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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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2.资金管控:对资金的筹集、调拨、使用、结算等过程进行规范管理。

制度应明确资金管理的权限、责任和程序,确保资金流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资金存储安全:制定资金存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保管、出入库登记、密钥管理和监控等,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防止盗窃、损失和灾害等意外事件。

4.资金支付控制:建立资金支付的审批和审查程序,对涉及金额较大、风险较高的支出进行内部审批,并加强对外部支付的管控,确保资金支付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资金风险防控:设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可能出现的资金风险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同时,建立应急预案,防范突发事件对资金安全的影响。

6.资金流程监督:建立资金流程的监督机制,由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运作进行定期、随机的审计,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7.资金报告与沟通:建立资金报告和沟通制度,定期向相关部门和管理层报告资金运作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和改进资金管理措施。

在制定和实施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时,企业需要考虑以下几点:1.需要整合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配合与沟通,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运作。

2.制度应与企业的整体战略和目标相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和改进。

3.需要建立相应的培训和教育机制,提高员工对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认知和遵守程度。

4.需要建立监督和考核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追踪,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总之,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保障资金安全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需要企业高度重视和认真执行。

合理制定和有效实施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的财务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加强资金管理,防止资金占用和挪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公司”)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

第三条公司内部资金往来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及时。

第二章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第四条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明确资金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条款,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六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的,应当充分评估关联方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并采取必要的担保措施。

第七条公司从关联方获取资金的,应当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八条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等正规渠道进行,避免现金交易。

第三章资金占用管理第九条公司不得为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不得代关联方偿还债务。

第十条公司不得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给关联方,不得为关联方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资金占用的监控,定期对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占用合规、合理。

第四章信息披露与内部控制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关联交易的透明度。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防止资金占用和挪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公司应当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涉及资金占用的违规行为,公司应当及时报告监管部门,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内部交易及往来管理制度

内部交易及往来管理制度

内部交易及往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交易及往来管理行为,规避潜在的利益冲突,保证公司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员工之间的交易及往来管理行为,并规范了涉及相关资金、物资、服务、信息等方面的内部交易及往来管理。

第三条公司将加强对内部交易及往来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内部交易及往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互惠的原则,确保各方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内部交易管理第五条公司内部交易指的是公司相关部门或员工之间进行的与业务相关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转移、物资采购、服务提供、信息提供等。

第六条公司内部交易应当遵循尽职调查原则,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减少潜在风险。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审批程序,未经审批不得私自进行内部交易。

第七条公司内部交易需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或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第八条公司内部交易涉及资金转移的,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结算方式,不得以私人账户进行转账或收款。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在进行内部交易时,必须填写相关的交易凭证和单据,明确交易内容、数量、金额、时间等必要信息,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第十条内部交易必须依照合同或协议的内容执行,如有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交易不得以任何形式获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公司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往来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往来指的是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之间的业务往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关系。

第十三条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的业务往来需经营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审批,且符合公司相关流程和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的业务往来需签订合同或协议,并在严格执行合同或协议的基础上进行业务往来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的业务往来应当在合理范围内获取优惠条件,但不得寻求不正当的利益,并严格遵守市场规则和商业道德。

往来资金管理制度

往来资金管理制度

往来资金管理制度1. 引言往来资金管理是指企业或组织与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单位之间的资金往来和管理。

一个健全的往来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流动,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本文档旨在向企业或组织提供一个详细的往来资金管理制度,以帮助其建立和优化资金管理流程。

2. 管理目标往来资金管理的主要管理目标如下:1.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2.优化资金流动和使用效率。

3.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4.提高财务风险控制能力。

5.提供准确、及时的资金信息。

3. 资金往来管理程序3.1 供应商往来资金管理1.供应商往来资金的支付程序:–以采购合同为依据,确认供应商应付款项;–核对供应商的发票和付款要求;–完成付款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进行付款操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2.供应商往来资金的核对和对账程序:–定期(建议每月)核对供应商提供的对账单和实际付款记录;–核对应付款项,确保金额一致性;–对于差异或问题,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并解决。

3.2 客户往来资金管理1.客户往来资金的收款程序:–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确立客户应收款项;–发送发票或账单给客户,并确认收款方式;–确认客户的付款确认,并记录相关信息。

2.客户往来资金的核对和对账程序:–定期(建议每月)核对客户的付款记录和实际收款记录;–核对应收款项,确保金额一致性;–对于差异或问题,及时与客户联系并解决。

3.3 内部往来资金管理1.内部往来款项的核对和对账程序:–定期(建议每月)核对内部往来款项的收付记录;–核对应收应付款项,确保金额一致性;–对于差异或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协商并解决。

