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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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与思考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践与思考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全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规范,也是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今年10月,中央专门召开了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专门研究部署此项工作。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作用,落实责任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如何更有效地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谈几点粗浅认识。

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作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龙头型系统工程,对于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责任警醒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是“党风廉政建设”,主旨目的是“责任”。

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细化责任,强化纪律,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增强模范带头、廉洁自律的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从而更自觉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败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全过程,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领域、各环节,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廉洁从政。

二是惩戒教育作用。

综合运用责任制考核结果,严格责任追究,规范从政行为,惩处违纪问题,教育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责任制的关键所在。

通过落实责任制,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严格管理所属单位、人员,对错误行为及时批评制止,对腐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认真治理热点问题,堵塞制度机制漏洞,从根本上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教育警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三是预防治本作用。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根本性制度,又是一项源头治本措施,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调动和发挥各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合力,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以来确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基层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和探讨的问题。

论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论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论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们总结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当前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认识不到位。

有的单位领导对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关心、不重视,甚至认为这是党委的事,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把责任制工作当成额外负担,认为抓经济、业务工作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务虚,责任制工作抓不抓无所谓,与己无关;有的党政领导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特别是进行责任追究得罪人,会丢选票;有的行政领导则认为这是党务工作,行政只要把生产、财政抓上去就行了等等,其结果常常出现“党委领导忙得团团转,行政领导一旁冷眼看”的现象。

这些问题的存在,关键是有的领导干部思想上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正确的认识。

(二)工作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组织领导方面。

有的单位和部门还没有把这项工作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把这项工作完全推给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二是在责任分解方面。

有的单位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责任;有的责任条款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有的结合实际不够,基本上是照搬上级的责任分工办法,没有本单位、本部门落实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三是在责任考核方面。

有的考核指标体系不科学,具体操作时随意性大。

本来责任制《规定》中明确提出党委负责对下级党委(党组)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而有的部门和单位则是以纪委的名义进行考核,使纪委对下级党委、政府抓责任制工作的检查变成了对下级纪委工作的检查。

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如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实到实处。

此外,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这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必须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同时敢于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应成为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

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应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熟视无睹。

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

浅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浅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十八届三中全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要举措,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本人结合工作实践谈一点个人想法。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1998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0年11月对《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新修订的《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情况和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人是关键。

个别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

有的不想抓,认为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有的不真抓,觉得出力不讨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四个融入”。

(二)责任不明确存在没有立足本单位、各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的现象,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

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过于“标准化”,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没有体现每个人、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层层签订,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缺乏日常监督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

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

一些领导干部更是责任意识淡薄,上级布置时动手抓一下,检查时临时应付一次,考核时重视一会儿,而对分管部门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

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及措施

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及措施

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存在问题及措施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

但是在实际落实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党风建设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进行阐述,旨在提高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深化。

一、问题分析1、责任划分不清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需要明确每个人的职责和任务,但是在现实中却存在责任划分不清的现象。

一些领导干部只注重日常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不重视,不履行好职责,导致党风建设落实不到位。

2、责任推卸现象严重有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常常“上级有规定,下级有办法”,责任推卸、敷衍了事。

这种现象不仅影响了党风建设的执行,也影响了组织的形象和声誉。

3、督察检查不到位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需要督察检查制度作为保障,而现实中检查督察往往不到位,存在督查不重视、检查不规范等问题。

导致责任制落实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措施应对1、完善责任制要想建立完善的责任制,首先需要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将党风建设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中,加强工作指导和培训,确保党风建设工作不落空,责任到人。

2、加大执行力度要推动责任制落实,必须加大执行力度。

对于那些责任执行不到位的干部,要及时纠正,开展问责,避免让这些人扰乱了制度的执行。

同时,也要在工作过程中对责任执行到位的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发挥激励的作用。

3、加强监管监管是事业成败的关键之一。

对于责任推卸、敷衍了事等行为,应该建立严格的制度和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通过系统的监管和检查,确保责任制的执行不出差错、落实到位。

