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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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建议

关于推进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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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间】:2011-8-23 【浏览次数】:428

第1期

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编者按:企业债券是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的重要融资工具。对融资企业来讲,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发行企业债券具有融资规模大、融资成本低、使用期限长等特点,可为企业改善融资结构、分散融资风险、加快投资项目建设、提升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等提供有效支撑。2011年,国家宏观政策的基本取向定为“积极稳健、审慎灵活”,财政、货币政策基调由“双松”向“一松一稳”转变,银行信贷规模不可能大幅增长。在这样宏观政策背景下,要支持经济建设、保持投资增长就必须切实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而企业债券融资正好将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进行了良好的结合。围绕推进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我们做了一些调研,并形成《关于推进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关于推进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建议

一、企业债券发行相关政策

1、企业债券发行应符合的条件

①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净资产在12.5亿元以上大型企业和融资平台可单独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对达到发债基本条件,有发债意向的优质中小企业,因净资产规模小,承销商不愿单独发债的,可以按“统一冠名、统一申报、统一利率、统一担保、统一评级、统一发行、分别负债”的方式,组织优质中小企业集合发行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债券。

②发行额度。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③净利润。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利息。

④资金投向。筹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收购产权(股权)的项目,累计发行额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调

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另外,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设立,从事政府指定或委托的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发债门槛提高,即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必须来自公司自身权益。对公司公益性经营收入比重超过30%以上,并且当地政府负债水平超过100%的,发行企业债券不予受理,不得以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等国有资产担保或增信等。

2、企业债券发行办理程序

发债企业与中介组织衔接后,按申请材料目录及其规定格式,向市州发改委提出债券发行申请→市州发改委初审后,向省发改委转报申请→省发改委统一审核后,集中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国家发改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直接予以核准(申请材料不足或需补充材料的,及时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出反馈意见。)→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债券核准批复的文件,并对市州发改委、发行人、承销商提出具体要求→承销商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发行债券。

企业需要做的工作是衔接主承销商,并提供基础资料,由承销商策划准备材料。财务审计、资信评级、法律咨询、抵押评估等可以由承销商衔接,也可以由发债企业自行联系。

3、企业债券的比较优势

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相比,企业债券具有以下优势:

①规模优势:筹集资金规模大,能在短期内迅速筹集巨额资金。现阶段企业债券获批的额度通常较大,大多超过5亿元人民币,现金流量稳定且投资项目好的企业,能获得更大的发债额度。

②成本优势:利率低、发行费用低。企业债券融资是国内融资成本较低的途径之一。据计算,以10年期的债券为例,成本平均比银行贷款低1.5—2个百分点;在付息方式方面,企业发行债券后,一般一年付息一次,也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银行贷款则一般要求按季付息;在成本稳定性方面,企业发行债券的成本固定,而银行贷款的成本是随利率的浮动而变动的。

③使用优势:满足企业不同需求。企业债券期限比较灵活,超长期可达到15-30年。而银行贷款的期限需由企业和银行协商确定,一般最长5年。同时企业债券根据企业需要还可加入多种期权设计,灵活多样的设计可以满足企业不同的融资需求,既可用于项目建设,也可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甚至于资产并购。

④稳定优势:优化财务结构。企业债券按固定期限一次偿还本金,在借款期内不会大幅增加

现金流出,更有利于企业对资金进行筹划安排。而且,由于债券的持有者仅享受债券的利息所得,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因此不会对企业的控制权造成威胁。发行债券基本不涉及发行人内部管理结构和运行模式调整问题,不必对现有项目建设和管理方式进行重组。

⑤形象优势:可有效提升企业市场形象。企业债券每日在银行间市场中进行交易,投资者众多,市场影响力大。企业债券的成功发行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与美誉度,是企业进军资本市场,树立资本市场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

4、企业债券发行费用构成

发行企业债券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发行费用两部分,其中利息支出由发行利率决定,是发行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发行利率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企业获得评级越高,利率会越低,这需要与承销商协商最后确定。近几年省内发行的几只企业债券利率见表1

