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证办理要求
采矿证办理流程

采矿证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
1. 申请人应当具备采矿权的法定条件,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业权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等。
2.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采矿技术、管理和资金等条件,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采矿活动。
二、申请材料准备。
1. 申请人需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采矿权许可申请书》、《矿业权人资格证明》、《矿业权人信用证明》等。
2. 申请人还需提供与矿区有关的地质勘查报告、矿山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地方政府矿产主管部门。
2. 矿产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受理,并公示受理情况。
3. 矿产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进行公告,并征求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4. 矿产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对公告期间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进行审批。
四、审批程序。
1. 矿产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批,并依法颁发采矿权许可证。
2. 申请人在领取采矿权许可证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领取采矿权证书。
3. 申请人在取得采矿权证书后,需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采矿权义务,开展采矿活动。
五、监督管理。
1. 矿产主管部门将对已颁发的采矿权许可证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采矿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 矿产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采矿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申请人在开展采矿活动时,需主动接受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工作。
六、结束语。
通过以上流程,申请人可以顺利办理采矿证,开展合法的采矿活动。
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采矿活动的合法合规。
同时,矿产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采矿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
1. 申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采矿权。
2. 申请单位应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采矿条件和技术能力。
3.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的能力,并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采矿活动。
二、申请材料准备。
1. 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格,如《采矿权许可证申请表》。
2. 申请单位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 采矿权证书,提供已获得的采矿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采矿地块图纸,提供采矿地块图纸及地理位置、地质情况等相关资料。
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交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审核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 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技术方案、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单位向当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2.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受理。
3.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申请进行公示。
4. 公示期结束后,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最终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
四、领取许可证。
1. 申请单位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领取采矿许可证。
2. 领取采矿许可证后,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签署相关协议。
3. 申请单位应当遵守采矿许可证规定的采矿范围、采矿量、采矿期限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不得违规操作。
2. 申请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和相关政策,确保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工作。
3. 申请单位应当配合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公示工作。
4. 申请单位应当严格履行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各项义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六、结束语。
办理采矿许可证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办理,确保采矿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煤矿开采证理流程

煤矿开采证理流程
一、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
1、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2、需要申请立项,设立矿山企业的,应当根据划定的矿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4、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5、需要采矿权申请人修改或者补充资料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限期修改或者补充。
6、不予登记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采矿权申请人说明理由。
7、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依照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缴纳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二、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
5、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7、申请开采国家规划矿区或者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和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申请开采石油、天然气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的批准文件以及采矿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如何办理采矿许可证

如何办理采矿许可证?
答:根据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用作普通建筑的砂石、粘土、页岩、石材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发证。
分两步办理。
第一步: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所需资料
(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办矿投资等);
(2)申请开采的以地质地形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
(3)申请人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通知。
第二步:采矿权登记发证所需资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为底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
(3)简要开发利用方案(包括:位置、地形、地貌,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等;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式。
);
(4)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执照(验原件或经工商部门签字的复印件);
(5)具有相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6)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表格或文字材料);
(7)地质环境评估报告;
(8)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9)其它材料:涉及林业、水利、路政、需办理相关部门手续。
采矿权办理流程

采矿权办理流程采矿权办理流程是指依法获得采矿权的一系列程序和手续。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采矿权办理流程。
一、了解政策法规要办理采矿权,首先应该了解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政策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
二、取得资格审查申请办理采矿权之前,需要先取得资格审查。
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投资规模和经济实力,同时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
三、确定矿产资源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需要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预测。
这一步骤需要申请人通过各种手段,包括申请入矿现场进行采样分析、查阅相关资料等,确定矿产资源的储量和品位。
四、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在确定矿产资源后,申请人需要填写《采矿权申请书》,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资金来源证明、矿产资源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五、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是对矿产资源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和验证,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和品位等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六、发布采矿权许可证经过审核和现场勘察后,相应的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策。
如果符合要求,则会颁发采矿权许可证,允许申请人开展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
七、签订合同和缴纳费用获得采矿权许可证后,申请人需要与相关部门签订采矿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采矿权费用和使用费用。
合同签订和费用缴纳是保证合法行使采矿权的重要环节。
八、开始采矿活动在合同签订和费用缴纳完成后,申请人可以正式开展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
在开采过程中,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义务,并接受相关监督和检查。
九、定期报告和年检申请人在获得采矿权后,需要按照规定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开采情况,并接受年度审核和检查。
这是为了确保采矿活动符合规定,并为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做出具体的监管。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采矿权办理流程。
实际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矿产资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办理流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和咨询。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

采矿权登记(划定矿区范围、新办、延续、变更、出租)一、设定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二、申请受理条件:(一)采矿权(新办)登记(划定矿区范围)要符合《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开采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粘土、陶瓷土及年开采量不足10万立方米的建筑石料的小型矿山由县级市地矿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和第二十八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持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向地矿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二)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三十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三)采矿权人申请变更矿区范围、开采方式、企业名称、生产规模和主要开采矿种及依法批准采矿权转让的。
(四)在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权属无争议的,采矿权人投入采矿生产满一年或完成矿山开采基础建设工程的,可以依法申请采矿权出租。
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核(需要对实质内容核实的进行核查)、核准、办结。
四、办公场所地址和办理时间:责任部门:化州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地点:化州市北岸开发区瓜垌小区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时间联系方式:0668—7316639五、申报材料列表六、办理时限:前款所列资料齐全,窗口收文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属审查上报的7各工作日内办结;属审批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当事人交费时间)。
七、收费设置1.采矿权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2.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1000元3.采矿权价款,经评估确认八、收费依据1.《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2.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251号3.《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质矿产部、财政部地发[1987]289号)。
采矿许可证办理要求

