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品及对照品管理制度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标准液和检定菌的管理。
适用范围: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标准液、检定菌。
责任:标准品、对照品、滴定液、标准液、检定菌的负责人和使用人及化验室主任。
规程:1.标准品、对照品1.1各类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每年按需要申请购买,并由专人保管,领用时做好记录。
1.2标准品、对照品应按所标示的标定数据和应用方法使用,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1.3标准品、对照品应按各品种的不同贮藏条件的要求存放。
2.滴定液、标准液、试液、缓冲液、指示液等2.1滴定液、标准液应专人负责配制、标定、复标。
配制标准溶液、滴定液应按国家法定标准进行,使用新蒸馏水或新沸放冷的蒸馏水。
2.2滴定液应按标化周期的规定,定期进行复标。
杂质检查用的贮备液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2.3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复标均应有完整的记录,内容真实、及时、清晰、规范。
瓶签上应注明滴定液的名称、浓度、温度、标定日期、有效期、标定人、复核人。
2.4检验用的试液、指示液、缓冲液等的制备和使用均应符合药典附录或检验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若发生沉淀、霉变、浓度改变或其它异常情况,不得继续使用。
3.检定菌3.1微生物检定用的标准菌种,规定使用中国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燥品。
3.2原始菌种置于容器内再存放于冰箱冷藏,按规定的方法启封使用、接种。
并做好记录。
3.3工作菌种每一个月传代一次,做好记录。
1.4对传代的工作菌种每半年需分离挑选、重新制备工作菌种。
如发生污染、变异时,应及时处理。
3.5工作菌液应制备双份,防止菌液被污染后有备用。
3.6工作菌液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标准管理规程

标准品、工作对照品标准管理规程1.目的本管理规程规定了检验分析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工作对照品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办法,以确保检验、分析的精准,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
2.适用围本规程适用于检验分析所用标准品、工作对照品。
3.职责3.1.QC主管:负责制定标准品、对照品的购买计划,负责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发放、保管工作。
4.容4.1.标准品、对照品应由QC主管负责管理,该人员应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
4.2.购买4.2.1.标准品、对照品一般应在每年的四季度由QC主管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依据下年度的生产计划预测标准品、对照品的用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即可组织购买。
每年的三季度,可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标准品、对照品的追加计划。
4.2.2.国购买一般到当地药检所或中检所购买或邮购;国外购买可在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求购。
4.2.3.标准品、对照品购买单应标明名称、数量、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等必要信息。
4.3.标准品、对照品的接收4.3.1.购回后,QC主管应认真核对名称,检查外包装、标签完好、清楚。
复核与购买单的一致性。
4.3.2.准确无误后填写对照品入库.使用记录。
容:对照品购进日期、名称、编号、批号、购进数量及来源。
(见附表1)4.4.工作对照品4.4.1.工作对照品是指日常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其来源可以是自制或市售的。
4.4.2.自制或购买来的样品,首先应按照法定标准(或注册标准)进行全检;全检合格的,方可被选为工作(标准品)对照品。
4.4.3.标定采用双人标定,标定方法一般采用与该标准品(对照品)对应样品的药典标准(或注册标准)中含量项下的方法,标定时,只标定其含量。
4.4.3.1.标定和复标应分别做三分平行操作,相对误差≤0.1%;标定与复标两者之间的相对误差≤0.1% 。
4.4.3.2.工作对照品(标准品)的最终标定含量以6份含量(含初标与复标)的均值(有关水分、残留溶剂或干燥失重均不带入结果的计算)计。
标准品及对照品管理制度

分发范围目的:规定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责任:物料供应部、质量控制室全体人员、质量管理部部长。
相关术语:相关文件:程序:1.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1.1质量控制室主管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提前三个月)做出各品种检验所需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计划。
申购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
由于其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报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
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购买2.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厂部负责人批准后,交物料供应部进行采购。
2.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一般由采购员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邮购。
2.3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使用的标准品及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可临时申购。
3.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接收3.1 收到标准品及对照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3.2 复核与申购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
