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顺义区龙塘辅线、龙尹路绿化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合

合集下载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评标标准、评分细则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评标标准、评分细则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评标标准
项目
评价细则
价格
(20分)
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投标人的最低评审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20;
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分项价格表》中的““小型和微型和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总价合计”*10%。
投标人评价(21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在20 年1月1日后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颁发的荣誉证书的证明彩色扫描件,每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3.目标一般,措施一般,质量承诺泛泛,得1分;
4.无具体内容的,得0分。
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
(5分)
1.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全面,措施到位,针对性强的,得4-5分;
2.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较全面,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得2-3分;
3.有安全、文明及环保施工制度及措施,内容一般,措施一般,有一定的针对性,得1分;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开标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彩色扫描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投标人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其中1名技术负责人、2名技术员、园林园艺修剪专职人员2名等专职人员用于本项目,得5分。每少1名扣1分。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人员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有效劳动合同的彩色扫描件。
2.针对性一般的,得3-5分;
3.缺乏针对性的,得1-2分;
4.无具体内容的,该项得0分。
服从
采购人管理
(5分)
1.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承诺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试验、整改、考核及各类突击任务等100%按时完成,得5-4分;
2.服从采购人日常管理,承诺对采购人安排的例会、资料、试验、整改、考核等积极响应,得3-2分;

顺义区绿化施工招标(3篇)

顺义区绿化施工招标(3篇)

第1篇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顺义区绿化工程施工已由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顺发改审批【2023】第XX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义区园林绿化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顺义区园林绿化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顺义区绿化工程施工2. 项目地点:顺义区XX街道3. 项目规模:本项目绿化面积共计XX平方米,包括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种植,以及园林小品、园路、座椅等设施建设。

4.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XX万元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种植、园林小品安装、园路铺设、座椅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

6.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XX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 具有有效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5. 投标人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类似绿化工程业绩,并取得良好的使用效果;6. 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任务;7. 投标人须为投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顺义区园林绿化局招标办公室(具体地址详见公告附件)。

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XXX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顺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地址详见公告附件)。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

2019年顺义区道路小修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019年顺义区道路小修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019年顺义区道路小修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4)上述内容均相等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评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文件工程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注明的一致;b. 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c.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格式均按规定填写、编制;e. 按规定提供的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名录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网页截图或验资报告或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拟投入人员的证件、业绩证明、承诺书、劳务合同、社保证明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打印件(正本),证件齐全、清晰可辨、完整、有效且资料内容合理,各项表格、证件资料数据前后一致;e.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f.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进行密封;(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b.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单位的项目法人名称完全一致,项目名称可采用简称并注明标段号),否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予以拒绝c.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及内容、开具银行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银行保函封套内)。

[建筑]北京市顺义区顺平南线中干渠路-龙塘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建筑]北京市顺义区顺平南线中干渠路-龙塘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北京市顺义区顺平南线(中干渠路-龙塘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已于2012年02月09日~2012年02月22日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现针对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本次顺义区顺平南线(中干渠路~龙塘路段)道路改造工程设计起点为中干渠路,终点为龙塘路,道路全长约9.6km。

现状公路横断面为单幅路形式,一上一下两条车道,路面宽7m,路基宽8.5m。

本工程对现有道路进行改造,设计标准为平原一级公路,近期按二级公路实施,改造后道路两侧增加非机车道,机动车道仍为一上一下两条车道,设计车速80km/h,路面设计标准轴载:BZZ-100,桥涵设计标准公路-Ⅰ级。

其中,中干渠路~赵湘路段长度4.3km,维持现有中线不变,两侧加宽至12m;赵湘路~龙塘路段长度5.3km,道路以现况南侧路边线向南加宽5m控制。

主要经过杨镇、大孙各庄镇境内。

相交道路主要有:中干渠路、杜尹路、赵湘路、焦孙路、龙塘路。

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道路监控工程。

本项目计划于2012年7月初开工建设,同时进行配套工程的建设;于2012年11月底进行工程扫尾、竣工验收等工作。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本项目在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会对环境产生废气、废水、噪声、生态环境及社会环境方面的影响: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路基施工、道路施工和车辆运输引起的扬尘、路面施工产生的沥青烟。

(2)废水来源为施工期施工机械的含油污水、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雨水对建筑材料堆的冲刷对水体的污染。

