有关情况,使检察机关对金融部门的工作情况、管理情况、经营情况等有必要的了解。
发现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时,应及时与检察机关取得联系,争取破案时机,在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时,金融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协作,促进有效地获取犯罪证据。
检察机关也要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联系,互通信息,特别要研究分析金融领域贪污贿赂等犯罪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把握犯罪的总体走势。
对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金融部门通报,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业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要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金融部门建立规章制度。
此外,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侦查队伍,不仅要有一批侦查金融证券、保险、计算机、外语等方面的人才,还要有一批从事金融犯罪理论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方面的人才。
(五)保持协作关系,建立犯罪信息系统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和金融犯罪的国际化,需要各国、各地区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对付金融领域中的贪污贿赂等犯罪。
一是建立犯罪的信息交换系统,包括犯罪嫌疑人信息、犯罪手段信息、赃款流向信息、单位信息等,为侦破案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二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这种联系的重要媒介是相关国际组织,例如国际刑警组织、国际反洗钱金融诉讼特别工作组等。
对我国来讲,非常需要与我国金融犯罪牵涉较多的国家和地区保持密切的联系,加强对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司法制度、司法运作情况以及合作可能性的研究,拟定相应的工作预案。
一旦需要,就可以及时得到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司法协助。
参考文献[1]周振想.权力的异化与遏止——渎职犯罪研究[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4:第13页[2]凌海.反腐败方略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第105页[3]柳晞春.预防职务犯罪——反腐败的理性选择[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第137页[4]菲利.犯罪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 第226页作者简介:魏峥(1977-),湖北孝感人,经济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