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习题与案例及答案合同协议书法律制度p
经济法习题与案例及答案----合同法律制度p

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一、填空题填空题 1、违法合同不具有法律,不能达到预期的后果。
2、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的法律规范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于 1999 年 3 月 15 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通过。
4、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给对方,由对方给付的合同。
5、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的合同。
6、我国的合同法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但有关关系的协议除外。
7、《合同法》规定: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的,应适用的国家的法律。
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是涉外合同,应适用。
9、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时生效。
10、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形式。
二、单项选择题 1、某村果园长期管理不善,连年无收益,王某以每年上缴 500 元承包费为条件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 5 年。
承包后王某精心管理,当年净收益多达 3000 元。
村委会主任即要求修改合同,增加承包费,王某不允。
村委会主任便废除原合同,以 1200 元年承包费的条件承包给他人。
在下述各种意见中,正确的意见应该是()。
A、须经全村大会讨论决定方可变更、解除合同 B、应报请乡政府决定 C、村委会以集体收益为重,有权变更、解除合同 D、合同是平等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在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2、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经济合同的,定金应当()。
A、返还 B、上缴国库 C、双倍返还 D、没收 3、合同纠纷经协商、调解无效,甲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乙方当事人则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该案()。
A、应由先接受案件的机关受理 B、仲裁机关不予受理 C、由仲裁机关和法院协商由谁受理 D、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期限为()。
经济法律典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案例一: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其研发的某款软件具有独特的功能和技术优势。
2010年,原告发现被告(以下简称“被告”)公司未经许可,在其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软件功能相同的技术,且被告的产品在市场上获得了较好的销售业绩。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软件技术构成商业秘密,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答案:1.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具有实用性;(4)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3. 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3)消除影响;(4)处以罚款。
案例二:某公司与供应商合同纠纷案案情简介: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向公司提供一批货物。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未能按期交货,导致公司生产线中断,造成经济损失。
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供应商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供应商支付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答案: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订立原则:(1)自愿原则;(2)公平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经济法律典型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公司40%、30%、30%的股份。
2008年,甲因个人原因欲退出公司,经协商,甲将其40%的股份转让给乙,转让价格为800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甲与乙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但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此后,甲以乙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由,要求乙将其股份回购,乙拒绝。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以及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三、案例分析1. 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
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十日内将转让股权的情况通知公司登记机关。
”本案中,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但未在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否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2. 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案中,甲将其股份转让给乙时,并未经过其他股东丙的同意,且未履行书面通知义务。
因此,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关于甲是否有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受让人取得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受让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本案中,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乙并未取得甲的股份,因此甲无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四、法院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甲与乙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无效,甲无权要求乙回购其股份。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精讲精练

《经济法》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精讲精练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合同的基本理论本节知识体系【例题·多选题】下列协议中受《合同法》调整的有()。
A.张某与吴某订立的企业承包经营协议B.李某与刘某订立的离婚协议C.王某与谢某订立的小孩收养协议D.陈某与何某订立的技术开发协议『正确答案』AD『答案解析』平等主体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二、合同的分类(了解)三、合同相对性★★★(注意案例)【考点提示】1.基本原则: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1)债务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另行解决。
【例题】甲卖给乙一头牛,合同约定甲送货上门,甲牵着牛往乙家走的路上,巧遇丙正练习隔山打牛,将甲牵着的牛打死,导致甲无法向乙交付,则乙有权要求谁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甲,理由:债务人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2)涉他合同中的合同相对性: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无论第三人地位如何,都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例题】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苹果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0吨苹果,合同订立后,乙公司又将该批苹果转售给丙公司,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
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交货。
问:违约责任如何承担?『正确答案』违约责任只能在甲—乙、乙—丙之间产生。
理由: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1)合同的保全(债的保全)(2)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对买受人继续有效(3)单式联运合同:签合同的承运人与损失发生该区段的承运人连带责任本节小结第二节合同的订立本节知识体系一、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简单程序:复杂程序: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承诺(一)要约1.区别要约和要约邀请★【例题】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10天。
经济法律关系案例及答案(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XX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2018年3月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照约定向原告供应了部分货物,但剩余部分未能按时交付。
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履行合同,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被告构成违约,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案例分析1. 被告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根据《货物供应合同》的约定,被告应向原告供应一批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100万元。
但被告未能按时交付剩余部分货物,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如果被告构成违约,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被告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供应剩余部分的货物。
(2)赔偿损失,即被告应赔偿原告因被告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原告因被告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货物未能按时交付而导致的经营损失、因寻找替代供应商而支付的费用等。
(3)承担违约金,即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本案中,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若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则可以参照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由法院酌情判决。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练习题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练习题一、判断题(正确打“√”,错误打“×”。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其中合同在第三编。
()2.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的成立除双方达成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不成立。
()6.要约是以电话方式作出,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承诺期限。
()7.当事人就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按照买方确定的价款履行。
()8.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当事人订立的合同类型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即只能法律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
()10.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而合同成立则要求已成立的合同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
()11.合同成立但未生效,不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12.无效合同的效力自始无效,合同无效必须经过法院的认定。
()13.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1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如果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5.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
()16.合同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17.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会影响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18.不安抗辩权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提供确切的证据。
()19.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也无效。
中级经济法练习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及答案(后附详细答案)

