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会正式发布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引言国际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活动中使用的一套标准化术语。
它们的准确使用对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统一国际贸易术语的使用,国际商会于2010年发布了最新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 通则内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分为21个章节,详细解释了各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术语。
这些章节包括货物的交付、价格、运输和保险等方面。
下面将对其中一些重要章节进行介绍。
2.1 货物交付货物交付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货物交付方式,如FOB(离岸价)、CIF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等。
贸易双方必须明确货物交付的方式和责任。
2.2 价格国际贸易中的价格通常包括货物的成本、保险费和运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不同的价格术语进行了详细解释,如EXW(工厂交货价)、DDP(交货带税价)等。
2.3 运输运输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各种运输方式进行了解释,包括海运、空运和陆运等。
它还明确了谁承担运输风险和费用。
2.4 保险在国际贸易中,保险是保障贸易安全的重要手段。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细化了保险术语,如CIP(运输费和保险费付到目的地)和CFR(成本和运费)等。
这些术语明确了在不同情况下保险的支付责任。
3. 使用指南为了确保国际贸易术语的准确使用,用户可以按照以下指南进行操作:1. 在合同中明确使用的国际贸易术语,并清楚标示在合同中的位置。
2.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国际贸易术语,避免术语的混淆。
3. 在合同中注明各方携带货物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4. 结论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为国际贸易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化术语。
它的发布使得国际贸易中各方可以更加准确和无歧义地沟通,减少了纠纷的可能性。
在进行国际贸易活动时,遵循这一通则是非常重要的。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详细通则一:前言国际贸易术语是用于描述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和责任的专门术语。
为了保证国际贸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发布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规则,随后多次修订。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各个章节。
二:第一章:对所有运输方式适用的条款第一章主要适用于国际贸易中不同运输方式的合同条款,包括FOB、CIF、CPT等常用术语。
本章节将详细解释这些术语的含义、义务和责任,并提供示例进行说明。
三:第二章:船舶和内河运输适用的条款第二章主要适用于海洋运输和内河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FAS、CFR、CIF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进行细化解释,包括货物交付时间、装卸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四:第三章:适用于其他运输方式的条款第三章主要适用于其他运输方式,如铁路、公路、航空等。
本章节将详细解释这些术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并提供实例进行说明。
第四章主要适用于装卸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EXW、FCA、FAS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义务和责任进行详细解释,并提供示例。
六:第五章:适用于交付和接收运输的条款第五章主要适用于交付和接收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DDP、DDU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细化解释,并提供案例进行说明。
七:第六章:适用于跨境运输的条款第六章主要适用于跨境运输的合同条款,包括交付和交割的责任和义务等。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进行细致解释,并提供实例加以说明。
八:第七章:适用于多式联运的条款第七章主要适用于多式联运的合同条款,包括CTD、CIP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详细解释,并提供示例。
九:第八章:适用于海上离岸贸易的条款第八章主要适用于海上离岸贸易的合同条款,包括FOB、CFR等术语。
本章节将对这些术语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细致解释,并提供案例进行说明。
第九章主要适用于终端交货的合同条款,包括DDP、DDU等术语。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概览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概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
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
《通则2010》于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开始全球实施,共包含11个术语,分为两类:第一类:适用于任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规则✧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EX WORKS (named place of delivery)✧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DELIVERED AT TERMINAL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DELIVERED AT PLACE(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第二类:只适用与海运及内河运输的规则✧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引言国际贸易中的术语和定义对于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为了统一和规范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术语,国际商会(ICC)制定了《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通则”)。
