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考前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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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通关必过宝典——民法冲刺重点

司法考试通关必过宝典——民法冲刺重点

第一章民法概述一、民法的基本原则在我国现行的民法制度中,公认的民法基本原则主要有:诚实信用原则、意思自治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注重结合实际、论述题)二、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是民事法律关系。

(二)法律事实法律事实,是符合民事规范,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现象。

如遗嘱继承法律关系的产生就需要两个法律事实:立有遗嘱;被继承人死亡。

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两类:事件和行为。

1.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但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1)人的出生与死亡;(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3)时间的经过。

2.行为人的行为指人有间识的活动,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活动。

行为一般是人的意志所支配的活动,即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但有些行为是不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但仍可以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的产生。

根据人的行为是否属于表意行为,分为两类:(1)表意行为。

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旨在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具体内容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2)非表意行为。

是行为人主观上并没有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效果的意思表示,但客观上引起法律效果发生的行为。

例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等。

三、民事权利(一)民事权利的分类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四类。

历年考题对形成权的考点是比较多的。

1.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撤消权、解除权、追认权、选择权都属于形成权。

形成权赋予了一方当事人根据单方的意思表示来干预他人的法律关系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相对人利益的维护也会显得很重要。

所以,形成权的行使,原则上不能附条件或者附期限,一旦行使,不能撤销。

从而避免相对人的权利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二)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二)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第1~40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第1题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 C )。

A. 只能独立适用B. 只能附加适用C. 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 只能并科适用第2题刘某为现役军人,刘某的妻子与其丈夫感情不和提出离婚,刘某表示不同意,则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A. 不能判决离婚B. 可以判决离婚C. 调解后可判决离婚D. 未经调解可判决离婚第3题王某在学校的操场上练习骑摩托车,因技术不佳,将陈某撞伤。

陈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王某的行为构成( C )。

A. 故意杀人罪B. 过失致人重伤罪C. 过失致人死亡罪D. 交通肇事罪第4题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的是( A )。

A. 甲与乙登记结婚B. 甲与乙签订走私石油的合同C. 甲与乙达成共赴同学聚会的协议D. 甲与乙缔结网络婚姻第5题刘某家门前有一泥沟,某日运粮车经过此地,由于颠簸,掉落一袋面粉。

刘某占得便宜后,又将此沟挖深一尺,次日又拾得两袋面粉。

刘某的行为属于( D )。

A. 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B. 不当得利C.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D. 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第6题某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主任王某,急引进外资,对于前来投资的“外商”甲某等人盲目轻信,未认真审查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就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期打入对方账户400万元,结果,该笔资金被悉数骗走,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

王某的行为构成了( C )。

A. 玩忽职守罪B. 滥用职权罪C. 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D. 尚未构成犯罪第7题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构筑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D )。

A. 公平责任原则B. 过错责任原则C. 无过错责任原则D. 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第8题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2年期满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C )。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一)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一)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第1~40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第1题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

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D )A.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B.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C. 妨害公务罪D. 故意伤害罪第2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C )。

A. 树上的果实B. 未收割的庄稼C. 银行存款的利息D. 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第3题甲是某国有公司的销售科负责人,某日到财务室报销时,推、门进屋发现室内无人。

保险柜钥匙放在办公桌上。

甲便用该钥匙从保险柜中取出5万元现金,装在文件袋中逃离财务室。

甲的行为构成( D )。

A. 侵占罪B. 职务侵占罪C. 贪污罪D. 盗窃罪第4题不动产物权的权利变动,通常以( C )为公示方法。

A. 交付B. 占有C. 登记D. 合意第5题甲与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请求( B )。

A. 丙承担违约责任B. 乙承担违约责任C. 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 乙或者丙承担违约责任第6题 2008年6月11日晚8时许,王某、李某与龙某等人在回住处途中,与郑某因琐事发生争执。

