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德缺弱:一个透析中国古代思想道德教育的新视角——以“亲亲互隐”文本解读为切入
亲亲相隐

亲亲相隐制度简析内容摘要:该篇论文通过参考一系列相关书籍、论文等资料,得知了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由西周时期的道德准则向汉代及其之后朝代的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转变、发展历程。
同时也了解到当代中国各界(主要是法律、文化界)对于亲亲相隐制度在现代社会是否适用的观点上存在的分歧,并且得出了自己的观点:亲亲相隐制度在现代中国社会有存在的必要性,但需要对其加以修改确定以符合当代中国国情,且阐述了理由。
关键词:亲亲相隐产生发展儒家化现代适用借鉴合理性利弊正文:亲亲相隐制度,又称“亲属容隐”、“亲属相隐”,有其定义:“亲属之间犯罪应当相互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不论罪,反之要论罪。
”①,指在古代刑律中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隐瞒罪行。
其主要内容为以下三点:其一,亲属有罪相隐,不论罪或减刑;其二,控告应相隐的亲属要处刑;其三,国事重罪不适用相隐。
另有两类罪不适用亲亲相隐原则:一类是谋反、谋大逆、谋叛及其他某些重罪,另一类是某些亲属互相侵害罪。
又有另一定义:“亲亲相隐亦称‘亲属容隐’。
中国旧制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隐瞒罪行。
”②实行这项原则,是为了维护封建伦常和家族制度,巩固君主专制统治。
亲亲相隐作为中国古代重要的法律制度和原则,有长久的发展历程。
中国古代亲亲相隐原则的产生至少可追溯到先秦时期。
从现今可考文献来看,最早萌芽于《国语·周语》,其中有载:周襄王二十年,卫大夫元咺向当时作为诸侯列国盟主晋文公诉其君卫成公时,周襄王反对晋文公受理此案。
周襄王给出如下反对理由:“夫君臣无狱,今元咺虽直,不可听也。
夫君臣无狱,君臣皆狱。
父子将狱,是无上下也。
”虽然承认了元咺理直,但是不主张受理此案,从而表明了周襄王对此案的不认同,是认为君臣父子之间应该相互隐瞒罪行。
亲亲相隐不仅是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更是中国古代的一项重要的道德原①《大百科全书•法学卷》②《法学词典》(增订版),1984年版,第723页则。
它脱胎于贯穿整个西周的“亲亲”“尊尊”两条基本原则,此两条原则亦是西周宗法制度的萌芽。
传统思想文化对中国国民公德的影响

儒家所提出的、恭敬谦让, 以 和为贵、和谐相处, 与人为善、乐 于助人, 尊老爱幼、扶贫济弱等社 会公德要求和行为准则 在当今社 会结合当下国情在人们的生活实践 和行为选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对 于良好的人际关系、社会环境和道 德氛围的形成, 对于社会风气的根 本好转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 都具有重要意义。
儒家道德里虽然包含公德因子,但是,由于 把‘修身’作一切的根本导致儒家社会生活 中的对私德的过度重视。儒家社会生活中的 公德缺弱是在两种情况下发生:其一,是就伦 理生活领域而言,儒家成员通过血缘关系等来 获得伦理认同,但是社会成员的生活更多地 对家庭责任、义务的践行,对国家、民族的 道德意识和行为就被削弱。其二,是就公共生 活领域而言,这是指一个没有(不考虑、不涉 及)任何伦理性关系联结的。在这个领域,儒 家固有的通过伦理关系的网络实现自我认同、 社会认同的途径发生障碍显现出明显的公德 缺弱。
儒家道德的根干 ——‚仁‛
爱人在现实生活里以‚事亲‛‚尊亲‛为依归,所 以, 这种情结就成了单一的血缘孝情,而且这种孝情 会随着人的角色场所的移动而毫不变动地迁移到其 他一切领域,如君臣关系。‚相对于‚兼爱‛的‚ 无有私‛,爱人则是‚有私‛的行为。 这里虽然存 在着从‚泛爱众‛ 的可能,但儒家道德本身没有昭 示如何在爱亲的同时又爱人具体方法。因此,本有 的‚泛爱众‛的因子只能在‚事亲‛‚尊亲‛为大 的境遇里趋于自然夭折的境地。
