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20 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
(仅供参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含定向

份有限公司
雷升祥
1788
3
严苛环境下典型承压
类特种设备结构安全 华东理工大
21 2018YFC0808800 性评价及失效预防技 学
涂善东
1945
3
术
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系 中国特种设
22 2018YFC0808900 统功能安全保障关键 备检测研究 刘德宇
1576
3
技术研究
院
基于大数据的特种设 中国特种设
机场消防安全关键技 中国民用航
28 2018YFC0809500
贺元骅
1968
3
术与装备研发
空飞行学院
涉水重大基础设施安 广东省交通
29 2018YFC0809600 全保障技术研究与工 集团有限公 赖远明
1974
3
程示范
司
社区风险监测与防范 北方工业大
30 2018YFC0809700
丁辉
1721
23 2018YFC0809000 备事故预测预防技术 备检测研究 李光海
1906
3
研究
院
出入境安全事件推演 中国检验检
24 2018YFC0809100 决策与应急指挥调度 疫科学研究 李新实
2475
3
技术研究
院
广东出入境
跨境邮寄物中风险源
检验检疫局
25 2018YFC0809200 在线可视化识别与处 检验检疫技
2931
3
究与装备研发
院
大型煤气化工艺装置 中国石油化
18 2018YFC0808500 安全防控技术研究及 工股份有限 刘海峰
2404
3
示范
公司
典型石化过程安全保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相关任务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科技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2个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列为2016年启动的重点专项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重点专项面向公共安全保障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围绕公共安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国家公共安全综合保障、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综合应急技术装备等重点方向不同重点任务的关键科技瓶颈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旨在大力提升我国公共安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态势研判、救援处置、综合保障等关键技术水平,为健全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本专项执行期从2016年至2020年。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2016年度已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社会安全治安防控、城市火灾防治、司法鉴定、毒品查缉和吸毒管控、煤矿灾害预警与处置、化工园区事故防控、油气及危化品储运设施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等方面安排部署32个项目。
2017年度拟在重大综合灾害耦合、社会安全治安防控、犯罪侦查与防范打击、煤矿灾害防控、危化品及工贸企业生产事故防控、工程施工安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现场应急保障救援装备等方面安排39项任务,其中2项任务拟定向择优。
2017年度拟重点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面的研究。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
对于企业牵头申报的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国家科技部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国家科技部附件8“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科技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专题任务实施方案,列为新增任务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专题任务面向“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积极响应“建设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国家智慧司法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使我国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和跨部门跨层级多业务司法协同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引领世界司法技术和装备发展的先进技术成果,初步形成以智慧司法知识中心和法检司三部门运行支撑平台为核心的国家智慧司法运行支撑体系,为实现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建成公正、透明—2—的司法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题任务项目执行期为2018—2021年,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原则,本批指南拟在智慧法院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检务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等2个方面启动5个研究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1.5亿元,其中用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超过该专项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组织申报,须覆盖所申报指南方向二级标题(例如,1.1)下的所有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企业作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时,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时,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模板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模板”重点专项全文结束》》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全文结束》》-2020 年)的相关任务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科技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2 个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列为xx 年启动的重点专项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重点专项面向公共安全保障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围绕公共安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国家公共安全综合保障、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综合应急技术装备等重点方向不同重点任务的关键科技瓶颈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旨在大力提升我国公共安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态势研判、救援处置、综合保障等关键技术水平,为健全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本专项执行期从全文结束》》年至2020年。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全文结束》》年度已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社会安全治安防控、城市火灾防治、司法鉴定、毒品查缉和吸毒管控、煤矿灾害预警与处置、化工园区事故防控、油气及危化品储运设施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等方面安排部署32个项目。