本文档将介绍这一重要的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其中的定义。
2. 背景国际贸易中涉及的术语和定义可能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导致交流和交易过程中的混淆和误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际商会于1936年首次发布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随后在1952年和2000年进行了修订和更新。
2010年版的通则是对2000年版的一次更新,并继续保持其全球通用性和适用性。
3. 术语解释原则通则的准则和原则旨在确保术语的一致性、明确性和可连接性。
以下是通则中的两个基本原则:3.1 共同和通用的理解通则的目的是确保全球贸易中的术语具有统一的定义和解释。
共同和通用的理解意味着贸易主体应遵守通则中提供的定义,并在国际贸易中保持一致性。
这有助于消除由于不同国家之间术语差异而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3.2 通则优先如果在国际贸易中存在术语解释的分歧,则通则的定义应优先适用。
这意味着贸易主体在交流和合同中应参照通则的定义,以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争议。
4. 术语定义范围通则中包含了大量常用的贸易术语和定义,涵盖了国际贸易过程中的各个方面。
以下是通则中涵盖的一些重要术语范畴:- 运输术语:包括船务、铁路、公路和航空运输等不同运输方式中使用的术语和定义。
- 保险术语:涉及保险领域中使用的术语,如保险责任、索赔和免赔等。
- 支付术语:规定了支付方式和支付条件,如信用证、承兑和预付款等。
- 货物交付术语:定义了交付货物的方式和时间,如装运期、交货地点和交付方式等。
5. 使用通则的好处遵守《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诸多好处,不仅可以降低交易风险,还可以提高交易效率和准确性。
以下是使用通则的一些主要益处:- 减少误解和纠纷:通则的定义明确且被广泛接受,有助于消除因术语解释不一致而导致的误解和纠纷。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

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Incoterms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中文版)引言Incoterms2010,即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是国际商会(ICC)制定的贸易术语标准。
这一标准的目的是为国际贸易中的买卖双方提供一套共同理解的贸易术语,以便在交货、运输和分担风险等方面达成一致。
术语分类Incoterms2010将贸易术语分为四大类:1. E类术语(Departure):货物离开卖方处时,卖方完成了他的责任;2. F类术语(Mn carriage not pd by seller):卖方将货物交给运输人员后,卖方完成了他的责任;3. C类术语(Mn carriage pd by seller):卖方负责预付运费,但风险转移给买方的时间是在货物交给第一运输人员之前;4. D类术语(Arrival):卖方负责交货并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目的地。
主要术语解释以下是几个Incoterms2010中的主要术语解释:EXW(卖方工厂交货)EXW即“ex works”的缩写,意为卖方工厂交货。
在EXW术语下,卖方只需将货物准备好并交于买方指定的地点,买方负责所有的运输和保险手续。
FOB(装运港价格)FOB即“free on board”的缩写,意为装运港价格。
在FOB术语下,卖方将货物交于指定的装运港口,并承担货物装载到船上的费用和风险。
一旦货物装上船,责任就转移给买方。
CIF(到岸价、保险费付至目的港)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的缩写,意为到岸价、保险费付至目的港。
在CIF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目的港口,并承担货物运输和保险费用直到目的港口。
DDP(交货完税价)DDP即“delivered duty pd”的缩写,意为交货完税价。
在DDP术语下,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承担货物在目的地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包括关税和税费。
(完整word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本)

序言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实践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国际商会于2007年发起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Incoterms 2000)进行修订的动议,并组建了修订小组。
为了将中国商界的利益和要求反映到Incoterms®的最新版本中,中国国际商会于2009年牵头组建了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带领国内商界多次向国际商会提交中方针对Incoterms®2010修订稿的意见,其中大部分意见被采纳到新通则中。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商界在世界经贸舞台上的地位得到迅速提高,中国的参与已经成为世界商业规则制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Incoterms®2010的修订工作历时3年,征集了全球商界大量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最终版本于2010年9月正式面世,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为帮助国内经贸界尽快学习和熟练掌握新的规则,并将规则及早应用于贸易实践,中国国际商会在第一时间组织了中文版本的翻译工作。
同时,作为被国际商会授权唯一可以举办Incoterms@2010培训的中国机构,中国国际商会举办了一系列培训,帮助中国企业深入理解和正确应用Incoterms®20 1 0各种条款。
在此,我要感谢ICC Chin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的专家对每一次的修订稿件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使中国商界的声音得以准确及时地反馈给国际商会。
我还要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Incoterms 2000译审专家魏家驹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严思忆教授在百忙之中对中文版本进行的细致严谨的审校工作,从而保证了本书译本的权威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ICC China的专家们此次还对Incoterms的译名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他们一致认为,Incoterms字面和实际内容并无“解释”之意,贴切的译名应为国际贸易术语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ICC)重新编写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通则的修订,2010年9⽉27⽇公布,于2011年1⽉1⽇开始全球实施,2010通则较2000通则更准确标明各⽅承担货物运输风险和费⽤的责任条款,令船舶管理公司更易理解货物买卖双⽅⽀付各种收费时的⾓⾊,有助于避免现时经常出现的码头处理费(THC)纠纷。
