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_第八章_合同法 课后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一、A公司为大型棉毛制品公司,下属有两个公司,一个为B 制衣公司(独立法人),为A公司的子公司;另一个为C制衣公司,为A公司的分公司,已由王某承包。
在承包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在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王某负责。
xx年6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A公司董事长李某遇到了某棉纺厂厂长孙某。
孙某说:本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
A公司董事长李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需要棉布,就给孙某牵线介绍。
xx年7月份棉纺厂与B、C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
棉纺厂供应各种棉布240包,价值120万元。
B公司和C公司为共同需方,各提货120包,价款各为60万元。
合同规定货到一个月后付款。
但是棉纺厂发货后三个月,两个公司以各种借口拒不付款。
棉纺厂就以A、B、C三个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货款。
问:1、该合同是否有效?2、B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3、C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4、法院应如何判决?答:1、本合同完全有效。
从法律角度上讲,两个公司可以为共同需方,签订一份合同。
2、B公司为独立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其60万元的货款与利息应由B公司独立承担,与A公司无关系。
3、C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然已经承包给王某,王某所签的承包协议规定了债权债务由王某承担,但是承包协议为企业内部承包性质,对外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因此,C公司所欠棉纺厂的60万元货款及利息由A公司承担。
4、法院应判:B公司给付原告货款及利息,A公司给付原告货款及利息。
二、甲、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将一批木板卖给乙,乙于收到货物后一定期限内付款。
为了保证合同履行,经乙与甲、丙协商同意,甲又与丙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约定,丙以其可转让商标专用权出质为乙担保,(已向有关部门办理了出质登记)当乙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由丙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合同法分论案例分析(附答案)

合同法分论案例分析(附答案)第一篇:合同法分论案例分析(附答案)案例分析(合同法各论)一、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4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总价款为1万元;甲向乙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
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4头牛的所有权。
签约后甲向乙交付了4头牛。
请回答下列问题: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該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给丙造成经济损失1千元,该损失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乙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5、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的“牛款付清前卖方保留所有权”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答:(1)由乙承担。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该题中因甲已将牛交付于乙,所以牛1的损失应由乙承担。
(2)乙享有所有权。
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因此本题中牛2已经由甲交付给乙,牛2产生的孳息即小牛应归乙所有。
(3)由乙负担。
动物致损的侵权责任承担者为该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
在本案中,牛3已交付于乙,乙为现在的饲养人或管理人,牛3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应当由乙承担。
(4)该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在此之前即属效力未定。
本题中甲与乙已经约定在乙未付清价款之前,由甲保留对牛的所有权,所以此时乙并不是牛4的所有权人,乙对牛4 的处分属于无权处分,因此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
(5)保留所有权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解析

下列行为,属于要约的是:CA、发布拍卖公告B、寄送商品价目表C、在报纸上发布新书广告,称款到发书D、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发布招股说明书甲公司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厂商发出关于某项目的招标书.乙公司在接到招标书后向甲公司发出了投标书.甲公司经过决标,确定乙公司中标,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则下列各项正确的是:ACDA、甲发出招标书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B、甲发出招标书的行为为要约C、乙发出投标书的行为为要约D、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为承诺甲向乙于5月1日发出一要约,后反悔欲撤回,遂于5月3日发出撤回通知.要约于5月5日至乙处,但因乙外出,未能拆阅.撤回通知则于5月6日到达乙处,乙于5月7日返回家中.则此要约:AA、有效,因为要约已先于撤回通知到达乙B、有效,因为要约发出后不是任意撤回C、无效,因为撤回通知和要约同时到达乙D、无效,因为要约已被撤销甲公司因建楼急需要水泥,遂向乙水泥厂发函,称我公司愿购贵厂XX型水泥50吨,单价300元/吨,货到付款.第二天乙水泥厂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B、乙公司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的方式发出C、乙公司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时承诺生效D、乙公司发货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北京公司与上海公司在贸易洽谈会上达成订立合同的初步意向.洽谈会结束后,北京公司于8月7日以信件方式当日邮戳向上海公司正式发出要约,欲以一定的价格出售一批机器给上海公司,并言明,上海公司可在10日内答复.信件内未载明日期.上海公司于8月9日收到该信件.