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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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INCOTERMS 2000)(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引言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Incoterm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

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一九三六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一九五三年、一九六七年、一九七六年、一九八0年和一九九0年,现在则是在二000年版本中作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

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

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是非常必要的。

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虽然如此,当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某一个具体的贸易术语时,将不可避免地对其他合同产生影响。

举例说明,卖方同意在合同中使用CFR和CIF术语时,他就只能以海运方式履行合同,因为在这两个术语下他必须向买方提供提单或其他海运单据,而如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这些要求是无法满足的。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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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1、三种贸易术语的交货地点、风险和费用的划分:FAS是在指定的装运港并在指定的装货地点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边作为界线;FOB是以装运港货物是否越过船舷作为界线;而在FCA中,则是以货物交付承运人的时间和地点作为界线。

根据Incoterms2000的新规定,在FCA术语中,当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时,则卖方负责装货,卖方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完成交货义务;而当卖方在任何其他地方交货,则卖方不负责卸货。

当货物在卖方的车辆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2、FAS、FOB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而FCA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总结:贸易术语不但明确买卖合同的交货地点及价格构成,而且解决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责任划分:确定商品从启运地到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单证的取得及其他手续问题由谁办理?费用由谁承担?确定货物风险转移的时间、地点等。

贸易术语的标准化、规范化,简化了交易程序,节约了交易时间和费用,减少了贸易中的纠纷,对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2。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ChamberofCommerce,ICC)制定的一种国际商业买卖的术语,旨在提供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运输货物、付款、履行义务和承担风险的范围和方式。

该术语出现于相关法律之前,它不仅有助于双方明确责任,而且也可以帮助贸易关系变得更加明晰。

Incoterms为每种贸易提供了不同的准则。

它们可以帮助消费者和供应商更有效地完成贸易,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和障碍,从而提高贸易效率和贸易环境质量。

关于2000年Incoterms的定义主要分为四类,它们分别是EXW、FCA、FAS、CIF。

EXW(Ex Works):交货方式为卖方负责把货物放到工厂以外的指定地点,买方负责把货物从该地点运走,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FCA(Free Carrier):卖方负责把货物交付给指定的载运人,买方负责在卖方指定的地点之间支付运费。

FAS(Free Alongside Ship):卖方负责把货物装载到船上,由买方负责支付所有的船费和陆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卖方负责把货物装运到指定的港口,由买方负责支付海运费、保险费和进口税等费用。

由于Incoterms的定义清楚明确,这些术语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帮助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

与其他国际贸易术语不同,Incoterms只运用在交易中,确定有关特定交易的责任归属、货物运输范围和货物价款履行方式,以及损失承担方式。

因此,在国际贸易中,Incoterms具有很强的约束力,买卖双方都要遵守这些术语的规定。

最后,Incoterms明确指出,无论何时何地,所有参与国际贸易的双方都必须遵守所有术语定义,以确保一致性和公平。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了Incoterms,另外一方可以向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为违约行为提供赔偿。

总之,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是国际贸易活动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双方应该根据Incoterms的定义进行交易,以确保交易权利义务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从而有效的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引言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的重要经济活动,为了确保贸易顺利进行,各国在2000年制定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这些术语解释通则对于国际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介绍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内容。

术语解释原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分为11个章节,每个章节对不同的术语进行了解释。

在解释术语时,通则采用了以下原则:1. 通则注重统一性:通则力求对术语进行一致的解释,以便各国在贸易活动中沟通无碍。

2. 通则注重明确性:通则对术语的解释力求明确,以避免因术语解释不清导致的争议和误解。

3. 通则注重适用性:通则确保所解释的术语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贸易活动,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

术语解释内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众多的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运输术语:通则对货物运输过程中涉及的术语进行了解释,包括装运、运输方式、费用和保险等。