此外,新通则亦增加⼤量指导性贸易解释和图⽰,以及电⼦交易程序的适⽤⽅式。
虽然2010通则于2011年1⽉1⽇正式⽣效,但并⾮2000通则就⾃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不产⽣必然的强制性约束⼒。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的时间效⼒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通则实施之后并⾮2000通则就⾃动废⽌,当事⼈在订⽴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2000通则甚⾄1990通则。
相对2000通则,2010通则主要有以下变化。
(1)13种贸易术语变为11种;(2)贸易术语分类由四级变为两类;(3)使⽤范围的扩⼤⾄国内贸易合同;(4)电⼦通信⽅式被2010通则赋予完全等同的功效。
以上内容整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朱*⽣主编,⼈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9⽉出版)、《国际贸易实务》(张*芳主编,⼈民邮电出版社2011年3⽉出版)2000通则和2010通则的主要区别INCOTERMS2010于2011年1⽉1⽇起正式实施,2010与2000相⽐主要变化有: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eliveredDutyUnpaid)、DAF(DeliveredAtFrontier)、DES(DeliveredExShip)、DEQ(DeliveredEx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DutyPaid)。
2010年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新变化

2010年新《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新变化发表时间:2011-04-10 21:34:00 阅读次数: 1195 所属分类:国际贸易法[转]国际商会正式发布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ICC在巴黎召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 10全球发布会,正式推出其于近期刚刚完成修订的Incoterms 2010。
这标志着被经贸界使用了近十年的Incoterms即将被新版本所取代。
新版本将于201 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Incoterms® 2010与Incoterms 2000的关系:虽然Incoterms 2010 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 ms2010实施之后并非Incoterms 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实施之后并非2000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 2000甚至Incote rms 1990。
外贸人员应该学习掌握Incoterms 2010新的规则。
但是,外贸人也无须过于担忧。
首先,贸易一线的人员没有必要担忧,未来的两三年Incoterms 2000仍然会是贸易合同的主角;法律界的法官、律师们更无须担忧,Incoterms 201 0纠纷两三年之后才会大量出现。
但是司法考试的同学们明年要特别注意了,因为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司法考试的大纲会将Incoterms 2010列为司考内容。
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DES (Delivered Ex Ship)、 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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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正式发布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9月27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召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发布会,正式推出其于近期刚刚完成修订的Incoterms 2010。
这标志着被经贸界使用了近十年的Incoterms即将被新版本所取代。
新版本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Incoterms? 2010 与Incoterms 2000的关系:虽然Incoterms 2010 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之后并非Incoterms 2000就自动作废。
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
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实施之后并非2000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 2000甚至Incoterms 1990。
外贸人员应该学习掌握Incoterms 2010新的规则。
但是,外贸人也无须过于担忧。
首先,贸易一线的人员没有必要担忧,未来的两三年Incoterms 2000仍然会是贸易合同的主角;法律界的法官、律师们更无须担忧,Incoterms 2010纠纷两三年之后才会大量出现。
但是司法考试的同学们明年要特别注意了,因为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司法考试的大纲会将Incoterms 2010列为司考内容。
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groups:Any Mode of Transport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CPT – Carriage Paid ToDAP – Delivered At Place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DDP – Delivered Duty PaidEXW – Ex WorksFCA – Free Carrier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CFR – Cost and Freight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FAS – Free Alongside ShipFOB – Free On BoardIn addition to the 11 rules, Incoterms?2010 will include:* Extensive guidance notes and illustrative graphics to help users efficiently choose the right rule for each transaction;* New classification to help choosing the most suitable rule in relation to the mode of transport;* Advice for the use of electronic procedures;* Information on security-related clearances for shipments;* Advice for the use of Incoterms? 