郑某回到其打工的公司后,将冲突告诉同在该公司打工的老乡张某,张即通过龙某打电话联系李某,双方约定通过打架的方式解决纠纷。

当晚11时许,张某纠集了老乡共30余人,龙某、李某也纠集了何某等10余人,双方均持铁棒等凶器至斗殴地点。

龙某一方见对方人多,遂逃离现场,张某一方即追赶。

张某、郑某及彭某、向某等人追赶上龙某,张某等人对龙某进行殴打。

龙某被迫跳入路边池塘。

张某、郑某及彭某等即在池塘边捡起石块向池塘内冒出头的龙某投掷,使龙的头部不能浮出水面,致龙某因溺水死亡。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四)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四)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四)一、单项选择题:第1~40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第1题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

甲的行为属于( B )。

A. 预备犯B. 实行犯C. 帮助犯D. 未遂犯第2题张某将一五岁幼童王某骗离家庭并欲将其带至外地出卖,途中被抓获,王某得救。

张某的行为构成( D )。

A. 拐骗儿童罪B. 拐卖人口罪C. 拐骗儿童罪和拐卖人口罪D. 拐卖儿童罪第3题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B )。

A. 犯罪的一般客体B. 犯罪的同类客体C. 犯罪的直接客体D. 犯罪的对象第4题甲从外地购进一批奶牛,在获知此奶牛无产奶能力的情况下将其中的三头卖给邻村的乙,乙不知情而购买,则甲乙之间的奶牛买卖合同( D )。

A. 属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无效B. 属于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可撤销C. 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D. 属于受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第5题下列各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D )。

A.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清偿B. 因赌博而获得的财物C. 某公司清偿未到期债务D. 售货员多找了零钱第6题我国刑法规定了__________法定原则,__________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同时规定了__________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__________和承担的__________相适应;死刑只适用于__________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在这段话的空格中( D )。

A. 2处填写“罪刑”,4处填写“罪行”B. 3处填写“罪刑”,3处填写“罪行”C. 4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D. 3处填写“罪刑”,2处填写“罪行”第7题李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症,李某怕此牛将病传染给自己其他的牛,遂拉至野外抛弃。

2023年法考主观题冲刺讲义

2023年法考主观题冲刺讲义

2023年法考主观题冲刺讲义第一章民法(500字左右)一、法人的起源及民法上的地位民法是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主要涉及个人、家庭和财产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而在民法中,法人是一个重要概念,它起源于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认识。

在民法中,法人享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法人的成立、行为和终止等都受到法律的规制。

二、婚姻家庭法的重要性及相关法律适用婚姻家庭法是民法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涉及到人们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相关权益等方面。

婚姻家庭法的目的是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在实际应用中,我们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婚姻、离婚、抚养子女等问题进行合理适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物权法及其相关理论物权法是民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人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和使用等方面的权益。

在物权法中,要注意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分,如债权法、合同法等。

此外,物权法的确立和发展也受到一定的理论指导,如所有制理论、物物交易理论等。

第二章合同法(500字左右)一、合同的基本要素与成立条件合同是民法中的重要概念,它是人们实现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关系的重要工具。

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合意、合法、真实、有偿等。

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要注意合同要素的完备性,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二、合同的效力及违约责任合同在法律上是一种有效的约束力,它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合同的效力表现在无效合同的效力消除、有效合同的具体实现等方面。

同时,当合同的当事人未履行其约定的义务时,将面临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解除与变更合同的解除和变更是当事人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和变更的一种方式。

在解除和变更合同时,当事人要合理合法地依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操作,并注意相关法律的限制和规定。

第三章侵权责任法(500字左右)一、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是指在民事关系中,一方主体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他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的行为。