因此时上海公司正与宁波公司磋商合同事宜,及至8月18日,因与宁波公司的磋商失败,才急忙向北京公司用传真发出承诺通知.北京公司收到传真后,未作任何表示.后因双方对合同是否成立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D •A、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其未过承诺期限•B、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有效承诺,因北京公司未作任何表示•C、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但北京公司不作任何表示,视为承诺,故合同成立•D、上海公司的通知为新要约,北京公司不作任何表示,故合同未成立北京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则该合同成立的时间为:DA、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C、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吴某与张某于99年10月2日举行婚礼.同日吴某将婚礼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给吴某,印章上事先印好了“如果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后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印公司引用免责条款,只同意赔偿一个胶卷的钱.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BA、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B、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C、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D、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吴某精神损失朱某进超市购物,将装有首饰、现金的挎包存放于超市存包处,后领包时发现包已遗失,索赔时该超市以“存包处存包需知明示无论存包者是否申明物件的价值,若遗失,每件酌情补偿5至10元”为由,只愿意赔10元.另悉,该须知贴在存包窗口上,十分醒目.则:ACA、该需知属于格式条款B、该需知并未订入合同C、该需知为合同的一个条款,但该条款无效D、该需知为合同的一部分,有效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其所受伤害不属于赔偿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应如何解释该条款的含义:D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在何种情形下,格式条款无效:ABCA、提供格式条款方免除其责任B、提供格式条款方加重对方责任C、提供格式条款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D、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甲企业与乙企业就彩电购销协议进行洽谈,其间乙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市场开发计划被甲得知,甲遂推迟与乙签约,开始有针对性地吸引乙的潜在客户,导致乙的市场份额锐减.下列正确的是:ACA、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商业秘密B、甲的行为没侵犯乙的商业秘密C、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甲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饭庄,得知附近乙的餐馆要转让,并得知有名的丁快餐店愿意出价30万购买该餐馆以做快餐连锁店.甲根本没有购买该餐馆的想法,但为不让丁快餐店与其竞争,甲提出以更高价格购买该餐馆,与乙餐馆进行长期谈判.当得知丁快餐店买了别处店堂做快餐连锁店后,甲终止与乙餐馆的谈判,并称不想购买该餐馆.乙最后只能以25万的价格转让.由于甲的恶意谈判,致使乙餐馆花费了与之谈判的费用万元,以及5万元价格损失,乙餐馆因此要求甲赔偿,引起争议.•1、甲饭庄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AB•A、不正当竞争行为B、恶意磋商行为•C、乘人之危行为D、商业策略行为•2、乙餐馆提出的下列诉讼请求,哪些应予支持:AB•A、赔偿万元谈判费用•B、赔偿5万元价格损失•C、赔偿所有损失的利息损失•D、赔礼道歉2001年6月1日到7月31日,某百货大楼举办有奖销售活动.活动期间,凡在大楼购满20元者均可获奖券一张.周某因购物获得的一张奖券号码为0479.7月31日,百货大楼在公证员公证下摇奖,得金奖一个,号码为0479,资金5000元.百货大楼即将中奖号码及资金额公布于大门前的公告牌上,并注明“中奖者须在8月10日前兑奖,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除此之外,从未作出任何关于兑奖时限的公开说明.8月4日、9日和11日,该市日报3次公布了百货大楼的中奖号码及奖金额但未注明兑奖期限.周某从报上得知自己中奖后,于8月21日到百货大楼兑奖,百货大楼以期限已过为由拒绝.无奈,周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百货大楼兑付其奖金•1、百货大楼从事有奖销售活动,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2、周某是否有权要求被告交付中奖奖金:为什么:•3、百货大楼在摇奖后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对周某是否具有约束力:为什么:•答1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本案中,百货大楼发布的商业广告,目的是邀请不特定顾客来消费,即邀请顾客向自己发出要约.•2有权,因为周某与百货大楼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3百货大楼公告领奖期限的行为是变更合同的行为,该行为对周某没有约束力,因为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不得单方任意变更.••甲有一套80平米的房屋,2003年,甲以3200元/平方米的价格将该套房屋卖经乙,乙一次性交付了所有价款,甲交付了该房屋的钥匙,后乙紧急出差.2004年初,甲看房价不断提高,又将房屋以4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所有权转让登记.•问: 1、谁最终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该案中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2、经济责任如何承担:•答1丙取得了所有权做到了物权公示原则,都成立,都有效• 2由甲承担•甲与乙签定了一份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如果甲父死亡,则甲将房屋租给乙居住.这一合同的性质应如何认定:BD•A、既未成立,也未生效•B、已成立,但未生效•C、是附条件的合同•D、是附期限的合同••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乙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A、甲有追认权•B、丙有催告权•C、丙有撤销权•D、构成表见代理••张某是某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该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便于对外签约.后张某因收取回扣被企业除名,但空白合同书未被该企业收回.