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口镇中心小学图书制度
小学图书室使用规章制度

小学图书室使用规章制度一、图书室的开放时间1.小学图书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7: 30至中午11: 30,下午1: 30至下午4: 30,周末及节假日闭馆。
二、图书室的入馆规定1.凡持有有效借书证的学生、教师和职工可进入图书室阅读借书。
2.进入图书室的人员需出示借书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3.未持有效借书证者禁止进入图书室,如有需要,可向管理员进行申请。
三、借阅书籍的规定1.学生可借阅图书室的图书,每次最多借阅5本,借阅期限为2周。
2.借书者应妥善保管所借图书,如有遗失或损坏需赔偿相应的金额。
3.借书者在借书前应检查所借图书是否完整,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员联系。
四、图书室的秩序规定1.进入图书室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整洁,不得乱丢垃圾。
2.不得在图书室内吸烟、吃东西、喝饮料,保持图书室内空气清新。
3.不得在图书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不得私自乱插电器、使用电器设备。
4.使用手机需保持静音,如有电话接听需走出图书室处理。
五、图书室的服务规定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热情周到地为读者提供服务,解答咨询,帮助读者查阅资料。
2.如有特殊需求,可向管理员进行申请,管理员将尽力满足读者的需求。
3.图书室提供复印、打印、扫描等服务项目,需支付相应费用。
六、违规处理规定1.对于违反图书室规定者,管理员有权制止、劝导,对于严重违规者将暂停其使用图书室的权利。
2.如有情节严重者,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规定1.图书室内禁止翻阅非图书室所藏书籍,如有需要,可向管理员进行申请。
2.读者在图书室内应自觉维护图书室秩序,文明行为。
以上为小学图书室使用规章制度,希望广大读者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图书室的秩序,提升图书室的服务质量。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范本

小学图书室、阅览室借阅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学图书室、阅览室的借阅管理,保障读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阅读素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学图书室、阅览室是学校的学习资源中心,为学生提供图书借阅和阅读服务。
第三条图书室、阅览室的使用对象为全校师生和教职工。
第四条借阅和阅读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珍惜书籍资源。
第五条图书室、阅览室实行有偿借阅、无偿借阅和阅读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图书室、阅览室可以制定个别细则或加强管理措施,以适应实际情况。
第二章图书借阅管理第七条图书的借阅对象为在册的全体学生、教职工。
第八条学生可以使用学生证到图书室借阅图书,教职工可以使用工作证到图书室借阅图书。
第九条图书的借阅时间最长为14天,可续借一次,每次借阅不得超过5本。
第十条图书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将按照规定收取逾期费用。
第十一条学生个别情况下如需要借阅频率较高的图书,可向阅览室管理员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理由。
第十二条图书丢失或损坏,借阅者应照价赔偿,并按照规定禁止借阅一段时间。
第三章阅览室管理第十三条阅览室对全体师生开放,建议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阅读。
第十四条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整洁的环境。
第十五条阅览室内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不得随意排放垃圾。
第十六条阅览室内不得随意撕毁、污损书籍,如有发现,将按照实际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第十七条阅览室内使用电子设备要调低音量,不得影响他人阅读。
第十八条阅览室内禁止打闹、走动,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
第四章丢失和违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图书室、阅览室内的图书丢失和损坏,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并向责任人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针对超过借阅期限并拒不归还图书的人员,图书室将追究其责任,并做出一定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严重损坏图书、恶意撕毁书籍的人员,图书室将按照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图书室、阅览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别的管理规定,并与本制度相衔接。
第二十三条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有关阅读知识的教育培训。
小学图书管理制度规定

小学图书管理制度规定
以下是小学图书管理制度的一般规定:
1. 借阅权限:只有在校学生和教师才能借阅图书,其他人员需要得到特殊授权方可借阅。
2. 借阅期限:学生借阅图书的期限一般为1周,老师的期限可为2周,但也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借阅数量:学生借阅图书的数量有限制,通常为每次1-3本,老师的限制较为宽松。
4. 借阅手续:学生和老师借阅图书需首先到图书管理员处登记借书,并填写相应的借阅登记表或借书册,同时将书籍信息填入学生或教师的借阅卡片中。
5. 图书归还:图书借阅期限到期后,借阅者需要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时应当将书籍交给图书管理员核对,并签字确认。
6. 责任追究:若借阅者损坏或遗失图书,需按照规定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将根据图书的价格来确定。
7. 图书丢失:若发现图书丢失,需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管理员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挂失并进行调查。
8. 图书维护:借阅者应当爱护图书,并保持图书的整洁和完好无损。
9. 预约借阅:若借阅者想要借阅一本已经被他人借出的图书,可提前向管理员预约,管理员在图书归还后将通知借阅者借书。
10. 馆内阅读:借阅者也可以选择在图书馆内阅读图书,但需保持安静,不得随意移动、涂写或损坏图书。
这些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中心小学用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心小学用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小学所有用书,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教辅资料、教学用书等。