陈飞 司法考试 民法 考前冲刺班 第五节

陈飞 司法考试 民法 考前冲刺班 第五节

民法主讲老师:陈飞考点十四:主合同变动及其效果24.主合同变动与合同的三大抗辩权命题思路:(1)三大抗辩权的构成要件与行使后果:第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第二,顺序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应当在先履行);第三,不安抗辩权(双务合同,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有确切证据,在后一方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可能)第四,行使后果(守约一方可以提出抗辩,也可以直接主张违约责任,还可能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构成根本违约时】)。

(2)主合同变动与抗辩权延续综合命题考查。

考法:28.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交付的钢材经验收合格后,乙立即付款300万元”。

甲依约交付钢材,乙检验发现钢材含硫量、含碳量严重超标,根本不能使用,于是拒绝接受货物,并拒付货款。

乙公司为应急,只好从丁公司处高价购进同类钢材。

之后,甲公司将自己对于乙公司的3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

丙公司在要求乙公司付款时,也遭到乙公司的拒绝。

为此甲、乙、丙三公司发生纠纷。

关于乙公司的权利,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乙公司可对丙公司行使抗辩权B.乙公司可行使合同解除权C.乙公司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D.三种权利可并用25.主合同变动与担保责任的承担命题思路:(1)主债权转让(2)主债务转让【担保法23,担保法解释29】考法:29.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

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若乙的朋友己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30万,其余金额仍由乙自己清偿。

下列说法何者正确?()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与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D.若甲、戊都书面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考点十五: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代位权26.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代位权(合同法73-75条、合同法解释一、二的相关条文)命题思路:(1)代位权的五个构成要件(合法、“到期”、怠于、有害于、非专属);代位权之诉的管辖、当事人、诉讼费用承担。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十)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十)

法律硕士《专业综合刑法学、民法学》考前冲刺预测试卷(十)一、单项选择题:第1~40题,每小题1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第1题法人、个体工商户也享有人身权,包括( D )。

A. 姓名权和名誉权B. 名誉权和经营权C. 经营权和隐私权D. 名称权和名誉权第2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假释适用于( C )。

A.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B.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C.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第3题下列情形中,诉讼时效为1年的是( A )。

A. 甲租赁乙的房屋,因拒付租金而发生纠纷B. 甲与乙签订了一承包经营合同,后乙违约C. 甲借给乙1万元,乙到期不还欠款D. 甲在乙处定作一套西服。

到期后甲未及时领取西服,30天后乙将西服卖掉第4题李绅与老伴生有一子李壮,一女李柔,均成年成家。

李壮有一女,李柔有二子。

李绅与老伴身体较好,且用其自有退休工资聘一保姆负责照顾其起居。

2000年6月,李柔因病去世。

李绅因经不住丧女之痛,一病不起,竞也撒手归西。

李绅死后留下房屋数间,存款数万元及名人字画若干。

李绅生前留有书面遗嘱,将字画及房屋留给李壮,其余财产未作处理。

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李壮遇车祸死亡。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

A. 李柔早于李绅去世,不能继承李绅的遗产B. 虽然李壮遇车祸死亡,仍能与其母平分李绅未作处分的财产C. 李壮的女儿可行使李壮的遗产继承权,但房屋字画除外D. 李柔的两个儿子不可以继承李柔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5题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B )。

A. 将他人的耕牛误认为是自家所有而喂养B. 主动修缮两家共用的围墙C. 未受委托而招待朋友的客人D. 商店保安抓住小偷使某顾客免遭损害第6题对主物和从物的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 从物属于主物的构成部分B. 从物所有权只在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时,才随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C. 从物必须依附于主物而存在D. 从物与主物的所有权人为同一人第7题甲某与邻村女青年丙某按传统仪式订了婚,但未领取结婚证。

2021年新起点考前冲刺班民法-钟秀勇讲义

2021年新起点考前冲刺班民法-钟秀勇讲义

2021年民法冲刺讲义一、单项选择题1.甲工厂因建造办公楼,与乙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承建该办公楼建设工程。