约之以礼,恭 敬谦让
我欲仁,斯仁 至矣
仁者无不爱也, 急亲贤之为务
治则进 乱则退
格物、致知、诚意、 正心、修身、齐家、 治国、平天下
一位改良先锋的认识:
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 者谓之公德⋯⋯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 ,虽然,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浅观《论语 》、《孟子》诸书,吾国民之木铎而道德所出 者,其中所教,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 焉⋯⋯我国民中,无一视国事如己事者,皆公德 之大义未有发明故也。 (梁启超:《饮冰室文集》卷十)
国民公德意识薄弱历史探源

惯使然 , 仅是 自在的形式 , 不可能生成基于主体自觉的公共意
识。 这与西 方现 代 社会 的发展 存 在 着显 著 的差 别 。 在 近代 西 方 国家 , 商 品经 济 活 动被 社 会广 泛 认可并 日益 成
德观念、 公德意识作为社会道德的一部分, 属于历史范畴, 它们 为 个 体 普 遍 追 求 的行 动 目标 , 进 而 演 变 成 文化 形 态 和 社会 形
家国同构基础上的专制统治, 阻碍公共领域的发展
展模式 , 各个 国家 因其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 社会结构和经济 的中国传统社会具有典型 的宗法等级、 专制特点, 阻碍了公共 发展 的方式也各具特色 。 中国是一个背靠大 陆面 向海洋 的大 领 域 的扩 展 , 不利 于 公德 意识 的发 展 。 陆国家 , 因此 , 以农 耕生产为主便成为 自然而然的选择 。 农业 中国社会历来是 以血缘关 系为 纽带 的宗法 等级社会 , 梁
一
系 列 规 范 人与 人 之 间 在 社会 公 共 生 活 领 域 交往 行 为 规 则 也
体 或 氏族在 共 同 战胜 自然 或 抵御 外 来 侵 略 的过 程 中 , 形成 了某 逐 步 确 立 。 而 在 中 国古 代 社 会 , 商 品 经 济 虽然 出现 较 早 , 但 是 些 原始 的、 基本的、 朦 胧 的共 同生 活 准 则 。 社会 公 德 与 整 个 道 发 展迟 缓 , 始 终 没有 成 为社 会 资源 配 置 的主 要 机 制 和手 段 , 在 德 规 范 混 杂在 一 起 , 很 难 从 中明确 区分 哪 些 是社 会 公德 , 哪 些 具体 的家 庭 和抽 象 的 国家 之 间并 没有 一 个 介 乎 于 两 者之 间的 是私 德 。 到 先 秦 时期 , 具 有社 会 价 值 和道 德 意义 的 公德 观 念 才 得 以明确确 定 并形 成 “ 立 公灭私 ” 范式。 “ 社 会 ”将两 者有 机 连 接 起 来 , 用来 调 节公 共领 域 中陌生 人 之 间伦 理 关 系 的社 会 公德 就缺 乏生长 和 发 展 的土壤 。
“亲亲相隐”法律制度及其当代意义

隐”条的表述是:“亦称‘亲属容隐’。中国旧制指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隐瞒罪
行。”
一、我国“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沿革
“亲亲相隐”观念的确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早在周王伐纣的时候,周
王就已经意识到纣王迅速败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众叛亲离,孤立无援。周初
参考文献:
[1]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年版。
[2] 张本顺:《“亲亲相隐”制度的刑事立法研究》,《法学杂志》,2006年
第6期。
[3] ^孝信主编:《中国法制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 俞荣根:《道统与法统》,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涉及亲属间人身伤害的情况不应当相隐。