第三条中心小学用书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用书采购、使用、管理等环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用书采购、分配、使用等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监督。
(三)经济合理原则: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用书成本。
(四)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用书管理制度,确保用书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用书采购第四条中心小学用书采购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第五条用书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用书计划:根据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和教学需求,编制年度用书计划。
(二)采购方式:采用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采购用书。
(三)招标公告:在校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条件、采购方式、采购时间等信息。
(四)招标评审: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五)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验收付款:对采购的用书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付款。
第六条采购用书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教材版本和课程标准。
(二)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价格合理,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四)出版社信誉良好,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三章用书分配第七条中心小学用书分配工作由学校教务处负责。
第八条用书分配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教学需要和班级人数合理分配用书。
(二)节约原则:合理控制用书数量,避免浪费。
(三)优先原则:优先满足教学一线和实验、实习等特殊需求。
第九条用书分配程序:(一)编制用书分配计划:根据用书采购情况和各年级、班级需求,编制用书分配计划。
(二)分配方案:制定用书分配方案,明确分配原则、分配比例、分配时间等信息。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四篇)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一、读者入馆须知1、校图书室只对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开放,读者凭借其本人借书卡进入图书室。
2、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不要在阅览区接听电话,维护馆内秩序,并将包等私人物品放在指定的存放处,不允许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也不能随意挪动或损坏阅览桌椅和休息椅等馆内设备。
3、讲究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等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4、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不得撕裁、污损书刊资料,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
在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破坏其电子设备。
5、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馆外。
6、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证、罚款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图书借阅规则1、凡持有我校本人校园卡的读者,均可在图书借阅室选借图书。
不得代借或将本人借书证转借他人,违反规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书证本人负责。
2、读者进入借阅室应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在开放时间内有序借阅。
若未办任何手续,私自将图书携出室外,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3、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请主动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被涂写、污损、缺页、剪裁或内心与封面不一致的现象。
如有上述情况,应当面向工作人员提出,并在相应页码加盖查核章。
如事先不提出,还书时被检查有以上情况,本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借书册数为每人最多____册,借书期限为一个月,教师每人最多____册,借书期限为两个月,到期要办理还书或续借手续,过期停借。
另外所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如有特殊需要,本馆有权随时收回。
5、本室采取全开架式借阅,读者均可自由阅览,在室内阅览每人每次只限取一本并随即将代书板放在此书的位置上,阅后不需要的图书要放回原处并取下代书板,违者停借或没收借书证,并令其做检查。
6、服从管理,出门时待工作人员查清情况后方可出门。
小学教材、教辅、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小学教材、教辅、图书借阅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小学教材、教辅、图书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营造良好的学习和阅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阅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小学全体学生、教师及学校相关工作人员。
2. 教材、教辅、图书的借阅范围包括:教材、教辅、课外读物、参考书等。
二、借阅时间1. 借阅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上课时间以外,其他时间均可借阅。
2. 借阅时长:教材、教辅每次借阅期限为一周;图书每次借阅期限为两周。
三、借阅流程1. 借阅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等)到图书馆或借阅室进行借阅。
2. 借阅者需在借阅记录表上填写借阅信息,包括借阅人姓名、证件号码、借阅日期等。
3. 借阅者需按照规定的数量进行借阅,教材、教辅每次限借一本,图书每次限借两本。
四、借阅规定1. 借阅者在借阅期间需妥善保管教材、教辅、图书,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2. 借阅者在借阅期间不得将教材、教辅、图书转借给他人使用。
3. 借阅者在借阅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归还的,应到图书馆或借阅室办理归还手续。
4. 借阅者在借阅期间如有丢失、损坏等情况,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五、借阅注意事项1. 借阅者应遵守图书馆或借阅室的规章制度,保持安静、整洁的环境。
2. 借阅者在借阅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