2. 报关术语:通则对进出口报关过程中相关的术语进行了解释,包括关税、进口限制和贸易文件等。

3. 付款术语:通则对国际贸易中各种付款方式和条件进行了解释,包括信用证、托收和议付等。

4. 保险术语:通则对国际贸易中的货物保险进行了解释,包括保险责任、索赔和赔偿等。

5. 质量术语:通则对贸易中的产品质量相关术语进行了解释,包括规格、检验和合格证书等。

术语解释的意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1. 促进贸易发展:通则的实施为国际贸易提供了统一的术语解释,促进了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2. 减少争议和误解:通则明确了术语的解释,减少了因术语不清导致的争议和误解。

3. 提高效率:通则的实施提高了贸易活动的效率,减少了通信和沟通的成本。

4. 保护利益:通则的实施确保了各方的权益和利益得到保护,提升了贸易的信任度。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于国际贸易活动的规范和顺利进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通则规定了在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术语的解释,以及该解释的应用范围和限制。

第二条本通则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让各国间的贸易交流更加顺畅、准确。

第三条本通则适用于国际贸易中涉及货物买卖、运输、保险等环节的术语解释。

第四条本通则由国际贸易术语解释委员会制定和修订,并经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国的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术语的解释第一节货物第五条对于货物的术语解释,包括货物的名称、特征、数量、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货物的名称应根据国际通用的分类标准进行命名,以确保交流时的准确性。

第七条货物特征的术语解释,如颜色、形状、尺寸、材质等应当明确规定。

第八条货物数量的术语解释,涉及售卖单位、重量、容量等方面的内容。

第九条货物质量标准的术语解释,包括通过测试的标准、认可的质量机构等。

第二节运输第十条对于运输的术语解释,包括运输方式、运输工具、运输路线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的术语解释,如海运、空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

第十二条运输工具的术语解释,如船舶、航空器、火车、汽车等。

第十三条运输路线的术语解释,如起运港口、中转站、目的地港口等。

第三节保险第十四条对于保险的术语解释,包括保险种类、保险费用、保险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五条保险种类的术语解释,如货物运输保险、海难保险、战争险等。

第十六条保险费用的术语解释,如保险费率、保费计算方式等。

第十七条保险责任的术语解释,包括赔偿范围、免赔额、赔偿限制等。

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见附件部分。

法律名词及注释:1. 货物买卖:指买方购买货物,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并按约定收取货款的行为和过程。

2. 运输:指将货物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的过程。

3. 保险:指由保险公司对货物损失或风险进行赔付的行为和方式。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 rms2000)1999-7-1 18:12【大中小】【我要纠错】发文单位:国际商会发布日期:1999-7-1执行日期:2000-1-1引言1.《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称In‎c oter‎m 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

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 term‎s1936‎,以后又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现在则是在‎2000年‎版本中做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 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 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

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 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

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 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时非‎常必要的。

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 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 terms 2000目录一、总述 (1)二、FOB、CFR 、CIF、…………………………….2/5/8 一、总述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用来说明价格的构成,风险的划分点以及买卖双方费用、责任的划分,可以节省交易磋商时间和费用,简化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

《2000通则》把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其中E组签定的合同为起运合同,F、C组签定的合同为装运合同,D组签定的合同为到达合同。

F、C组的交货属于象征性交货,卖方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交给买方,即完成交货,特点是单款对流。

E、D组的交货属于实际性交货,卖方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把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即完成交货,特点是货款对流。

在贸易术语中,有三个划分点,一个是①交货地点,一个是⑵风险划分点,还有就是③费用划分点。

其中交货地点就是风险划分点,F、E、D组的贸易术语的三个划分点一致,简称三点合一,而C组较为特殊,C组的费用划分点延伸到了目的港、目的地,而风险划分点在装运港、装运地,因此只是两点合一。

13个贸易术语的交货地点:EXW在卖方处所,FCA、CPT、CIP在合同规定的出口国内地或港口,FAS在装运港船边,FOB、CFR、CIF在装运港船上,DAF在两国边境,DES在目的港船上,DEQ在目的港码头,DDU、DDP在进口国所在地。