表1:近几年省内发行的几只企业债券利率

发行时间

债券名称

发行人

发行规模

(亿元)

发行利率

(%)

主体/

债券评级

05/12/26

05武汉城投债

武汉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0

4.70

AAA

06/05/22

06鄂能债

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0

4.05

AAA

07/06/27

07武城投债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6

5.03

AA-/AAA

07/10/22

07武汉高科债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5.80

AA-/AAA

09/05/25

09武城投债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5

4.72

AA+/AA+

09/12/31

09黄石城投债

黄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10

6.98

AA-/AA+

10/05/19

10襄投债

襄樊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0

5.70

AA/AA+

10/05/24

10清江债

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

4.64

AA/AAA

10/04/28

10武中小债

武汉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4.66

A+

10/05/24

10武汉高科债

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6.20

AA/AA+

10/08/23

10凯迪债

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10

6.12

AA/AA+

10/10/15

10冶色债

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7

4.98

AA/AA+

10/11/25

10汉江水电债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信用评级费、法律顾问费。另外,担保费、评估费有的企业需要,有的不需要。承销费由企业与主承销商协商,为一定比率(见表2)。信用评级费、法律咨询费分别在30万元、15万元左右。审计费一般在30万元左右,企业主体较多,审计很复杂,可能会达50万左右。如果是土地抵押担保,需要评估费。一般前期费总额不会超过100万元。由上述费用构成看,发行企业债券主要费用由发行利率和承销费构成,两项费用均需与承销商协商,企业资产越优,发行规模越大,费用比例越低,反之费用比例越高。

相比银行贷款(表3),发行企业债券成本要低,而且,年限越长,承销费、其他发行前期费被摊薄得越低。一旦债券发行成功,国家还会给予一定比例补贴,可以冲抵发行费。

表2:承销企业债券佣金收费标准(参考)

包销方式

代销方式

不超过1亿元部分

1.5%-

2.5%

1.5%-

2.0%

超过1亿元(含1亿元)至5亿元部分

1.5%-

2.0%

1.2%-1.5%

超过5亿元(含5亿元)至10亿元部分

1.2%-1.5%

0.8%-1.2%

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部分

0.8%-1.2%

0.5%-1.0%

表3:银行2011年2月9日开始执行存贷款基准利率

项目

存款利率

一年

3.00%

二年

3.90%

三年

4.50%

五年

5.00%

项目

贷款利率

一至三年(含三年)

6.10%

三至五年(含五年)

6.45%

五年以上

6.60%

注:银行在执行贷款时,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调15%-30%。

二、我市可发行几类企业债券优劣势比较

我市发行企业债券可选择三种模式,其优缺点及可行性比较分析如下:

1、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站为主要资产发行产业类企业债

该方案的优点:现在国家发改委对产业类企业债和城投债实行分开排队审核模式,目前上报国家发改委的产业类企业债数量较少,审批周期短,符合要求的产业类企业债4个月左右即可审核完毕。另外,发行产业类企业债不需要提供地方政府的负债表,政府压力较小。

但上述方案缺点也较为明显:根据我们对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站情况的摸底了解,2010年,上述三个经营实体的主营业务收入为6000万元左右,净利润不高于500万元。在没有其他利润来源的情况下,假设发行债券的利率7%,则该净利润支持债券发行额度仅为7000万元。自国家发改委改革企业债券审核程序以来,单个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的最小额度为安徽华茂纺织的4亿元。

因此,如需要将上述三个经营实体合并后发行产业类企业债券,则必须装入更多有经营性现金收入,有充足净利润并且净资产额度较大的优质资产。

2、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

中小企业集合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之一,从各个地方政府到国家发改委都极为鼓励,从政策层面上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国家发改委对中小企业集合债实行绿色通道制度,不用排队,随报随审。

但中小企业集合债也面临一些障碍,主要如下:

①较难找到合适的担保资源。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资质并不足以发行企业债券,因此必须找到合适的担保方进行担保。现在市场上较难找到合适的担保资源。如找担保公司担保,则面临担保费用过高的问题。以发行5亿元6年期中小企业集合债为例,如果找资质为AA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按每年担保费1%计算,担保费用为3000万元,远远超过承销费用。

