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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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补缴的所得税会计分录小企业会计准则

汇算清缴补缴的所得税会计分录小企业会计准则

汇算清缴补缴的所得税会计分录小企业会计准则1、确认补税金额:借:所得税费用(补税金额),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2、实际缴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补税金额),贷:银行存款(补税金额)。

小企业会计准则汇算清缴分录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2.、缴纳季度所得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跨年4月3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5、重新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重新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资本公积借:本年利润贷: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

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及重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及重点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及重点1.收集会计数据: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需要收集会计数据,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2.核对数据:对收集到的会计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计算应纳税额:根据收集到的数据,计算企业当年度的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一般按照税法规定的方法进行,包括总体税务筹划、预缴税款核对等。

4.填写纳税申报表:根据计算得出的应纳税额,填写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表是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额的文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相应的表格。

5.缴纳预缴税款:在汇算清缴之前,企业需要按月或者按季缴纳预缴税款。

企业根据当月或者当季的经营情况,计算出应缴纳的预缴税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给税务机关。

6.核对预缴税款: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需要核对已经缴纳的预缴税款,确保预缴税款的准确性。

7.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款:填写完毕纳税申报表后,将其提交给税务机关。

同时,需要将计算得出的已缴纳的预缴税款与应缴纳的税款进行比对,如果有差额,则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税款。

8.接受税务机关审查:税务机关接受纳税申报表后,会对企业的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包括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规性等。

如果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补正,或者进行实地核查。

9.税务机关出具税务处理决定:经过审查后,税务机关会出具税务处理决定,确定企业所得税的最终清算额。

10.缴纳差额税款或获得退税:企业根据税务处理决定,缴纳差额税款或者获得退税。

如果差额为负,则可以用于抵扣未来期限的税款。

1.数据准确性: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确保收集到的会计数据准确无误,以避免出现错误的纳税申报。

2.预缴税款的核对: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核对已缴纳的预缴税款与应缴纳的税款,确保预缴税款的准确性。

3.合规性: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需要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企业的纳税行为合规。

4.税务机关审查: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查,企业需要配合税务机关的审查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证明材料。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

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已缴纳的税款进行核算,然后进行清缴的一项税务程序。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度计算的,因此每年年底都需要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

下面将从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流程、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本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核对已预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手续。

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将全年的各项收入进行汇总,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和捐赠等可以抵扣的项目,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然后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

接下来需要核对已预缴税款,如果已预缴税款多于应纳税额,则可以申请退税;如果已预缴税款少于应纳税额,则需要补缴税款。

最后,办理汇算清缴手续,提交相应的报告和申请,完成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其次,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是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和已预缴税款进行核对的报告,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收入情况、费用扣除情况、应纳税额计算等内容。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是用来申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和已预缴税款的表格,需要填写个人纳税人识别号、应纳税所得额、已预缴税款等信息。

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的收入证明、费用凭证、捐赠证明等材料作为证明。

最后,需要注意的事项有以下几点,首先,要及时了解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的变化,确保所填报表格和申报内容符合最新的税法规定;其次,要认真核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确保准确无误;最后,要按时办理汇算清缴手续,避免因逾期而产生滞纳金等额外费用。

总之,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每个纳税人都需要面对的税务程序,只有认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准确填报申报表格,及时办理汇算清缴手续,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费用支出。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流程

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流程

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流程一、个税汇算清缴的汇算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税汇算清缴应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

纳税人在这个期限内需要计算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进行相应的申报和缴纳。

二、个税汇算清缴的申报流程1. 收集所需税务资料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前,纳税人需要收集所需的税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全年的各类收入证明、社保和公积金缴纳凭证、房贷利息等可以减免税额的证明文件等。

这些资料将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因此要做到全面、准确地收集整理。

2.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收集到的税务资料,纳税人需要结合个税法规,计算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一般而言,可以从工资、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特许权转让收入、股息红利、投资收益等多个方面进行计算。

在这一步骤中,需要注意各类收入的计税方式,以及可以享受的各种税前扣除和税后减免政策。

3. 缴纳应纳税额计算出的应纳税额需要纳税人进行相应的缴纳。

在这一过程中,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缴税渠道进行线上或者线下的缴纳,或者委托资质合格的税务代理人代为缴纳。

