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农业部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四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8年2月26日)农村居民生活条件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对22108万户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进行了调查。
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一、住宅2006年末,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住宅面积128平方米。
99.3%的住户拥有自己的住宅。
其中,拥有1处住宅的20450万户,占92.5%;拥有2处住宅的1421万户,占6.4%;拥有3处以上住宅的77万户,占0.4%。
住宅类型主要为平房。
其中,居住平房的14774万户,占66.8%;居住楼房的6750万户,占30.5%;居住其他类型住房的584万户,占2.7%。
住宅结构主要为砖木和砖混结构。
住宅为砖木结构的9799万户,占44.3%;砖混结构的8706万户,占39.4%;钢筋混凝土结构的1335万户,占6%;竹草土坯结构的2124万户,占9.6%;其他结构的144万户,占0.7%。
表1住宅面积与构成二、饮用水有2265万个住户反映获取饮用水存在困难,占10.3%。
使用管道水的住户10754万户,占48.6%。
5101万户的饮用水经过净化处理,占23.1%;9231万户的饮用水为深井水,占41.8%;6151万户的饮用水为浅井水,占27.8%;619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江河湖水,占2.8%;303万户的饮用水为池塘水,占1.4%;316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雨水,占1.4%;387万户的饮用水来源于其他水源,占1.7%。
表2饮用水情况三、炊事能源农村居民炊事使用的能源中,主要使用柴草的13318万户,占60.2%;主要使用煤的5762万户,占26.1%;主要使用煤气或天然气的2642万户,占11.9%;主要使用沼气的145万户,占0.7%;主要使用电的182万户,占0.8%;使用其他能源的59万户,占0.3%。
表3按主要使用的炊事能源类型分的住户构成四、卫生设施使用水冲式厕所的2838万户,占12.8%;使用旱厕的9796万户,占44.3%;使用简易厕所或无厕所的9474万户,占42.9%。
关于第二次全国农业

采用光电扫描录入的优势三
• 总体投入小 1、采用光电扫描设备进行数据录入,基 本不需要增加人员,但是需要光电录入 设备和软件的采购经费。 2、而采用人工进行数据录入,需要外聘 一支庞大的数据录入队伍,除要支付近 十个月的工资外,还要组织大规模培训、 采购几千台数据录入微机。总体开支大 于关光电设备购置费用。
关于第二次全国农业 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情况ຫໍສະໝຸດ 一、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量
• 农业普查基层普查表数量 • 农业普查基层表数据量
农业普查基层普查表数量
全国农户数量:约2.5亿户、9.4亿人 广东农户数量:约1200万户 普查表形式: A4幅面双面印刷
平均每个农户2.5张表
全国普查表总量:约6亿多张表 广东普查表总量:约3800万张表
• 速度快
1、利用光电扫描仪进行数据录入: 按照一台扫描仪录入总量为100万张普查表; 扫描速度双面普查表A4幅面30页/每分钟;平 均每天工作6小时;完成全部扫描任务时间大 约100天左右(约需630台扫描仪)。
2、采用人工进行数据录入: 按照一个录入人员录入总量为6.5万张普查表; 平均录入双面普查表A4幅面40页/每小时;平 均每天工作6小时;完成全部录入任务需9个多 月(约需近1万名录入员)。
农业普查基层表数据量
• 全国农户数量:2.5亿户 • 基本农户表数据量:每个农户300笔数据 • 总原始数据量:750亿笔数据(包括字符
型、小数等) • 总原始数据量转换计算机存储数据量:
约7500亿字节(合750G字节) • 图像存贮信息量:
以每张普查表100K计算,约为60T
广东农业普查基层表数据 量
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流程图
农业普查数据处理流程图
地(市)级数据处理流程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农业用地数据事后质量核实方法讲解

组织职责
国务院农业普查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 局成立联合工作组,统一组织事后质量核实。
省农业普查办公室、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统 计局、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成立联合工作组, 组织实施核实工作。
县级农业普查办公室、国土部门、国家统计局调 查队及抽中村所在乡(镇)国土所、抽中村干部 组成耕地核实工作小组,协助完成核实工作。
耕地的地类属性:填写耕地图斑的
三级分类代码。即: 111:灌溉水田;112:望天田 113:水浇地;114:旱地; 115:菜地。
面积:填写耕地图斑的土地调查记
录、台帐或图上量算面积。
单位:亩,保留一位小数。
实地核实情况
位置确认 范围确认 地类确认
位置确认:在当地专业人员和熟悉村地
2831.6
3655.5
4519.0
√
5431.2
①计算抽样距离(k):
k=∑f/n ∑f : 耕地面积合计=5431.2 n : 样本量=2 k =5431.2/2=2715.6
②确定随机起点(u1):
0 到 k 之间的随机数(r): r=rand() *2715.6=1313.3 u1 = r =1313.3
实地核调查记录
图斑编号 坐落位置 地类属性 记录面积
图斑编号:是指台帐等土地调查记录或
重新分割的核实样本图斑的编号。
坐落位置:是指核实图斑样本内任意点
的坐标位置,用度分秒表示。已经建立数 据库的地方,可直接用软件转换图斑位置 点。选项是椭圆参数标准“WGS84”,位 置格式“度分秒”。没有建立数据库的地 方,由专业人员通过地图坐标估计大致位 置。
村名
溪水 三山 屋前 梨树 江上 花巷 关渡 风岭 青云 浦里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六号)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六号)来源:国家统计局综合司发布时间:2008-02-29 10:00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六号)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8年2月29日)耕地分布及分类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耕地数据采用国土资源部2006年度的土地变更调查结果。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国土资源部、国家统计局进行了耕地面积数据事后质量核实。