2.内部往来款项的归还和调整程序:–根据内部往来款项的需要,及时归还或调整款项;–完成相应的付款申请,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4. 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为确保往来资金管理的安全性和合理性,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内部控制措施:1.资金流程的规范化:–设立明确的资金管理流程和责任制,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相关人员了解并遵守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

医院往来账的内部控制制度探索范文(二篇)

医院往来账的内部控制制度探索范文(二篇)

医院往来账的内部控制制度探索范文医院往来账作为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确保医院财务安全、准确和合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医院往来账管理的内部控制,本文将对医院往来账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探索,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建立健全的授权制度医院往来账管理中,应建立健全授权制度,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范围,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往来账务时具有必要的授权。

具体控制措施包括:1.明确岗位职责:对于与往来账务相关的岗位人员,需明确其在往来账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如收款员只负责收款操作,不得将其他涉及报销、结算等操作的权限交由收款员处理。

2.制定授权流程:设立授权流程,确保每一笔涉及往来账务的操作都经过相应的授权,如采购合同需经过采购人员和财务主管的授权才能进行付款。

3.规范权限分配: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需要,合理划分授权权限,不同岗位人员具有不同的权限,确保各项操作都在相应权限范围内进行。

二、强化往来账务核对机制为了确保医院往来账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建立完善的核对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账务差错,具体控制措施包括:1.实行双人制核对:对于涉及往来账务的重要操作,实行双人制核对,确保资金流向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如医院财务部门对收款单据进行核对时,需要两名财务人员分别核对金额和账号是否一致。

2.设立独立的对账岗位:在医院财务部门设立独立的对账岗位,负责对往来账务进行全面、准确的核对工作,确保账务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3.建立往来账务异常处理机制:对于往来账务异常情况,如多次核对差错、重复支付或收款等问题,建立相应的处理机制,并追究责任,确保账务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往来账务记录与归档医院往来账的记录和归档是保证账务可追溯和查证的重要手段,为了加强往来账务记录与归档的内部控制,具体控制措施包括:1.建立制度规范:制定往来账务记录和档案管理的制度,规范各项记录和归档的要求和流程,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是指一个组织或企业内部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用于管理和控制资金的流动和使用。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防止资金的浪费、滥用和损失。

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预算管理:制定和执行预算,明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并及时进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调整。

2. 资金流动控制:建立资金流动的审批和核查机制,确保资金的流动符合规定,并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和纠正。

3. 资金使用控制:建立资金使用的审批和监控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4. 资金账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资金账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收支记录准确、完整和及时。

5. 资金安全措施:建立资金安全的防范机制,包括设立资金保管人、使用密码和授权限制措施等,防止资金的丢失和被盗用。

6.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通过建立和执行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提高组织或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资金风险和损失的发生,同时也增强了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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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公司往来管理制度

内部公司往来管理制度

内部公司往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公司往来管理,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内部资金利用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单位、部门以及与外部单位进行往来资金交易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内部往来管理应遵循“规范、透明、便捷、安全”的原则,建立科学、严密的内部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内部往来管理应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相适应,确保内部资金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往来方式第五条公司内部往来管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银行转账:公司内部单位间往来资金支付和收款,优先选择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二)票据结算:在无法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往来资金支付时,可以采取票据结算方式;(三)现金支付:公司内部单位间往来资金支付,原则上不得采取现金支付方式。

第六条公司内部往来管理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往来方式进行资金支付和收款,并保留相关凭证和记录。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内部往来管理中,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权限和责任,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八条公司内部往来管理中,各单位应制定资金支付和收款审批程序,经过授权后方可进行相关操作。

第九条公司内部往来管理中,各单位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核对和清算,及时发现并纠正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条公司内部往来管理中,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强化对资金操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往来管理中,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资金操作,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往来管理中,各单位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资金操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五章违反处罚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支付、追究主管人员责任、作出通报批评、进行经济赔偿等。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内部往来管理制度涉嫌违法的行为,公司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资金管理内控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内控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促进公司经营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资金管理内控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础,资金管理内控制度是公司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公司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资金管理的领导责任,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五条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要与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互配套,形成完整的内控制度体系。

第六条公司应对资金管理内控制度进行定期评估和修改,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七条公司应采取各种适当措施,加强对职工的资金管理内控意识的培训和教育。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档案制度,及时记录资金使用的各项活动和决策。

第二章资金管理的原则第九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财务法规、法律法规进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应遵循谨慎、稳健、透明的原则,避免风险和损失。

第十一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应遵循高效、便捷、节约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应遵循科学、科技、信息化的原则,应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提高资金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第十三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投资人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资金管理的组织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根据业务的需要和管理的要求,设置相应的资金管理部门,明确资金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第十五条公司应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设置相应的资金管理岗位,落实资金管理的具体责任和任务。

