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职能、事权事责与财权财力1978年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中财权事权划分的理论分析
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历史回顾与经验总结

财政监督CAIZHE晕郧允陨粤晕阅哉20228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历史回顾与经验总结荫崔军李晓凡黄健雄揖摘要铱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根据划分趋势尧事权内容尧划分手段等特征袁可以分为院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中央集中经济管理事权尧改革开放后地方包干事权尧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扩大事权尧全面深化改革时期中央推进事权划分改革四个阶段遥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经验体现在院坚持党的领导尧以人民为中心尧坚持法治建设和实事求是遥今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改革应聚焦于院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袁聚焦公共服务职责曰适度加强中央事权袁构建动态调整机制曰推动法治建设袁形成稳定事权关系曰完善配套机制袁激发地方积极性遥揖关键词铱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历史回顾经验总结27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财政监督CAIZHE晕郧允陨粤晕阅哉20228强调袁充分说明了党和国家持续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改革的坚定决心遥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问题中的野事权冶袁应当界定为政府拥有的经济管理权力和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袁即野事冶包括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两个内容袁野权冶则包括权力和职责两个属性遥回顾并梳理我国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历史进程袁可以清晰地看出由经济管理权力向公共服务职责转变的演进脉络遥一尧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中央集中经济管理事权渊1949要1978年冤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早在新中国筹建时期就受到关注遥1949年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曳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职权划分的基本原则院野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以法令加以规定冶野既利于国家统一袁又利于因地制宜冶曰1950年政务院颁布叶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曳袁集中人员编制尧公粮和税收开支尧物资调度等管理权力袁将有限资源集中于解放事业和经济恢复袁经济管理高度集中于中央的事权关系初步建立遥然而这一关系限制了地方积极性袁各地请求扩大事权袁中央认识到适度放权的必要袁1951年政务院颁布叶关于划分中央与地方在财政经济工作上管理职权的决定曳袁允许地方利用财政结余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本地区的经济建设袁并将部分工业企业划归地方管理遥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的首次事权下放遥1952年起为大规模尧成体系尧有计划地建设新中国袁中央成立国家计划委员会曰1954年叶宪法曳明确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地位袁列举其各项经济管理权力袁中央通过上收大型国有企业尧基建项目尧商品价格等管理权力袁将全国经济建设纳入计划袁事权第二次集中遥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加剧了中央高度集权与地方要求发展的矛盾袁通过下放事权发挥地方积极性再次受到中央关注袁1956年毛泽东在叶论十大关系曳中提出野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袁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冶曰随后国务院出台叶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的决议渊草案冤曳袁扩大各省渊自治区尧直辖市冤包括计划尧财政尧物资尧人事等权力曰党的八大继续要求下放事权袁1957年国务院将一部分直属中央部委的企业行政关系下放地方袁同时允许地方设置商业机构和安排年终财政结余曰1958年野大跃进冶开始袁中央陆续将企事业单位管理权尧招工指标制定权尧基建项目投资审批权尧物资分配权等权力全面下放地方袁部分地区下放到县和公社一级袁事权第二次下放遥野大跃进冶造成经济衰退袁中央不得不上收事权袁1959年国务院将野有关全局性冶企业上收至中央部门管理曰1961年中央将先前下放给县尧公社尧地方企业的招工权尧财权尧商权等集中到中央尧中央局和省委三级曰1962年初召开野七千人大会冶重申加强中央统一领导尧上收经济管理权力的主旨袁事权第三次集中遥1963年国民经济基本恢复袁为探索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地方积极性的办法袁中央提出试办野托拉斯冶袁通过按行业组织公司的办法下放企业管理权力曰1964年全国计划会议提出野大权独揽尧小权分散冶野统一领导尧分级管理冶原则袁允许省级政府管理本级企事业单位计划和基本建设投资曰1965年国务院陆续颁布基本建设计划尧物资分配尧企业财务等规定袁允许地方合并使用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袁同中央部门共建项目工程袁自筹资金进行基本建设等袁事权第三次下放遥1966年袁生产停滞袁财政体制倒退至建国初期的统收统支模式袁事权第四次集中遥但由于盲目鼓吹地方积极性袁生产稍恢复袁中央随即下放事权袁1970年中央将包括鞍钢尧大庆油田等大型骨干企业在内的2237个中央直属单位下放地方管理曰1971年财政部颁布叶关于实行财政收支包干的通知曳袁允许地方支配财政结余袁国家计委颁布叶关于改革物资管理体制意见的报告曳袁提出物资包干管理曰1972年国家计委颁布叶关于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几项意见曳袁将国家计划的建设项目相关的投资尧材料尧设备交由地方包干袁事权第四次下放遥1976年袁国务院下属部门陆续恢复袁开始上收管理权力袁1977年国务院召开全国铁路工作会议袁强调铁路运输由铁道部集中指挥袁1978年国务院转批国家计委叶关于加强物资统一管理的报告曳袁规定重要物资由国家计委分配袁事权第五次集中遥28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财政监督CAIZHE晕郧允陨粤晕阅哉20228计划经济时期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经历五次上收和四次下放袁总体趋势是中央通过计划经济体制上收经济管理事权袁然而过程高度不稳定袁造成国民经济在中央集权活力不足和地方分权陷入混乱中震荡曰事权内容以经济建设尧相关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项目工程的管理权力为主袁基本不涉及公共服务职责曰划分手段以行政命令为主袁尤其是调整企事业单位和项目工程的行政隶属关系曰调整过程由上级绝对权威主导袁但同时允许下级一定程度的协商袁随意性和灵活性并存袁非制度化特征明显遥这一阶段中央集中经济管理事权有着充分必然性和合理性遥近代以来袁统一经济松散且政治分裂的中国尧实现现代化是所有爱国仁人志士的共同追求袁因此新中国的首要任务就是集权遥面对建国初期险恶的国际环境和凋敝的国内经济袁中央通过集中经济管理事权袁将新中国由一个积贫积弱的农业国迅速建设成为国民经济体系完备的工业国袁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遥然而也要认识到这一阶段事权划分对公共服务职责的忽视袁计划经济体制内公共服务供给与居民的城乡二元身份绑定袁基本不涉及中央与地方划分袁城镇居民以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中的野单位人冶身份享受如价格补贴尧医疗卫生尧教育尧住房尧劳动保障尧城市公共设施等相对高水平的公共服务袁而农民以人民公社中的野社员冶身份获得基本医疗卫生尧基础教育等较低水平的公共服务袁城乡二元差异突出遥除忽视公共服务职责外袁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多次调整单位和项目的隶属关系袁客观上塑造了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间错综复杂的野条块关系冶袁使事权划分背负了比较沉重的历史包袱遥二尧改革开放后的地方包干事权渊1979要1993年冤改革开放之初袁中央决定下放经济管理权力以激发地方经济活力以及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袁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国家统一计划下袁向地方下放财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曰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决定继续向地方政府下放计划尧基建尧物资尧外贸等管理权力遥地方获得成体系的经济管理事权袁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趋向好转遥在下放权力改善地方财力的基础上袁中央开始要求地方政府承担部分公共服务职责袁1980年中共中央尧国务院颁布叶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曳渊中发也1980页84