全文结束》》年度拟在重大综合灾害耦合、社会安全治安防控、犯罪侦查与防范打击、煤矿灾害防控、危化品及工贸企业生产事故防控、工程施工安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现场应急保障救援装备等方面安排39 项任务,其中2 项任务拟定向择优。
全文结束》》年度拟重点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面的研究。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 年。
对于企业牵头申报的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项目策划申报指南建议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进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相关任务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打算(专项、基金等)治理改革的方案》,科技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等12个部门,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打算“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列为2016年启动的重点专项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时期。
本重点专项面向公共安全保障的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围绕公共安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国家公共安全综合保障、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操纵、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综合应急技术装备等重点方向不同重点任务的关键科技瓶颈问题,开展基础理论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和应用示范,旨在大力提升我国公共安全预防预备、监测预警、态势研判、救援处置、综合保障等关键技术水平,为健全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本专项执行期从2016年至2020年。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2016年度已在共性基础科学问题、社会安全治安防控、都市火灾防治、司法鉴定、毒品查缉和吸毒管控、煤矿灾难预警与处置、化工园区事故防控、油气及危化品储运设施安全、应急技术装备等方面安排部署32个项目。
2017年度拟在重大综合灾难耦合、社会安全治安防控、犯罪侦查与防范打击、煤矿灾难防控、危化品及工贸企业生产事故防控、工程施工安全、国家物资储备库等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现场应急保障救援装备等方面安排39项任务,其中2项任务拟定向择优。
2017年度拟重点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方面的研究。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组织申报,项目执行期3-4年。
关于企业牵头申报的应用示范类任务,其他经费(包括地点财政经费、单位出资及社会渠道资金等)与中央财政经费比例不低于2:1。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以下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1. 推荐程序和填写要求(1)由指南规定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书(包括预申报书和正式申报书,下同)内容与申报的指南方向基本相符。
(4)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
2.申报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项目及下设任务(课题)负责人申报项目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项目及下设任务(课题)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提供全职受聘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受聘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受聘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4)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6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5)特邀咨评委委员及参与重点专项咨询评议的专家,不能申报本人参与咨询和论证过的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科技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专题研究任务实施方案,列为新增任务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专题任务面向“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积极响应“建设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国家智慧司法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使我国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和跨部门跨层级多业务司法协同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引领世界司法技术和装备发展的先进技术成果,初步形成以智慧司法知识中心和法检司三部门运行支撑平台为核心的国家智慧司法运行支撑体系,为实现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建成公正、透明的司法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题任务执行期为2018—2021年,按照分步实施、重点突出原则,本批指南拟在智慧司法基础科学问题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方面启动1个研究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0.3亿元,其中用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超过该专项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组织申报,须覆盖所申报指南方向二级标题(例如,1.1)下的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指南各方向拟支持项目数原则为1项,若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评审结果相近,可以择优同时支持2项,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择优再继续支持。
除特殊要求外,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所含单位数不超过10个。
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项目示范鼓励在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区域开展。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18年度拟立项项目公示清单
赵铁军
1533
3
8.
马振洲
1816
3
9.
2018YFC0830900
王晓阳
1565
3
10.
2018YFC0831000
李玉军
2365
3
11.
中国电子科 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技集团公司 2018YFC0831100 刑释人员犯罪预防支撑 第十五研究 技术与装备研究 所 2018YFC0831200 智慧司法业务协同关键 中国司法大 技术研究 数据研究院
刘学林
1792
3
12.
艾中良
3268
3
有限公司
13.
14.
内外贯通的审判执行与 中国社会科 2018YFC0831300 诉讼服务协同支撑技术 学院大学 研究 航天科工智 以案件为中心的检察业 2018YFC0831400 慧产业发展 务协同支撑技术研究 有限公司 2018YFC0831500 司法行政跨区域联合执 北京邮电大 法协同支撑技术研究 学
2.
面向诉讼全流程的一体 2018YFC0830200 化便民服务技术及装备 东南大学 研究 2018YFC0830300 高质高效的审判支撑关 四川大学 键技术及装备研究 全流程管控的精细化执 上海交通大 行技术及装备研究 学 法院智能化综合管理与 上海交通大 决策关键技术研究 学 智能辅助检察办案关键 东软集团股 技术研究 份有限公司
林维
3049
3
周翔
2677
3
15.
吴斌
2107
3
16.
