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康农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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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矿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宏达矿业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目录1、现场会议议程 (3)2、会议须知 (4)3、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6)4、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8)5、关于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10)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一、宣读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二、审议议案三、股东发言和股东提问四、宣布现场会议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五、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六、现场选举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七、统计表决结果八、宣读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召开的正常秩序,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参会股东注意以下事项:一、股东大会设立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在“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册”上签到并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全体出席人员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或会议秩序。

五、要求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发言的股东,请于开会前30分钟向大会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也可以在股东大会上临时要求发言,发言顺序为以登记在先者先发言。

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举手向主持人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或提问。

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

XXXXXX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规定及市场经营业务的需要,阳信县红方油脂有限公司朱宝军作出如下决定:
1、根据公司当前经营范围太多有原来的,“食用植物油的加工,销售:原材料的收购及加工;皮棉、棉粕、棉籽皮、短绒、油泥、绒土的加工、销售”变更为“食用植物油的加工、销售;原材料的收购;棉粕、棉籽皮、短绒、油泥、绒土的加工、销售。

2、为了企业的管理和更好发展将棉花收购及加工从公司分离出来成立了XXXXXXXX,从事棉花收购及加工业务,地址不变,法人代表XXXXX,注册资金XXX万元。

3、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股东签字:
年月日。

阳光电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阳光电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公告编号:2020-048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9日(星期三)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仁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3人,代表股份513,245,522股,占公司总股本35.2307%(公司总股本1,456,812,850股)。

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490,193,1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48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23,052,3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2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人,代表股份62,237,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2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大康农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6月)

大康农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6月)

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权第二条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联席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总裁/联席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管理层的工作;(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条除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外,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均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

第五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中华A: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华A: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20-038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三号深圳世纪华源酒店多功能厅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李海先生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7,738,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63,508,74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29,79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

2、A股股东出席情况: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545,61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6%。

3、B股股东出席情况: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92,929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

4、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229,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

东方财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方财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公告编号:2020-075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2.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凯先生3.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30日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7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2日6.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7.董事长其实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副董事长陈凯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8人,代表2,856,838,49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342%。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51人,代表453,243,87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24%。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人,代表2,475,440,90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9人,代表381,397,58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638%。

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大康农业:公司章程修正案

大康农业:公司章程修正案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83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8,888,88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99,999,998.4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32,500.3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2,567,498.0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4月28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15号《验资报告》。

上述款项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做出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如下:1、原条款: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伍拾肆亿捌仟伍佰叁拾柒万贰仟贰佰元整。

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陆拾叁亿柒仟肆佰贰拾陆万壹仟零捌拾捌元整。

2、原条款: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伍拾肆亿捌仟伍佰叁拾柒万贰仟贰佰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伍拾肆亿捌仟伍佰叁拾柒万贰仟贰佰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陆拾叁亿柒仟肆佰贰拾陆万壹仟零捌拾捌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陆拾叁亿柒仟肆佰贰拾陆万壹仟零捌拾捌股。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及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5日。

濮耐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濮耐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反对 票数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例(%) 票数 例(%) 通过
发行规模
358,229,983 99.9946 11,400 0.0032 7,900 0.0022 是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同意比 例(%)
反对 票数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例(%) 票数 例(%) 通过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为 13,164,8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735%。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票数
同意比 例(%)
反对 票数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例(%) 票数 例(%) 通过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358,230,083 99.9946 11,400 0.0032 7,800 0.0022 是
其中中小股东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名称Biblioteka 同意票数同意比 例(%)
反对 票数
反对比 弃权 弃权比 是否 例(%) 票数 例(%) 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0年5月7日上午9:15 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濮耐股份 A 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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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农业公告编号:2020-015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重要内容提示(一)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6日14:30时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虹桥商务别墅25号会议室(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五)主持人:董事长葛俊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六)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3,334,774,5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79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74,416,9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04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60,357,5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4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264,912,0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2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554,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60,357,5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4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琳凯、达代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表决,经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后,形成了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2.01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3,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19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3,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198,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02限售期安排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2.03决议有效期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年)>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334,575,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19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3,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49%;反对198,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4,719,9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75%;反对192,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二)律师姓名:周琳凯、达代炎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一)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大康国际农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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