楼房建好后,甲因向丙银行借款(本息合计)1000万元,将该办公楼抵押给丙,双方办理了办公楼的抵押登记,但未办理办公楼占用范围内的建设使用权的抵押登记。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尚欠乙工程价款600万元,乙催告后经过合理期限,甲仍未支付。

丙见状行使抵押权,将办公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拍卖,共获价款1200万元(经法定机构评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变卖的价款为500万元;办公楼变卖的价款为700万元)。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A.物权优先于债权,对于变卖办公楼的700万元,丙银行优先于乙受偿600万元B.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对于变卖办公楼的700万元,乙优先于丙受偿600万元C.登记为不动产抵押设立的生效要件,丙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变卖所得500万元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D.若乙将对甲享有的600万元工程价款债权让与丁,对办公楼拍卖所得700万元,丁优先于丙银行优先受偿600万元【答案】B【解析】①《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乙对在建工程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人。

故A选型错误;B选项正确。

②《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的视为一并抵押。

”据此,因丙已经办理了办公楼的抵押登记,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视为一并抵押,丙对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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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考前预测试题一、单项选择题知识产权的保护☆☆☆☆☆1、下列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说法正确的是:A.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B.对于侵权作品制作者的损害赔偿责任,通常实行过错推定原则C.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1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D.临时禁令最早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的司法判例,是TRIPs协定要求各成员必须遵守的最高要求答案:B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知识产权的保护,是2010年的新增考点。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A项错误。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所以C项错误。

临时禁令是TRIPs协定要求各成员必须遵守的最低要求,所以D项错误。

本题应该选择B项。

教唆侵权行为和帮助侵权行为☆☆☆☆☆☆2、张冯和赵真为某小区的两名保安人员,素来不睦。

某日,晓雨的父母忙,让7岁的晓雨独自在小区玩。

赵真看见晓雨一个人在玩,便说要和晓雨玩个游戏,让晓雨把鱼线绑在张冯办公室外。

晓雨甚觉有趣,当即照作。

张冯出门时没注意到鱼线,摔倒伤及头部,到医院缝了5针。

对张冯的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赵真与晓雨是共同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B.赵真与晓雨的父母应承担连带责任C.赵真承担侵权责任;晓雨的父母承担相应的责任D.赵真单独承担侵权责任答案:C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9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故本题C项正确。

债权人的撤销权☆☆3、2007年7月1日,乙依买卖合同向甲交付设备60台,该合同约定甲于2008年9月1日一次性支付价款50万元。

2008年6月,乙调查出如下事实:2007年6月1日甲基于赠与合同向某培训学校交付电脑100台,事后甲没有对培训学校行使撤销权;另外,甲对丙享有200万债权,由丁提供保证,2007年8月1日甲放弃了对丁的保证债权,不料债务人丙于2008年5月1日卷款外逃,下落不明且无财产。

由于甲长期乐善好施,此时全部财产不足50万元。

下列关于乙的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 2008年9月1日之后,乙才有权撤销甲与培训学校之间的赠与合同B.2008年5月1日之后,乙就有权撤销甲与培训学校之间的赠与合同C.2008年9月1日之后,乙才有权撤销甲放弃对丁的保证债权的行为D.2008年5月1日之后,乙就有权撤销甲放弃对丁的保证债权的行为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有三:(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

(2)债务人在负担债务之后,实施了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该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

(3)债务人的法律行为如果是有偿行为,要求第三人具有恶意。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债权人撤销权不以债权到期为构成要件,这与代位权以债权到期为构成要件不同。

第二,债务人所实施的法律上处分行为必须发生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债务之后,如果发生于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担债务之前,则债权人不得撤销。

本题中,甲向培训学校赠与财产的行为发生于甲对乙负担债务之前,债权人乙不得行使撤销权。

故A、B项错误。

《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本题中,甲放弃对自己债权的担保,该放弃行为损害到乙的债权,乙享有撤销权。