张某以此合同书与他人签订购销协议,该购销的性质应如何认定:D•A、不成立B、无效•C、可撤销D、成立并生效••甲委托乙采购茶叶,并给了乙一份无期限限制的授权委托书.10月份,甲通知乙取消委托,并要求乙交回授权委托书,乙因故未交.11月,乙以甲的代理人的名义与丙订立了一份价值10万元的茶叶订购合同.在这一实例中,下列表述哪些正确:ABC•A、如果丙能够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乙的代理行为有效,甲应履行与丙的合同•B、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乙的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若经甲追认可生效•C、如果丙不能提供甲的授权委托书,丙可以催告甲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若甲在此期限内未作表示,视为拒绝追认•D、若丙明知乙的代理权已终止而仍与之订约,由此给甲造成损失,则只能由丙对甲承担责任••甲乙对登记在乙名下的一栋房屋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经法院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甲.甲即与丙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将该栋房屋出卖给丙,丙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催促甲办理过户手续.在此期间,乙与丁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出卖给丁.丁对甲乙之间的讼争并不知晓,丁交付了部分房款,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甲、丙遂与乙、丁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B、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C、乙将房屋出卖给丁的行为有效•D、丁已取得该栋房屋的所有权•••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款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准为由,请求法院对装修费用予以变更.该装修费用条款效力如何认定答——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便于20 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A•A、请求宣告甲与丙的行为无效•B、请求法院撤销甲与丙的行为•C、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甲对丙的1万元债权•D、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某手表厂为纪念千禧年特制纪念手表2000只,每只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传主要内容为: 1、纪念表为金表;2、纪念表镶有进口钻石.后经证实,该纪念表为镀金表,进口钻石为进口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元.手表成本约1000元.为此,购买者与该手表厂发生纠纷.该纠纷应如何处理:•答;属于可撤销合同,理由为欺诈••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奶粉一批.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将国产奶粉谎称为进口奶粉.甲公司事后得知实情,适逢国产奶粉畅销.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则希望将这批货物以更高的价格售与他人.此时,当事人的下列行为,对合同效力将产生什么影响ABC•A、甲向乙催告交货,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B、甲向乙预付货款,则合同成为确定地有效•C、甲向乙送交确认合同有效的通知,则合同在为确实地有效•D、乙公司以合同订立存在欺诈事宜为由主张撤销,则合同失去约束力••张三、李四签订一西瓜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张三卖给李四1000公斤西瓜,单价为元/公斤.双方就履行顺序未作约定.张三已向李四供应了500公斤西瓜,现向李四提出付款请求,则李四:B•A、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须交付全部价款•B、就已给付的500公斤西瓜的价款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就未给付部分则可•C、得就全部价款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D、得主张张三履行不完全从而解除合同••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红木家具购销合同,甲为供货方,乙为需要方.约定,甲应于合同签订后第十个月向乙供应红木家具1000套,乙在收到家具后两个月内付出全部价款.在甲的合同履行期届至时,甲从可靠渠道了解到,乙处于破产边缘,于是甲便未按期向乙发货,但甲未通知乙,乙为接收该批货物,向附近一货场签订了货场租用合同,并为此支付租用费1万元,因甲未向乙按期发货,乙欲追究甲的违约责任而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BC改:ACD•A、甲企业拒绝发货是行使不安抗辩权•B、甲企业不承担未按期发货的违约责任•C、甲企业应承担赔偿租用费1万元的损失•D、甲企业未按期发货,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欠乙5000元,乙多次催促,甲拖延不还.后乙告知甲必须在半个月内还钱,否则起诉.甲立即将家中仅有的值钱物品九成新电冰箱和彩电各一台以150元价格卖给知情的丙,被乙发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CD•A、乙可书面通知甲、丙,撤销该买卖合同•B、如乙发现之日为2000年5月1日,则自2001年5月2日起,乙不再享有撤销权•C、若甲的行为发生于1999年12月,2005年1月,无论乙是否知晓该行为,都不再享有撤销权•D、如乙的撤销权成立,则乙为此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应由甲、丙承担••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AC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甲向乙借款12万元,丙、丁、戊为连带保证人.借款期届满,甲无力偿还债务,丙代为偿还了12万元.对此,丙可以取得下列哪些权利:A BD•A、可以请求甲偿还12万元•B、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C、可以先请求甲偿还,不足部分再向丁、戊请求偿还•D、可以请求丁、戊偿还各自应负担的4万元,并可同时请求甲偿还4万元•解释:丁戊按份承担责任只能承担其中的8万元,若甲不足4万元,丁戊不能偿还超过8万元的份额,所以丙无此项权利.