②债券审批周期长、风险较大。国家发改委虽然对中小企业集合债实行了绿色通道制度,但在审批环节上却并未放松,集合债中的每个企业均要面临相同的审批流程,而只要有一个企业的材料出现问题,整只集合债券的审批进度就会受到影响。由于集合债中企业本身资质也有优劣,企业产业方向并不一致,在面临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或国家发改委补充财务报表时,往往就有企业拖后腿,从而导致整只债券审核暂停。

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成本较高。由于中小企业自身资质并不优良,主体信用评级不高,因此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利率大都处于较高水平,再加上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单个企业均需要符合发行企业债券的规定,其申报材料也与单只企业债券一样,因此,每个中小企业均需支付审计、评级、律师费用,而单个企业获得的债券资金额度并不大,因此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的成本较高。能成功发行的债券大都有当地政府在资金上的大力支持。

综上所述,如果我市希望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则首先需要市政府高度重视,通过政策优惠或财政补贴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担保和中介费用问题。其次,应尽量组织同一产业范围内的中小企业进行集合申报,并且,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也应属于同一产业范围。还需要注意的是,选择的企业数也不宜过多,以5-8家为宜。

3、以城投公司为主体发行市政建设债券

市政建设债券又称城投债,特指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行的企业债券。自2008年发行第一支城投债以来,城投债迅速获得各级地方政府的青睐,2009年即有105支城投债券发行,2010年在四部委整顿投融资平台的情况下,仍有115只城投债成功发行。截至今年3月11日止,已发行城投债48只,还有100余只城投债在国家发改委等待审核发行。

目前国家发改委对市政建设债采取了规范发展的态度,于去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即2881号文件,并于今年2月23日出台了《关于规范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有关审核标准的细化意见》。即只要符合上述文件规范的投融资平台,均可发行城投债券。

目前仙桃市城投公司拥有包括自来水、污水处理等经营性资产在内的大量优质资产,还有大量的土地资产有待注入,净资产额度足够;其下属的土地储备中心在过去3年内出让土地价款约为15亿,只要通过合理的财务调整,净利润也能达到发行债券的要求。我们认为,在对城投公司进行合理的资产整合及财务调整的情况下,其完全能符合国家发改委的相关规定,从而达到发行城投债券的要求。

发行市政建设债券的优点在于额度大,通常可发行5-10亿元;期限长,一般可发行6-10年期;增级措施较好解决,如没有合适的担保资源,可用自身土地作为抵押物,从而达到内部

增级的效果。

但发行市政建设债券需要对城投公司进行相应的资产整合,其中可能需要国土、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因此,如市政府决定发行城投债券,建议由市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协调各种事项。另外,由于国家发改委近期受理的城投债券较多,因此审核周期也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建议近期以发行城投债为主攻方向,远期可考虑发中小企业集合债。

全国已发行城投债与集合债的比较

年度

城投债发行

(期)

融资额

(亿)

中小企业集合债

(期)

融资额

(亿)

2007

2

13.05

2008

13

223

2009

105

1367.5

1

5.15

2010

115

1492.5

2

5.83

2011

48

497.5

2

9.98

合计

281

3580.5

7

34.01

三、推进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的几点建议

2009年以来,湖北省共发行企业债券8只,额度69亿元,除襄樊、黄石各1只,其它都在武汉。另外,全省还有5只企业债券已报国家发改委待批,近20只企业债券基础工作正全面展开,有些已具备申报条件。从成功发债的几个市州经验介绍看,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市州政府高度重视,并作为发债推进主体,全力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在政策、资金、人力上给予企业支持。我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相对滞后,要推进此项工作,我们建议尽快确定城投公司为首期发债主体,并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

