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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

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

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1.范围。

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2.职责标准品管理员:按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QC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内容3.1.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药品分析实验室必须设专人负责标准品的管理,该人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3.2.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年度计划:标准品管理员每年第四季度根据企业下年度生产品种综合计划,作出品种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计划和文字说明,报QC室负责人批准。

内容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名称、规格、数量、库存量、检验品种名称。

由于标准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

3.2.1.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3.2.2.标准品(对照品)使用计划批准后,按《物资采购管理程序》规定进行购买。

3.2.3.国内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

3.2.4.请购单应尽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标准品(对照品)编码,以免发生误购。

3.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3.3.1.标准品、对照品购回后,检查外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好、清楚。

3.3.2.复核与请购单的一致性,准确无误。

3.3.3.对所买标准品、对照品编号(此编号要独一无二,便于管理)。

3.3.4.填写标准品台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编号等。

3.4.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3.4.1.不同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和条件,分别置于规定的位置。

3.4.2.贮存环境:贮存室应尽量设置空调设施,保证室内阴凉、干燥、避光、通风,温度在20±5℃,相对湿度在50~75%为宜。

特殊品种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

3.4.3.标准品、对照品应放在干燥器或其它适宜容器中保存,每一个干燥器或容器外应有区别于标准品编号的特殊编码,以示存放位置。

3.4.4.干燥器置于加锁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齐。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标准管理程序-质量管理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编 码:SMP-QM-QC-008 页 号: 4 / 7 版 本 号:03 执行日期:2016.05.15
要时,将小瓶的标准品或对照品装入一个具有能封口的塑料小袋子,再贴签。 3 贮存
3.1 所有标准品、对照品应按其标签或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一般可分为 3 个贮存条件:
3.1.1 常温:10-25℃; 3.1.2 冷处:2℃-8℃,储存位置于冰箱冷藏室; 3.1.3 冷冻:≤-20℃,储存位置于冰箱冷冻室。 3.2 管理人员每天上午应在《冰箱温度记录-标准品对照品.doc》上记载一次标准品、
对照品贮存温度。 3.3 查询
3.3.1 管理员每个月至少登录一次以上网站查询标准品、对照品批号,如果有新 的批号出现,旧的批号即视为过期。
标准品、对照品上网查询记录
SMP-QM-QC-008-07·01
名称
来源
批号
用途
贮存条件
有效期
查询日期 是否当前批号 是否停用
Y/N
Y/N
查询 其他信息
外部编号 含量/效价 规格
查询结果 (可用/不可用)
查询人
备注:至少每月上网查询一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新批号出现,发布停用通知等信息),应及时通 知 QC 主任,同时打印作为附件保存。
名称
规格
外部编号
批号 有效期 用途 贮存条件
含量/效价
瓶号/总瓶 数
首次开启 日期
注意事项
贴签人/日期
设备名称: 日期/时间
冰箱温度记录 (标准品、对照品)
SMP-QM-QC-008-06·01
规格型号:
冷处
冷冻
2℃-8℃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程序 2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程序 2

1.目的:规范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及可追踪性。

2.范围:标准品、对照品。

3.责任者:QC负责人、检验员、标准品管理员。

4.程序:4.1标准品及对照品4.1.1 定义4.1.1.1对照品、标准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4.1.1.2对照品/标准品分为一级对照品/标准品和二级对照品。

一级对照品/标准品为购置的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制备、标定和供应的对照品/标准品,如中国药典对照品/标准品,还包括其它国家/国际的对照品/标准品如USP对照品/标准品、EP对照品/标准品等。

4.1.1.3二级对照品为工作对照品,是指在本实验室用一级对照品标定过的已知含量的,作对照品用的原料药;或当该品种无一级对照品时,只能使用原料药标定含量后作为对照品使用。

工作对照品可代替一级对照品用于样品检验。

4.1.2 QC实验室应设对照品/标准品管理员,负责对照品/标准品的管理。

管理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对照品/标准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1.3对照品/标准品的采购4.1.3.1检验用对照品/标准品应到省药检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其它法定单位购买。

4.1.3.2采购时应尽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以免发生误购。

4.1.3.3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购买对照品/标准品时,经质管部经理批准后,对照品/标准品管理员可临时直接采购。

4.1.4对照品/标准品的接收4.1.4.1对照品/标准品到厂后,对照品/标准品管理员应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清晰、完好,复核与采购单是否一致。

4.1.4.2对照品/标准品批号管理4.1.4.2.1一级对照品/标准品直接使用原批号。

4.1.4.2.1二级对照品/标准品的批号按照分装日期确定,如2005年12月4日分装的对照品批号应为051204。

4.1.5二级对照品的标定4.1.5.1化验室根据检验需要提出二级对照品申请,报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由QC化验室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执行二级对照品的制备程序。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标准管理规范流程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标准管理规范流程

1.目的本管理规程规定了检验分析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检验、分析的精准,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围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工作对照品。