最后,在赋予当事人容隐权利的同时,应当注重保障人权意识的提高,加
快侦査技术和手段的现代化,以降低这一制度本身的缺陷带来的负面影响。同
时对于窝藏、包庇罪中的近亲属处罚,根据犯罪情节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现代法治社会,法律追求的是公平正义,我们不能因为这一传统法律文
庭是社会的细胞,在这种小农家庭里,以长幼尊卑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宝塔
形的等级结构,而维持这一等级结构稳定的准则便是伦理的制度及观念,而古
代社会的国家政权架构,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家族结构的模拟和放大。这一制
度之所以被封建社会长期沿用并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主要因为:其一,该原
则从根本上体现了的亲缘本性。“亲亲相隐”原则规定亲亲相隐不为罪,顺应
首匿卑幼者,除死刑以外不负刑事责任。此时的容隐亲属仅限于父母子女、祖
父母孙子女、夫妻之间。南北朝时期,法律己经不再要求子孙作证。
我国传统社会公德缺失探析

出异议 , 他说 : “ 父为 子隐 , 子为 父隐 , 直在其 中矣 ” 。
1 公 德 建 设 缺 乏 一 定 的 社 会 基 础
王 土” , 人们 认 同“ 公” , 却 又使 自身利益 在 “ 公” 的名义 下往 往
被权势家族( 乃至国家) 任意侵害; 中国传统社会从来不是 社 会生活 、 政治 生活 和 的社 会而是 权力 、 “ 身 份社会 ” , 封 建统治 者依身 份地位 随 意掠
社会公 德 。 儒 家学说是 建立在宗 法血缘基础 上的学 说 , 在处理 大夫 阶层聊 以 自慰 的一种 精神追 求 。道德 的存在 意义 仅在 于 私德 与公德 的关 系从而建 立道 德体 系时 ,它是 在确 立先 私后 建立一种统治的秩序 ,而与社会个体的幸福生活和精神自由 公的关 系之后 展开 的。修 身一齐 家一 治国一平 天下 , “ 家” 是排 没有 了关系 。这样在 国 民的 内心 深处 自然 会产生 对道 德的 抵 这种缺 乏公共 理念和 大众参 与精神 的道 德 , 必然 使 人 在“ 国” 和“ 天 下” 之 先的 。 孔子 说 : “ 孝 弟也者 , 其 为仁之本 与 。 ” 触情绪 , ( 《 论语・ 学 而》 ) 孟 子说 : “ 事孰 为 大? 事亲 为大 。” ( 《 孟子 ・ 离 娄 们忽视 甚至是意识 不到社 会公德 的存在 。
同” 无方、 “ 贯通 ” 无路 、 “ 肯定” 无 门而 “ 舍鱼 而取 熊掌 ” 之时, 私 据情 、 理; 财产 的所有权 本是人格 尊严的保证 , 但千 百年来人 们 德就 会压倒 公德 。例如 孔子对 “ 其 父攘羊 , 而子证 之 ” 的做法 提 的个 体权 利和利益 得不 到任何 尊重和 保护 , “ 溥 天之 下 ,莫 非
“亲亲相隐”的合理性价值分析

“亲亲相隐”的合理性价值分析“亲亲相隐”是指亲属之间相互隐瞒罪行不论罪或减免其刑,当隐而不隐者则定罪处刑的制度1。
它是儒家倡导纲常伦理观念在法律上的反映。
作为中国封建史一个具有特色的法律制度,它曾经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所推崇,并不断发展和完善。
但在随着新中国的诞生,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亲亲相隐”作为封建糟粕而被摒弃。
但我们应当看到在越来越重视法律的合理性价值的今天,“亲亲相隐”这样重视人伦亲情为纽带的司法制度,对于今天这个伦理道德在高速的经济发展中逐渐显现迷失倾向的中国社会中有着其独特的价值和意义,也符合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
笔者认为“亲亲相隐”这一司法制度在今天仍然具有极大的价值和合理性。
首先,“亲亲相隐”这一司法制度的合理性根植于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基础之中。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上看,在中华文明萌芽的春秋时期就出现了“亲亲相隐”的思想。
