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试行)
(完整版)(完整版)职称聘任管理办法(上传文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社会化评审,企业自主聘任”的规定,并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执业资格考评,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根据《集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凡在公司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申请应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职务从专业级别上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四个级别,从专业系列上分为工程系列、财会系列、经济系列和其他系列。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聘任条件的,均可聘任同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对于个别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本级别聘任条件而满足下一级别聘任条件的可低聘;对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聘任条件的不予聘任。
第五条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能力要求(一)专家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的科研技术动态和发展趋势,能够将国内外先进理论、方法、技术应用于实际工作,具有专业技术领域的开拓能力,能够创造性的运用先进的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关键性、复杂性技术问题,能够在工作实践和理论学习中提出独特的、开创性的见解,是专业学术技术和行业的带头人。
能够撰写高水平的有学术价值的论文,能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的技术、科研、管理动态,根据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本专业的实际,制定或审查工作方案,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实施方案的骨干力量。
具有创新精神,能够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或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写出有指导意义或推广意义的论文。
专业技术职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2010-05-19 16:07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是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是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的重要措施。
第三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保证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四条市、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第五条市及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根据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型,负责审定本级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并根据事业单位发展情况,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动态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岗位。
设置岗位要依据下列原则:㈠正高级岗位,主要设置在市所属的技术性强、人才密集的事业单位的主系列,辅系列一般不设。
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除卫生、工程、农业等系列经批准可少量设置正高级岗位外,其他系列一般不设。
㈡主系列岗位职数,一般不低于总职数的80%。
第七条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具体制订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职责、权限和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
第八条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是:㈠一般应具备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㈡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㈢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九条受聘人员除具备第八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外,还必须符合单位制定的与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相适应的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序列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原创)

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转型发展需要,全面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打通职工职业生涯发展路径,鼓励职工提升自身素质,更好地吸纳、留住有效人才,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有效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在岗职工。
第三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选聘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履职尽责、积极向上的专业技术、职业技能职工;(二)引入竞争机制,以水平能力高低和贡献大小为依据, 择优聘任,对资格高、能力低者,可低聘或不聘;(三)职岗相符,职工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定或经国家(或本市)统一考试取得任职或职业技能资格,且与所在岗位相符,方具备聘任的初步资格;(四)明确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的责任、权力和待遇,使职务技能与责、权、利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与企业分别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企业领导小组需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一)集团公司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审定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方案;制定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企业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考核办法,对拟聘职工进行考核、评议、审核,负责与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三)日常聘任管理工作由企业组织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技能岗位聘任、考核、续聘、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设立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包括经济类、工程类、政工类、法律类、财会类、审计类、统计类、档案类等。
职称评聘办法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办法]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职称评聘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职称评聘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职称评聘质量和评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建立“聘任上岗,责权统一、能上能下、易岗易薪”的用人机制,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评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技能为导向、兼重操守的原则,坚持达标即聘的原则。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第四条评定范围:按部门职能划分为:技术、管理、营销三大系列。
a)技术系列:研发部、设计部、电控部、技术服务部、制造中心、质检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五个级别。
b)管理系列: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各总监(总调度长)、各部门经理(主任、部长)、部门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员、助理师、师、主任师、高级师五个级别。
c)营销系列:从事市场推广、销售业务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助理师、师、主任师、高级师四个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a)技术系列:b)管理系列:c)营销系列:第六条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1.大专毕业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职称满一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师级任职资格。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师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主任师级任职资格。
5.除上述规定后,其他情况的人员,即必须通过职称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无锡市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称管理制度,使专业技术职务真正成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能水平的标志,根据《无锡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要求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包括卫生系列和旁系列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包含岗位设置、评审管理、资格管理、聘任程序、聘任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按上级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合理设置岗位,审核评审材料。
2.根据市、局职称工作意见,布置本院职称工作。
3.负责本院高、中、初职称报评、报评人员资格审查和执业资格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4.做好聘任工作,负责担任行政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审核科主任对科内人员的聘任决定。
第五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每二年调整一次。
医院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当然评委会成员。
评委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明确并合理分解单位职能、逐层定编定员、兼顾本单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高、中、初结构比例,明确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力求结构合理系列配置,职责分明。
第七条设岗原则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以事定岗、因事设岗、岗职对应,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设岗应按如下基本原则进行:1.最低岗位原则:较低层次的岗位,聘任较低职务人员就能满足需要的,不设较高职务的岗位。
2.最少岗位原则:设少量岗位就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多设岗位。
3.最优结构原则:根据单位特点保持最合理、最优化的职务(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管理办法

扬中市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管理办法(试行)
(草稿)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人才兴院战略,建立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健全竞争激励机制,择优聘用人才,充分调动全院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扬中市人民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扬人医[2012]37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根据上级有关职称改革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使用人才机制,坚持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与使用机制,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促进我院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管理工作,成立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和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督查办、门诊部、财务科、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成。
下设办公室,设在医院人事科,负责岗位申报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相应的英语、计算机、论文、实践技能、规范化培训、下乡支农等条件。
(二)发生下列情况延缓申报或不予申报
3
4
对于有上级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职称评聘程序。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为提高公司员工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向着专业化、技术化方向发展,形成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集团所有正式在职职工,含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评审组织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聘用进行评审、考核,聘用评定由公司总经理最终裁决。
四、聘任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会计系列、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经济系列、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其中会计系列适用于财务相关岗位,政工系列和经济系列适用于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工程系列适用于工程相关岗位,档案系列适用于档案管理岗位,计算机及软件系列适用于信息中心管理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级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不予聘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
七、聘用程序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请表》,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个人总结,并提出竞聘意向。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最新版