••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借款金额增加到15万元,甲和乙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B•A、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B、丙企业对1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5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C、丙企业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以答复,视为默认•D、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请回答以下问题:•1下列关于乙、丙、丁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AD•A、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B、丙、丁对乙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但彼此不负连带责任•C、若丙与丁事后约定各自担保乙的30万元债务,该约定不经甲的同意不能生效•D、若丁代乙清偿了全部债务,应首先向乙追偿,若乙不能偿还再要求丙分担责任•2下列关于丙、丁、戊关系的表述何者正确:ACD•A、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B、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C、甲可以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D、若甲、戊之间的抵押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3若乙的朋友己与乙达成协议,由其代替乙向甲还款,下列说法何者正确:BD•A、该协议在通知甲后发生效力•B、如甲同意该协议,则丙、丁不再承担保证责任•C、甲同意该协议,戊无论同意与否均应继续承担抵押担保责任•D、若甲、戊都同意该协议,甲对戊的抵押权不因债务转移而受影响••甲欠乙十万元,约定2006年12月31日偿还,丁为一般保证人.甲到期未偿还,2007年3月1日,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钱,请问丁在什么时候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答:不论采取何种保证方式,在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保证期间均为6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由于一般保证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所以从2007年3月1日起重新计算,因此,丁于2007年9月1日后无需承担担保责任••甲欠乙十万元,约定2006年12月31日前偿还,丙为连带保证人.后甲到期未还,乙于2007年3月1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钱.请问乙的保证期间为•答:连带责任不存在保证期间中断的问题,所以2007年6月31日后即无需承担担保责任••甲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甲须于6月30日向乙预付定金20万元.6月30日甲未支付定金,经乙催告甲仍未支付.对此,乙的哪些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ABCD•A、请求解除买卖合同•B、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C、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D、请求强制甲支付定金20万元及逾期利息••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已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C•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无效••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D•A、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B、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也当然转移给王某•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记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才生效•D、债权转让后,若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离出去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该如何处理D•A、由B公司承担债务•B、由A、B、C三个公司分别承担债务•C、由A公司承担债务•D、由A、B、C三个公司连带承担债务••乙向甲借款8万元,丙又欠乙款项8万元,经过协商由丙直接向甲偿还,下列表述甲、乙、丙关系及性质的选项正确的有AB•A、如果甲、乙之间协商一致,再通知丙,为债权转移•B、如果乙、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甲的同意,为债务承担•C、如果甲、丙之间协商一致,再得到乙的同意,为债务承担•D、如果甲、乙、丙订立一份协议,对甲与乙为债权转移,对甲与丙及乙与丙为债务承担•甲将其收藏的一幅齐白石遗画卖给乙,价金5万元.甲将价金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履行期届至前,该画灭失.则乙:A•A、得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B、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C、不得解除合同并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D、不得解除合同但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由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钢材.出现下列哪种情况,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C•A、乙方正在进行某项技术改造,无法按期发货•B、乙方因一场意外火灾,暂时无法发货•C、乙方迟延交货,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D、乙方正在办理与丙公司的合并事宜,无暇顾及该合同的履行•甲与乙签订一份苹果买卖合同,甲为果农,乙为果商,在苹果生产季节,一场冰雹将甲的果园砸毁,导致甲无力履行合同.在此情况下,甲灰心丧气,并未通知乙解除合同,但乙知道此事,考虑到甲将无力履行合同,便通知甲解除合同.对于甲、乙的损失,乙主张各自承担造成的损失,互不赔偿BD•正确的是:•A、甲享有合同解除权,乙不享有合同解除权•B、甲享有合同解除权,乙也享有合同解除权•C、甲、乙遭受的损失,由他们平均分摊•D、甲、乙遭受的损失,由他们各自承担••创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刘某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为某楼某号,双方约定,于2004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于6个月内办理房屋产权证.刘某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房地产公司后又与王某签订合同,将该房卖给王某,并于2004年5月将该房的钥匙交给王某,王某已装修并已入住.2004年8月31日,刘某知道此事,便与房地产公司交涉.下列正确的是:AC•A、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构成默示的预期违约•B、房地产公司的行为构成明示的预期违约•C、刘某知道此事后,便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D、刘某需于2004年12月31日后才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甲公司与乙商场签订了一份月饼买卖合同,约定于农历2000年8月12日前向乙交付月饼若干.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BD•A、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合同不能履行,则甲得解除合同•B、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地震,致甲须推迟1个月交货,则乙得解除合。