3.3 填写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入库记录。
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来源等。
4.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贮存4.1 不同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条件。
5.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5.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人员应由质量控制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1.1 管理人员每日(工作日)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记录。
6.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发放6.1 管理人员负责发放。
6.1.1 领用人员填写领用记录。
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领用者。
6.1.2 管理人员检查即将发放的标准品与领用记录登记品种的一致性,无误后发放。
7.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剩余退库和销毁7.1 标准品及对照品按需取用,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7.2 剩余的标准品及对照品需密闭并按照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储存要求进行保存。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目的:建立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规程,规范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范围:适用于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职责:质量检验室负责人、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员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1. 标准品、对照品定义及类型1.1 标准品、对照品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u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化,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1.2 企业可以选择相应的活性物质,使用法定标准品/对照品进行标化,标化后的物质作为企业自制工作标准品。
2. 标准品、对照品应用范围标准品、对照品应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药品检验的各方面。
3. 标准品、对照品采购与接收3.1标准品、对照品国内可以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购买;国外购买可在国外法定认可机构的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采购。
3.2 质量控制部门应安排有专人负责接收和管理标准品并建立标准品接收记录。
3.2.1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3.2.2 标准品、对照品的年度采购计划: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年四季度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下年度)做出品种检验计划和文字说明。
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名称、规格、计划购买量、价格、库存量、年需用量、检验品种、备注。
由于标准品、对照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必须要填写标准品使用记录,并报检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采购部按要求安排采购。
3.2.3 标准品、对照品的申购单,应尽量注明分子式、分子量及结构式,以免发生误购。
3.2.4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购买标准品、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可报采购计划申请直接购买。
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制度

XXXXXXXX有限公司质量控制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标准品、对照品使用和发放的管理方法,保证实验的正确性。
2 范围:适用于化验室检验用的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3 责任:质保部有关人员。
4 内容4.1 采购与接收:4.1.1 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或校正,检定仪器性能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系指用于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4.1.2 检验所需的标准品、对照品到省药检所或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直接购买,同时索取该批标准品或对照品的检定报告。
4.1.3 标准品、对照品买来后,需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严密,标签完好、清楚等,并做好相应的质量检查记录。
4.1.4 由专人统一负责接收和管理标准品并填写标准品、对照品接收记录。
标准品负责人在接收时要检查标准品名称、批号、数量、纯度、有效期、说明书等信息并将其记录在标准品接收记录中。
每次领用要登记,写清其品名、数量、用途、时间等。
4.2 标识:4.2.1标准品或对照品要有适当的标识,内容至少包括名称、批号、首次开启日期、含量、贮存条件。
4.2.2对照品溶液要有明确的标识,标签中包含标准溶液名称、编号(可根据情况由使用单位自行定义)、配制人、配制日期和溶液有效期。
4.3 使用、贮存和处置4.3.1 标准品的使用:4.3.1.1配制质量要求4.3.1.1.1 配制不需标定的标准液可采用分析纯物质进行配制。
其配制用水为符合药典要求的纯化水。