中国司法大 智慧法院综合示范及效 2018YFC0831600 数据研究院 能评价 有限公司
陈奇伟
3929
指南
指南: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下设:共计6大类33个项目1. 共性基础科学问题1.1 重大事故灾难次生衍生与多灾种耦合致灾机理与规律1.2 承灾载体灾变机理、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原理与方法2. 社会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2.1 重特大社会安全事件现场处置技术与装备2.2 重要场所安全保卫关键技术研究2.3 立体化智能安全卡口研发与应用2.4 城市重特大火灾防控与治理关键技术研究2.5 司法鉴定创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2.6 多元智能化诉讼服务及审判执行关键技术研究2.7 职务犯罪智能评估、预防关键技术研究2.8 毒品查缉和吸毒管控技术与装备研究2.9 公共安全监控视频安全共享与特征分析关键技术研究2.10 法定身份管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3. 生产安全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3.1 典型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安全预警与防护一体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3.2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示范3.3 煤矿典型动力灾害风险判识及监控预警技术研究课题1:煤矿典型动力灾害多相多场耦合灾变孕育规律及演化机理重庆大学课题2:煤与瓦斯突出灾变机理及复合动力灾害孕育机制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课题3:冲击地压风险智能判识与监测预警理论及技术体系中国矿业大学课题4:煤与瓦斯突出判识与监测预警理论及技术体系重庆研究院(瓦斯分院)课题5:煤矿动力灾害前兆采集传感与多网融合传输技术及方法重庆研究院(测控分院)任务1:煤矿典型动力灾害多源前兆信息传感技术与装备山东微感光任务2:关键区别无线自组网及分布式总线传输技术与装备常州研究院任务3:关键区域设备非接触供电及数据传输技术与装备重庆研究院任务4:灾害前兆信息采集、解析及协同控制技术与装备重庆研究院任务5:矿井复杂环境下高可靠、抗干扰技术及方法研究北京研究院课题6:基于数据融合的煤矿典型动力灾害多元信息挖掘分析技术山东科技大学课题7:基于云技术的煤矿典型动力灾害区域监控预警系统平台国家通信信息中心课题8:煤矿典型动力灾害监测预警技术集成及示范北京科技大学3.4 化工园区耦合事故区域防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3.5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灾害致灾机理及防控技术研究3.6 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技术与装备研发3.7 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技术研究3.8 高参数承压类特种设备风险防控与治理关键技术研究3.9超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4. 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4.1 油气长输管道及储运设施检验评价与安全保障技术4.2 区域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技术4.3 临海油气管道和陆上终端设施检验评价与安全保障技术5. 城镇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5.1 城市市政管网运行安全保障技术研究5.2 城镇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保障技术研究6. 综合应急技术装备6.1 航空应急救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6.2 道路应急抢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6.3 灾害环境下人体损伤机理研究与救援防护技术装备研发及应用示范6.4 高机动多功能应急救援车辆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6.5 灾害现场信息获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6.6 一体化综合减灾智能服务研究及应用示范6.7 应急物流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我们参与中国矿大牵头的项目是:3.3 煤矿典型动力灾害风险判识及监控预警技术研究从重庆市科委出口的项目是:5.1 城市市政管网运行安全保障技术研究。
公共安全及风险防控重点专项
“公共安全及风险防控”重点专项
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序号姓名单位职称
1 范维澄清华大学教授
2 林树青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研究员
3 施卫祖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研究员
4 申宝宏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战略规划研究院研究员
5 丁烈云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6 于锐公安部第一研究所研究员
7 权养科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研究员
8 王金玉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
9 于震平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
10 盛谦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研究员
11 王晓程航天科工集团二院706所研究员
12 何庆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
13 吕敬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教授级高工
14 胡传平铁道警察学院研究员
15 付超辽宁卓异科技集团研究员
16 张世富国家救灾应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授
17 王岚生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教授级高工
18 李爱民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19 吴新宇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研究员
20 韦巍浙江大学教授