第十六条公司的资金管理部门和岗位应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进行培训和考核,保障资金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定期的资金管理工作会议制度,确保资金管理的科学和系统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的专项审核机构,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开展定期的专业审核工作。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的机制,避免信息孤岛和责任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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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往来资金岗位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往来资金管理,规范往来资金得核算,充分发挥往来资金得效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往来资金就是医院在业务活动中与外医院、所属单位或医院职工发生得临时性待结算款项,主要包括暂存暂付、应收应付等款项。

第二章岗位职责划分第三条、院长职责:(一)审批医院往来资金相关规章制度;(二)审议批准借款方案、相关协议、票据等;(三)审定医院无法核销借款得处理意见。

第四条、财务科人员职责:(一)负责拟定医院往来资金管理规章制度;(二)组织与指导医院暂存、应收款项得管理;(三)负责暂付申请、应付款票据得审核;(四)负责提交款项借人方案、拟订借款协议,并在单位主管负责人审签后,负责交付借款利息与本金,及时办理还款或借款手续;(五)组织做好往来资金得清算与退付工作;(六)对医院无法核销得借款,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第五条、往来结算人员职责:(一)办理往来款项得结算业务;(二)定期对往来资金中暂存、应收款项得可回收性进行评价; (三)负责往来资金款项得清算与催收;(四)每年年底完成与相关部门往来资金得核对工作;(五)定期清理应付及暂存款明细;(六)协助审计人员做好往来资金得审计工作。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职责:(一)审核本部门借款人得借款申请;(二)签字确认本部门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得书面说明; (三)监督本部门所借款项得使用。

第七条、借款人职责:(一)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相关内容;(二)及时报账冲销借款,避免长期挂账;(三)提交因特殊情况,改变借款用途得书面说明、第八条、审计人员职责:(一)审查往来资金票据、凭证得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二)根据工作安排,开展专项审计工作(三)及时发现往来资金管理中得问题,并向领导汇报,进行处理、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 2014 年03月01日起施行。

往来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往来资金得授权审批管理,提高往来资金得审批、核准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与外部医院、所属单位及医院内部职工发生得各项往来资金得授权审批均依本制度执行、第二章往来资金授权审批管理第三条、暂付款授权审批:(一)医院各种暂付款项,应根据交款医院或收款人得借款收据,经院长签字批准后,由经办人员审核办理;(二))对不符合规定,超过医院预算或计划得借款,经办人员应当拒付或少付;(三)借款人应在办事结束后,在规定期限内报销,尚未办理结算清账得,原则上不再借款;暂付给所属单位得备用金,年终时原则上全部结清收回,下年初再另行办理。

第四条、暂存款授权审批:(一)医院收取暂存款项后,经办人需确认凭据与款项来源或用途,确认后方能办理暂存款支取或划转;(二)医院划转暂存款需经经办人填制划转单,注明款项来源、金额,经财务科确认无误后转入医院相应账户,不能直接支取现金或转出; (三)医院个人支取暂存款需由受益人或受托人填制请领单,注明款项来源及金额,并提供受益人身份证明,方能支取;(四)因代收或从职工工资代扣形成得暂存款,须由经办人员填制款项请领单,注明款项来源及金额,经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方能支取或划转。

第五条、应付款授权审批:(一)医院各项应付款项,应在相关部门完成验收手续或取得合格服务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报经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经办人予以付款支付;(二)应付款交付应及时,支付完成后,财务科做好相应账务处理。

第六条、应收款授权审批:(一)医院各项应收款,由经办人定期进行催报催缴;(二)账龄较长得应收款,还应做好可回收行评价,避免形成坏账、第七条、医院往来资金审批办理时限为 3 工作日,相关审批与经办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医院往来资金授权审批应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分管领导、经办人员,确保办理流程通畅、办理高效、服务优质、第九条、医院往来资金业务发生后,登记入账时,财务科应对往来业务得事由、金额、时间予以确认、核准,经医院主管领导核实批准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

财务人员对违反规定得预付、借支款项有权拒付。

第十条、医院办理往来资金业务得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情节较轻得,由医院监察室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得,将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得,将送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2014 年03月 01 日起施行、往来资金管理控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往来资金发生得管理,规范往来资金得使用、结算、清理等行为,提高往来资金得使用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法。