采矿许可证办理要求办理程序1.采矿权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所设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提交申报材料;2.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将申报材料交登记机关业务处室审查,由登记机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会审;3.审查合格的,由分管厅长签发《采矿权申请登记审批责任书》,打印采矿许可证及颁发采矿许可证通知(涉及开采储量规模为大、中、小型的煤、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以及开采储量规模为大、中型的34种重要矿产内的其他矿产[石油、天然气、煤层气、放射性矿产由部发证除外]的采矿登记项目,由登记机关报省人民政府审查,省政府审查合格后,分管厅长签发《采矿权申请登记审批责任书》,再打印采矿许可证及颁发采矿许可证通知)。
将采矿登记资料及有关证、书交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通知采矿权申请人,采矿权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与登记机关签定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缴纳有关费用,领取采矿许可证;由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将采矿登记资料发送申请人及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通知县级人民政府对矿区范围进行公告。
审查后需修补资料的,由审查人列出修补资料清单交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将修补资料补齐完善后交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由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交登记机关业务处室审查。
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连同申报材料交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向申请人退件。
申请条件1.合法登记企业;2.有相应的资金、技术、设备等资质条件;3.矿区范围已经登记机关批准划定,并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4.经有矿山工程设计资质单位编制的开发利用方案及附图;5、非探矿权人自行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价款已经评估、确认;6.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1、采矿权申请登记报告;2、《采矿权申请登记书》;3.以地质地形图或地形图为底图按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矿区范围圈定的矿区范围图(比例不小于1/1万);4.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5.有矿山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或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国土资发[1999]98号有关规定指定的有设计能力的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意见;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7.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设备条件证明材料;8.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9.有资质单位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备案;10.安全主管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中安全部分的审查意见;11.划定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认定意见;12.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它材料;在河道、航道内开采矿产资源,需出具河道、航道部门意见;非自行出资勘查的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应提交采矿权评估、确认等有关资料;开发地热、矿泉水应提交水文地质报告、鉴定证书、鉴定意见书、取水许可证。
怎样办理矿业开采许可证

怎样办理矿业开采许可证
矿业开采许可证是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重要许可证。
下面是办
理矿业开采许可证的步骤:
1. 了解法律法规:首先,应该了解有关矿业开采许可证的法律
法规。
这些规定可能包括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申请程序和开采规
定等。
2. 准备申请材料: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准备申请矿业开采许
可证所需的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申请表格、企业注册证明、矿
产资源勘探报告和环境评估报告等。
3. 递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
确
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符合要求。
4. 审核和评估:相关部门或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他们可能会核实申请人的资格,评估矿产资源的开采可行性和评估
环境影响等。
5. 决策和颁发许可证: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相关部门或机构
会作出决策,并颁发矿业开采许可证。
6. 遵守规定和监管:一旦获得矿业开采许可证,申请人需要严
格遵守开采规定和监管要求。
确保安全可持续地进行矿业开采活动。
请注意,上述步骤仅为大致指导,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
法规而有所不同。
建议在办理矿业开采许可证前,咨询当地矿产资
源管理部门或法律专家以获取准确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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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矿区范围
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先向具有相应采矿权审批权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主要内容: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拟开采矿区范围、起止深度、矿种、位置、储量、设计规模、服务年限、开采方法、资金来源、投资安排等);
2、采矿权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印章)或矿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书(未设立企业的)。
矿山企业名称由采矿权人名称(企业名称)+矿山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名称(采矿权人名称中没有矿山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名称的)+别名(如具体地名、单位名称等)+矿种名称+“矿”(矿种名称中没有“矿”字的)组成;
3、矿山地理位置图;
4、毗邻矿山企业相对位置关系示意图;
5、矿区范围图;
6、地质勘查报告及审批文件(零星分散小矿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砖瓦粘土、砂石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
7、矿山所在地地、州、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对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内采矿权设置情况的调查意见;
8、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开采煤、有色金属和储量规模为大中型的油页岩、二氧化碳气、地热、锰、铬、铁、稀土、磷、钾、硫、金刚石、石棉、矿泉水矿产的,由采矿权申请人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再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手续。
新办采矿登记
采矿权申请人自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向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的批准机关申请办理采矿登记。
申请采矿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3、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4、矿区范围图;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批文件;
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及审批意见;
7、具有与矿山设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8、采矿权评估报告和确认书;
9、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
属于分期缴纳的,应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属于按规定转增企业国家资本的,应附具有批准权限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1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准文件。
资料及装订要求
1、矿区范围图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必须大于矿区范围),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应标明拐点和矿区范围。
其中矿区面积大于等于1平方公里的,比例尺为1:5000;矿区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的,比例尺为1:2000。
计算机成图,大小原则为A3幅面(式样见附件1);
矿山地理位置图、毗邻矿山企业相对位置关系图铅印或胶印(式样见附件2、3)。
2、采矿权申请登记书、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式样统一按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998]14号文《关于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式样的通知》执行(式样见附件4、5、6、7)。
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式样统一按国土资源部1998年国土资发20号文《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申请书、审批表和审批通知书格式的通知》执行(式样见附件8)。
3、所有文字、表格均打印,A4幅面。
4、所有资料应当与封面(硬质)、目录一起按上述提交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套。
原件集中装订。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权评估报告一式六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