号冤袁提出野渊地方财力冤主要应当用于非工业建设袁如市政设施尧居民住宅尧文化教育等袁一定要拿出一部分钱来办教育冶曰同年袁国务院提出野划分收支尧分级包干冶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袁规定地方自行承担地方级事业费尧抚恤金和社会救济尧行政管理费等支出袁中央对特大的自然灾害等事务按专案拨款袁地方事权包干制开始建立遥随着改革的深入袁中央继续要求地方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职责袁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曳袁明确野政企职责分开尧简政放权冶的政府职权改革原则袁强调地方政府野不再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冶袁而是集中力量承担文教尧卫生尧社会福利等职责曰1985年国务院提出野划分税种尧核定收支尧分级包干冶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袁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野仍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冶袁地方的经济建设及各项事业性公共服务支出由地方包干曰1986年叶义务教育法曳规定义务教育由野地方负责袁分级管理冶袁将义务教育划为地方事权袁规定地方通过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承担支出责任曰1987年国务院同意叶关于探索建立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制度的报告曳袁建议贫困地区以地方财政为主袁富裕地区以地方政府尧集体尧个人三方合理分担的办法筹措农村社会保障资金袁将农村社会保障拟定为地方为主的事权曰1988年国务院提出延续财政包干体制袁规定地方在执行预算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野除特大自然灾害可由中央适当补助外袁都应由地方自己解决冶遥至此袁地方政府对属地经济管理权力和公共服务职责的事权包干制已经形成遥除事权内容引入公共服务职责外袁改革开放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另一方面改进是划分手段回归法治化袁1982年新叶宪法曳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职权划分野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袁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尧积极性冶原则袁这是继1949年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曳后袁再次以法29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财政监督CAIZHE晕郧允陨粤晕阅哉20228律形式明确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基本原则曰1982年叶宪法曳同时赋予省级立法机关立法权袁地方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袁行政机关依据本地实际行使经济管理权力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法理基础得以夯实遥改革开放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总体趋势是中央通过下放经济管理权力增强地方财力后袁要求地方承担新增公共服务职责袁事权内容是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重点项目的经济管理权力基础上袁加入政府向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曰划分手段由调整企事业单位的野条块冶隶属关系转变为依据行政法规明确地方在经济建设和公共服务上的主力地位袁确立地方对属地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事权包干制遥这一阶段袁中央通过下放经济管理权力激发地方积极性袁全国经济建设热情高涨袁同时在地方财力增强后要求其承担新增义务教育尧医疗卫生尧社会保障等职责袁多种公共服务实践陆续诞生袁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遥除此之外袁中央赋予地方就本地事务的立法权限袁事权划分过程的法治化程度得到提升遥但是袁事权包干制在激发经济活力的同时也扭曲了地方行为袁地方野重干预经济轻服务供给冶的偏好不断强化袁一方面导致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现象突出袁另一方面造成中央调控能力减弱曰同时袁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袁造成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差异拉大遥三尧分税制改革后的地方扩大事权渊1994要2012年冤为解决改革开放以来野两个比重冶持续下滑问题袁中央迫切需要集中财力袁野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冶成为中央上收财力的基本依据袁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野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冶袁启动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袁之后国务院颁布叶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曳渊国发也1993页85号冤袁提出将财政包干制改为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根据税种划分收入的分税制管理体制遥然而当时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对事权划分方案未达成一致和中央与地方条块利益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袁出于尽快集中财力和尽量减少争议的考虑袁实际上此次分税制改革略过了事权划分这一环节袁直接聚焦财力划分袁事权划分中的公共服务职责划分默认延续上一阶段的包干制遥分税制改革后袁一方面地方延续了包干制下的部分公共服务职责袁地方事权扩大袁另一方面却由于中央上收财力袁地方财力增长不足袁加剧了地方事权与财力不匹配的程度遥1998年面临严峻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保障压力袁中央颁布叶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曳渊中发也1998页10号冤袁规定保障资金的财政投入部分按照隶属关系划分支出责任袁人数众多的地方企业下岗职工由地方财政负责袁地方压力显著加大曰1999年国务院颁布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曳渊国务院令第271号冤袁规定地方政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袁资金野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冶袁将其划为地方事权曰2003年国务院转发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曳渊国办发也2003页3号冤袁规定以县渊市冤为基本统筹单位袁要求地方财政资助袁将其划为地方事权曰同年袁国务院颁布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曳渊国发也2003页19号冤袁重申野地方政府负责尧分级管理尧以县为主冶的管理模式袁将其确认为地方事权遥这造成分税制改革后野中央点单袁地方无力买单冶的普遍现象袁同时地区间公共服务差距进一步扩大遥为弥补地区公共服务差距袁中央持续扩大财政投入袁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袁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野完善公共财政制度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冶的财政体制改革目标袁扩大对农业尧教育尧医疗卫生尧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项目的转移支付规模曰2007年国务院提出在全国推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袁规定野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冶曰2009年国务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袁规定中央财政就养老金标准中央确定部分袁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袁对东部地区半全额补助袁较先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财政补助方案袁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显著加大遥分税制改革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总体趋势是地方事权包干制范围内公共服务职责持续扩大袁中央明确了地方的基础设施尧社会保障尧基本30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财政监督CAIZHE晕郧允陨粤晕阅哉20228医疗尧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职责袁并通过转移支付保障地方财力遥事权内容由经济管理权力为主向公共服务职责为主转变曰划分手段包括行政尧财政尧司法等多重手段袁在延续新增项目一事一议的传统上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确立已有公共服务的支出责任袁事权划分的法治化程度继续提升遥这一阶段袁全国基础设施尧义务教育尧基本医疗尧社会保障尧基层治理等公共服务制度陆续出台袁野公共财政的阳光冶普照城乡袁民生