21 黄强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22 马栋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任法医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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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司法专题任务)2020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为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科技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制定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重点专项“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专题研究任务实施方案,列为新增任务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本专题任务面向“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积极响应“建设网络强国”“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国家智慧司法体系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使我国的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理论和跨部门跨层级多业务司法协同关键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具有中国特色、引领世界司法技术和装备发展的先进技术成果,初步形成以智慧司法知识中心和法检司三部门运行支撑平台为核心的国家智慧司法运行支撑体系,为实现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建成公正、透明的司法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本专题任务执行期为2018年至2021年,按照分步实施、重—1—点突出原则,本批指南拟在智慧司法基础科学问题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智慧法院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检务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智慧司法业务协同与知识支撑体系研究、公正司法与司法为民综合应用示范与效能评价研究等5个方面启动11个研究任务,拟安排国拨经费总概算约2.2亿元,其中用于典型应用示范类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不得超过该专项中央财政资金总额的30%。
本项目指南要求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组织申报,须覆盖所申报指南方向二级标题(例如1.1)下的所有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指南各方向拟支持项目数原则为1项,若同一指南方向下采取不同技术路线,评审结果相近,可以择优同时支持2项,根据中期评估结果择优再继续支持。
除特殊要求外,每个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5个,参与单位数不超过10个。
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有义务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项目示范鼓励在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等区域开展。
1.智慧司法基础科学问题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1.1智慧司法科学理论与司法改革科技支撑技术研究研究内容:研究多重价值下完善司法过程及业务的科学理论与模型;研究面向司法各环节中相关人员心理模型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策略;研究司法人员在关键司法环节中的决策模型及优化机制;研究围绕统一案件权重测算的司法人员、经费与装备精确动态配置理论及技术;研究面向审判质效评估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方—2—案与证成;研究跨行政区域司法机关设置理论与改革成效智能评估技术;研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成效评估与优化技术;研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成效评估与优化辅助技术。
考核指标:建立社会主义司法价值体系与司法多维价值均衡发展理论,构建面向案件繁简分流、认罪认罚从宽等司法程序公正—效益等10类模型,各类模型所依据的深度研究案例数均大于500件,依据的案件总数大于10万件;建立面向法官、检察官、监狱人民警察等司法人员的心理压力模型不少于3类,形成具有操作手册的心理辅导方案3套及对应的行为干预策略;形成司法人员在起诉、审判、执行等司法过程的关键环节中隐性知识体系的决策模型不少于5类,并提供相应的司法决策程序和机制建议;研制基于大数据智能技术的案件权重算法,能够生成测算模型,自动分析文书、流程与行为大数据,精准判断每个个案的办案工作量,形成跨层级、跨庭室统一案件权重智能测算系统,实现司法人员、经费与装备的动态、精确配置;研制基于大数据智能技术的审判质效算法,生成测算模型,批量分析千万量级司法文书大数据,自动精准认知办案偏离度、案件复杂度与案件敏感度等指标,形成审判质效智能分析系统,生成司法人员责任制改革优化方案;构建跨行政区域司法机关设置的大数据智能评估模型、优化算法与辅助工具;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大数据智能评估模型、优化算法与辅助工具;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成效的大数据智能评估模型与优化算法,开发案件分流管理与信—3—息追踪系统,辅助生成优化方案。
集成上述研究成果,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各不少于2家开展应用示范,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
有关说明: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组织申报。
1.2智慧司法智能化感知交互技术研究研究内容:研究面向典型司法业务场景的多人嘈杂环境下笔录自动生成与智能修正技术及装备;研究电子卷宗多媒体数据的案件信息智能抽取与关联技术;研究司法图像证据的目标检测与智能匹配技术及装备;研究面向司法业务应用的多模态生物特征识别当事人身份鉴别技术;研究面向司法业务的视频关键信息提取与自动标注技术;研究面向诉讼、信访等咨询服务的语音合成技术与装备。