经济法(合同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标的物为A 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丙公司为乙付款提供保证,当乙不能付款时,由丙连带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丙同意提供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
甲、乙两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种货物,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协议,未经丙同意。
甲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仍不能提供全部B种货物,甲未经乙同意,与丁公司达成协议,不足部分的B种货物由丁向乙提供。
甲、丁向乙提供了全部货物,但超过了甲、乙约定的供货期限,乙虽接受了货物,但以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丙偿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其造成的后果是什么?(2)甲、乙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否合法,为什么?(4)甲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2、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散装白酒,约定由乙方负责装瓶,并加贴某名牌商标,以利销售,白酒数量为5万瓶,价款为人民币15万元,交货时付清全部价款,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实际履行时,乙方延迟半个月交货,甲方付款时以资金紧张为由,仅付了10万元,余下5万元约定在10天后付清,10天后,甲方未付余款,乙方多次催讨未果,遂依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并回答本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3、双方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化工原料100吨,总价款200万元,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货,甲方支付定金1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为10万元,合同签订3个月后,乙方未能供货,甲方多次催讨未果,经查乙方以将该批货物高价转卖他人,由于乙方违约,致使甲遭受经济损失50万元,甲方诉诸人民法院,请求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在合同法的教学中,案例分析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在案例分析中,同学需要依据所学的合同法理论,分析案例中的问题,并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下面将选取一个案例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案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商定乙方在15天内向甲方供应5台电脑,并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商定假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前一天,甲方打电话给乙方,要求乙方依据合同履行义务。
然而乙方表示由于财务上的困难,无法按时交货。
甲方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不同意甲方的解除,并表示情愿支付合同价款。
问题1:甲方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依据合同商定,假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在本案中,乙方明确表示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即有违反合同的行为。
因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问题2:乙方是否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并未同意甲方解除合同的要求,而是表示情愿支付合同价款。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解除合同应当经过另一方同意才能生效。
即使甲方解除合同,乙方也可以以合同为凭据,要求甲方连续履行合同。
因此,乙方无需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甲方连续履行合同。
问题3:甲方是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乙方表示情愿支付合同价款,因此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即使甲方解除合同,乙方仍旧有义务支付合同价款。
因此,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问题4:乙方假如不履行合同,甲方能够要求赔偿吗?依据合同商定,假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因此,假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可以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综上所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
乙方无需同意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甲方连续履行合同,并需要支付合同价款。
假如乙方不履行合同,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第一章案例分析题(P72)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
教材第52页大纲样题的第4l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1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
第二章案例分析题(P94)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至56页。
教材第52页至53页大纲样题的第42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2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至56页。
本章补充材料:.20l0年01月份考试真题的第42题A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3人。
因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
执行董事由甲股东担任,并兼任公司经理;监事由公司的财务主管担任。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合法。