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耕地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0米、北方宽度小于2.0米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
2006年(截止2006年10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数据)121775.9千公顷。
从地区分布情况看:西部地区分布的耕地较多,占36.9%;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分别占21.7%、23.8%和17.6%。
从耕地类别看:旱地面积比重较大,占55.1%;水田和水浇地面积分别占26.0%和18.9%。
从坡度等级情况看:0-15度的耕地比重最大,占87.5%;15-25度、25度以上的耕地分别占9.2%和3.3%。
耕地分布及分类情况注:四大地区: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25•【字号】晋政发[2007]14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晋政发〔2007〕1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07年7月起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全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和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根本手段。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紧迫性、重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稳步推进调查工作(一)调查目标。
依据国家制定的统一技术标准,充分采用先进技术方法,用3年时间全面查清全省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准确掌握各类土地数据;全面掌握全省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状况,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和完善我省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设各地土地利用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对全省土地利用状况和变化状况实行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服务,为各级政府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宏观调控、谋划区域发展、加强土地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山西普查报告表

山西普查报告表1. 引言山西省位于中国华北地区,东临河北省,南接河南省,西邻陕西省,北界内蒙古自治区,总面积为156,600平方千米。
山西省以其丰富的煤炭资源而闻名,素有“煤都”之称。
为了全面了解山西省的人口、经济、地理等方面的情况,我们特进行了普查工作,并整理了以下报告。
2. 人口普查2.1 人口总数根据我们的普查数据,截至2022年底,山西省的总人口为4500万人。
2.2 人口分布山西省的人口分布不均衡,以太原市为中心的中部地区人口较为密集,而边远地区人口较为稀少。
2.3 人口结构山西省的人口结构按年龄可分为以下几个群体:•0-14岁:占总人口的25%•15-64岁:占总人口的60%•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的15%2.4 人口流动在过去的几年中,由于山西省煤炭市场的不景气,部分农民工选择外出打工。
这导致了山西省的人口流动增加。
大部分流动人口主要选择去沿海地区和发达省市打工。
3. 经济普查3.1 GDP山西省的GDP总量在过去的几年中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
根据我们的普查数据,2022年山西省的GDP总量为1000亿元。
3.2 主要产业山西省的主要产业包括煤炭开采、电力、化工等。
其中,煤炭开采业是山西省的支柱产业,对山西省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贡献。
3.3 就业情况山西省的就业情况相对较好,由于煤炭产业的发展,煤矿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此外,随着电力和化工产业的发展,也带动了相关的就业增长。
4. 地理普查4.1 地理位置山西省位于中国华北地区,东临河北省,南接河南省,西邻陕西省,北界内蒙古自治区。
4.2 地理特征山西省地势高低起伏,山脉纵横交错。
最高峰为五台山,海拔近2900米。
4.3 主要河流山西省流域内的主要河流有汾河、黄河、浑河等。
其中,汾河是山西省的重要水源和航运线路。
5. 交通普查5.1 铁路山西省拥有发达的铁路网,连接了全国各地。
其中,太原是山西省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
5.2 公路山西省的公路发达,公路总里程约为10万公里。
省统计局长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总括性工作报告

省统计局长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汇报省政府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统计局局长——XXXXX副省长、XX副秘书长、各位同志:XX年4月29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XX]13号),决定XX年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XX年1月10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研究安排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回良玉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今年1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为制定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回良玉副总理针对农业普查再次明确提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硬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切实抓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和回良玉副总理的重要指示,去年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农业普查工作汇报,对我省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审定,中伟省长就如何搞好我省农业普查工作先后三次作出重要批示。
