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萧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一把手五不分管情况的报告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范文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范文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建设党的领导核心,坚持“一把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共中央的有关规定,党和国家的一把手要负责党的全面工作和国家全局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近年来,中国探索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安排。
这一制度的实施,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下文将详细介绍这一制度,并探讨其实施的意义和效果。
一、“一把手”制度中国共产党的“一把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中共中央的相关规定,党的一把手是指各级党的委员会的第一书记,主要负责党的全面工作和国家全局工作。
党的一把手担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是党对党和国家工作进行全面领导的核心力量。
二、五个不直接分管为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中国实行了“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安排。
这五个不直接分管分别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视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组织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干部是党的争取胜利的关键所在。
党的一把手要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包括确定干部选拔的原则和标准,组织实施干部选拔的工作,审查干部选拔的结果等。
通过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党和人民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效能。
2.巡视工作巡视是党的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手段。
党的一把手要负责巡视工作,包括确定巡视的目标和内容,组织实施巡视的工作,分析和评估巡视的结果等。
通过巡视工作,党的一把手可以及时了解基层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最后一道坚固防线。
党的一把手要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包括制定纪检监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的工作,审查和评估纪检监察的结果等。
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范文

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范文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某企业一名普通员工,对于公司实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我有些独特的见解,希望能够借此机会向您表达出来。
一把手五不直管是现代管理中的一种创新制度,意味着企业的高层领导不直接参与基层的管理决策和具体操作。
其背后的理念是信任与激励,通过赋予员工更多的自主权和责任,相信员工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华和创造力。
这种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提高企业的效率和创新能力,减少高层领导在日常管理中的干预,从而使企业更具竞争力。
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有着一系列的优势。
首先,它能够激发员工的动力和积极性。
由于高层领导不再对基层进行定期干预,员工就能够更加自由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
其次,这种制度可以提高决策的效率。
高层领导不参与具体决策的过程,而是将决策权下放给基层员工,这样可以使决策更加及时和有效。
再次,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可以培养员工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
当员工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责任时,他们就会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更加注重团队的稳定性和整体发展。
然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也存在着一定的挑战和风险。
首先,这种制度需要建立在员工素质较高的基础上。
只有员工具备了一定的才能和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一把手五不直管的模式,并且能够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其次,这种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沟通和监督机制。
高层领导离开基层后,必须确保信息的传递畅通和反馈的及时性,以便及时调整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最后,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实施,不能简单地将所有工作都下放给基层员工。
一些重要的决策或核心业务仍需要高层领导的直接参与和控制。
综上所述,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是一种有益于企业发展的新型管理制度,它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决策的效率和凝聚力。
然而,该制度也需要注意合理的范围和适应员工素质的建设,同时建立良好的沟通和监督机制。
我相信,在您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能够在我们企业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范文(三篇)

“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范文“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是在组织管理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它们旨在提高组织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以下是一份关于该制度的范文:范文一:“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是指在组织中设立五个职位,这五个职位分管不同的领域或部门,但不直接管理下属人员。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领导层的决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导致的不公平和不合理。
在我们的组织中,我们设立了“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职位,分别是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研发和生产。
这五个职位既有个别领导者,也可以是由团队共同负责,但他们不直接管理下属人员的日常工作。
通过设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职位,我们能够确保组织中的各个方面都得到充分的关注和监督。
同时,这也能有效地减少决策中的偏见和个人主观性。
每个职位都应该在其所负责的领域内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另外,还有“末位表态”的制度,在需要做出决策时,我们会按照一定的轮换顺序,由最后一位成员首先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这样做的目的是避免先入为主和群体思维对决策的影响,确保每个成员都有充分的机会发表自己的看法,促进多元化和创新性的决策。
“末位表态”制度不仅能够激发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还能够有效地避免决策中的一言堂和人云亦云。
每个成员都能够独立思考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同时也能从其他成员的观点中汲取灵感和思路。
这样的决策方式更加符合公平、民主和科学的原则。
在实施“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的制度中,我们需要确保制度的透明和公正。
所有成员都应该了解制度的具体规则和运行方式,并能够主动参与其中。
同时,还需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奖惩机制,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组织目标的实现。
范文二:在我们的组织中,我们采用了“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的制度,以提高组织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
这种制度的运行方式如下:首先,我们在组织中设立了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职位,分别是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研发和生产。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促进权力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县纪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的“五个不直接分管”是指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项目备案、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五项工作。
实行一把手监管督查,分管领导负责落实执行的管理体制。
“末尾表态”具体指在班子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及其他重要会议上,一把手或受委托主持会议的负责人应在其他班子成员或全体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
第三条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执行内容:(一)局长不直接分管人事。
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干部任免、聘任、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
有关干部推荐、任免、聘任、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调动等事项,应在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局领导签发相关文件。
局长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局长“不直接分管财务”。
确定一名局领导负责财务支出的审批,财务支出实行分级负责制和联签制。
1、工资、津补贴等经费的支出。
由经办人制表,局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
2、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
由经办人签字,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局办公室主任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分管局领导的经费支出由局长审批)。
3、业务专项经费的支出。
由经办人签字,业务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该业务的局领导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
4、项目资金的支出。
根据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经办人签字,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该业务的局领导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
5、大额资金的支出。
根据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经办人签字,经办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该业务的局领导核准,分管局领导审批。
五个不直接分管情况汇报