(3)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噪声。

后沙峪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后沙峪土地一级开发实施方案

编号:顺整储开发 [2006年 ]06 号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名称:顺义区后沙峪镇D24、D25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编制单位: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区分中心编制日期:2006年7月10日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顺义区分中心制目录第一章总论 (3)一、编制目的 (3)二、编制依据 (3)三、编制原则 (4)第二章基本情况 (5)一、项目区域位置 (5)二、土地利用现状 (6)三、地上物现状情况 (7)四、项目规划情况 (7)第三章征地及收购工作方案 (11)一、征地、收购情况概要 (11)二、相关政策依据 (11)三、征地、收购费用及相关税费测算 (12)第四章市政建设方案 (14)一、规划目标 (14)二、初步咨询方案 (14)三、市政基础设施投资估算 (16)第五章土地供应方案 (18)一、供地计划 (18)二、开发进度 (18)第六章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方案 (21)第七章投资方案 (22)一、项目总投资估算 (22)二、项目预期收入估算 (23)三、项目预期利润 (23)四、项目现金流量分析 (24)附件 (25)第一章总论一、编制目的调查研究开发区区域的现状情况,结合城市规划,综合土地、政策、资金、技术条件等各种资源的优势和制约作用,统筹土地一级开发和房屋开发,就土地一级开发各项工作内容安排工作计划,预测开发成本,根据各项工作对资金的需求和土地收益做出资金的使用计划,作为一级开发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的指导依据。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北京市土地一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4.《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5.《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京国土房管拆字[2003]666号)6.《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规则》(京国土房管征[2003]606号)7.《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8.《关于实施<北京市征地补偿费最低保护标准>(顺义区部分)的通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京国土征(2004)227号)9.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1993年5月18日市政府第6号令10.《北京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办法》(京政发(1987)第93号)11.关于调整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顺民字(2001)32号12.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北京市征收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暂行规定》[(1994)第21号]三、编制原则1.调查研究,因地制宜。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顺义区2019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一期)施工设计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顺义区2019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一期)施工设计方案的批复-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顺义区2019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一期)施工设计方案的批复正文:----------------------------------------------------------------------------------------------------------------------------------------------------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顺义区2019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一期)施工设计方案的批复顺义区园林绿化局:你局《关于报送顺义区2019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一期)施工设计方案的请示》(顺绿文〔2019〕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

上报方案在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顺义区2019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京顺义发改(审)〔2019〕19号)基础上进行了深化设计。

经审查,所报设计方案满足相关要求,现批复如下:一、主要建设内容(一)顺义区2019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涉及龙湾屯镇、木林镇、北小营镇、马坡镇、牛栏山镇、赵全营镇、北石槽镇、张镇、南彩镇、杨镇、李遂镇、北务镇、李桥镇、南法信镇、高丽营镇、后沙峪镇、天竺镇、仁和镇共计18个镇,建设总面积14272亩。

(二)顺义区2019年平原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工程(一期)项目计划栽植常绿乔木52617株,落叶乔木336106株,亚乔木153031株,灌木157660株,地被2097767平方米,水生植物28397平方米。

(三)作业道建设要符合《北京市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导则》)规定要求。

(四)工程建设期限至2019年12月底。

二、项目管理要求(一)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设计方案抓紧开展施工招投标,做好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成效。

(二)要加大工程建设技术指导和监督力度,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理,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成活成林;切实做好作业道、灌排系统等设施建设,做到旱能浇、涝能排;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管理,确保造林施工安全。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4.15•【字号】顺政发[2005]34号•【施行日期】2005.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顺政发〔2005〕34号)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区研究制订了《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已经2005年第四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依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顺义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规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和使用国家融资的项目。

(一)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内资金的项目,使用政府土地收益,政府减免税费抵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水利建设基金,养路费以及其他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二)使用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政府担保或承诺还款所筹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的项目,政府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政府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三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以下简称招投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实施和监督第五条成立顺义区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区长、区发展改革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展改革委、区建委、区财政局、顺义规划分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主要负责人组成。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 京发改〔2006〕1217号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 京发改〔2006〕1217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发布日期:2006-07-26 实施日期:2006-09-01(京发改〔2006〕1217号)各有关单位:为依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及配套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交通委和市水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的评标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第三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

第四条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第二章评标委员会第五条评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方面的评标专家应当不少于二名。

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应当是本单位熟悉相关业务的在职人员。

其中国家和本市重点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代表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第七条在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产生或者招标人直接确定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投标报价和评标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2019 年顺义区龙塘辅线、龙尹路绿化工程施工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条款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
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1
评标办法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企业信用得分也相等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4)上述条件均相等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第一个信封评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注明的工程名称一致;
b.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c.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 定。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与本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 废标处理。 (15)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为非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 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招标项目兼职。 投标文件有一项不符合上述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农民工工资管理目标、扬尘污染综合管控目标;
d.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1 2.1.3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格式均按规定填写、编制; f. 按规定提供的单位营业执照、ISO9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换发加载社会统一信用 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财务审计报告、
b.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前,将投标 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须注明 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单位的项目法人名称完 全一致,项目名称可采用简称并注明标段号),否则,招标人视为投标保证金无 效予以拒绝
c.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的格式及内容、开具银行保函的银 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 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银行保函封套内)。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字章或其他电子制版 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字章或其他电子制版 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人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 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相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企业名录网页截图、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
及出资相信信息)的网页截图(须提供网页查询路径)或有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
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拟投入人员的证
件、业绩证明、相关承诺书、社保证明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打印件(正本),
证件齐全、清晰可辨、完整、有效且资料内容合理,各项表格、证件资料数据前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文件项目名称与投标文件封套注明的一致; b.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c.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进行密封; d.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 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评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e.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f.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单价分析表; g.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 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 5.1~表 5.7>) 右上角签字并加盖资格印章,并附有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资格证书的复印 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h.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评标价和分项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后一致、签字及盖章(印章)齐全;
g.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
h.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进行密封;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 有效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