3.职责3.1.QC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发放、保管工作。

4.容4.1.标准品、对照品应由QC主管负责管理,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2.购买4.2.1.标准品、对照品一般应在每年的四季度由QC主管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下年度的生产计划预测标准品、对照品的用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即可组织购买。

每年的三季度,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追加计划。

4.2.2.国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检所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求购。

4.2.3.标准品、对照品购买单应标明名称、数量、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等必要信息。

4.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4.3.1.购回后,QC主管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完好、清楚。

复核与购买单的一致性。

4.3.2.准确无误后填写对照品入库.使用记录。

容:对照品购进日期、名称、编号、批号、购进数量及来源。

(见附表1)4.4.工作对照品4.4.1.工作对照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4.4.2.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格的,方可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4.4.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标准(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4.4.3.1.标定和复标应分别做三分平行操作,相对误差≤0.1%;标定与复标两者之间的相对误差≤0.1% 。

4.4.3.2.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关水分、残留溶剂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1、目的:加强标准品、对照品、工作对照品的管理,确保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工作对照品的质量。

2、范围: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及工作对照品。

3、责任者:标准品、对照品、工作对照品管理员,中心化验室主任。

4、程序:4.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购买4.1.1 管理员根据生产计划,结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订购目录,参考库存量及产品有效期等,做出品种检验所需要的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请购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仓储物流部。

4.1.2 提报请购单的内容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名称、规格、数量、检验用途(含量、鉴别等)等信息。

4.1.3 如国家没有标准品(对照品)的,也可购买一些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品、对照品。

4.2 标准品、对照品的领用、贮存、发放4.2.1 标准品、对照品领用时,应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等;复核与请购单的一致性,准确无误,有缺失立即报告。

4.2.2 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应根据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贮存,并注意防潮。

除另有规定外,也可在环境温度为2-8℃的条件下贮存,并对存放环境温度进行记录;容器外应有标识,以示存放位置,容器应置于加锁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齐。

4.2.3 剩余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根据具体品种的使用方法(如使用前不需要干燥的或引湿性强的开封后不易退回)决定是否退回,以不影响下次使用为原则。

可退回的,标准品管理员应验收合格后,放回相应的放置处,并在外包装上加注开启日期及大约剩余量。

4.2.4 标准品领用、发放时均应及时填写收发台帐4.3 标准品、对照品的有效期及报废4.3.1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的标准品及对照品,按说明书在有效期内使用,未规定有效期的,可以长期使用(在使用前检查其性状应符合要求)。

验收不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标准品、对照品的销毁需报化验室主任,经必要的调查和鉴定后,作出拒绝或批准销毁的决定,销毁按有关规定进行。

4.3.2 批准销毁的标准品、对照品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销毁,并填写记录。

30.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30.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公司-GMP文件
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标准,保证其性质的稳定和正确
合理地使用。

范围:适用于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职责:化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质量管理部对监督本规程正确实施负责。

内容:
1、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化验室须设专人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该人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的人员担任。

2、购买标准品(对照品)要到当地药检所或国家药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

3、标准品(对照品)买来后,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复核标准品(对照品)与购买单一致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4、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对所买标准品(对照品)编号,以便于管理。

5、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负责填写标准品(对照品)台帐,填写标签,注明编号贴在瓶外或盒外。

6、将标准品(对照品)放到规定的环境中(干燥器中或冰箱中)贮存。

7、标准品(对照品)由保管员负责发放,领用人员在领用记录上签字。

8、标准品(对照品)的有效期要按规定贮存期执行;没有期限的化学提纯标准品(对照品)原则上为三年,生物试剂和不稳定的标准品(对照品)原则上六至十二个月为
宜。

第1 页共1 页。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保证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保管、使用。

范围:QC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

责任人: QC 员、QC主管。

内容:1标准品、对照品的定义1.1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u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2 标准品、对照品的购置2.1所有标准品、对照品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临夏州药品检定所处购置,特殊情况除外。

2.2所购标准品、对照品应有标签和说明书。

2.3新购置的标准品、对照品QC员应于购置当日填写《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中相关内容。

3标准品、对照品的保管3.1标准品、对照品由QC主管指定的QC员保管。

3.2按照说明书要求存放在有硅胶干燥剂的干燥器内或冰箱内。

3.3干燥器外罩有黑色布罩。

3.4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标签或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保存。

3.5按贮存条件分类保存。

4标准品、对照品的使用4.1QC员使用标准品、对照品、参考品,应先申请,并由QC员填写“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以便掌握每一批标准品的使用情况。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编号ZL-G-013 版次:01第 2 页共 2 页4.2QC员将所需标准品、对照品、参考品取出,交予使用者。

4.3使用者称出所需用量或使用后,将剩余部分交还标准品管理员,填写记录。

4.4标准品管理员将剩余部分称量值填在记录中,并将其放回保存处。

4.5对有疑问的标准品、对照品向QC员提出,QC员报告QC主管,查清原因后,再决定是否使用。

4.6对规定有效期的标准品、对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过期的标准品、对照品应两人核对,按照《销毁管理规程》规定的程序销毁,并在“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的备注栏记录。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管理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管理