成立市企业债券发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财金办主任、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财政局、国土局、国资委、经信委、科技局、地税局、城投公司、财金办、发改委分管领导为成员,组建三个工作组,即资产划转组、基础工作组、资料上报组,分别由政府副秘书长、财金办主任、发改委主任担任小组长,具体负责扩充城投公司资产、完成上报资料的准备、完成申报材料上报及核准发行的争取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财金办负责券商、担保、资信评级、市内金融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发改委负责债券融资工作的宣传、指导、推进,企业债券发行材料的审核、转报工作;财政局负责为投融资平台资产整合提供相关服务,指导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制度,按要求出具政府债务余额及综合财力统计表,研究制定支持债券融资的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地税局负责研究支持债券融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国资委负责城投债资产整合及中小企业集合债担保和再担保;国土局负责城投债土地资产注入整合以及土地担保工作;经信委负责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协调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发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和再担保;科技局负责科技型企业发债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城投公司负责城投债发行具体实施工作。

2、落实专项经费,满足活动需要

发行企业债券有大量的具体工作要做,需要协调各部门配合,衔接审计、评级、法律咨询、担保等中介机构,组织到国家和省申报和争取等,涉及各类会议组织、资料印制、谈判接待、考察学习、京省差旅等工作费用和中介费用。为确保企业债券发行工作各项活动能顺利开展,建议设立一个企业债券发行基金,建立专户,用于债券发行的工作开支和发行开支。基金中的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拨付,发行费用由发债企业预先支付。企业债券发行成功后,国家奖励资金注入基金,用作今后企业发债滚动资金。

(周忠义韦国政供稿)

责任编辑:韦国政郭姝丽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一) 1.《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应当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请问对于需要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如何确定其净资产的计算口径? 答: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发行条件中涉及的净资产指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 2.《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请问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如何确定可分配利润的计算口径? 答: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可分配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对于报告期内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的,请问发行人应当如何进行信息披露?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以下内容:一是相关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况(关联方往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执行);二是相关交易

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等;三是发行人应作风险提示,影响重大的作重大事项提示;四是明确披露债券存续期内是否还将涉及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如有,应进一步披露相关事项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持续信息披露安排。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应加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行为的合规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请问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如何提供相关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说明案件调查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说明涉案注册会计师是否为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应当就此事项进行核查,并对是否对本次债券发行形成实质性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且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有差异的,请问应如何予以披露?主承销商如何进行核查? 答: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作“重大事项提示”,充分提示评级结果差异。此外,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结合评级标准、方法、重要评级参数选取情况等因素说明给出相应债券

企业债发行条件及流程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与发行流程 一、企业债发行条件 企业债券的主管部门是国家发改委,根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经【2004】1134号文和发改财经【2008】7号文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人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2、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净资产规模达到规定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4、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5、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6、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现实审批时国家发改委一般要求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能够覆盖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7、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二、法律依据 1.《公司法》; 2.《证券法》; 3.《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证监会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5.地方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地区分行等每年有关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 三、主管部门及审批程序 企业向国家发改委上报企业债发行材料,同时主承销商向证监会上报承销团成员资格核准材料,国家发改委审查同意后向证监会和人行发出会签批文;证监会和人行进行会签,其中人行会签的重点是发行品种和利率;会签文回到国家发改委,如没有问题,国家发改委下达正式发行批文。

旅游项目建议书

旅游项目建议书

目录 第1章项目总论 (7) 1.1 项目概况 (7) 1.1.1 拟建项目名称 (7) 1.1.2 项目建设性质 (7) 1.1.3 项目承办单位 (7) 1.1.4 拟建项目选址 (7) 1.1.5 项目定位规划 (7) 1.1.6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7) 1.1.7 建设期限及实施进度 (8) 1.1.8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8) 1.2 研究范围和编制依据 (9) 1.2.1 可行性研究的范围 (9) 1.2.2 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9) 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0) 1.4 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11) 第2章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项目提出的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 国家旅游政策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2 内蒙旅游政策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3 项目发起人和缘由...................................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 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错误!未定义书 签。 2.2.2 符合《关于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错误! 未定义书签。 2.2.3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错误!未 定义书签。 2.2.4 符合内蒙和鄂尔多斯文化旅游战略发展方针错误!未定义书 签。

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 来源:岳阳市发改委财贸科 A.证券法 ?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 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 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 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B.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 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 具有偿债能力; ? 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盈利; ? 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 C.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 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 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 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 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 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 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D.相关机构职责 I.发行人 ? 提供债券发行所需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材料 ? 配合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 在主承销商的协助下,进行债券报批工作 ? 积极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沟通

各类债券发行条件.