因为A公司股东人数较少,而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合法。
因为法律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财务主管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据此,A 公司能否为股东乙提供担保,应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决定,甲一人无权单独作出决定。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

合同法案例分析及答案今天,为大家分析两个有关的案例,希望能够加深大家对合同法的理解!甲将自己所有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乙使用,乙将该房屋用于水果零售,后乙业务发展,又向他人租借了更大的场地,便擅自将向甲租用的房屋,以自己的名义租给丙,尽管乙始终按时支付房租,但甲得知后,便以乙擅自转租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其与乙的合同。
正在诉讼期间,该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强台风的袭击,导致该出租的房屋倒塌,造成丙财产损失5000元。
请根据合同法原理,回答下列问题:(1)甲的合同解除主张能否获得法院支持,为什么?(2)该出租房倒塌造成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S省某建筑工程公司因施工期紧迫,而事先未能与有关厂家订好供货合同,造成施工过程中水泥短缺,急需100吨水泥。
该建筑工程公司同时向A市海天水泥厂和B市丰华水泥厂发函,函件中称:“如贵厂有300号矿渍水泥现货(袋装),吨价不超过1500元,请求接到信10天内发货100吨,货到付款,运费由供货方自行承担。
”A市海天水泥厂接信当天回信,表示愿以吨价1600元发货100吨,并于第3天发货100吨至S省建筑工程公司,建筑工程公司于当天验收并接收了货物。
B市丰华水泥厂接到要货的信件后,积极准备货源,于接信后第7天,将100吨袋装300号矿渍水泥装车,直接送至某建筑工程公司,结果遭到某建筑工程公司的拒收。
理由是:本建筑工程仅需要100吨水泥,至于给丰华水泥厂发函,只是进行询问协商,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丰华水泥厂不服,遂向 ___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处理。
问题:(1)丰华水泥厂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之间是否存在生效的合同关系?(2) 某建筑工程公司拒收丰华水泥厂的100吨水泥是否于法有据?(3) 对海天水泥厂的发货行为如何定性?(4) 海天水泥厂与建筑工程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5)设建筑工程公司收到海天水泥厂的回信后,于次日再次去函表示愿以吨价1599元接货,海天水泥厂收到该第二份函件后即发货100吨至建筑工程公司。
合同法课件案例答案

合同法课件案例答案第一篇:合同法课件案例答案典型案例ν1999年11月8日,煤矿与钢铁厂签订了购买150吨煤的合同。
约定:煤矿向钢铁厂提供煤150吨,每吨100元,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交未履行合同部分5%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钢铁厂向煤矿交了2000元定金。
1999年11月15日,煤矿按约发给钢铁厂50吨煤,钢铁厂支付了价款。
1999年11月20日,煤突然涨至每吨120元,煤矿遂与钢铁厂协商变更价格,钢铁厂不同意。
煤矿便停止向钢铁厂履行合同义务。
钢铁厂诉至法院,要求煤矿双倍返还定金、交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
ν问:法院是否支持钢铁厂的诉讼请求?ν答:只能部分支持,因为违约金或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ν如果主张违约金,违约金为(150-50)*100*5%=500元,再加上应返还的定金2000元。
ν如果主张定金,定金为(150-50)/150*2000*2=2666.67元,再加上应归还的定金则为666.67元ν所以从钢铁厂的角度来看,主张定金责任是较为有利的。
ν典型案例ν2000年9月29日,河南平顶山市棉纺厂职工严艳与平顶山市雪绒花美容店签订美容协议一份。
双方约定:严艳在雪绒花美容店做祛粉刺、祛斑美容治疗,费用723元,于2000年12月1日治疗结束。
之后,严艳依约向美容店支付美容费用723元。
10月1日下午,美容店在为严艳做美容时,因使用的电子导入器温度过高,使严艳面部两颊烧伤,经法医鉴定为10级伤残。
后双方就美容出现的后果多次进行交涉,终究协商不成。
严艳向法院起诉,要求美容店承担责任。
ν问:严艳以何种案由起诉更为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ν答:主张侵权更为有利,因为本案中精神损害是主要损害,而只有侵权才能主张对其赔偿典型案例ν冰箱厂与压缩机厂于1999年8月签订一份合同。
合同约定由压缩机厂供应冰箱厂压缩机1万台,并于1999年12月31日前交货。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冰箱厂又与商店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同意在2000年5月前供应商店冰箱1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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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八章案例分析答案
1、什么是代位权与撤销权,债权人行使这些权利的法定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的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行为的权利。
它是一种债的保全制度。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实施了一定的法律行为。
(3)债务人实施了严重降低债务人自身偿付能力的行为。
(4)债务人实施的上述行为,危及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2、B公司能否向C公司行使代位权?
可以。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的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本题中,A商场欠B公司货款50万元,双方约定于2000年3月10日之前付清货款,到期后A商场仍未付款。
而A商场对其母公司C享有同年1月15日到期的债权70万元,但A 商场从未要求C公司还款。
B公司要求A商场还款遭拒,所以,B公司有权向C公司行使代位权。
3、B公司能否要求撤销A商场向他人设定的抵押?
不能。
根据《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具备以下条件:“债务人在债权成立后实施了一定的法律行为。
”即债权成立之前已存在的行为,不作为撤销权的标的。
本题中,A商场向他人设定的抵押是在A商场和B公司之间的债权成立之前就存在的。
所以,B公司不能要求撤销A商场向他人设定的抵押。
4、B公司能否要求撤销A商场与D公司之间的无偿转让合同?
可以。
本题中,B公司于2000年5月12日从他人处得知在同年的4月5日A商场曾向D公司无偿转让资产。
B公司应在2001年5月12日前向法院提请撤销A公司对D公司的无偿赠与合同。
题中提到B公司是于2000年5月25日向法院起诉的,该时间属于规定时间。
所以,B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