标准品和对照品、工作对照品的管理规定在检验中,应优先使用法定标准品和对照品,法定标准品和对照品使用前应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4.1对照品、标准品的购进4.1.1有计划购进对照品、标准品。

由QC填写需求计划单,由供应部统一购进。

标准品和对照品必须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处购买。

4.2标准品及对照品的有效期4.2.1国内标准品的有效期应按国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EP及USP标准品的有效期应在新的标准品批号公布后一年。

工作对照品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超过有效期的对照品、标准品及工作对照品不得继续使用。

(定期每月查看,列表)4.3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的管理存放4.3.1同一批号的对照品、标准品按其购买时间先后顺序做好区分(先购买回的加“-1”,后购买回的加“-2”,依次类推),领用时先购买回的先发放。

不同批号的对照品、标准品领用时先领用靠前的一个批号,后领用新批号。

(注意对照品、标准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4.3.2对照品、标准品按其储存条件分开定位放置。

在试剂存放的柜子内贴上标签,便于查找。

工作对照品的存放参照标准品的条件存放,若无标准品,可参照该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存放。

4.3.3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应有专人保管,列表备查。

4.3.4对照品、标准品、工作对照品应有专用干燥器。

干燥器中干燥剂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

4.4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的取用4.4.1取用时,应核对品名,避免拿错。

4.4.2取用存放在冰箱中的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时,使用前拿出放置干燥器中至室温后再打开瓶盖称量,以免水份进入,影响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的质量。

4.4.3用过后,应尽快将原包装整理好,并及时放回原处,以免混淆或影响他人使用。

4.5每次取用后,应及时登记“对照品、标准品的使用发放记录”,包括使用日期、取用量、使用者、分发人等。

4.6工作对照品的管理4.6.1工作对照品可以选择一个常规生产的合格的批号(该样品必须符合现有的内控规格标准或USP药典要求),也可对现有批号进行精制或其它纯化处理,并做好精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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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
1.范围。

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2.职责
标准品管理员:按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QC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内容
3.1.标准品(对照品)保管员:药品分析实验室必须设专人负责标准品的管理,该人
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3.2.标准品和对照品的年度计划:标准品管理员每年第四季度根据企业下年度生产品
种综合计划,作出品种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计划和文字说明,报QC室负责人批准。

内容包括:标准品(对照品)名称、规格、数量、库存量、检验品种名称。

由于标准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

3.2.1.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
3.2.2.标准品(对照品)使用计划批准后,按《物资采购管理程序》规定进行购买。

3.2.3.国内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直接购买或邮购。

3.2.
4.请购单应尽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标准品(对照品)编码,以免发
生误购。

3.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
3.3.1.标准品、对照品购回后,检查外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完好、清楚。

3.3.2.复核与请购单的一致性,准确无误。

3.3.3.对所买标准品、对照品编号(此编号要独一无二,便于管理)。

3.3.
4.填写标准品台帐,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编号等。

3.4.标准品(对照品)的贮存
3.4.1.不同的标准品、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
境和条件,分别置于规定的位置。

谢谢观赏3.4.2.贮存环境:贮存室应尽量设置空调设施,保证室内阴凉、干燥、避光、通风,
温度在20±
5℃,相对湿度在50~75%为宜。

特殊品种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妥善保存。

3.4.3.标准品、对照品应放在干燥器或其它适宜容器中保存,每一个干燥器或容器外
应有区别于标准品编号的特殊编码,以示存放位置。

3.4.4.干燥器置于加锁的柜中,依次排列整齐。

3.4.5.标准品的贮存期:一般按标准品的规定贮存期限执行,没有期限的原则上化学
提纯物标准品为3年,生物试剂和不稳定的以6—12个月为宜。

3.4.6.管理员每周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做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调整纠
正。

多雨季节要增加检查频次。

3.5.标准品、对照品的发放
3.5.1.标准品、对照品由管理人员负责发放。

3.5.2.领用人员填写领用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用途、领用
者签名。

3.5.3.管理人员检查即将发放的标准品与领用记录登记品种的一致性。

无误后签字发
放。

3.6.标准品、对照品的剩余退库和销毁
3.6.1.标准品用多少取多少,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3.6.2.剩余的标准品应封好口退回管理员处。

3.6.3.退回的标准品、对照品经验收合格后存入相应的放置处。

3.6.
4.退库验收不合格或超过贮存期的标准品、对照品的销毁须报QC室负责人,QC
室负责人做必要的调查和鉴定,作出拒绝或批准销毁的决定,销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3.6.5.批准销毁的标准品或对照品对环境和下水无污染的,直接冲入下水;腐蚀性强
的,经过相应的处理程序之后,冲入下水;毒性强的,按《实验室剧毒物品管理程序》执行。

4.相关文件
《实验室剧毒物品管理程序》1202·029
《标准品、对照品台帐》2202·010
《物资采购管理程序》1209·002
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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