各类债券发行条件(完整版) 本文来源:企业上市 一、地方政府债 1、法律法规依据:《预算法》、《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 审核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审批发行流程: 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其他地区仍由财政部代理发行、代办还本付息。 审批程序:国务院确定地方债务的限额,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下达,省级政府按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债,作为赤字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发行流程:首先要获得中央政府的批准,其次是要在本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上通过,然后才能真正进入市场操作阶段,向债券承销机构公开招标发行。 二、短期融资券 1、法律法规依据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 审批机构: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审核方式: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后报人行备案 2、申请条件

(1)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该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融资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发行条件 (1)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或者金融行业,发行企业均应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公示。 (2)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和交易。 (3)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发行融资券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 (4)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5)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中央结算公司负责提供有关服务。

旅游码头项目建议书doc全资料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沙井港旅游码头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市矛尾海旅游开发 三、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春兰 四、项目实施地点:市钦南区尖山镇沙井港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主要容:项目占地面积100亩,包括码头、宾馆、泳池、临海观景 休闲长廊、围墙、大门、花园及供电、供水、消防、环保、绿化、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260万元人民币,其中,海域办证、吹沙造地450万元,宾馆850万元,码头150万元,临海休闲长廊120万元,海堤150万元,花园、绿化50万元,员工小楼35万元,泳池25万元,大门、围墙30万元,游船两艘约400万元。 第二节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 市矛尾海旅游开发始建于2007年5月,是以旅游项目投资开发建设的企业,主营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注册资金为4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股份制投资。公司现有股东成员为:春兰、廖清正。公司法人由春兰担任。其中,春兰占股60%,其或独资或合作等方式多年从事各类项目的投资与开发建设;廖清正占股40%,其参股的广西迅捷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100余人,拥有各类可调配的火车、箱式零担车、城市配送车等60多辆,仓促面积2万平米。目前公司发展了宁电器、国美电器、新飞电器、安利产品、一心堂药业、金六福酒业、晚报、宁服装、凉元帅水业、柯达影业等知名品牌干线运输、区仓储配送等物流业务。

公司现有员工11人,拥有项目开发建设丰富经验,项目开发力量雄厚。公司经多方的考察沙井港后,现已与广西区、、、、等地的十多家知名度高信誉好的旅游公司进行了磋商,基本达成了多项对公司在沙井港投资建设一功能齐全的旅游码头项目后与公司的合作意向。另公司正争取广西区旅游局的支持,积极开发海外旅游(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的海上旅游特色路线。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信誉至上、质量第一为经营理念,以务实创新高效向上为企业精神,在企业发展的同时,竭诚希望与海外客户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创繁荣! 第三节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项目建设的背景 1、国际国旅游业高速发展 旅游业已成为世界经济中发展最快、带动面最广的产业,旅游收入和旅游投资在各国国民经济中都处于优越地位,旅游业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产业,并将在全球经济的重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中国旅游业随着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日益发展而高速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并被列为第三产业中新兴产业的首位。2006年全国入境旅游人数达12494万人次,旅游创汇339.49亿美元,分别位居世界第五和第七;国旅游人数达13.94亿人次;全国旅游总收入达6230亿元。目前,我国旅游业已经进入长期快速增长的上升通道。“十一五”时期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旅游业由于再增加就业、促进农村发展、缩小地区差距、节约资源等多方面的优势,将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进入黄金发展期。预计“十一五”期间旅游收入年增长10%左右。到2010年,中国旅游业总收入将达1226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14.5%左右,相当于GDP的7%。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旅游业总收入25000亿元人民币,年均增长7.39%,占GDP的比重提高到8%左右。2010年和2020年国际旅游人数将分别增长到10亿人次和15.6亿人次。 2、广西旅游业发展前景良好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1501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 第四条发行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五条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诚实守信, —1—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 第六条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引用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评级报告,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机构出具。 债券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由两名执业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署。 第七条为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和监管规则,按规定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八条发行人、承销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发行定价和配售过程中,不得有违反公平竞争、进行利益输送、直接或间接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其他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核准或者中国证券业协会按照本办法对公司债券发行的备案,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及其交易或转让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自律组织可依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或转让、非公开发行及转让、承销、尽职调查、信用评级、受托管理 —2—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发行条件及流程