五个不直接分管情况汇报篇一:五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总结全县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落实情况的工作总结为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利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20XX年3月10日,我县出台了《***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在全县各级各单位中全面深入落实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品采购、行政审批的“五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度执行到位。
我县高度重视各级各单位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落实,作为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权力阳光、规范运行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在四个班子会上进行专题讨论,专题印发了《***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到位,报县委办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备案,保障了制度有效执行。
二是健全配套措施,制度保障到位。
本着分权制衡原则,我县对各级各单位党政正职“五不直接分管”后的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科学划分,做到一名副职不同时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物品采购、行政审批两项以上工作,且分管财务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同时分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1避免权力过分集中。
同时,深入推进中介机构选聘委托管理、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项目评审及落地推进、财政支出流程等重大制度的贯彻落实,规范廉政风险防控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配套措施,严格决策程序管理,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到位。
县纪委把“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在党风廉政考核细则中明确主要负责人不认真执行“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对分管副职疏于监督管理,造成失职渎职或出现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将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并扣所在单位党风廉政考核分。
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

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
是指在一级政府中,一把手(通常是市县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如市长、县长)不直接管理五个部门(常见的五个部门一般是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审计局和国土资源局),而是通过层级制度进行权力分工和相互监督的一种管理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避免一把手独掌权力,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的可能性。
通过将一把手与部门的直接关系削弱,减少了一把手对五个部门的直接控制和操控,增加了各部门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然而,一把手五不直管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和合作可能存在困难,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权力分散的机会进行腐败和违法活动。
因此,如何平衡一把手与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政府的高效运作和廉洁治理,仍然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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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管。
结合XX镇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具体内容一是不得直接管干部人事工作。
不得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得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二是不得直接管财务工作。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反相关工作运行程序,直接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借款等具体业务工作;严禁个人擅自决定预算支出和新增财力的支出安排以及大额度资金支出,给予特定对象以特殊优惠、提供补贴、授予工程项目和政府合同,安排公共资源交易中的折让、各种税费的减免等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事项。
三是不得直接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资产处置工作。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反相关工作运行程序,直接插手和干预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四是不得直接管工程建设项目工作。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反相关工作运行程序,直接插手工程招投标、地产开发、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具体事项;不得直接参与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定标。
五是不得直接管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作。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反相关工作运行程序,直接插手和干预行政审批、- 1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事项。
二、“末位表态”工作按照“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要求,凡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由分管领导或承办站所(负责人)提交讨论方案,讨论时,镇党政“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定调,由班子其他成员逐一发表意见,表达明确观点,党政“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经会议讨论后做出决定。
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做好记录。
三、表态程序1.事前告知。
在决定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审批使用等事关全镇的问题时,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前必须将议题告知班子成员,使班子成员有充足的时间征求多方意见,并进行充分思考和酝酿,做到议事时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发表意见。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一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
确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财务,根据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限定分管领导的资金审批权,超过限定数额的支出须报告单位“一把手”或领导班子集体审批。
分管领导和财会人员定期向“一把手”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对重大资金和资产的安排使用必须按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经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对重大资金(资产)的开支使用及处置。
二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
人事工作坚持分管领导具体操作负责,“一把手”监督审核把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凡涉及到本单位管理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流动及工资福利等干部人事工作都严格贯彻《公务员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一般岗位的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要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特殊岗位的可以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
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
对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要求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严禁“一把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活动。
严禁违规操作工程项目费用的预、决算。
四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事项。
要求各部门、单位以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市政府政务中心并联审批,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五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
要求对大额度、大批量的采购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个人不得直接决定和从事大宗物资采购事宜。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要求必须执行政府采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