13个贸易术语的风险划分:EXW在买方接管货物后,FCA、CPT、CIP在承运人接管货物后,FAS货交船边后,FOB、CFR、CIF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DAF在买方接管货物后,DES买方在船上收货后,DEQ买方在目的港上收货后,DDU、DDP买方在指定地收货后。

13个贸易术语的进出口清关手续的办理:除了EXW进出口清关手续全由买方负责、DDP 进出口清关手续全由卖方负责,其他术语全是卖方负责出口清关手续,买方负责进口清关手续。

13个贸易术语适合的运输方式:只适合海运和内河运输的有FAS、FOB、CFR、CIF、DES、DEQ,适合一切运输方式的为剩余的7个术语。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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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99年7月国际商会第六次修订2000年1月1日生效)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概述(1)根本宗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由国际商会(ICC)首次于 1936年颁布,现为2000年版本(2000年1月1日生效)。

其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2)制定机关-----国际商会(3)适用范围:第一,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第二,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也即其涵盖的范围只限指“有形”货物,不含“无形”货物,如电脑软件如涉及货物进口和出口清关、卖方交付货物(含货物单据)的义务、买方受领货物(含付款)的义务、风险转移的时间和地点、运输方式、保险负担等。

第三,Incoterms并未涉及货物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如抵押)、违约(如产品质量、数量、包装问题)、违约行为的后果(法律责任)以及某些情况下的免责(如不可抗力)等。

即产权转移、合同违约、法律责任(含免责)3项内容(4)主要内容A、涉及事项: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3、运输方式; 4、风险转移;5、保险办理;6、费用承担;7、出关手续8、货检费用B、划分依据:按照双方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C、表示方式: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10项相对应列明;如卖方义务(10项):A1、A2、A3----A10;买方义务(10项):B1、B2、B3----B10;(5)基本结构:====四组13种贸易术语E组(发货/发货合同)───────────────────────────EXW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F组(主要运费未付/装运合同)───────────────────────────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通常为出口国)FAS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OB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C组(主要运费已付/装运合同)───────────────────────────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D组(到达/到货合同)───────────────────────────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通常为进口国)- DAP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DAP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 --DATDDU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DAPDDP 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注意:①术语名称均以卖方的义务和交货的地点来命名的;②术语名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买卖双方责任、风险和费用的划分:如交货地点、保险负担、运输方式(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FAS、FOB、CFR、CIF 、DES、 DEQ)和风险(货物灭失或损坏)转移的地点和时间;③术语的排列以卖方的义务由小到大依次排列,如E组EXW术语下卖方的义务最小,而在D组DDP术语下卖方的义务最大;④术语也反映了货物的价格构成,并与其排列顺序一样由低到高依次排列,如E组EXW术语下价格最低,而在D组DDP术语下价格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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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一节贸易术语的含义、发展、性质与作用国际货物贸易的货物一般要经过长途运输,涉及到运输、保险、清关等多方面的问题。

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商订合同时,必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卖方在什么地点、以何种方式来完成交货?2.货物发生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3.由谁负责办理货物的运输、保险及清关手续?4.由谁负担办理上述手续所需的各种费用?5.买卖双方需要交接哪些相关的单据?如果买卖双方在每笔交易中都对上述这些问题逐一协商,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费用,并可能影响交易的达成。

经过长期实践,国际贸易中逐渐出现了贸易术语。

1 贸易术语概述一、贸易术语的含义及作用用来说明商品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责任、费用与风险划分的专门用语,称为贸易术语(Trade Terms)。

贸易术语可以用文字表示,如“装运港船上交货”(Free On Board),也可以用由三个英文字母组成的国际代码表示,如FOB。

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即一方面表示交货条件,另一方面表示价格构成因素。

二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l941) (1941年美国队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六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规定了6种术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贸易术语的分类归纳为13种,并将这13种术语按不同类别分为E、F、C、D四个组。