考核指标:研制面向案件合议、审委会等多人发言环境下的自动笔录装备,角色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3%,分角色笔录准确率不低于90%;研发电子卷宗多媒体数据自动抽取与智能关联系统,从电子卷宗的图像、声音等多媒体数据中抽取案情、证据等案件信息的正确率不低于80%;研制面向图像证据的人物、场所、器具等目标自动检测与智能匹配系统,目标检测正确率不低于95%,对证据图像集合中相同目标的智能匹配准确率不低于80%;研发多模态生物特征当事人身份鉴别系统,支持立案、诉服、庭审等司法业务应用,实现虹膜、指纹、人脸等不少于3种生物特征于—4—一体的身份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8%;研制面向司法业务的视频关键信息提取与自动标注工具,建立庭审、信访、提讯等典型场景下视频中人员及行为等关键信息提取模型,能够对关键信息内容进行自动提取和标注,信息提取准确率不低于80%;研制面向诉讼、涉诉信访等场景下咨询服务应用的语音合成装备,可按需生成特定音色语音,语音生成效果达到法律专业咨询人员说话流畅度水平。
集成上述研究成果,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各不少于2家开展应用示范,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
有关说明: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组织申报。
1.3政法科技创新发展和社会治理战略决策支撑体系研究研究内容:针对政法机关业务需求,从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视角梳理社会治理领域重点发展方向、凝练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研究政法科技创新和社会治理规划的战略架构体系、国家政法科技创新平台总体方案;研究智联网引领的政法科技创新和社会治理的支撑技术体系及发展路线图,研究基于业务数据流程与应用环境的模拟推演系统;研究面向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等的创新业务运行体系和重大战略技术体系;研究社会安全风险精准预警和治理的评估体系。
考核指标:提出政法科技创新发展和社会治理战略决策支撑体系的战略报告1份,包括趋势研判、重大需求、技术预测、战—5—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举措等,制定国家政法科技创新平台总体设计方案1份;构建政法科技创新的技术和装备体系各1套,涵盖社会安全态势感知与分析、社会安全信息全维互联与通信、社会安全智能决策与应急管理、社会安全风险处置与法治评估等领域的技术需求,构建需求视图,形成可知、可视、可配的模拟推演系统1套,包含至少6类政法业务场景推演模型;形成面向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业务需求的科技创新体系规划研究报告各1份,包含重大技术战略举措不少于5项、关键技术不少于10项、装备不少于10项、技术标准规范草案不少于2项,以及应用示范体系及实施规划方案1份;构建社会安全事件的风险评估方案1套,包含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和决策的方法模型和技术路径,基于智能感知的社会安全事件风险评估方法和指标体系1套,安全风险与城市或区域的耦合效应的定量评估模型1套。
有关说明:项目下设课题数不超过7个,参与单位数不超过20家,由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组织申报。
2.智慧法院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2.1生态环保类案件智能审判与态势预警技术研究研究内容:针对生态环保类案件影响面大、成因复杂、责任界定难、证据认定难、损失评估难等特点,研究生态环保类案件责任界定规则、证据认定标准、损失评估方法和法律推理逻辑,建立生态环保类案件知识体系;研究面向生态环保类案件知识体—6—系的智能语义分析方法,形成生态环保类案件知识图谱;研究生态环保类案件智能推理规则生成与智能处理技术,实现生态环保类案件审判智能辅助;研究生态环保类案件与社会治理难点问题关联映射模型、案件预警态势生成和案件特征深度挖掘分析技术;研发生态环保类案件智能审判辅助系统与环保案件态势预警分析平台,并开展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建立生态环保类案件知识体系,知识点覆盖10个案由或罪名;实现法律要件智能化识别与知识抽取,智能化支持包括裁判文书在内的不少于20类司法文书的智能分析;证据标准化、证据可信度评估、案件事实认定等智能处理置信度不低于90%;可基于海量案件生成全国环保类案件预警态势,实现社会治理中全国生态环保案件态势的实时动态感知预警和安全风险智能识别,案件预警态势更新时效性小于1天;具备基于海量文书的案件分类聚类能力,深度挖掘案件特征不少于10个;研发1套基于大数据的生态环保类案件智能推理和智能审判辅助系统,研发1套生态环保案件态势预警分析平台,在不少于5家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法院开展示范应用。
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
有关说明: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组织申报。
3.智慧检务核心业务运行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3.1公益诉讼领域环境损害鉴定关键技术及方法研究研究内容:针对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需求,开展环境损害—7—司法鉴定取证、鉴定实施程序及技术标准化研究;研发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中典型污染物现场取证、快速鉴定技术设备;针对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涉及重点行业污染排放特征,研究污染物及潜在转化产物的识别及溯源技术;研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评估技术方法与分析模型;研究公益诉讼鉴定与技术性证据审查平台和综合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针对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对环境损害鉴定方法和标准的需求,完成对土壤、空气、水等污染案件的取证及鉴定实施方法不少于12个、标准草案不少于7个,每个鉴定实施方法至少在3家单位进行协同验证;集成和研制鉴定数据结果实时采集和同步传输系统不少于2套,构建可视化动态信息分析数据系统1套,开发6至8种便携式现场快速鉴定设备;针对重点行业典型环境损害污染物的环境迁移及转化过程与机制,建立典型污染物识别及溯源数据库不少于4个;建立针对公益诉讼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开发损害量化模型工具1套,形成公益诉讼领域生态环境鉴定评估规范性文件1份,并开展至少2个典型案例验证;完成专业技术性证据审查办案指南不少于3个,构建公益诉讼鉴定和技术性证据审查的数据标准化体系2套,搭建基于云平台的远程实时公益诉讼鉴定辅助原型系统1套、基于技术性证据审查资源统筹办案机制的技术性证据审查辅助原型系统1套,在3家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检察机关,至少包含一家省级检察院,开展应用示范;申请并获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8—权不少于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