乙的债权虽然2008年9月1日才到期,但债权人撤销权不以债权到期为构成要件,因此,乙自2008年5月1日之后,就有权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放弃对丁的保证债权的行为。

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物件损害责任☆☆☆☆☆4、张三骑车回家时遭遇雷阵雨,路旁一棵松树倒下将其砸伤。

经查,该松树已腐朽不堪,但砍伐需要报批,管理单位迟迟未予报批。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管理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B.属于不可抗力,管理单位不应承担责任C.张三冒雨回家也存在过失,应适当减少其赔偿额D.管理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答案:A解析:《侵权责任法》第90条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故管理单位应对张三的损害承担责任。

依该条规定,管理单位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的实质是从侵害事实中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免除被侵权人对过错的举证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台风、海啸,本案不属于不可抗力。

综上,本题A项正确。

客运合同☆☆5、2007年8月21日晚11时,原告常某乘坐被告裘某的出租车(车主为被告北原公司)前往自己的住所。

行车途中,原告的癫痫病突然发作,裘某见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

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善意履行其基于旅客运输合同应负的义务,在原告发病时,置其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将其像一件物品一样,扔下出租车,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及心灵创伤,故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但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B.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无权主张违约责任C.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并可同时主张D.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原告得选择其一主张答案:D解析:依《合同法》第288条规定,原告乘坐北原公司的出租车,即与北原公司建立了客运关系,北原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裘某应依约将原告运送至目的地。

依《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被告半途将发病的原告抛下,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依《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自然人因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根据题干所述,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权,应依法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之责任。

依《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故本题应选D。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承担责任的应是北原公司,而非裘某,依《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故本题答案为D。

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补充赔偿责任☆☆☆6、某小学组织一年级学生到公园春游,到公园后由公园导游照管学生在草地上放风筝,老师们则到旁边的餐厅吃饭。

活动快结束时,某学生被落下的风筝扎到眼睛,最致导致失明。

谁放的风筝已经无法查证。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学校不应承担责任,因为放风筝时的照管义务已经转移给公园B.学校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C.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D.学校不应承担责任,因为责任应该由放该风筝的人承担答案:C解析:依《侵权责任法》第40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故B、D项不正确,C项正确。

依《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约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故学校与公园均应对此承担补充赔偿责任,A项表述不正确。

无因管理☆☆☆☆☆☆☆☆☆7、甲常年在外地打工,家中的稻田闲置,同村乙便将甲的稻田稍加改造后变成虾池养虾。

甲春节回家后发现自己的稻田变成了虾池,就向乙要求赔偿土地肥力的损失,并把虾全部据为已有,到市场出卖。

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乙的行为构成侵权B.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C.乙应当赔偿甲土地的肥力损失D.乙有权要求甲返还卖虾款答案:B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由此可知,无因管理是在无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情形下,为了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而本题中,乙将甲的土地稍加改造后变成虾池养虾,其主观上并无管理甲事务的意思,客观上也并非是管理甲的土地,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无因管理。

乙的行为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其属于擅自对甲土地的利用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甲的损失。

因此,A、C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

但是本题中,尽管乙存在侵权行为,但虾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乙,甲无权取得该虾池中虾的所有权,其应当返还卖虾所得。

D项说法正确。

故依题意本题应选B。

著作权的归属☆☆☆☆☆☆☆8、张、李二人共同完成了一幅美术作品。

张某听闻本地将举行大型画展,便与李某商量将该作品送去参展,但李某认为该作品并不代表自己的最高绘画水平,不同意送展。

张某遂独自将该作品送展,并在画展上将其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

根据我国法律,下面关于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A.该美术作品是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张、李二人共同共有。

若两人中一人先死亡,既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则其著作财产权由另一人享有B.若李某无正当理由加以反对,则张某有权自行将该作品送展,但无权自行将该作品出售C.王某购得该美术作品的同时还获得该作品的展览权D.该美术作品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至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答案:D解析:《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财产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A项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重新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因此,B项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因此C项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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