E组只包括1种贸易术语—EXW;F 组包含有FCA、FAS和FOB 3种术语;C组包括CFR、CIF、CPT、CIP 4种术语;D组中包括5种术语,它们是DAF、DES、DEQ、DDU和DDP。

该惯例现共解释了13种术语。

它的特点有:①将3种术语按照开头字母的不同,分成E、F、C、D四个组②将买卖双方的义务分成相互对应的10个项目列出,以利于比较。

③规定可用电子数据交换逐渐取代传统的纸单据传递方式。

在有关贸易术语中的国际贸易惯例中,《通则》是包括内容最多、使用范围最广和影响最大的一种。

三、贸易术语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买卖双方可自愿选择采用哪一种惯例,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此时,该惯例才对双方具约束力;买卖双方也可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相同的规定,只要合同有效成立,双方都要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发生争议,法院和仲裁机构也要维护合同的有效性。

但如双方在合同中既未排除,也未注明该合同适用某项惯例,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受理该争议案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往往也会引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作为其判决或裁决的依据。

因此,国际贸易惯例虽不具法律强制性,但它对国际贸易实践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一)工厂交货( EXW)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

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二)货交承运人(FCA)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入照管。

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三)船边交货(FAS)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四)船上交货(FOB)本术语英文为“ Free on Boaro(...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五)成本加运费(CFR或c&F)本术语英文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六)成本、保险费加运费(CIF)本术语英文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它指卖方除负有与“成本加运费”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购货物灭失或损坏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七)运费付至(CPT)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本术语系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

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交至承运人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已交付给承运人照管之时起,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另外,卖方须办理货物出口的结关手续。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

(八)运费及保险费付至(CIP)本术语英文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运费及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它指卖方除负有与“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术语相同的义务外,卖方还须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九)边境交货(DAF)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at Frontier(d place)”,即“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承担如下义务,将备妥的货物运至边境上的指定地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毗邻国家海关关境前交货,本术语主要适用于通过铁路或公路运输的货物,也可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货(DES)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

它系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把备妥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的情况下,交给买方,故卖方须承担包括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费用与风险。

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一)目的港码头交货(DEQ)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码头交货(关税已付)(......指定目的港)”。

本术语指卖方履行如下义务,将其备好的货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码头,办理进口结关后,交付给买方,而且卖方须承担所有风险和费用,包括关锐、捐税和其他交货中出现的费用。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十二)未完税交货(DDU)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它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的地点交付,而且须承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另外须承担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

买方须承担因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本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十三)完税后交货(DDP)本术语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它是指卖方将备好的货物在进口国指定地点交付,而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办理进口结关。

本术语可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第三节:贸易术语和进出口商品价格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掌握E、F、C、D 组术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3种术语对比表点收货人所在地进口关境(目的港)出口关境(装货港)发货人所在地︱(一)、E组贸易术语E组只有EXW(工厂交货)一个,按照此组术语订立的合同属于发货合同。

特点:卖方义务最小,买方义务最大,唯一由买方出口清关的术语。

(二)、F组贸易术语F组中包括三种贸易术语:FCA、FAS和FOB,按照F组术语订立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

(三)、C组贸易术语C组贸易术语中的CFR和CIF是在装运港交货,风险划分均以船舷为界,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CPT和CIP则是在约定地点向承运人交货,风险划分以货交第一承运人为界,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按照此组术语订立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

C组术语下,风险划分和费用划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即风险划分界限与费用划分界限出现分离,风险划分在装运港(地),费用划分则是在目的港(地)。

就是说,卖方虽然承担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责任,并负担相关费用,但是他并不承担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途中货物发生损坏、灭失及延误的风险。

(四)D组贸易术语D组包括的五种贸易术语(DAF、DES、DEQ、DDU、DDP)中,除了DAF是在两国边境指定地点交货外,其他四种术语都是在进口国的目的港或目的地交货,这就与前面各组术语有了明显的区别。

按D组术语成交的合同称到货合同。

DDP是买方义务最小,卖方义务最大,唯一由卖方进口口清关的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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