《论语子路》中有这么一段记载“孔子曰:‘吾党之直躬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也。
’”而中国最早将“亲亲相隐”纳入法律的是《秦律》:“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
而行告,告者罪。
”而后在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儒学思想正式奠定了其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正统思想的地位之后,有利于维护其纲常伦理的“亲亲相隐”制度也就逐渐固定下来。
其主要内容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其一是将“亲亲相隐”这一道德原则上升为法律原则,即承认因为亲属血缘或同居关系而对罪犯的行为有所包庇的行为给予免罪或减刑;其二是除了叛国等出卖国家或危害国家重大利益的犯罪外的其它罪行的审判中均可以使用“亲亲相隐”制度;其三,禁止亲属间相互告发,违者论罪处刑。
“亲亲相隐”制度经过历朝历代统治者的不断完善,成为中国封建司法体系一项极具特色司法制度。
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这项原则才被法律所摒弃。
从以上的历史沿革中不难看出“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历史传统,长久以来一直是我国一项极具特色的司法制度。
论析当前我国社会道德缺失的缘故及其解决的计谋

论析当前我国社会道德缺失的缘故及其解决的计谋[论文关键词]社会公德;道德教育;计谋[论文摘要]本文从社会公德的涵义入手,通过对社会公德在今世的重要意义的论述.说明了本文写作的现实意义。
随后.本文通过对我国社会公德现状的剖析。
分析显现社会公德缺失的缘故.由此。
进一步阐发解决这种状况的计谋。
一、社会公德的涵义概述社会公德是指公民为保护社会正常生活和交往所一起遵守的最最少的道德标准和准那么。
社会公德的要紧内容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惜公物、爱惜环境、遵纪遵法。
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涉及社会公共生活的各个层面。
它是随着公共领域的分化、进展而慢慢产生、完善的一种公共精神;是成立在主体自觉、平等、尊重基础之上的,以公民彼此之间的态度、行为、适应心理等形式表现出来的,调整社会公共生活的一系列有效性要求。
作为与人们的公共生活息息相关的道德标准,社会公德主若是通过在社会生活中长期起作用的、较稳固的生活方式和样式表现出来。
二、社会公德在今世的重要意义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彼此交旧日趋频繁,社会公德在保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维持社会稳固方面的作用加倍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
在中国转型时期,增强全社会的公德建设就更是咱们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进行社会公德建设同时也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增强社会公德建设是咱们生存与进展的需要。
咱们只有以平等的心态对待地球上的万事万物.对它们讲道德,才能取得生存和进展所需要的一切,而免受自然界的处惩。
当前咱们所实施的可持续进展战略确实是针对这一需要而提出的。
第二,增强社会公德建设是全世界化中人与人之间交往的需要,在那个人际关系日趋复杂,交旧日趋频繁的社会中,咱们只有讲社会公德,不轻易侵犯他人的利益,自己的利益才能取得实现,也才能受到‘他人的尊重。
只有如此,才能保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从而增进社会的稳固。