3. 借阅者应尊重图书馆或借阅室的工作人员,配合其管理工作。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借阅者,图书馆或借阅室工作人员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
2. 对于不听劝阻、严重违反本制度的借阅者,图书馆或借阅室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借阅权限、通报批评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小学图书管理制度规定范本

小学图书管理制度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图书管理,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保护图书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图书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制定的,是学校图书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学校图书管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师生,各级教育管理者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学校图书管理的目标是:创设利于师生阅读的良好环境,合理调配图书资源,提高藏书利用效率,实现图书资源的依存共享。
第五条学校图书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用户至上,公平公正,严禁浪费,保护图书安全,加强服务意识。
第六条学校图书管理工作以科学化、规范化和便捷化为原则,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图书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图书采购与捐赠第七条学校图书的采购工作由学校图书管理部门负责,应根据学校教学与学生阅读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和清单。
第八条图书采购应该注重多样性,兼顾学生的不同需求和阅读水平,包括教辅类、文学类、科普类等,确保图书资源的全面性和多样性。
第九条图书采购应遵守质量第二原则,选择正规出版社出版、内容丰富、适合儿童阅读的图书。
第十条图书采购资金来源包括学校教育经费、捐款、争取社会资源等,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严禁从不合法途径获取资金。
第十一条图书捐赠应当遵循志愿者无偿原则,接受捐赠的图书应学校图书管理部门进行筛选,选用适宜儿童阅读的图书。
第十二条图书捐赠不得有商业性或其他非法目的,学校图书管理部门有权拒收或处置不适宜的图书。
第三章图书编目与标识第十三条学校图书管理部门应对采购的图书进行编目和标识工作,确保图书的系统管理和方便查找。
第十四条图书编目工作应根据国家图书分类标准进行,并建立图书馆索引。
第十五条图书标识应包括图书的名称、分类号、索书号、购置方式、出版社等信息,采用粘贴或印刷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标识应清晰、规范易懂,方便用户查找和使用。
第十七条学校图书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图书档案,记录图书的采购、编目和标识等情况。
第四章图书借阅与归还第十八条学生可以凭学生证到图书馆进行图书借阅,老师可以凭工作证借阅图书。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模版(3篇)

小学图书室管理和使用制度模版一、读者入馆须知1、校图书室只对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开放,读者凭借其本人借书卡进入图书室。
2、保持图书馆安静、整洁,禁止在馆内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不要在阅览区接听电话,维护馆内秩序,并将包等私人物品放在指定的存放处,不允许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也不能随意挪动或损坏阅览桌椅和休息椅等馆内设备。
3、讲究文明礼貌,不得穿拖鞋、背心等入馆,禁止在馆内进餐、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果皮、杂物等。
4、爱护书刊资料及馆内各项设施,不得撕裁、污损书刊资料,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
在使用电子设备时,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破坏其电子设备。
5、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馆外。
6、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证、罚款或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图书借阅规则1、凡持有我校本人校园卡的读者,均可在图书借阅室选借图书。
不得代借或将本人借书证转借他人,违反规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借书证本人负责。
2、读者进入借阅室应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在开放时间内有序借阅。
若未办任何手续,私自将图书携出室外,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3、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请主动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被涂写、污损、缺页、剪裁或内心与封面不一致的现象。
如有上述情况,应当面向工作人员提出,并在相应页码加盖查核章。
如事先不提出,还书时被检查有以上情况,本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借书册数为每人最多2册,借书期限为一个月,教师每人最多10册,借书期限为两个月,到期要办理还书或续借手续,过期停借。
另外所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如有特殊需要,本馆有权随时收回。
5、本室采取全开架式借阅,读者均可自由阅览,在室内阅览每人每次只限取一本并随即将代书板放在此书的位置上,阅后不需要的图书要放回原处并取下代书板,违者停借或没收借书证,并令其做检查。
6、服从管理,出门时待工作人员查清情况后方可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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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口镇中心小学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
1.图书借阅应实行与日常教学作息时间错时开放,便于师生在课余时间借阅。
2.凡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在图书馆(室)借阅区借阅图书。
借书证件限本人使用,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代借。
3.在开架借阅图书时,每次限取一册翻阅,图书阅毕后应放回原处。
如找不到原处请交送管理老师处,请勿自行乱放。
4.学校根据本校图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教师和学生可借的图书类别、册数及借期。
到期需要继续阅读的图书,应办理续借手续。
续借的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5.图书馆(室)所藏工具书、画册、特藏本、孤本及当年的杂志一般只供在馆内查阅,不外借。