4、提高组织民主在党风建设的落实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民主性。

同时,鼓励各级领导干部亲自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情况,并走进基层、深入了解。

加强民主监督,加强组织的透明度,提高工作的参与度,能有效避免责任推卸现象的出现。

三、总结在完善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过程中,要注重领导干部的意识和行动,落实各自的责任,打破不作为、敷衍的现象,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避免责任制的落空。

浅析基层单位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浅析基层单位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浅析基层单位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摘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促进党风政风好转的关键,是治本之策。

必须提高认识,强化主体意识,必须逐级分解,细化到人,必须严格考核,促进责任落实,必须完善制度,保证长效运行。

只有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前移防范关口,防患于未然,才能真正把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关键词: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的关键。

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监督,这是治本之策。

只有加强监督,前移防范关口,防患于未然,才能切实促进惩防体系的建立,把反腐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基层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首先,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风廉政工作能否做好做实,很大程度上影响单位党建工作质量。

而基层党建工作是基层单位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单位发展的重要保证。

其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基层单位加强文化建设,提高竞争力的需要。

基层单位要想长远发展,就需要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凝聚职工并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因此,需要加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党风廉政的文化理念,形成一支廉洁自律、诚实守信、团结合作的团队,提高基层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二、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现状1、未意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关键。

部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使其在单位日常活动中流于形式,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2、责任不明确当前很多基层单位存在一个共同点,行政负责人也是党组织负责人,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这种情况下,单位负责人极易将工作重心放在业务管理上,而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另外,部分单位没有立足岗位进行明确分工,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没有层层落实到个人。

职工的责任意识相对淡薄,对于上级所下达的党建任务不够重视,同时也未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未能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作用及功效,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始终处于被动状态。

浅谈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浅谈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浅谈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简称“两个责任”。

而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摆在我们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个领导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必须提高认识,强化廉政责任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有力成效的关键。

要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断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只能紧不能松的使命感和紧迫感,重点要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认清责任主体。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对象就是各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这就是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

这一点必须弄清。

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坚持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到“四个亲自”。

通过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从“要我抓”“我要抓”到“要抓好”。

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形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局面。

党委班子成员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仅要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还要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是认清具体责任。

党政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在不断推动本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做到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解决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亲自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党委其他成员要积极主动地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做到亲自部署、直接过问;凡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须亲自解决。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7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7篇】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7篇】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我是某单位党委一名工作人员,我在这里代表全体党员干部,向您汇报我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我们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意识教育和党性教育。

并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落实廉政建设要求。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我们充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纪委、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对不廉洁的行为进行惩处。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我们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落实反腐防贪责任制,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的监督,完善制度和流程,增强监督的力度和效果。

四、加强教育与宣传
我们认为宣传和教育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加强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培养廉洁从政意识和知识,增强防范和遏制腐败的精神力量。

五、创新监督方式
我们创新监督方式,开展巡视、审计、信访、调研等工作,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针对性,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六、严惩违纪违法
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打违纪违法行为,积极整治漏洞和隐患,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专项治理,杜绝腐败问题发生。

七、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和支持
我们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和支持,为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帮助和支持,标本兼治,抓好工作结合,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廉洁从政。

总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要求,坚决执行从严治党的基本方针,严守纪律,保持廉洁,弘扬正气,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优越的政治环境。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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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烟台交通投资公司贾希林
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从制度上保证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保证。

通过几年的实施和逐步深化,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我们总结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得出的一条基本经验,也是我们交通运输事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既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条件,也是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这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现状及其成因
(一)认识不到位。

少数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正确的认识。

有些领导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关心、不重视,甚至认为抓经济和业务工作才是务实,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务虚,只有经济工作抓好了,效益上去了,才是对社会的最大贡献:有的领导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特别是进行责任追究会扼杀搞经济同志的
开拓进取意识,影响经济环境,阻碍经济发展等等。

本来这项工作的主体应该是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纪检监察部门是党组的参谋和助手,而在实际工作中,这项工作都是由纪检监察部门来承担,名不正言不顺,工作很难推开。