再次,增强社会公德建设是进行社会主义时常经济建设的需要。
中国传统道德规范的缺憾与反思

公民伦理精神的培育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还 有很大的期待。 1、建立社会信任,增强人际合作与凝聚力 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约 束社会的各种欺诈行为,增强制度信任,从而 带动社会信任;要通过政府的诚信垂范树立信 任权威和样板,从而带动公民信任。 另一方面,要积极创设公共社会活动,增加公民 面对面接触交往互动的机会,使公民的权利与 义务和互利互惠的规范相联系,为社会信任的 再生产创造条件。
第七讲 中国传统道德规范的缺憾 与反思
主讲 陈桂蓉
一节
私德传统深厚 公德缺失
“中国人至多只有老乡观念,而缺少国家观念、民 族观念。”——孙中山《三民主义》 “吾中国人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虽然,偏于 私德。而公德殆阙如。”——梁启超《论公德.饮冰 —— . 室合集》 ““中国的人最可耻的,是不晓得国家与身家有密 切的关系,以为国是国,我是我。”——陈天华 《警世钟》 在中国是“私人多而公民少”,这是“中国的个 人主义特点”-林语堂《中国人》
谢谢
中国人公德之心缺失的 主要表现: 1、化公为私 损公肥私 亚里士多德——凡是属 于最大多数人的公共事 物常常是最少人照顾的 事物,人们关心着自己 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 事物。
(占用消防用水)
2、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缺乏正义感责任 感
3、漠视规则 投机取巧——钻法律的空子 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使各种公约不能履 行,法律的承诺不能兑现 缺少公共生活的习惯、缺乏对公共生活规 则的认知和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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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年 7月 0 9
吉 林 丁 商 学 院 学 报
J URNA L F JLI BUSI ES AN D O O I N N S TECHN OLO GY LLEG E CO
Vo . 5 No 4 1 . . 2 J1 0 9 u. 0 2
公德缺弱 : 一个透析中国古代思想道德教育的新视角
思想政治教育; 任志峰(9 2 )男, 18 ., 河北邯郸人, 东北师范大学政 法学院博士研 究生 , 研究方向: 思想政治教 育。
中共十七大报告强调新时期要 “ 大力弘扬爱国主义 、 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思想, 以增强诚信意识为重点, 加强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 家庭美德 、 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 社会责任 、 家庭责任” 。 要 求不断加 强和改进 思想政 治工作 ,注重人 文关怀 和心理疏 导 , 正确方式 处理人 际关 系” … 贯彻 落实十 “ 用 。” 七 大精神 必须看到 当前公德 缺弱 已成 不争事 实 。公德 作为一 个社会 的基本 规范 ,是历 史发展 的产物 。公德 缺弱是 以儒 家为核心 的传统思 想道德 教育重 私德 、 公德 , 轻 主张个体 本位 的衍 生物 。 “ 亲亲互 隐” 是传统 思想 道 德教育 的集 中体现 。本 文以 “ 亲亲互 隐” 文本解 读 为切 人 , 梳理 “ 亲” 直德这 两个尤 为重要 的儒家道 德伦 亲 、 理 概念之 间的关 系 , 而探讨 当前公德 缺弱 的文化成 因 。 进
浅 问之一 :
叶公 、 孔子所 言之 “ 有何不 同?孔 子说 “ 党之直 异于是” 即是说 明二者非 所指一 物 。那么 叶公所 言 直” 吾 ,