4.3.1.1.2 根据药典规定:配制高氯酸滴定液时要在常温下进行,使用时温度与标定温差不超过4℃,超过10℃以上要折算或重新标定。
对使用前有预处理要求的标准品(如:干燥处理),按照标签或证书的要求进行。
4.3.2 贮存:4.3.2.1 标准品、对照品要有使用登记,并由专人保管。
4.3.2.2 根据标准品、对照品的特性决定其储存条件,有些需要冷冻储存,有些可以是冷藏储存,还有一些性质比较稳定,只需要储存于常温环境中即可。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

目的:建立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保证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保管、使用。
范围:QC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
责任人: QC 员、QC主管。
内容:1标准品、对照品的定义1.1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u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2 标准品、对照品的购置2.1所有标准品、对照品均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临夏州药品检定所处购置,特殊情况除外。
2.2所购标准品、对照品应有标签和说明书。
2.3新购置的标准品、对照品QC员应于购置当日填写《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中相关内容。
3标准品、对照品的保管3.1标准品、对照品由QC主管指定的QC员保管。
3.2按照说明书要求存放在有硅胶干燥剂的干燥器内或冰箱内。
3.3干燥器外罩有黑色布罩。
3.4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标签或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保存。
3.5按贮存条件分类保存。
4标准品、对照品的使用4.1QC员使用标准品、对照品、参考品,应先申请,并由QC员填写“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以便掌握每一批标准品的使用情况。
标准品、对照品管理规程编号ZL-G-013 版次:01第 2 页共 2 页4.2QC员将所需标准品、对照品、参考品取出,交予使用者。
4.3使用者称出所需用量或使用后,将剩余部分交还标准品管理员,填写记录。
4.4标准品管理员将剩余部分称量值填在记录中,并将其放回保存处。
4.5对有疑问的标准品、对照品向QC员提出,QC员报告QC主管,查清原因后,再决定是否使用。
4.6对规定有效期的标准品、对照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过期的标准品、对照品应两人核对,按照《销毁管理规程》规定的程序销毁,并在“标准品、对照品购置与发放记录”的备注栏记录。
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

页次:共4 页第1 页文件名称: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编码:03SMP02800起草审核批准颁发部门质量保证部日期日期日期实施日期分发部门及份数:质量管理部1份、采购部1份目的:建立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规程,规范检验分析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范围:适用于检验用标准品、对照品的管理。
职责:质量检验室负责人、标准品与对照品管理员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1. 标准品、对照品定义及类型1.1 标准品、对照品是指国家药品标准中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标准品系指用于生物检定、抗生素或生化药品中含量或效价测定的标准物质,按效价单位(或ug)计,以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化,对照品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干燥品(或无水物)进行计算后使用。
1.2 企业可以选择相应的活性物质,使用法定标准品/对照品进行标化,标化后的物质作为企业自制工作标准品。
2. 标准品、对照品应用范围标准品、对照品应用于药品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等药品检验的各方面。
3. 标准品、对照品采购与接收3.1标准品、对照品国内可以从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当地药检所购买;国外购买可在国外法定认可机构的当地代理处购买或直接采购。
3.2 质量控制部门应安排有专人负责接收和管理标准品并建立标准品接收记录。
3.2.1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应由具有一定药学或分析专业知识,熟悉标准品、对照品的性质和贮存条件,经过专门的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3.2.2 标准品、对照品的年度采购计划:标准品、对照品管理员每年四季度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下年度)做出品种检验计划和文字说明。
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名称、规格、计划购买量、价格、库存量、年需用量、检验品种、备注。
由于标准品、对照品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文件名称:标准品和对照品管理规程编码:03SMP02800验工作,必须要填写标准品使用记录,并报检验室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管理部部长批准,由采购部按要求安排采购。
标准品和对照品的管理

标准品和对照品、工作对照品的管理规定在检验中,应优先使用法定标准品和对照品,法定标准品和对照品使用前应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4.1对照品、标准品的购进4.1.1有计划购进对照品、标准品。
由QC填写需求计划单,由供应部统一购进。
标准品和对照品必须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处购买。
4.2标准品及对照品的有效期4.2.1国内标准品的有效期应按国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EP及USP标准品的有效期应在新的标准品批号公布后一年。
工作对照品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超过有效期的对照品、标准品及工作对照品不得继续使用。
(定期每月查看,列表)4.3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的管理存放4.3.1同一批号的对照品、标准品按其购买时间先后顺序做好区分(先购买回的加“-1”,后购买回的加“-2”,依次类推),领用时先购买回的先发放。
