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2010-03-24
新三板持续督导参考实务

新三板持续督导参考实务上市公司发布更正公告,这在资本市场并不鲜见,A股上市公司时有更正公告发布,新三板市场同样也有更正公告,只不过与A股公司相比,新三板挂牌公司的更正公告特别多。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更正公告的情况,细究起来,可能有几方面原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把关不严;挂牌企业的董秘疏忽或不够专业所致;以及对于公告出错处罚力度不够。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新三板挂牌公司各类更正公告达到5200多次,平均下来每家公司要更正一次还多,而2016年不到两个月更正公告也已经达到700多次。
一位券商合规部业内人士这样描述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的关系:挂牌公司和券商是新娘子和新郎官,介绍相亲确定关系,恋爱期间双方磨合进行尽职调查,直到领证那一天挂牌敲钟,大告天下。
童话故事里,这就结局了,但现实生活中,新郎官去外面做业务了,家庭维稳重任就交给持续督导人员了......在过去的2015年对于新三板的主办券商监管算是相对平静的一年,证监会并没有拿券商开刀,但是去年不挨刀不代表今年不挨刀,推荐挂牌时埋下的雷并不是哑雷,早晚会响的。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业务明确,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转让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这几个挂牌条件其实并不单单是推荐挂牌的条件,同样也是持续督导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方面。
持续督导,对于很多券商来说是个很头疼的问题:1、终身持续督导问题比如挂牌公司是新娘子,券商是新郎官,彼此认识的阶段好比是达成合作意向,恋爱阶段好比是尽职调查,领证这一天就是挂牌敲钟的这一天,从此,新郎就要对新娘终身负责,根据股转公司的规定,新娘子是可以把新郎官换掉的,但是必须找好下家对她负责。
2、人员配置问题持续督导的工作量是根据券商推荐挂牌公司数量而定的,截止2月22日,挂牌公司数量共计5755家,2015年年底拥有推荐挂牌业务资格的券商共计90家,平均每家券商要为64家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而头疼,64家挂牌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量是什么概念呢?中期报告披露截止日前要审核64份中期报告,年报披露截止日前要审核64份年报,除此之外还有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票发行方案、认购公告、重大事项临时公告等等,根据股转公司规定,挂牌公司出现重大事项还需要实施现场检查,每年至少对董秘或信批人员开展培训一次,如果要做到尽善尽美,不是两三个人可以解决的,目前持续督导费大致是8-10万每年,以10万计算,每年的持续督导费收入是640万,其实是可以构建一个不大不小的团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治理水平,促进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持续督导挂牌公司履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信守承诺等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第三条主办券商及其持续督导人员不得通过持续督导工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挂牌公司应当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接受主办券商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相关材料、告知重大事项,为主办券商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持续督导内容第六条主办券商应履行以下督导职责:(一)指导、督促挂牌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二)指导、督促挂牌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前审查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发布风险揭示公告;(三)开展挂牌公司现场检查工作,督促挂牌公司进行整改;(四)建立与挂牌公司日常联系机制,对挂牌公司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五)关注挂牌公司重大变化,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报告挂牌公司重大事项,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配合做好挂牌公司的日常监管;(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依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公司章程。
第八条主办券商应督导挂牌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78388645911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203838864717000【处罚日期】2021.12.07【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市级【执法地域】深圳市【处罚对象】杨波【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1.12.25 15:15:05索引号bm56000001/2021-00306591分类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发布机构发文日期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文号主题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当事人:杨波,男,1989年8月出生,住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依据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杨波操纵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中科)股票价格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杨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杨波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2017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杨波实际控制“时某"“叶某亦"“徐某"“刘某英"“张某生"“孙某"“杨某国"“张某晖"“吴某生"“柯某月"“王某侠"“潘某"“颜某荣"“杨某平"“吴某容"等15个证券账户,使用其中13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操纵“东方中科"股票。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们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我会收到你们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们发出反馈意见。
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人员。
一、规范性问题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47.18%、59.71%、71.13%和62.41%,且前五大客户有一定变动。
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并说明:(1)主要经销商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资金、经营范围及经营情况等,经销产品的最终去向,经销商的库存情况,结算方式,是否为买断销售,是否存在退货,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补充披露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及获取方式,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背景、定价政策及销售占比发生变化的原因;(3)补充分析前五大客户变动的原因。
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分析客户变化的真实性,详细说明对发行人客户进行核查的方式、内容与比例,说明核查结论并明确发表意见。
2、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216.55万元、193.63万元、1,492.07万元和947.93万元。
请在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1)外销的国家和地区,外销的内容、价格、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结合外销国家下游产业的情况,分析发行人销售价格、数量变动的合理性;(2)以表格形式列示外销主要客户的名称、销售产品、数量、金额及占比,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及获取方式:(3)2015年及2016年1-6月海外销售收入增幅较大的原因,海外销售全部通过上海瀚而普实现出口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上海瀚而普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机构、会计师对发行人国外销售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介(2018年6月15日公布)1、公司概况国信证券股份是全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70亿元,在全国33个都市拥有49家营业网点,法定代表人为何如,现有职员6393人,其中公司本部职员1054人,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90%以上。
公司的经营范畴为:证券(含境内上市公司外资股)的代理买卖、代理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证券保管和鉴证、代理登记开户、证券自营买卖、证券(含境内上市外资股)的承销(含主承销)、证券投资咨询(含财务顾问)、客户资产治理、直截了当投资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52.6亿元,净资产106.7亿元,净资本73.1亿元。
公司的企业精神是“务实、专业、和谐、自律”,核心理念是“制造价值,成就你我”。
2004年12月1日,国信证券获得创新试点券商资格。
2007年公司实现净利润68.8亿元,排名行业第三,纳税25.3亿元;2018年,国信证券在市场剧变中经受住了考查,实现净利润20.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7%,经纪业务股票基金交易额排名行业第三,投资银行业务股票发行家数排名第一;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93亿元。
2、股东情形国信证券共有5家股东,股东单位名称和股权结构如下:深圳市投资控股持股40%;华润深国投信托持股30%;云南红塔集团持股20%;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持股5.1%;北京城建投资进展股份持股4.9%。
3、组织架构4、市场地位国信证券各项业务市场地位和竞争优势突出,2018年经纪业务股票基金交易额排名行业第三,投资银行业务股票发行家数行业排名第一,资产治理业务净收入行业排名第四。