4. 编制并提交个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在完成了应纳税额的缴纳后,纳税人需要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提交个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填写个税所得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所在地税务机关。

5. 领取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税收凭证通过递交个税汇算清缴申报表之后,税务机关将会核算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并产生相应的税收凭证。

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这些税收凭证,并留存备查。

6. 监督和检查清缴结果个税汇算清缴申报流程完成之后,并不代表所有的工作都已经结束。

纳税人需要对自己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已缴纳的个税金额、汇算清缴收据等信息准确无误。

以上便是个税汇算清缴的申报流程,希望对纳税人能够在年终个税汇算清缴时有所帮助。

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对个税法规的学习和了解,合理合法地进行个税的申报和缴纳。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ppt54张)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ppt5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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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按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规定,下列“特 定纳税人”不得实行核定征收: 1.享受所得税法和条例及国务院规定优惠的 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金融企业; 5.各类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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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二)查账征收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的纳税人 申报时选择对应的方式:企业所得税汇算 清缴申报表(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
企业所得税 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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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内容提要

一、汇算清缴的概念


二、汇算清缴的依据
汇算清缴的范围
六、法律责任
七、申报表填报及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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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一、汇算清缴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 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 ,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 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 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 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 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 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款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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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五、年度汇算申报范围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 征收两种方式进行预缴的纳税人(查账征 收进行A类报表的申报,核定征收进行B类 报表的申报)。 注意:1.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汇总缴纳 (财预[2012]40号、税总公告[2012]57号) ;2.年度申报范围(查账、核定)与汇算清 缴范围(仅限于查账,核定不汇算)

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申报表填报-(1)(1)

2022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申报表填报-(1)(1)
应纳税所得额130万 1000000*12.5%*20% + 300000*25%*20% = 1000000*2.5% + 300000*5% = 25000 + 15000 = 40000元
汇算清缴报表的选择
汇算清缴报表的选择
汇算清缴报表的选择
案例: 某建材批发公司符合查账征收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利润总额276万元,汇算清 缴纳税调增4万,从业人数6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76+4=280万元<300万 应纳税额=100×12.5%×20%+(280-100)×25%×20%=11.5万元 减免税额=280×25%-11.5=58.5万元(A107040表第一行)
费用归集
Ex:假设某公司2021年度有A和B两个研发项目。项目A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90万元,
其他相关费用为12万元;项目B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1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 。
两个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90+100)*10%/(1-10%)]=21.11万元 实际发生其他相关费用=12+8=20万元 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20万元
1、全年一次性年终奖的发放和申报
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 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 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1、全年一次性年终奖的发放和申报

2024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办理流程

2024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办理流程

2024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办理流程
一、准备材料
1.收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2.准备个人收入证明、缴纳税费凭证等相关材料
二、填写申报表
1.填写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2.根据个人收入情况填写各项所得税相关信息
三、核实申报信息
1.核实各项所得、扣除和减免的申报信息
2.确认填写的纳税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四、缴纳税款
1.根据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确定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2.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款项
五、申报提交
1.将填写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递交给税务机关
2.确认递交申报表的时间和地点
六、税务审核
1.税务机关对所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进行审核
2.如有问题,税务机关要求补充或更正申报表
七、税务审批
1.审批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表进行审批
2.核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纳税金额和期限
八、税务结算
1.审批通过后,个人进行税务结算
2.将应缴税款打入税务局指定账户
九、税务完结
1.完成税务结算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完结
2.如有异议,纳税人可进行申诉。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汇总该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减去全年的费用和扣除,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的过程。

一、汇算清缴的准备工作在进行汇算清缴之前,您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下载并注册个人所得税 APP您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APP 并下载安装。

安装完成后,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和登录。

2、准备好相关资料您需要准备好以下资料,以便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准确填写信息:(1)收入证明:如工资条、劳务报酬支付凭证等。

(2)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其他扣除项目的相关资料:如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

3、确认自己的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每年的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如您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后办理,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

三、汇算清缴的具体流程1、进入个人所得税 APP打开已注册登录的个人所得税 APP,在首页找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面,点击进入。