短板依次补齐遥同时袁在中央要求下袁各地陆续建立了公共服务基本框架袁为全面划分事权搭建了平台遥然而袁这一阶段的问题也同样突出袁地方公共服务职责扩大导致其财政困难袁偏重经济增长政绩的晋升考核机制又进一步扭曲地方行为袁少数地方政府想方设法野谋求财路冶袁违法收费和违规举债问题凸显袁基层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袁债务风险累积遥此外袁由于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尚不健全袁均等化导向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缓慢袁指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袁造成地方可支配财力不足袁支出效率低下袁事权履行不畅遥四尧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中央推进事权划分改革渊2013年至今冤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袁事权划分作为困扰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长期症结袁在分税制改革20年后开启改革袁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野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冶列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三大任务之一曰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野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尧法律化冶曰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野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冶曰2017年党的十九大明确野权责清晰尧财力协调尧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冶袁将事权改革列为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的第一要务曰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国家治理的高度袁提出野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尧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冶袁要求事权划分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袁形成稳定制度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财政的定位提升至野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冶袁野财政事权冶概念应运而生袁2016年国务院颁布叶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曳渊国发也2016页49号冤袁事权划分改革具体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袁国务院先后出台各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改革方案袁按事务类别将基本公共服务尧医疗卫生尧科技尧教育尧交通运输等公共服务职责划分为中央尧地方尧央地共同承担三类袁再根据地方社会经济情况分档袁划定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比例遥虽然野财政事权冶缩小了政府事权范围袁但其通过数额明确的支出规模和比例既定的分担标准袁直面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袁是解决分税制改革以来持续加剧的公共服务领域事权与财力不匹配问题的有效办法遥此外袁作为事权改革的着力点袁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延续财政在历次改革中野铺路搭桥冶的野排头兵冶定位袁为未来政治经济司法领域全面划分事权奠定基础遥现阶段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总体趋势是在维持分税制改革以来财力分配格局的基础上袁中央开启事权划分改革袁清理共同事权袁明确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分担比例袁事权内容集中于公共服务职责一端曰划分手段包括行政尧财政尧司法等多重手段袁其中财政事权是改革的核心抓手遥这一阶段的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改革成果斐然遥中央在全面深化改革时期重启事权划分改革袁将其提升至国家治理的高度袁强化各级政府对事权划分改革的重视袁保障改革顺利推进遥同时袁为解决事权划分错综复杂和缺乏抓手的问题袁改革以范围简明尧可操作性强的财政事权为突破口袁通过支出责任比例划分公共服务职责袁提升事权划分的制度化程度遥然而财政事权划分改革仅是一个突破口袁单纯的财政体制改革不可能完成由政治尧经济尧司法等高阶因素决定的事权划分改革袁当前诸如政府事权野越位冶野缺位冶等野错位冶问题依然存在曰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压力过重曰政府野重经济管理权力尧轻公共服务职责冶偏好尚存曰事权划分法治化程度偏低等痼疾亟待解决遥五尧总结与展望回顾建国以来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的历史进程袁几点宝贵经验弥足珍贵院第一袁坚持党的领导遥野办好中国的事情袁关键31Copyright©博看网. All Rights Reserved.财政监督CAIZHE晕郧允陨粤晕阅哉20228在党冶袁在计划经济时期党集中事权建成工业体系袁改革开放后党下放事权激发经济社会活力袁分税制改革后党加强事权职责属性构建公共服务体系袁全面深化改革时期党开启事权改革破解固有难题遥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在不同阶段直面社会主要矛盾尧全面推进的政治保障遥第二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遥野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冶袁计划经济时期集中事权保障民族独立袁改革开放后下放事权改善人民生活袁市场经济体制初期强化公共服务职责满足人民需求袁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破解机制障碍提升人民获得感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在不同阶段满足人民需求尧备受拥护的价值保障遥第三袁坚持法治建设遥野法治兴则国兴冶袁新中国筹备时将野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以法令加以规定冶列为职权划分的基本原则袁改革开放后向地方赋予地方性事权的立法权袁分税制改革后出台财税体制相关法律袁全面深化改革时期以财政事权为制度抓手袁并筹备政府间关系立法遥坚持法治建设是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在不同阶段协调各方利益尧稳步推进的制度保障遥第四袁坚持实事求是遥野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冶袁计划经济时期允许下级协商事权划分保护地方积极性袁改革开放后向地方包干事权激发经济社会活力袁分税制改革后以划分事权为依据推动分税制改革袁全面深化改革时期以财政事权为抓手实现改革破题遥坚持实事求是是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在不同阶段破解机制障碍尧攻坚克难的思想保障遥在回顾历史尧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袁结合当前现实状况袁今后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改革的主要方向得以明确院第一袁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袁聚焦公共服务职责遥构建现代财政管理体制的基础在于政府事权的科学尧合理划分袁而事权划分的基础在于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厘清袁要明确政府到底应该做什么即明确政府的职责范围袁才能在此基础上将这些职责在各级政府间进行划分袁此为基础之基础遥当然袁目前政府职责应聚焦于公共服务领域袁尤其是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袁这既是党和国家野以人民为中心冶战略思想的集中体现袁也是新时代人民群众向往美好生活的现实需要遥第二袁适度加强中央事权袁构建动态调整机制遥在维持分税制改革以来财力分配格局不变的基础上袁中央除扩大转移支付和适时下放税源外袁应上收如医疗卫生尧社会保障尧环境治理等规模效应强和外溢性大的公共服务职责袁同时建立标准科学的事权尧支出责任尧财力的动态调整机制袁从而缓解地方财政压力袁提高支出效率遥第三袁推动法治建设袁形成稳定事权关系遥事权划分的法治化程度直接决定了事权关系的稳定程度袁应将中央与地方事权范围和分担标准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下来袁将事权划分纳入法治框架袁从而形成合理尧稳定的中央与地方事权关系遥第四袁完善配套机制袁激发地方积极性遥激发地方公共服务积极性是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的关键遥应建立包括教育尧医疗尧住房尧社会保障等事关人民获得感的地方公共服务权责清单和绩效评价体系袁通过正向激励尧负向问责等工作机制调动地方政府及各级干部的积极性袁引导其转变政绩观袁保障地方事权的正确尧尽责履行遥姻渊作者单位院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冤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要参考文献[1]崔军袁陈宏宇.关于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考[J].财政监督袁2018袁渊09冤.[2]崔军袁李帆.野央地冶财政关系:演进轨迹与优化方向[J].国家治理袁2018袁渊41冤.[3]崔军.地方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院基于简化财政层级的框架设计[J].财政研究袁2011袁渊05冤.[4]李苗袁崔军.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院从错配到适配要要要兼论事权责任层次和权力要素的双重属性[J].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袁2018袁渊04冤.[5]刘伟华袁崔军.关于县级财政困难及解困的思考要要要基于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视角[J].财政监督袁2017袁渊12冤.渊本栏目责任编辑院王希玥冤32Copyright©博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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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政府间划分财权与事权的理论依据