第二条、医院在业务活动中与外单位、所属单位或医院职工发生各项往来资金得管理控制均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应收及暂付款管理控制第三条、应收款就是医院应收而尚未收到得款项;暂付款就是由医院垫付得各类预付款、工作人员借款、设备购置借款等、第四条、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应本着“预算控制、公款公用、即清即结、定期清理”得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应收及暂付款办理手续:(一)借款人确需借款,应填写详细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能到财务科办理借款;(二)超过1万元得大额资金借款,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三)预付工程款还应附上施工合同与工程预算,并依据监理与设计医院确认得工程进度,保留不少于5 %得保险额度;(四)暂付款因特殊情况改变用途得,应提交书面说明,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五)部门负责人对无资金来源与超计划得借款不得审批签字,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得,将追究其相关责任、第六条、应收及暂付款报销结算期限:(一)差旅费借款,应在返回后2日内办完报销结算手续;(二)购物款项,应自购物在发票开出后3日内办完报销结算手续,异地购物在发票开出后7日内办完报销结算手续;(三)预付工程款,依据合同规定结算;(四)其她款项,在付款后 3 日内办完报销结算手续。

第七条、财务科定期对应收与暂付款项进行清理,由相关人员对款项进行可回收性评价,并做好催收催报工作,避免形成坏账;对 3 年以上无法核销得暂付款,应由借款人书面说明情况,财务科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主管领导审定后,由相关责任人赔付或确认坏账。

第三章应付及暂存款管理控制第八条、应付款就是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支付而未支付给对方医院或个人得款项。

暂存款就是医院已收但暂时无法确认收款人得款项,如代收款、预收款等、第九条、应付及暂存款管理应本着“专项管理、定期清理、及时结算”得原则进行管理。

第十条、应付款应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在完成相关验收手续或取得合格服务后,办理应付款得支付;暂存款只能用于核算,不得在暂存款科目中直接支出,以保证会计核算得真实性、合法性。

第十一条、财务科应定期对应收及暂存款进行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挂账得款项,列出清单并说明原因;对挂账 3 年以上得款项应逐项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由财务科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章其她往来资金管理控制第十二条、借入款就是医院根据发展需要所借入得款项、借入款应遵循控制风险、注重效益得原则,充分考虑到成本支出与偿还能力,确实做到合理规划,严控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借入款由财务科、院办公室提出方案,报医院领导审议;方案审议通过后,由院办公室拟定借款协议,由医院主管领导审签;审签通过后按协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第十四条、借出款就是医院借出得款项。

借出款得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安全性、效益性原则,严格控制借出款得数量,并做好风险监控,避免出现坏账。

第十五条、借出款得办理要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科负责借出款得清理与监督工作,负责借款协议条款得落实。

第十六条、应收票据、应付票据、应缴财政专户款、代管款项等往来资金,需根据其不同性质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管理。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对往来资金进行核准得,医院将责令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限期整改,情节严重得,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与原有相关制度不一致得,依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往来资金管理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医院往来资金得管理责任,确保往来资金管理有效进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往来资金,就是指医院在业务活动中与外医院、所属单位或医院职工发生得临时性暂存暂付与应收应付等待结算款项、现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三条、医院往来资金管理责任制度实行“谁决策、谁负责、权责匹配”得原则,实现各岗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二章往来资金支付责任第四条、医院与外单位、所属单位或医院职工发生得各种借出款项,必须履行借款手续,经审批人审批后予以办理、任何未经审批借出款项得,由经办承担直接责任,财务科负责人承担间接责任、第五条、审批人对无资金来源与超计划得借出款项不得审批签字,违反规定审批签字得,审批人将承担直接责任。

第六条、医院收回得往来资金,应按月向医院主管领导报告、因未及时报告造成不良影响得,经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七条、医院逾期未能收回得往来资金,应书面提交说明材料。

未进行有效说明得,由经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第八条、医院各项往来资金应当及时根据相关资料建立台账,对往来资金项目逐笔登记,予以备查、未按规定建立台账得,由台账管理人(经办人)承担直接责任,财务科负责人承担间接责任、第三章往来资金得结算责任第九条、医院应严格往来资金结算手续,认真核对往来资金数额、违反结算手续,或结算资金数额错误得,由经办人承担直接责任,财务科负责人承担间接责任、第十条、医院应付及应收款项应严格控制、及时清理、按期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年终前尽量清理完毕。

医院往来资金未及时结算得,由经办人承担直接责任,财务科负责人承担间接责任。

第十一条、医院除差旅费、备用金、离退休人员住院费等原因外,不得将公款用于职工个人借支;除基建、房屋更新改造工程与大型维修项目外,一般不预付款项;特殊情况需报经财务科负责人审批,并签订合同,明确责任。

违反者,将由经办人承担直接责任,监管人承担间接责任。

第十二条、医院资金原则上不外借给其她医院,确需外借得,应由医院院务会集体研究批准,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事宜。

未经批准,随意办理款项借出借入得,由经办人承担直接责任,监管人承担间接责任。

第四章往来资金得核算责任第十三条、严格按照国家财务核算要求,做好医院得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工作。

违规进行会计核算与账务处理得,由核算或账务处理人员承担直接责任,财务科负责人承担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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