不同批号的对照品、标准品领用时先领用靠前的一个批号,后领用新批号。
(注意对照品、标准品是否在有效期内)。
4.3.2对照品、标准品按其储存条件分开定位放置。
在试剂存放的柜子内贴上标签,便于查找。
工作对照品的存放参照标准品的条件存放,若无标准品,可参照该产品质量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存放。
4.3.3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应有专人保管,列表备查。
4.3.4对照品、标准品、工作对照品应有专用干燥器。
干燥器中干燥剂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
4.4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的取用4.4.1取用时,应核对品名,避免拿错。
4.4.2取用存放在冰箱中的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时,使用前拿出放置干燥器中至室温后再打开瓶盖称量,以免水份进入,影响对照品、标准品和基准物质的质量。
4.4.3用过后,应尽快将原包装整理好,并及时放回原处,以免混淆或影响他人使用。
4.5每次取用后,应及时登记“对照品、标准品的使用发放记录”,包括使用日期、取用量、使用者、分发人等。
4.6工作对照品的管理4.6.1工作对照品可以选择一个常规生产的合格的批号(该样品必须符合现有的内控规格标准或USP药典要求),也可对现有批号进行精制或其它纯化处理,并做好精制记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范围
目的:规定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责任:物料供应部、质量控制室全体人员、质量管理部部长。
相关术语:
相关文件:
程序:
1.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
1.1质量控制室主管根据企业生产品种综合计划(提前三个月)做出各品种检验所需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计划。
申购内容包括: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
由于其价格较贵,所以计划量要合理,做到既不浪费,又保证正常的检验工作,报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
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购买
2.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计划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厂部负责人批准后,交物料供应部进行采购。
2.2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采购一般由采购员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邮购。
2.3 因某种原因临时需要使用的标准品及对照品,经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再经厂部负责人批准,可临时申购。
3.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接收
3.1 收到标准品及对照品,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洁净、封口是否严密、标签是否完好、清楚。
3.2 复核与申购单的一致性,确保准确无误。
3.3 填写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入库记录。
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购进日期、来源等。
4.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贮存
4.1 不同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条件。
5.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
5.1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管理人员应由质量控制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1.1 管理人员每日(工作日)检查1次温度、湿度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记录。
6.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发放
6.1 管理人员负责发放。
6.1.1 领用人员填写领用记录。
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领用者。
6.1.2 管理人员检查即将发放的标准品与领用记录登记品种的一致性,无误后发放。
7. 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剩余退库和销毁
7.1 标准品及对照品按需取用,已取出的标准品严禁倒回原瓶中。
7.2 剩余的标准品及对照品需密闭并按照标准品及对照品的储存要求进行保存。
7.3 超过有效期的标准品及对照品应申请销毁。
7.3.1 销毁申请:由管理员填写销毁申请单。
内容:品名、规格、数量、销毁原因、申请人、日期等。
7.3.1 质量控制室经理根据销毁原因做必要的调查和鉴定试验,做出拒绝或批准决定并签名。
质量管理部部长审核确认。
7.3.2 批准销毁的,对环境无污染的,直接处理;腐蚀性强的,经规定的程序处理;毒性强的、按毒品销毁办法执行,执行销毁应由质量保证处指派监督执行。
7.3.3 销毁应填写销毁记录,内容同销毁申请单,销毁人、监督执行人、分别签名以示负责。
8. 管理员有权对标准品及对照品的领用用途及用量等问题提出质疑,有权复核领用者的每次使用量,如果不符合要求,管理员有权拒绝其领用,并上报。
9. 任何人在使用标准品及对照品时不得人为浪费,一经发现,即按购进价的200%处以罚款。
10. 除管理员提供给本公司技术人员外,其余未经厂部负责人及质量管理部部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变卖到其他地方。
违者一经发现,将按购进价的5倍处以罚款,并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附件
本规程附件四份:
培训要求
培训对象:物料供应部采购人员、质量控制室全体人员
安全、健康、环境保护
无
变更历史
附件1:
标准品及对照品申购单申购日期:申购部门:
质量控制室经理:质量管理部部长:厂部负责人:
标准品及对照品接收记录
页脚内容6
标准品及对照品发放记录
页脚内容7
销毁单
页脚内容8
页脚内容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