分析政府间划分财权与事权的理论依据学院:财政与经济学院班级:财政13-1学号:201305001167姓名:牛鹛摘要:在西方公共财政理论中,西方财政学家主要从政府职能理论和公共产品的层次性理论入手,论证多级政府以及财政分权的必要性,由此形成了财政体制的核心问题,即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划分问题。
我国1994年推行的分税制改革初步形成了我国分税分级财政框架。
但分税制改革仍然带有很大的过渡性质,对于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划分几乎没有涉及,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旧体制的特征。
导致地方财政日益困难已经影响到地方政府经济职能的作用发挥,任其发展势必会导致地方财政危机而最终威胁到中央财政,进而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和政权的稳定。
因此,研究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关系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都已成为财政学和政府经济学的重大课题。
关键词:财政分权事权财权一、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划分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关键在于矫正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错位、越位和缺位的问题,寻找市场决定作用与政府调节的最佳结合点。
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确立“有限政府”理念。
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能就是稳定宏观经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秩序、调节分配不公,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政府必须减少其盲目性的干预,增加其服务性、社会性的职能,用“有形之手”保障“无形之手”。
(一)政府的职能政府的职能宏观层面上,主要负责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方向性、社会性的义务,进行宏观调控。
具体看,保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抑制通货膨胀,制定战略目标与实施步骤;根据社会水平调整产业方向与结构,制定产业规划与产业改革;制定、实施税收与金融政策,并调节个人、地区等经济间形成的非有机性结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国家安全和提供社会服务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二)市场的职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高度重视政府的作用,也要高度重视市场的作用。
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存在的问题及优化配置建议

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存在的问题及优化配置建议作者:谭莹来源:《时代经贸》2012年第03期【摘要】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将我国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了划分,并与财权分配相结合,初步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间关系基本框架。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以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为切入点,推动支出体制与收入体制联动改革,健全各级政府事权及“支出责任与财力匹配、与财权相适应”的新体制。
本文主要从财政支出结构的角度对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对二者优化配置的建议及设想。
【关键词】财权;事权;收入划分;转移支付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存在的问题事权是指处理事务的权力或职权。
财权,或称财政权限,与事权相对应,是指政府在取得和管理财政收入方面的权限,主要是课税权和税收征管权。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1994年1月1日起我国进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分税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效果,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但是,改革也留下了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的弊端,制约了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
(一)分税制体制安排中,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地方税体系不完善1、税收权限过于集中,地方政府缺乏税收立法权。
我国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
地方没有履行事权所必需的税权,影响了地方因地制宜采取税收政策,积极组织收入,发展地方经济的积极性。
2、地方政府缺乏主体税种。
中央政府将数额较大、较稳定的税种划归本级或共享税;而留给地方的税种小而杂、税源分散、收入零星,导致地方缺乏足够而稳定的税收来源。
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中一般作为中央税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在我国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既不利于中央宏观调控,也不利于生产要素在全国统一市场的自由流动和区域均衡发展。
而应该属于地方税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带有共享税性质,导致地方财政缺乏独立的主体税种,不利于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多级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分析

多级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分析作者:林璇来源:《智富时代》2016年第03期【摘要】本文在分析中央与地方事权划分基本格局变化,国家结构理论的基础上,探究我国多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划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经验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多级政府;财权划分;事权划分一、基础理论分析(一)多级政府的事权划分与财政支出理论财政体制一般可分为财政层级制度、财政收入划分制度、财政支出划分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而整个财政体制框架性的基础是财政层级制度,财政层级制度与国家政权体系的框架和运行状态联系十分密切。
政府职能与事权划分是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起点,事权划分的一大重要原则是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各级政府的共同事权应当对应各自的职责范围和相应的费用摊派机制,在税收权力上应当给与地方政府适当的税收自主权以保证地方政府对地方收支的控制权和地方预算的自主性,我国的事权与财权不对等还需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对地区差异进行调节,最终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国家结构理论国家结构是一种组织形式,并形成一定的政府层级制度。
财政层级制度与政府层级制度是紧密联系的。
现代国家纵向配置权力的两种基本模式是单一制和联邦制。
1.单一制模式单一国家掌握主权权力,主要有中央集权型关系和地方分权型关系两种具体形式。
中央集权型关系,中央政府仍有最终的决定权的前提下,中央政府将部分权力交给当地政府行使。
这种分权只是权力的一种委托或代理,地方政府实际上只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
例如,法国。