这些问题的存在,关键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

(二)工作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组织领导方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有的单位还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而是流于形式,把这项工作完全推给纪检监察部门;在责任分解方面,有的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责任,或责任条款过于笼统,责任内容不明确,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档现象;在责任考核方面,考核指标体系不科学,考核程序有问题,具体操作时随意性大。

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对下级的工作指导不够。

(三)措施不到位。

有的单位、部门虽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但措施不具体,往往是为了应付检查,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作是促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管好自已、管好班子、管好队伍的重要举措;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布臵只满足于按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注意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所以
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纪检监察体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纪检监察干部的职务、福利直接受制于本单位,导致纪检监察机构缺乏必要的超脱性,削弱了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削弱了同级监督的力度。

(四)奖惩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好坏没有明确的评价标准,没有形成一整套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

虽然每年都对责任制工作进行了专门的考核,但由于考核指标体系不太科学,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监督不到位。

目前,各单位都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还存在过多、过散、重复交叉、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等问题,少数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只满足于开会作布臵、发文提要求,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帮助指导和督促检查;有的虽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一些检查,但常常是搞“一阵风”,督促落实的方法也存在许多不足;还有的没有真正在组织上形成一整套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体系,总是上级来检查了,才来赶材料,应付上级检查,没有坚持常抓不懈。

二、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对策和思考
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要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前一段责任制工作的成效,针对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加大工作力度,把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

坚持把教育作为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的首要环节,通过学习先进典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党纪条规知识竞赛以及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促使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保证上级关于党风政建设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措施。

因此,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干群对责任制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体意识,履行好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

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真正做到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

(二)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机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

坚持把责任界定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基础环节,推行“一岗双责”制,明确各级“一把手”既是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层层分解责任,签订目标责任状,促使班子成员进一步明确各自肩负的职责。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责任制,尤其是主要领导不仅要
管好自己,而且要带好班子,全面负责。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参谋和助手。

各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结合自己的管辖范围、业务特点,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各自的责任。

充分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将责任目标尽可能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

坚持把履行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细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渗透到每个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

(三)进一步量化责任目标。

建立健全责任督查机制,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控管,制定严密的措施。

突出对“一把手”的考核、对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定期开展“述职述廉”;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规范化目标管理中进行考核。

在责任分解中,一要抓好静态责任分解,要按照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各位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各自应负的领导责任。

二要进行动态任务分解,把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逐项分解到各相关的职能部门,并明确工作标准、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和监督主体。

明确工作标准,就是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每一项任务的具体评价标准,便于检查、考核和追究。

(四)实施责任追究,注意奖惩结合。

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
其目的是为了评价一个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是责任制能否真正落实的重要一环,也是实施责任追究的基础。

因此,考核一定要客观、公正,营造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良好氛围。

对违纪违规行为,执法过错行为,不作为或效率低的行为必须严惩。

但是,也要注意奖惩结合,对严格依法行政,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大的要通过适当的程序,及时向党组提出嘉奖建议。

纪检监察部门要围绕权、钱、人三个重点,健全反腐倡廉机制,加强全程监督,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监督,严防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监督,对重大基建工程,要在招投标、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及结算等方面全程介入,避免或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对行业大宗物品的采购也实行全程监督。

同时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的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应包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反腐败任务的完成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情况。

在考核时,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减少随意性和不合理因素,努力使考核结果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并把考核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切实与干部奖惩、任用挂起钩来,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要降职或免去职务。

(五)健全制约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规范领导干部在经济建设中的行为。

建立健全“问责”查处机制,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和保障手段,是从严治党的客观要求。

纪检监察部
门随时对分解的任务进行跟踪督查,重点对各级领导班子遵守廉政承诺的情况加强督促检查,要转事后督查为事前、事中督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查处,追究其责任。

此外,还要积极介入班子建设,保证领导班子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积极介入行政执法,当好裁判员;积极介入机关日常管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

才能使责任追究客观、公正、准确,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因此,必须进一步抓好落实。

要加强监督检查,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主管部门应监督检查下属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各基层单位要把责任制的内容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实践证明,以法治国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既定方针,党风廉政建设离不开制度建设,腐败现象要靠健全的制度去杜绝,只有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才能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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