公司债与企业债的发行条件及流程 第一节概念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它反映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二节区别 1.发行主体。公司债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债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 2.发债资金用途。公司债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发债资金如何使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审批。但在我国的企业债中,发债资金的用途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直接相联。 3.信用基础。由于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而我国的企业债券,不仅通过“国有”机制贯彻了政府信用,而且通过行政强制落实着担保机制,以至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差别不大。 4.管制程序。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

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国务院审批。 5.市场功能。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

一文读懂银行间债券市场及发行条件

一文读懂银行间债券市场及发行条件 【交易商协会诞生记:央行短期融资券引发的纠纷】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债券市场三分天下,公司债由证监会下属的交易所负责审核,企业债由发改委管理,银行间市场债券则由人民银行管理。为推动直接融资市场发展,2005年人民银行独辟蹊径,开发新品种——短期融资券,并打破了债券发行审批制,引入备案制,实行余额管理。然而,这一行为引来了债券市场管理的“纷争”。2007年下半年,不同的部位对央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对人民银行发出质询函,主要内容是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机构是否需要由人民银行审批,如果需要审批就是新市场行政许可,这需要在国务院备案。如果不备案,就违反了行政许可法。这一棘手问题,一度困扰人民银行。怎样才能既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又不违反行政许可法呢?央行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决定将金融市场司的部分职能分出,成立交易商协会,实行注册制,自律管理。央行随后也修订了央票的管理办法,将其注册机构由人民银行变更为了交易商协会。可以看出,一定程度上,正是因为中国债券市场的多头管理体制促成了交易商协会的诞生。法规依据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关于公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文件表格体系》的公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6]4号)监管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审批机构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债主体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发 行条件1、超短期融资券:期限在270天以内,所募集的资金应用于流动资金需要,不得用于长期投资。2014年,交易商协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SCP发行主体需满足五个标准:第一,发行SCP的主体需提供付费模式不同的双评级,任一评级机构出具AA级主体评级,发行人即可注册发行SCP;第二,发行人近三年内需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达3次或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累计达50亿元;第三,发行人需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测算短期资金缺口,确定募集资金规模,合理匹配用款期限,满足“实需原则”,不得“发短用长”;第四,公司治理完善,业务运营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五,市场认可度高,发行债券具有较好的二级市场流动。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是否可以超过企业净资产40%,没有明确规定,但目前公开发行超短融的企业一般都没有超过40%。超短融自2010年推出,经历了四次扩容,发行主体先后由3A级央企逐步扩展到有多次发行记录的AA+企业,但当时AA+承认的是中债资信评级,因为在市场上,中债资信的评级最为保守。2014年又将评级标准将为双评级中只要有一家出具AA即可。2016年修订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规定,企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自主发行,再次放开超短融的发行。2016年以来,大部分SCP发行仍实行双评级,但有少部分发行实行单评级,有部分主体信用评级为AA-。2016年至2017年3月27日,超短期融资券发行2269只,占银行间债券市场7.8%,余额占银行间债券市场10.72%。无论是只数,还是余额,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使用最多。2、短期融资券:期限在1年以内,短期融资券