地方分权型关系,权利的一种确定性转移,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权力,实行地方自治,并在法律上规定地方政府权力范围内的事务中央政府不得随意干涉。
例如,英国。
2.联邦制模式一个国家内按照地域分配权力的法律和政治结构,分为两种类型:均衡型和非均衡型联邦制模式。
均衡型联邦制模式。
有限分权,联邦中央政府没有直接的权利对成员政府以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进行干预,各成员政府对各地政府只能行使监督权,在公共行政关系上,起主要作用的是成员政府。
论中国政府财权与事权的统一

---文档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要2013年我国做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主要内容是明确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匹配事权与财权。
2015年我国提出目前各级税收征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的问题,为之后的国地税合并埋下了伏笔。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完善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又突出体现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权与事权的划分,与行政体制改革相辅相成,最终达到集权与分权的最优组合。
本文从财政分权理论的相关概念与具体内容出发,对目前为止主要的财政分权理论进行系统地阐述,从理论角度寻求财政分权的最佳状态。
其次分别从国内外视角分析财政分权现状,近年来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变动较大在,但是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国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政府间财政关系方面处理较好,国外视角则以美国、德国及日本为例,探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财政分权模式是怎样的,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最后基于以上分析为我国下一步的财税体制改革提出可行性建议。
政府间财政关系涉及到我国经济政治等诸多领域,就目前情况而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财政分权;政府间财政关系AbstractIn 2013, China made a decision to comprehensively deepen the reform. The main content is to clarify the administrative power between governments at all levels, and to match the administrative power with the financial power. In 2015, China raised the issue of unclear responsibilities of tax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departments at various levels, which laid the groundwork for the future consolidation of national and local taxes. The focus of the new round of fiscal and tax system reform is to improve the inter-governmental financial relationship, which is also highlighted by the division of financial and administrative power between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and the complementary with the administrative system reform, so as to achieve the optimal combination of 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Starting from the relevant concepts and specific contents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theory, this paper systematically expounds the main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theories so far, and seeks the optimal state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from the theoretical perspective. Secondly, respectivel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present situation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fiscal and taxation system reform in our country in recent years, changes in the larger, 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major foreign capitalist countries in the aspect of intergovernmental financial relationship processing is better, the foreign perspective, in the United States, Germany and Japan, for example, discusses the developed capitalist countries how's the mode of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and learn from. Finally, based on the above analysis for the next step of China's fiscal and tax system reform feasibility Suggestions. The inter-governmental financial relationship involves many fields such as economy and politics in our country.Key words: Fiscal decentralization; Intergovernmental financial relations目录1 导论 (5)1.1选题背景与意义 (5)1.2国内外文献综述 (6)1.3研究内容与方法 (7)1.4创新与不足之处 (7)2 财政分权理论的阐述 (8)2.1财政分权的相关概念 (8)2.2第一代财政分权理论——TOM理论 (8)2.3第二代财政分权理论——市场维护型的财政联邦主义 (9)2.4财政分权制的利弊 (10)3 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现状分析 (12)3.1新时期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现状 (12)3.2新时期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 (12)3.3中国政府间财政分权存在的突出问题 (12)4 国外财政分权实践 (13)4.1美国的财政分权实践 (13)4.2德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现状分析 (15)4.3日本政府间财政关系现状分析 (16)5 实现我国政府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政策性建议 (16)5.1实现央地关系中财权、事权的法治化与制度化 (16)5.2进一步改革财税制度 (17)5.3构建合理的政府间协调机制 (17)5.4成立财税监察监督机构 (18)参考文献 (18)致谢 (21)1 导论1.1 选题背景与意义1.1.1选题背景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以各级政府的主要收支活动为体现,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都息息相关,科学梳理财权与事权视角下的央地关系对于日后合理划分行政体系下的央地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关于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指导意见

关于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指导
意见
2016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
《意见》是国务院第一次比较系统提出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即政府公共权力纵向配置角度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
具体而言,《意见》是捋顺我国财政体制的治本之策,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根基之一。
这项改革顺利推进了,我国才能建立现代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我国现代治理体系。
202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化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财政宏观调控职能概述.