XX年10月24日,省政府发出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川府发[XX]31号),把农业普查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布置到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部门。
原分管副省长文光同志,省委常委、副省长XX同志在百忙之中多次抽出时间听取了我省农业普查工作汇报并作了重要指示。
下面,我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简要汇报一下国家农业普查的基本精神和我省农业普查的准备工作情况。
一、国家农业普查基本精神XX年8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通知》,决定逢6的年份开展农业普查,以后每十年进行一次。
199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经国务院批准,XX年4月正式启动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一)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农业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工程。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告-晋政发[2008]2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告-晋政发[2008]24号](https://img.taocdn.com/s3/m/c68054f4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8118cb4.png)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告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告(晋政发[2008]24号)国务院决定,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8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调查时期为2008年度,普查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我省将于2008年10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确认和分类,为2009年的正式普查登记工作奠定基础。
单位清查和填报登记期间,普查员将佩戴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统一制发的普查员证逐一入户进行清查核实,各级普查办将组织统一普查登记。
各类普查对象要予以积极配合和支持,并按照法律规定按时派员参加培训,如实申报相关普查内容,提供与经济普查相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迟报普查数据等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经济普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物质支持。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广大普查人员,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认真搞好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经济普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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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第二次农业普查共调查了1339个乡级行政单位,其中乡633个,镇561个;28536个村级组织,其中28171个村;595.8万个住户,其中在农村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户588.8万户。
一、农业基本状况
2006年末,全省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520.9万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4451个。
全省共有农业从业人员781.3万人,农业技术人员3.4万人。
五、农村劳动力资源与就业
2006年末,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1422.0万人,其中男劳动力占52.0%。
农村从业人员1203.7万人,占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的84.6%。
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194.6万人,其中男劳动力占75.3%。
农业基本状况和生产条件五、设施农业
2006年末,全省温室面积1.9千公顷,大棚面积5.8千公顷,中小棚面积1.6千公顷。
2006年度,在温室和大棚中,种植蔬菜9.9千公顷,食用菌0.3
千公顷,水果(果用瓜+水果)1.0千公顷,园艺苗木0.5千公顷。
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
六、市场建设
2006年末,58.8%的乡镇有综合市场,36.8%的乡镇有专业市场,33.7%的乡镇有农产品专业市场,4.0%的乡镇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专业市场。
26.5%的村地域内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37.6%的村在村内可以买到化肥,
其中:有年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以
48 4.0
上农产品专业市场的乡镇
有储蓄所的乡镇1171 98.1 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
7462 26.5 的村
在村内就可以买到化肥的村10582 37.6
农村从业人员总量及构成
表1 农村劳动力资源总量及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