6.爱护图书。
遗失、损坏图书者,按图书馆(室)《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7.办理外借手续时应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破损、缺页和圈画等问题,如果发现有问题应当场确认,否则将视为由借书人损坏。
8.归还图书时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场检查归还图书是否有破损、缺页和圈画等损坏情况。
如有损坏,应当场提出。
9.归还的图书应及时整理上架。
10.借还图书要讲文明,讲礼貌,并保持室内整洁。
进入借书区域,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有序。
11.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学校前,必须将借阅的图书资料全部还清,由学校收回或注销借书卡、证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鲁口镇中心小学藏书剔旧管理规则
一、剔旧工作的实施
1.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2.剔旧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先由图书馆(室)工作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初选,再征求相关专业学科老师的意见,报学校分管领导或馆长批准后执行。
3.有收藏价值的文献资料,下架后要妥善保存,做好馆藏积累工作。
4.剔旧工作可结合学校实际进行,应做好总结工作。
二、剔旧的具体范围
1.内容陈旧已无参考价值的书刊。
2.长期以来流通率很低,无馆藏价值的书刊。
3.复本量大且实用性差,造成积压的书刊。
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
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
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补)的书刊。
三、剔旧图书的处理
1.凡被剔旧的书刊,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目录上予以注销,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二份,分别由图书馆留底和总务处备案。
图书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还要财务核销。
2.对被剔除的书刊可视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调拨、交换、折价出售或报废等相应方式进行处理。
鲁口镇中心小学图书室资料遗失、损坏赔偿规则
一、赔偿原则
1.凡向图书馆(室)借阅的图书、期刊等资料,须妥善保管,不得卷折、圈画、涂写、污损、剪裁、撕页或遗失。
如发生以上情况,应进行赔偿。
2.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是否受损,如有污损应当场由管理人员确认,否则视由本人造成损坏。
3.凡污损图书者,除进行经济赔偿外,还要填写一式二份的“损坏书刊登记表”存档备案。
4.对未照章赔偿的借阅人,暂停提供借阅服务。
二、赔偿办法
1.遗失图书,原则上以相同版之原书偿还。
如不能偿还原书者,由图书馆(室)出具赔偿通知到财务室支付现金,持收据到图书馆(室)注销。
(1)一般图书、工具书和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得而本馆又无复本的书籍,赔偿价格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2)成套多卷本图书,书店不单册出售的,如遗失或损坏其中一册或一册以上,应由读者购买后赔偿图书馆遗失的书,或者以整套图书赔偿。
如果该书已购买不到,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精装书刊以平装书刊赔偿、原版书刊以影印书刊赔偿时,须赔偿精装与平装和原装与影印之间的差价和加工费用,复印书刊须加一定数额的复印成本。
2.污损图书、期刊等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的,应购买原书偿还,无法偿还原书,按本规则遗失图书处理。
(2)图书封面和内容污损、注字、划线,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的,学校视情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3)书刊资料上的条码弃失、污损,视情合理赔偿。
3.损坏图书以原版书偿还者,被损图书经图书馆注销后,归偿还者所有。
损坏图书后损坏者赔偿了现金,被损图书归图书馆处理。
三、赔偿后又找回原书
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找回原书且无损污,可持原书刊和赔偿收据到图书馆(室)申请退回赔偿费。
鲁口镇中心小学图书室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馆(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较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设好本校藏书体系。
2.负责图书查重、验收、盖章、编号、登录等工作;依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的图书分类细则和《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的相关规则,对所有图书资料准确分类、编目,组织并管理好分类目录和书名目录;及时做好图书的上架、借阅工作;认真仔细做好查重工作,避免同种书不同号的错误。
3.注意调查研究,了解读者需求。
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新书推荐和阅读指导课工作,坚持“一切为了读者”的服务宗旨,熟悉馆藏结构,认真解答读者咨询。
4.认真做好本馆(室)书刊的修补、装订等工作,便于读者使用。
5.充分发挥图书馆(室)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
6.爱护图书资料,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霉、防蛀等工作,保持图书馆(室)安静、整洁、有序。
鲁口镇中心小学班级图书角管理办法
1.图书角旨在丰富同学们课余文化生活,培养热爱读书、自觉读书的行为习惯。
2.图书角由班级语文老师负责,由班级设立图书管理员,主要实行自主管理。
3.图书管理员对所有书刊要及时清点、整理、登记,负责图书的日常借还。
4.本班图书角只限于本班同学借阅,不得以他人名义
借书,或将图书转借他人。
5.凡在图书角借阅图书者,均由图书管理员填写“班
级图书借阅登记册”,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6.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
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相应赔偿。
7.借阅图书每人每次只限1本,借期最长为二周。
归
还图书时,要及时消除记录,并摆放整齐。
未归还前,不得借阅它书。
8.借阅的图书只能利用课余时间阅读,上课时未经老
师同意,不允许看课外书。
9.借阅人应及时归还书刊,以方便他人借阅。
10.借阅人应积极撰写阅读体会,做好读书笔记,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养。
11.班级定期开展阅读评比活动,每月评选一次“阅读之星”。
对认真读书且有所收获的学生,学校每学期要予以奖励。
12.班级图书角的图书应定期流转,从学校图书室借出
的图书应按《图书流通借阅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借阅、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