(四)预算的执行
预算的执行是指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 实现组织预算收入和划拨预算支出中的实践活动。
(五)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了事先没有预料到 的情况,需要对原预算的收支从范围和数额上进行局部的修改、 补充的活动。
(六)决算
决算是指国家对预算执行情况予以总结的活动,决算草案反 映着年度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也是国家各项活动的财政上的集 中反映。
经济稳定职能的内容
一是通过国家预算来调节社会 总需求, 的大致平衡。 二是通过财政收支,调节社会 总的供求结构,使之大致平衡。
特征
财政及财政分配的基本特征
1. 2. 3. 4. 财政分配的国家主体性 财政分配的强制性 财政分配的集中性 财政分配的无偿性
2、财政活动
财政活动:是指国家为了实现 财政职能而进行的各项工作。
分税制的类型
• 一、完全分税型 • 二、适度分税型
完全分税型
• 其主要特点有:1、税种彻底 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不设置共享 税;2、中央与地方都享有独立的税 收立法权、调整权、减免权;3、设 立中央与地方两套税收征管机构, 明确划分各自的税收征管权限;4、 建立分级预算管理体系,中央与地 方各自有独立的财政收支权;5、地 方财政平衡通过中央的转移支付解 决。连接:适度分税型
二、预算法的调整对象
预算法的调整对象是预算管理关系。
三、预算法的实体规定
(一)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是指有关预算管理的文体和级次、预算管理权 限划分、预算收支范围的划分原则和方法等规定的法律制度,是 确定中央和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的根本财政制 度。
(二)《预算法》规定各级各类预算组织的职责权限 (三)预算收入和支出
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划分探析

内容摘要中央与地方上的关系的本质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集权或分权体制上的一种博弈行为;它产生的必要条件是国家的存在,充分条件是国家地域的扩大、人口的增加、管理事务的增多。
其中财权与事权上的划分更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关键。
目前我国现在正处于转型期间,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上的财权与事权成为了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文中列举了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中央与地方在财权与事权划分的案例,同时也列举了西方一些国家如美国,日本,法国,德国等国家关于事权与财权的划分上的一些方法。
文章阐述了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的划分上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现阶段我国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划分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财权;事权Abstract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entral government and local governments focus on centralized or decentralized system;It is the condition for the existence of national countries are sufficient conditions for the expansion of the increase in population, the increase in management services. One on the financial authority and powers of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which pay a key role. Now China is in a transition period, the central and local governments how to deal with the financial authority and powers become the key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article cited some examples like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France, Germany and other countries. Then the article pointed out some deficiency and gives me some suggestion.Key word:central government; local governments; financial authority; powers目录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简述 (4)二、历史上我国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权划分 (4)(一)先秦时代的财权与事权的划分 (5)(二)秦汉时代的财权与事权的划分 (6)(三)隋唐时代的财权与事权的划分 (6)(四)宋与明在事权与财权划分的方式与改革失败的原因 (7)三、我国在事权与财权上分配的现状与问题 (10)(一)中央与地方的事权模糊不清,影响了两个积极性的发挥 (11)(二)中央与地方的财权的不确定性,使地方政府不能有充分财力解决地区事务 (11)四、西方国家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财权划分的借鉴 (12)(一)明确划分中央财权与地方财权,以美国为例 (13)(二)实行财政立法权与收入集中、执行权与使用分散,以日本为例 (13)(三)实行财权、财力收支集中,以法国、德国为例 (14)五、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的建议 (15)(一)对于中央与地方事权财权的划分上,要注意集权与分权上的力度 (15)(二)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必须贯彻规范性原则 (15)(三)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 (16)(四)根据政府职能转换对财政职责范围重新界定 (16)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划分探析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简述中央与地方关系是一个历史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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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事权事责与财权财力:1978年以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中财权事权划分的理论分析