特色小镇项目建议书

特色小镇项目建议书 2018年1月

一、项目背景 1、旅游小镇的发展及现状 旅游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是我国小城镇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旅游与小城镇协调发展不仅有利于当前国民经济增长,同时也为实现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建设新农村提供了可行途径,近年来在我国兴起了一批旅游城镇,如以“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风情为特色的江南古镇周庄,有独特魅力和浓郁民族风情的云南丽江古城,以及分别以历史文化、民族风情、丹霞地貌、美食文化、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为主题旅游品牌的桂林的兴安、龙胜、阳朔等县,利用主题特色,形成了旅游竞争优势使其脱颖而出,成为我国旅游业的新星。 在旅游产业不断壮大和旅游目的地功能不断增强的今天,文化旅游小镇的发展也向一定的主题化发展,综观中外的知名小城镇,都具有一定的主题特色。上海市重点发展的“一城九镇”是借鉴国外特色风貌城市建设的经验,把每个镇的风貌都以欧美发展国家风貌为特色主题来打造。如浦江镇将被建成为具有意大利为特色主题的新城、安亭将建成具有德国为特色主题的新城。而意大利的丽晖谷则是以滑雪和户外运动为主题的旅游小镇、法国的枫丹白露则是以皇家历史建筑、大型原生态森林和浓郁的艺术气息构成了一个浪漫、诗意的主题小镇。以及其他欧美知名小镇都以自然、音

乐、艺术、运动等为主题的城镇。 2、旅游小镇建设的政策保障 2017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建设一批农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产二产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支持各地加强特色村镇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风貌等建设。” 随着旅游业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的过渡,生态观光、文化体验等传统旅游形式与现代休闲娱乐相结合,使城镇旅游焕发新的活力,这类旅游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和开发潜力。 3、项目区域优势 项目选择在某某县草沟镇于城村新汴河沿岸区域内,主要是依托该区域附近独具特色、三面环水的生态农业环境和得天独厚的交通环境(距343国道旁及明徐高速出口处),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文化、旅游、生态农业产业基础环境,有力的保证了项目经营效果。充分利用项目区内的荒地、苇地、滩涂等低价格、低产业密度用地,建设新

公司债相关法律法规汇总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2015/5/30

目 录
证监会【第 113 号令】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发行交易配套规则基本齐备 .................................. 3 关于发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自律规则的通知 ................... 4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 5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 ............................ 8 关于进一步明确债券评级信息披露规范的通知 ......................... 10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2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 》的通知 .... 24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 ........ 38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通知 ...... 43
版本更新日期:2015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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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发行交易配套规则基本齐备 作者:倪铭娅 周松林 张莉来源:中证网 2015-05-30 08:57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 29 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1 月 15 日,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确保《管理办法》顺利实施,经证监会 批准,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组织制定发布了一系 列配套规则。其中,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4 月 23 日发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将于近期发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于 5 月 29 日发布《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至此,《管理办 法》相关配套规则基本齐备。b5E2RGbCAP 上交所准备工作就绪 上海证券交易所 29 日发布《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订)》、《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三个配套规则。上交所于 20 日发布《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工作流程》。自此,上交所公司债券预审、上市相关规则已陆续 发布,上交所发行、上市、交易公司债券所有准备工作已全面就绪。p1EanqFDPw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交所对债券上市交易实行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 的交易机制,实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上交所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上交所相关规则,对 债券发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完备性核对,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 任。DXDiTa9E3d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是在上交所现有私募债券品种相关规则的基础 上制定的, 以全面规范非公开发行债券挂牌转让行为。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简化挂牌转让流程; 二是体现私募债特点,完善监管制度;三是体现特殊品种的差异化性,促进私募债市场发展。
RTCrpUDGiT
《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取消专业投资者标准,实行合格投资者标准;明确了 投资者可投资的债券范围;完善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明确名单报备途径。5PCzVD7HxA 关于存量公司债券相关制度衔接的问题,上交所明确:存量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受托管 理人等专业机构,应按照新规则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再实施债券风险警示制度,已实施风险警 示的债券, 按照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管理; 不再对原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进行发行前备案;对于原允许普通投资者买入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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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发行企业债债券)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发行企业债债券) 已出版 要点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经过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经股东决定批准。 而股东(大)会需要公司的董事会召集、并拟定议案。 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第 _______ 届董事会第_______ 次临时会议 决议 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第________ 届董事会第 ________ 次临时会议 于年月日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人,实到人。 与会董事就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达成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拟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人民币亿元7年期公司债券,债券发行期限和发行利率将根据市场情况和主承销商的询价结果确定。同意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发行方案由公司与本次发行涉及的 中介机构根据公司和市场的情况确定,并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最终批复为准。 二、同意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 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债券事宜,具体内容包括并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2. 聘请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3. 签署与本次发行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同意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报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后执行实施。 与会董事签署: ------------------- 有限责任公司