中级经济法练习题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及答案(后附详细答案)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及答案(后附详细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2、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
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
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A、20万元B、30万元C、50万元D、60万元3、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如果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A、无须经出租人同意B、须经出租人同意,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C、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损失D、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数量不限。
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
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
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
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
但这批耳机上没音量调节器。
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生效的合同D、双方当事人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的回函,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5、下列有关居间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B、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C、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可以要求支付适量报酬D、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6、2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经济法法律关系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YY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9年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货物供应合同。
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原材料,乙方负责将原材料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给甲方。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但在原材料供应过程中,乙方出现了多次违约行为,导致甲方生产进度受阻。
甲方多次与乙方协商,要求乙方履行合同,但乙方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合同。
无奈之下,甲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乙方是否构成违约?2. 甲方能否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是什么?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 相关司法解释四、案例分析1. 乙方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多次出现违约行为,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原材料,导致甲方生产进度受阻。
因此,乙方构成违约。
2. 甲方能否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下列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生产进度受阻,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要求乙方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原材料。
(2)采取补救措施: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确保甲方生产进度不受影响。
(3)赔偿损失:由于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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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习题与案例及答案合同协议书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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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进行了修理,于 7 月 10 日交付给甲。
10 天后,甲在运货中发现卡车发
动机有毛病,经检查,该发动机经过大修理,遂请求退还卡车,并要求工厂双倍返还定金,支付 6000 元违约金,赔偿因其不能履行对第三人的运输合同
而造成的经营收入损失 3000 元。
另有人向甲提出,甲可以按照《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
工厂意识到对自己不利,即提出汽车没有办理过
户手续,合同无效,双方只需返还财产。
现问:(1)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2)卡车受损,损失应由谁承担 (3)
甲能否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4)甲能否要求退车(5)甲能否请求工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6)甲能否请求工厂赔偿经营
损失为什么 (7)甲能否同时请求工厂对 6000 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 50 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为什么?
一、填空题 1、效力法律 2、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总称 3、第九届第二
次 4、所有权价款 5、租赁物租金 6、民事身份 7、与合同最密切联系
8、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成立 10、书面其他书面二、单项选择题 1、D 2、C 3、B 4、C 5、C 6、B 7、A 8、D 9、B 三、判断题 1、× 2、√ 3、√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四、名词解释 1、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代位权是指因
造假酒、卖假酒是违反法律的。
2、应当作收归国库所有的处理,因为酒厂和商店双方是恶意串通的,而且是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具体来
说,应当收缴 12 万瓶酒和 20 万元钱。
3、对于这种利用经济合同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还应由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
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对于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五:案例五: 1、本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瓷砖部分因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
2、无效部分的处理办法:(1)合同不能履行。
(2)钢铁厂返还 5000 元预付
款,5000 元定金。
3、有效部分的处理办法:(1)合同不能因经办人变更而变更,所以应当按原价继续履行。
(2)钢铁厂违约,因此应当返还预付款 5000 元,将违约金提高至 4 万元并承担,5000 元定金也应当返还。
案例六:案
例六: 1、该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该合同的确认书尚未签订,所以合同并未成立。
2、如法方需要这批货物,应与中方签订有效合同并履行。
如法方不需要这批货物,应退还给中方。
案例七: 案例七: 1、中方要求延迟履行合同合法,因为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按时履行,而且中方出示了公证材料并且及时通知了对方。
因此日方要求中方支付违约金不合法。
2、日方要求解除合同也是合法的,因为中方违约,导致合同没有必要履行。
因此中方要求日方承担违约金
并且赔偿损失是不合法的。
3、中方向法院起诉不合法,因为双方之间有仲裁
协议,只能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不能用诉讼的方式解决。
而且涉外货物买卖合
同的诉讼时效和仲裁期限为四年,此时已超过。
4、本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即
不履行该合同。
8、(1)汽车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2)卡车受损应由某工厂负责。
(3)甲不能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双倍赔偿。
(4)甲能够要求退车,解除合同。
(5)甲不能同时请求支付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6)甲
能够请求工厂赔偿经营损失。
因为该经营损失属可预见的可得利益损失范畴,依法应予赔偿。
(7) 甲能够同时请求工厂支付 6000 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 50 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
因为这两个违约金属于不同性质的,并不冲突。
解题思路][解题思路]本题可分为两个部分,第(1)~(4)问为第一部分,综合考查汽车买卖合同的效力、风险负担、合同解除及法律调整的范围。
第(5)~(7)问为第二部分,重在考查违约金、违约损害赔偿金、定金的适用。
难点在于第(3)、(7)问,应予重视。
[法理详解] (1)一个合同有效与否,应看其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获得国家法律的肯定性评价。
本汽车买卖合同不违反《合同法》第 52、53 条之规定,符合有效合同的各项条件,应为有效。
(2)7 月 1 日,卡车受损系一意外毁损,依《合同法》第 142 条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
此时卡车尚未交付,故应由出卖人某工厂承担。
(3)因为作为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某工厂并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称的“经营者”,甲也不是该法所称的“消费者”。
换言之,甲与工厂之间的汽车买卖合同关系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
(4)《合同法》第 111 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
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 61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工厂交付的卡车质量不符合约定,甲可依法请求退车(退货)。
(5)依《合同法》第 116 条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所以,甲不能请求工厂既承担违约金责任,又承担
定金罚则。
(6)依《合同法》第 113 条第 1 款之规定,当事人一方面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甲的经营收入损失可视为因工厂履约不符合约定而给甲造成的可得利益的损失,且这种损失能为工厂在订约时所预见。
(7)甲能够同时请求工厂支付 6000 元违约金和支付每天 50 元的迟延履行违约金,因为,这两种违约金适用的情形不相同,而工厂同时构成了迟延履行和瑕疵履行两种违约行为,故这两种违约金责任可以并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