时间: 2009-06-10来源:公共行政评论 作者:侯一麟 【摘 要】论文从政府的基本职能出发,围绕我国的财政体制改革,就中央、省及省以下的财权、财力和事权、事责进行了初步探讨,认为我国30年的渐进式改革可以大致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调整”为主,主要是还原政府职能的本来面目。后一阶段主要是“理顺”,重点是根据我国改革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度创新。就中央和省对基层政府的转移支付体系而言,通过实证分析,论文认为该体系在实施头几年的整体效应上初步达到了设计目标,总体上是成功的;但就其具体成效看,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有的问题出在转移支付的种类设计上,但主要问题是管理体制。从对省、市、县各级官员的收入访谈中可以发现,政策制定的起始点应当下移,由下至上,以使政策符合各地实际。这是跟事权密切联系的:事权应该下放,而不是事责下推。从基层政府的总收入结构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思路和提法不尽严密,应当改进;此事涉及施政业绩和政府的责任诸多问题,不可轻视。 【关键词】政府职能 事权 财权 事责 财力 必须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邓小平(1993: 373) 一、政府及其职能 本文所说的“政府”是指现代意义上的政府。“现代政府”是人类历史上第二次产业革命即工业革命的产物。工业革命极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使人们的生活水平快速、稳步提高,同时贫富差距明显加剧,也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工业革命还彻底改变了人类的居住生活方式——从散居乡村转变为聚居城市(Hou, 2006;North, 2005) 。 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促生了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即: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生活水平。不论是中央政府、区域(次中央)政府,还是地方(基层)政府都是围绕着这三项基本职能运作的(侯一麟, 2008) 。政党和由它组建之政府的政权基础、政权的稳固程度,与执政党及其政府履行上述三项基本职能的业绩密切相关: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人民生活富庶,则执政党受拥护,政权稳固;反之,则执政党丧失执政基础,政权不稳。至于现代政府如何执行以上三项基本职能,简单地说,有两个大的派别:市场和计划。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Adam Smith)提出“看不见的手”的理论( Smith, 1776) ,是市场学派的基础:即除非市场失灵,政府应当尽可能少地直接干预经济,而把经济交由市场高效运作。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德国为了尽快恢复经济、提升国力,开始国家经济计划,即由国家统一筹划资源利用,以期促进经济强劲发展,这是计划学派的滥觞。俄国“十月革命”后,把计划经济全盘引进,加以强化,甚至固化。新中国成立后,学习苏联,也用中央统一计划的方式管理国民经济。可能是由于苏联的关系,“计划”被西方冠以意识形态的帽子;其实,欧洲国家至今仍沿用一些计划的办法;亚洲的日本和韩国虽然自“二战”后受美国影响甚深,但亦一直采用“七年计划”的概念。所以,市场和计划不过是现代政府执行其职能的政策手段和工具,与意识形态并无直接、必然的联系。 如此观之,工业革命以后出现的现代政府与农业社会长达千年的封建政府,在本质上的区别一目了然。封建政府是皇权或者王权,号称皇权天授,实为家传;现代政府是民权,人民的政权,由人民选举产生。封建政府服务于王朝,只为王朝江山永固;现代政府致力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服务于人民,并无自身利益的诉求。中国古代贤哲(孟子)很早就提出“民为上”的思想,但受社会时代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终究没能跳出封建思想的窠臼。13世纪英国的“大宪章运动”和随后涌起的欧洲思想启蒙运动铸就了现代意义上的民本思想。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融人类政治文明发展为一体,明确提出“民有、民治、民享”。孙中山创建中华民国,提出“三民主义”,融合了中国古代哲学和现代政府的理念。中国共产党早在战争年代就明确其执政理念是“为人民服务”,而无任何个人私利;党的“十六大”以来再次明确三个“为民”。所以应当说,现代政府基本职能这条主线或者说脉络,是很清晰的通则(侯一麟, 2008) 。 工业革命之所以成为可能,是跟10 - 16世纪之间产权制度在欧洲的形成、推广并发生作用密切相关的。产权提供了根本的激励措施和制度保障,使个人和群体乐于从事技术创新、促进生产力提高。这是欧洲后来居上超过亚洲古代文明的奠基(North & Thomas,1973) 。工业革命在18世纪中后期滥觞于欧洲,到19世纪中期以一系列制度创新初步奠定了现代政府的基本模式,成为现代政府发展的第一波。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中期,工业革命在北美上演,规模和发展势头超过欧洲。美国凭借其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资源优势,更得力于融人类文明成果为一体的政治、社会、经济制度创新,雄踞世界,成为现代政府发展的第二波。20世纪中期以后,工业革命在亚洲展开,以“四小龙”为先锋,中国、印度随后,古老的大陆再次崛起,成为现代政府发展的第三波。 在这先后三波的工业革命和现代政府的发展演变中,虽然各国的政体和国体不同,但都强调政府的民本、民生性质。各国的社会经济管理体制迥异,但保稳定、促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本职能相通。纵观世界上近300年来的发展历程,在纷繁的差异之下隐含着普遍规律,世界各地、各国、各民族在自身独特的发展道路上逐步趋同,执政手段亦从单一地靠市场或计划过渡到融和兼用。从政府职能的发展来看,也有一个明显但相对缓慢的进步过程。19世纪早中期英、德等国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残酷,遭到马克思、恩格斯等进步思想家的强烈谴责,也促使这些国家政府进行反思,开始了早期的在规范市场、劳动保护、保障儿童妇女权益等方面的努力,以及加强政府在教育、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职能(Crafts,1994; Johnson, 1994) 。