2、选择申报方式系统会为您提供“简易申报”和“标准申报”两种申报方式。

一般情况下,如果您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 6 万元且已预缴税款,系统会默认您使用简易申报。

如果您不符合简易申报条件,或者需要修改申报数据,可选择标准申报。

(1)简易申报在简易申报页面,您需要核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等信息。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申报。

(2)标准申报在标准申报页面,您需要按照页面提示依次填写基本信息、收入和税前扣除、税款计算等内容。

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汇缴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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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现将企业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应注意的税收政策归纳如下:应调增应纳税所得的事项有:(一)工资薪金1、会计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薪酬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2、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审核人员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是否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否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否有序的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针对以上情形,作为审核人员在操作时,应该收集相关的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以及相关的考情表等相关资料来核实企业工资薪金发放的真实性,合理性。

值得强调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41条、42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列》第34条规定的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工资薪金”应当按实际“发生”数在税前列支,提取数大于实际发生数的差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职工福利费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中,将职工福利视为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形式,未对现行的应付福利费处理作出规范,不再按职工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而采用按实际列支的处理办法。

不再设置“应付福利费”一级会计科目。

对符合福利费条件和范围的支出,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提取计入成本费用,在实际支付、发生时冲销“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2、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列》第40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关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税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指出:《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内容:(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室、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腐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税法明确了职工福利费税前列支的额度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超过部分作为作纳税调整处理,且为永久性业务核算。

(三)工会经费1、会计规定《企业财务通则》第44规定:“工会经费按照国家规定比列提取并拨缴工会。

”工会经费仍实行计提、划拨办法核算,即按照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

2、税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审核中:企业会计核算中计提的工会经费能否在税前扣除,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否将提取的工会经费拨缴给工会组织;第二,是否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工会经费拨缴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刷的收据,由工会系统统一管理。

工会经费应按照拨缴数在规定的限额内扣除,而不是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四)职工教育经费1、会计规定《企业财务通则》第44条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专项用于企业职工后续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职工教育经费仍实行计提、划拨办法,按照工资总额的2.5%计提。

2、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此时产生时间性差异,应做纳税调增项目处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规定:下列培训可作为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培训;(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管理费用;值得注意是: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职工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但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在审核中,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实际上是允许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全额扣除,只是在扣除时间上的递延。

职工教育经费每年实发工资总额的2.5%作为扣除限额,先按照提取数与实际使用数对比,采用孰低原则与扣除限额比较,确定在税前扣除金额。

若提取数大于允许扣除金额,调增所得,其中提取数并使用的金额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允许在以后年底扣除。

若提取数小于允许扣除数的金额,若动用了可递延抵扣的新结余,则应调减所得。

对于可递延至以后年度的金额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应通过“递延所得税”科目核算可抵扣的暂时性业务核算。

当以前年度调增的金额,在本年度纳税调减时,应当核算转回前期以确认的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既不能在本年度调减所得,也不得结转以后年度调减,则应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保险费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其中:住房公积金1、会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科目2、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在审核中,会计核算是按规定标准计提数,税法还强调必须是实际缴纳的住房金,如果企业计入当期损益的住房公积金实际发生数〉实际缴纳数,应做纳税调增,反之,不作任何纳税调整。

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1、会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障金和补充保险金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算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性保险费列入了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2、税法规定自2008年1月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值得注意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性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性保险费,不得扣除。

3业务核算会计准则中按规定比例和标准的计提数核算,同时还包括了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性保险,而税法强调的是实际缴纳数,对于购买的商业保险,除规定可以扣除外,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当计入当期损益的基本社保费和补充保险费的实际发生数大于实际缴纳数时,应作纳税调增,反之,不作任何纳税调整。

(六)利息支出1、会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管理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发生的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外均计入财务费用或管理费用;2、税法规定(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7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①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②非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③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超过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债券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具体比例是:金融企业:5:1,其他企业2:1;3在业务审核中:利息支出要区分被借款对象:企业向金融企业的借款,由于其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无需调整;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应当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据实扣除(七)业务招待费1、会计规定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例如招待饭费、招待用烟茶、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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