之 “ 究 竟为何 意呢?所谓 “ 直” 直躬” 躬行直 德而 已。叶公所 谓直德 是道德理 想主 义的设想 、 , 现实主 流道德教 化的结果 , 坚持 “ 其所是” 不撒谎 、 是 , 秉诚 实 , 而并 不考虑人 的 内在 私欲和情 感涌动 。孔 子之 ‘ 乃从 人伦远 ‘ 直” 近 出发 , 人伦 在公私两域 之 中的地位 和作 用 。 承认
治家为了一己之私大义灭亲者有之 , 但绝非出于 自然真情 , 仍为 ‘ 直” E 。此外 , 还应看到孔子赞成 “ 父子互 隐” 并不 意味他 认为 ‘ 人之 羊” 是人 之常情 , 于这类 事情 孑子历 来 主张 “ , , 攘 也 对 L 恕” 即给犯错 的人 改过 自新 的 机会 。主张修身 修心 , 提高道 德 主体 的 自我修 为 。 由上 述分析 可知 , 父 子互 隐” 孑 子看 来之 所 以是直德 所在 , 因为它 遵循 了人 的真实 自然情 感 , “ 在 L 是 从而 避免了“ 兄弟 阋于墙” 的悲剧 。这 可 以说 是整 个传统 中国伦理 道德 的核 心思想 。
一
、
‘ 亲互隐” 镣 之文本解读
《 语 ・ 路》 论 子 有云 : 叶公语孔子 日: 吾党有 直躬者 , 父攘 羊 , 其 而子证之 。孑子 日: L 吾党之 直异 于是 , 父为子 隐 , 子为父 隐 , 直 在其 中矣 。 这 就是 “ 亲亲互 隐 ’ 命题 的来 源 。 近年来 , 哲学界 、 教育界 针对孑 子这一思 想争论 者多 , 文本解读 者少 。 L 但 文本解 读在多元 化语境 中常有相 对主 义之弊 , 即非在言 文本之 言 , 而是借 文本之 石攻 自家之玉 。笔 者不从 此 文本语 法 、 结构 处予 以考证 , 而仅从 基本处 提三个 浅问 :
— —
以“ 亲亲 互 隐” 本 解读 为切 入 文
艾 红梅 , 志峰 任
(. 1 吉林工商学院 社科部 , 吉林 长春 10 6 ; 3 0 2 2东北师范大学 政 法学院 , . 吉林 长春 10 1 3 17)
【 摘要】公德缺弱在 3今 中国已成不争事实, - " 究其原 因乃以儒家为核心的传统道德 伦理重私德、 轻公德 , 主张个体本位 之故。“ 亲亲互隐” 是儒 学中一著名命题 , 集中体现 了传统伦理道德的这一特点。
・
6 ・ 7
“ 伟大行为” 。论及此不难发现 ,L 孑子与叶公之直的根本区别在于: 道德选择是否依据内心情感的真实体验。
浅 问之三 :
孔子 为何赞 同 “ 父子 互 隐” 而反 对 “ 证之” 子 ?孔 子主 张爱有 差等 , 即人要 首先 爱父 母 , 才 能 向外 依次 然后 推及 。“ 子互 隐” 父 内在 依据是 人对 血缘关 系 、 自然情 感 和社会 价值 的认 同。孑 子十分 看重直 德 , L 即人在 履行 道德 行为 之时 的 内心真 实情感 。试 问 “ 子证 之” 是真 实情感 的流 动吗 ?如若 是 , 外乎 两种情 形 : 不 一是社 会教 化 或社会 机器高 压 的结 果 , 这两种 都非是 人 的真实 自然情 感 , 而 则为 “ 直” 非 。二是 子有 “ 沽名 买直” 心 , 之 政
浅 问之二 :
孔子所言之 “ 指代什么呢?孑 子追求的直德就是要遵守 自我章 的规定 , 是顺乎 人情合乎 人意 的道德 。冯 友兰 在论及此 事时说 “ 父攘人 之羊 , 常情 其子决 不愿其 其 在 事之外扬 , 是谓人情 。 如我 中心 之情而 出之 , 即直也 。 今乃 至证 明其 父之攘人 羊 , 是其 沽名买 直 , 即无 情不仁 , 故不得 为真直也 。忙 见 ,L ” 可 孑 子之 “ ” 人之 常情 , 人 内心 的真实体 验 , 不是历 朝历代 那些大 义灭亲 的 直 是 是 绝
【 关键 词 】 德 ; 亲 互 隐 ; 公 亲 直德
【 中图分类号】 8 4 B2
[ 收稿 日期 】 0 90 .6 2 0 .5 1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643 8( 0 9 0 -0 70 1 7—2 8 2 0 )40 6 —3
【 者 简 介】 作 艾红 槲 17., , 林四 平人 , 9 6 )女 吉 吉林 工 商 学院社 科 部讲 师 , 东北 师范 大 学政 法 学院博 士 研 究 生 , 究 方向 : 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