(人力资源套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管理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根据中建总X公司和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和精神,为进壹步深化X公司职称改革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贯彻“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壹、评聘分开。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工作相分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条件之壹,而不作为必要条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不和工资和待遇挂钩,只有因工作岗位需要和本人资格条件具备被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工资和待遇才作相应的调整。
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工作。
(壹)根据中建总X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从2001年起。
总X公司系统内部不再组织社会中已开考专业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质量、国际商务、计算机软件、船舶等八个系列专业)的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转入社会考试的原则,对未开考的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X公司工程类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报局审批认定。
(二)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走读生”、“自费生”、“封闭班”毕业生)见习期满,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经X公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
(三)经济类、会计类、工程类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根据当年评审申报文件规定条件进行申报。
X公司考核后报局和总X公司统壹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即认定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凡参加社会统壹组织的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者,个人可持相关有效证明到X公司人事部进行登记备案。
经核定后即认定为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条件和要求(壹)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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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试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试行,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管理~以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总则
1、公司本着“坚持标准~客观公正~评聘分开~按需聘任”的原则~对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进行管理~以促使综合能力强、专业技能优的专业技术人才能脱颖而出。
2、对涉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后的待遇问题~参照公司《职工薪酬管理办法》、《职工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职且符合专业技术评聘条件的职工。
公司全资及控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管理范围和对象
1、评聘专业类型。
根据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公司对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档案专业人员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进行管理。
2、管理分类。
根据有关规定~专业职称职称可分为初
1
级(含员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三个类别。
公司按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正高五个级别~实行分类管理。
3、获得方式。
专业技术职称的获取可分为申报评审获取,含初定、确认、认定,和通过考试获取两种方式。
第三条申报评审(初定)及流程
1、申报提醒。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和掌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情况
~并根据集团公司及有关主管部门发布通知~及时提醒相关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依据最新的职称申报评审,初定,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资料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最新的职称申报要求~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表
等评审资料~并按要求格式、份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接受初审。
3、初步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接到申请人的评审材料后进行初审。
对不满
足职称申报条件人员~予以退回材料,对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装订要求的~在指出问题后~退回申请人进行补充完善。
对逾期上报或拒不改正申报材料的人员~不予提交至集团公司进行复核。
4、内部公示。
对按时、按要求上报评审材料的申请评审人~在通过初审后~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
5、单位意见。
对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评审人~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人的专
业技术工作表现及近几年的考核情况~出具有关意见~报人事工作分管领导研究后~统一签署单位意见。
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评审人~如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查实后~不予上报,如存在其他问题的~报人事工作分管领导研究后~作出相关决定。
6、申报复核。
经同意予以上报的评审材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要求统一申
报至集团公司及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包括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含证明材料原件,等。
申请评审人应按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填写、扫描、打印、装订等工作~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并预缴评审费用。
对复核不通过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
反馈意见~并指导申请评审人做好补充整改工作,补充整改仍无法满足要求或逾期不整改的~将不予再次申报。
7、上级评审。
评审工作由各级评审,评定,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开展~公
司人力资源部应做好相关跟踪工作。
8、评审费用。
在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正高五个级别的申报评审,初定,过程中~如产生评审费用的~在评审通过且取得相应职称后~公司给予报销当次的评审费用。
9、材料返还与存档。
评审工作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
3
部应取回返还材料~并按人事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有关归档工作~并退还申请评审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
第四条考试取得职称流程
1、报考提醒。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和掌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情况
~并根据人事考试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及时提醒相关符合报考条件~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2、资格确认。
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人员~自行报名成功后~如需对职
称、工作年限、专业等进行确认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报考资格确认表报的有关确认工作~并填写意见。
除公司统一安排的考试外~接受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组织的现场确认~由参加考试人员自行负责。
3、考试费用。
参加考试过程中~如发生培训费、书本费、报名费等~按照公
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聘任
1、聘任前提。
对合法取得公司管理范围内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需满足以下
前提~方可研究是否聘任。
具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
为规范,身体健康~能正常开展工作,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尚未达到退休年龄,前一专业技术职称等级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聘任原则。
实行评聘分开、择优聘任、按岗聘任的原则~对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进行聘任管理。
根据德行、
4
水平、能力的高低和贡献的大小~不搞论资排辈~可以高职低聘。
3、聘任流程。
职工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需及时告知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司人力资源部获知情况后~应结合公司岗位设臵及职称需求情况提出聘任意见~并于2个月向公司组织人事分管领导报告,保留事业身份人员应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报告,~经研究同意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于次月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任合同,保留事业身份的人员在聘任前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方可办理聘任手续,。
4、聘任周期。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一般为三年~任职年限从聘约签订之日起计算。
5、职责与权利。
对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所在部门应明确或调整相关责任。
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公司《职工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职工薪酬管理办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级、待遇进行管理~以使专业技术职务与责、权、利相一致。
6、续聘。
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届满前~本人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根据本办法聘任前提、聘任原则、聘任流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续聘期一般为三年。
7、解聘。
对公司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已办理离职或退休手续的~视为自动解聘。
除此之外~存在以下情
5
况~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可以单方面解聘。
具体为:提供虚假职称证明,含学历、资历,或剽窃他人成果~并被查实的,聘期内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严重违反法律或工作纪律~且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身体条件、专业水平、工作能力无法胜任所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需求的。
第六条培养
1、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应积极参加公司自行组织或统一报名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活动,应积极参加集团公司或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
2、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参加或承担公司负责科研任务~在具体工作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
3、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考核
1、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坚持科学、公开、平等、民主的原则~与公司年度职工工作考核相结合并同步开展。
2、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结合本人思想表现、思想品德、工作态度等~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作业绩与专业技术水平~能否胜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6
第八条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