2010 in domestic tradeThis interpretation is provided as a guide only.Incoterms? are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are available on their website and official publication ―Incoterms? 2010″. For a complete and official overview please refer to the ICC’s publication.------------------国际商会修订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2010)于9月27日向全球正式公布,并于2011年1月1日生效。
新版本考虑了无关税区的不断扩大,商业交易中电子信息使用的增加,货物运输中对安全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
更新并整合与―交货‖相关的规则,将术语总数由原来的13条减至11条,并对所有规则做出更加简洁、明确的陈述。
同时,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首次在贸易术语中对买方与卖方不使用有性别差别的称谓。
它主要描述了货物由卖方交付给买方过程中所涉及的工作、成本和风险。
11条贸易术语:EXW Ex Works All types of transportationFAS Free Alongside Ship Water transportFOB Free On Board Water transportFCA Free Carrier All types of transportationCFR Cost and Freight Water transportCPT Carriage Paid To All types of transportation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Water transport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All types of transportationDAT (new delivery term) Delivered At Terminal All types of transportationDAP (new delivery term) Delivered At Place All types of transportationDDP Delivered Duty Paid All types of transportation 取消四条贸易术语: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参考网站:/参考文章: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贸易术语——对IncotermsRrules2010的认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Rrules2010)即将于2010年正式实施,新版本充分考虑到近十年贸易领域出现的新变化,内容更清晰简洁,操作性和指导性进一步加强,更符合当前贸易实务的需要。
但是,尽管修订组成员力求使IncotermsRrules2010更加完善和具有实际指导性,其中的部分问题仍值得商榷,其最终效果也有待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检验。
本文拟分析IncotermsRrules2010的主要变化,在此基础上提出个人的一些意见。
重大变化1.术语结构上的变化INCOTERMS2000将贸易术语根据开头字母划分为E,F,C和D组,共13种,且卖方对买方的责任大小依次排列。
此次修订后整合为11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即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以及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四种(FAS,FOB,CFR,CIF)。
这是此次修订中重大变化,虽然不如INCOTERMS2000版本的排列简明和容易把握,但意在提醒使用者注意不要将仅适用于水运的术语用于其他运输方式。
2.术语义务项目上的变化每种术语项下买卖双方各自的义务虽然仍列出十个项目,但与INCOTERMS2000不同之处在于,卖方在每一项目中的具体义务不再―对应‖买方在同一项目中相应的义务,而是改为分别描述,并且各项目内容也有所调整。
INCOTERMS2000与IncotermsRrules2010基本义务对比见上表。
由上述内容可以得知,第一项和第十项改动较INCOTERMS2000明显,尤其是第十项要求卖方和买方分别要帮助对方提供包括与安全有关的信息和单据,并因此而向受助方索偿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如在EXW项下,卖方协助买方办理出口清关以及在DDP项下买方协助卖方办理进口报关等,也包括为另一方清关而获得必要单据所涉及的费用。
在第二项中也增加了与安全有关的清关手续。
这主要是考虑到美国―9.11‖事件后对安全措施的加强。
为与此配合,进出口商在某些情形下必须提前提供有关货物接受安全扫描和检验的相关信息,这一要求体现在A2/B2和A10/B10中。
3.新增DAT和DAP两个术语新版本增加了DAT和DAP两个全新的术语。
DAT(DeliveredatTerminal)是指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Terminal‖可以是任何地点,如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或者铁路、公路或航空货运站等。
DAP(DeliveredatPlace)是指在指定目的地交货。
两者的主要差异是DAT下卖方需要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港)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费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须承担卸货费。
此次增加是通过DAP取代了先前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而DAT取代了先前的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4.―船舷‖的变化INCOTERMS2000针对传统的适用于水上运输的主要贸易术语如FOB,CFR和CIF均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至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的一切风险。
IncotermsRrules2010为与这三种术语中所涉及的风险、费用以及―Onboard‖术语相对称,不再设定―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始起的一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