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主持的全国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中,国信证券是2007年唯独一家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受托治理资金本金总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全部八项指标均排名前十位的证券公司,其中净利润排名第三位;2018年是三家十四项指标中有十二项排名行业前十位的证券公司之一。
晚间公告

晚间公告 近日,多家上市公司发布晚间公告 ,以下是公告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晚间公告 1 华东重机:拟近 30 亿元收购润星科技 100%股权 华东重机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 8.88 元/股发行 2.39 亿股,并支付 8.26 亿现金,作价 29.5 亿元收购润星科技 100%股权,并募集不超过 8.58 亿元配套 资金。
润星科技主营数控机床的生产、销售及研发,2015 年和 2016 年营收分别 为 4.31 亿元和 6.81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6850 万元和 1.69 亿元。
2017 年-2019 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5 亿元、3 亿元和 3.6 亿元。
晚间公告 2 永利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 819 万收购上海英杰 25%股权 永利股份发布公告称, 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英杰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拟 购买天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英杰制模有限公司 25%股权。
经双方协商,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英杰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 天桦投资转让上海英杰 25% 股权的价格为 8,187,555.13 元。
公司称,英杰模塑已持有上海英杰 75%股权, 此次股权转让生效后,英杰模塑将持有上海英杰 100%股权。
晚间公告 3 中国人寿:拟斥 132 亿参与广发银行增发股份 中国人寿 4 月 27 日晚发布公告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于近期进行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的股份增发, 为保持对广发银行的持股比例, 公司拟以 不超过每股人民币 7.01 元的价格认购约 18.70 亿股广发银行拟增发股份,总对 价约为人民币 132 亿元。
具体认购价格及认购数量将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备案 价格进行调整。
晚间公告 4 易华录: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8 日起复牌 易华录发布公告称, 公司拟与国富商通签署 《关于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 , 拟以现金人民币 52000 万元收购国富商通完成股份整合后所 持的国富瑞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的 55.2357%股权。
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债券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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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基金
保险
信托
中国石化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与中国证券市场主要机构投资者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覆盖了全部的主流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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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而持续的后续服务
强大的综合实力
国信证券将凭借自身强大的综合实力和在证券市场中的地位,帮助客户进一步树立和 提升在资本市场中的形象,且业务品种丰富,可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资本市场服务。 国信证券为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首批做市商,连续5年综合排名第一,由我公司主承 销的企业债、公司债,票面利率通常显著低于市场同期发行、信用等级相当的债券。 国信证券强大的销售定价能力,可保障债券的低成本顺利发行,为客户节约融资成本。 国信证券多年来股票、债券承销业务均保持市场领先,业务经验丰富,对证监会、发 改委等主管机关政策有着精准的理解与把握。公司有专门人员负责与证监会、发改委 等主管机关沟通,债券发行二部总经理缪钦目前在国家发改委参与企业债券预审工作。 国信证券凭借丰富的企业债券发行承销经验,同主管机关保持着紧密顺畅的沟通,能 够进一步推动债券审批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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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丰富的固定收益事业部团队
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成立于2011年6月,团队前身为成立于2003年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部,其后历经国信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部(2003年~2004年)、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收益总部(2004年~2007年)、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固 定收益总部(2007年~2011年)、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事业部(2011年至今)四个发展阶段,是国内从事企业债券承销
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业务。
截至2012年1月31日,公司总资产600.67亿元,净资产176.06亿元,净资本117.90亿元。201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27亿元,利润总额 23.30亿元,净利润18.11亿元,净资产收益率10.24%。2007-2011年五年间,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89.99亿元,利润总额230.08亿元, 净利润179.87亿元。
力源信息: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300184 股票简称:力源信息公告编号:2013-028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关于更换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
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代表人刘兴华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由王平先生接替刘兴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英娜女士、王平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王平先生简历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06月17日
王平先生: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业务总监,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
2005年加入国信证券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民和股份2011年再融资项目、高鸿股份2012年再融资项目,担任法国SEB并购苏泊尔项目、中颖电子首发项目主要成员,力源信息首发项目协办人,民和股份2011年再融资项目、南山铝业2012年再融资项目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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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股份”、“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年12月修订)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对天马股份持续督导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信证券对《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通过对天马股份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天马股份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200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天马股份对 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国信证券对《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二、关于天马股份201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保荐意见
天马股份预计2010年度与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6,500万元,内容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产品名称关联法人预计总金额去年的总金额
产品销售、采购钢材、轴承套圈
用钢管
杭州天马精辗有
限公司
产品销售和采购
合计不超过
6,000万元
2,669.52万元
租赁库房及办公楼天马控股集团有500万元 431.76万元
限公司
注:上表中,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天马股份的控股股东,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为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阿尔法电梯(杭州)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成本相比,金额较小,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
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以上事项尚需天马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国信证券对天马股份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事项的保荐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孔海燕 王 颖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