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促生了凯恩斯主义,即在经济下降期政府应当使用逆周期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手段强力干预。各国中央政府开始大规模地介入宏观经济管理和多种公共服务。 综上所述,现代政府的本质属性是其人民性,其职能是间接地保障或者直接地促进经济发展及其稳定,提供公共服务,使人民安居乐业。落实这些基本职能需要中央、区域、地方各级政府在各自负责的事务上有所分工,并配以与所担当的事务相对应的财力保障;这就是政府间关系,即本文讨论的重点。 二、财政管理体制与财权事权划分 政府间关系是一个很大的题目,涉及多个学科领域。政治学先驱最早提出了卓见;经济学先哲熊彼特( Joseph Schumpeter) 、希克斯(John Richard Hicks) 、诺斯(DouglassNorth)等在这方面都有深刻的阐述;法律学者有他们独特的视角;近现代各国领袖人物也都有精辟的见解,这些远远超出本文可以探究的范围。然而,政府间关系的基础和制度背景是财政,实质是各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事权划分。任何一项公共政策最终都落实到财政上,所有社会变革也都是社会财富分配体制的调整,从公共管理和政策的角度看,需要进行管理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则总与政府管理改革相伴,而且往往是公共管理进步的基础和推进器。纵观中外历史上所有中央与地方的制度变迁,背后都是深刻的财政问题。所以,本文选择从财政体制的视角,尤其是1978年以来的财权事权划分实践,来考察政府间关系在我国改革进程中的演变。 (一)事权与事责 政府间关系不论在哪个国家都不可能很简单,这是由公共事务的本质决定的。政府间关系的复杂程度,牵涉很多因素;除去其他因素外,政府层级多少、各层级负责事务的划分及财力的匹配、层级间的责任体系等最为关键。政府层级的设置,与地域大小和管理理念相关:地域广阔则因为管理半径的限制,倾向于增加层级,这在通讯、交通不发达的情况下尤其明显。理念上强调上下级明晰、政府统揽大小事务的,往往设置层级多,部门也多。层级和部门越多,变数越多,关系越趋于复杂。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所谓“事权”未必是一家独享、他人不可染指之“权”。准确地说,是行事之“责”,即哪些事物应该由哪一级政府负责。“应该”是一回事,恰当与否、是否可行是另一回事,即理论上讲,某些事物应该由某级政府承担,但由于种种原因,却实际由另一级来担当,或者低层级有责但高层级掌权;这时,事责与事权二者之间出现分裂,就有必要区别事权与事责。 中央政府的事权相对容易界定,包括国防、外交、宏观经济稳定、地区间调控等全国性公共产品,这在大多数国家已经成为共识,文献记载丰厚。因为中央代表国家,拥有主权,所以,其事责与事权完全至少大部分重叠。地方政府层级直接服务于百姓,并提供公民日常生活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这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是地方性的,外溢少。所以基层政府的事责在理论上非常清楚,容易界定。如果基层政府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可以由本级自主决定,不受上级政府指令约束,其事权与事责就是吻合的,否则二者之间就出现分裂。在我国,地方(基层)政府的事权与事责则是分裂的。相对而言,处在最高和最低之间的次中央级政府(如我国的省)和区域性政府(如我国的地、市等)的事权事责,在一定程度上不容易界定,甚至“是一场讨价还价,结果不可预测”(Oates, 1972: 181) 。在外国如此,我国亦然。讨价要来的是事权,还价打发出去的是事责。对上级不好讨或者讨不到时,容易向下级征要;向上级还不出去时,自然地会向下级打发。如此往复,中间层级的事权与事责也多数不吻合,以至错位(拥有本不该有的事权) 、缺位(未负本该负的事责) 。从某种意义上说,致使政府间关系复杂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这些中间层级的事权边界含混、事责不清,在我国尤其如此。明确事权、事责,并使二者尽量重叠,其意义在于建立政府间责任体系。事权清,则责任明晰;事责混,则责任失察,无从追究。事权到位,有助于清楚地界定府际责任,消除事责缺位;权责吻合,有利于厘定责任界限,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和工作运行效度,清除推诿扯皮。 (二)财权与财力 所谓“财权”通常指收税权,包括征收和支配两层含义,即哪些税种由哪一级政府来征收并支配收到的税入。通过税(含费)收权获得收入且可以随意支配,是自有财力;通过其他途径获得收入且可以支配,是可支配财力。一些大的税种,如增值税、所得税等,有较高的外溢性。这类税以高层级政府征收更经济,可以减少企业和个人的行为扭曲,有助于保证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之间在税率、税负上公平。地方政府拥有的税收权小, 即与税收种类的外溢性有关。 所以,事权与财权二者之间无法完全匹配,二者常常不匹配,这种源于税收外溢性的不匹配是正常的,也不难解决;但现实中的不匹配多发生在财权与事责之间。高层级的政府拥有较多的税收权和支配权,超出其承担的事权的需要。低层级政府拥有的税收权少,事责重,自有财力无法满足所承担的事责。这就需要高层级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增加基层政府的可支配财力,从而改善上下级政府之间的纵向平衡,使承担事责多的层级获得与其所负事责相称的可支配财力。问题则可能源自高层级对下转移支付不够,以及中间层级使用“事权”的名义截流高层的转移支付,再用“事责”往下推卸具体事务。结果是政府事责未尽,基层政府不满,平民百姓抱怨,影响社会稳定,妨碍经济发展。 贫富悬殊的人群和地区之间的再分配,是政府通过维护公平正义而保障社会稳定的一项基本职能。社会的发展,尤其是通讯和交通设施的改善,增加了人群的流动性,使地方政府在这方面的传统效用减弱,高层级政府的作用加强,以富补穷,缩小地区之间的横向差距便是20 世纪中期以来的一个普遍趋势(Oates,1972) 。在西方国家,再分配往往经历了一个相对长的过程;而在我国,经济发展迅猛,社会变迁剧烈,公众对政府的高期望值和社会经济稳定都需要相对快地提供可靠的再分配机制,这个职能外溢性强,只能由高层级政府承担,从另一方面增加了中央和省级政府扩大税权进而增加转移支付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具体实施这一职能在基层,所以,如何保证基层确实得到所需要的可支配财力就是问题的根本了。 (三)集中与分散 在政府治理模式中,集中是权力上移,政令集中统一,所有决策权归中央,中央亦对全国的所有事务担负无限责任;这是高度集中的治理模式。财权上移就是税收权和支配权集中到中央及次中央级政府;这时,基层政府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的可支配财力(包括自有财力和获得的转移支付)与居民的纳税水平之间的联系削弱,所以公共支出可能膨胀。正如奥茨(Oates, 1972: 209)所指出的:“当各地居民通过纳税获得公共服务时,税负与服务之间的联系压低总支出。而在集中的财政体制下,各地的居民可能会试图通过一切政治渠道为当地获得尽可能高的公共服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