特色小镇项目建议书

特色小镇项目建议书 特色小镇项目建议书 2019年1月 一、项目背景 1、旅游小镇的发展及现状 旅游与小城镇协调发展是我国小城镇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旅游与小城镇协调发展不 仅有利于当前国民经济增长, 同时也为实现城镇化健康发展和建设新农村提供了可行途径,近年来在我国兴起了一批旅游城镇, 如以“小桥、流水、人家”的江南水乡风情为特色的 江南古镇周庄, 有独特魅力和浓郁民族风情的云南丽江古城, 以及分别以历史文化、民族 风情、丹霞地貌、美食文化、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等为主题旅游品牌的桂林的兴安、龙胜、阳朔等县, 利用主题特色,形成了旅游竞争优势使其脱颖而出, 成为我国旅游业的新星。 在旅游产业不断壮大和旅游目的地功能不断增强的今天,文化旅游小镇的发展也向一 定的主题化发展,综观中外的知名小城镇,都具有一定的主题特色。上海市重点发展的 “一城九镇”是借鉴国外特色风貌城市建设的经验,把每个镇的风貌都以欧美发展国家风 貌为特色主题来打造。如浦江镇将被建成为具有意大利为特色主题的新城、安亭将建成具 有德国为特色主题的新城。而意大利的丽晖谷则是以滑雪和户外运动为主题的旅游小镇、 法国的枫丹白露则是以皇家历史建筑、大型原生态森林和浓郁的艺术气息构成了一个浪漫、诗意的主题小镇。以及其他欧美知名小镇都以自然、音 乐、艺术、运动等为主题的城镇。 2、旅游小镇建设的政策保障 2019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充分发挥乡村各类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 度融合。丰富乡村旅游业态和产品,打造各类主题乡村旅游目的地和精品线路,发展富有 乡村特色的民宿和养生养老基地。围绕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的产业,建设一批农业文 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一产二产三产深度融合的特色村镇。支持 各地加强特色村镇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风貌等建设。” 随着旅游业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的过渡,生态观光、文化体验等传统旅游形式与现 代休闲娱乐相结合,使城镇旅游焕发新的活力,这类旅游产品具有很大的市场需求和开发 潜力。 3、项目区域优势

证监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反馈意见汇编、审核流程

证监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反馈意见汇编、审核流程 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一) 1.《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发行人的累计债券余额应当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请问对于需要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如何确定其净资产的计算口径? ▌答: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发行条件中涉及的净资产指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 2.《证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请问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如何确定可分配利润的计算口径? ▌答:对于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可分配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对于报告期内存在金额较大的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形的,请问发行人应当如何进行信息披露?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详细披露以下内容:一是相关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情况(关联方往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执行);二是相关交易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机制等;三是发行人应作风险提示,影响重大的作重大事项提示;四是明确披露债券存续期内是否还将涉及新增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事项,如有,应进一步披露相关事项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持续信息披露安排。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应加强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行为的合规性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4.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请问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如何提供相关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的,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说明案件调查进展情况,说明是否影响会计师事务所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并说明涉案注册会计师是否为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应当就此事项进行核查,并对是否对本次债券发行形成实质性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在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资信评级且主体评级结果与本次评级结果有差异的,请问应如何予以披露?主承销商如何进行核查? ▌答: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作“重大事项提示”,充分提示评级结果差异。此外,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结合评级标准、方法、重要评级参数选取情况等因素说明给出相应债券评级的理由,说明相关评级参数选取的合理性和审慎性,并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披露。 主承销商应当合理关注发行人资信评级差异情况,进行必要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我部在评级业务现场检查中将重点关注一致性原则的执行情况,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问答(二) 1.房地产企业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如何有针对性地强化募集说明书中行业相关信息的披露内容?中介机构应当如何进行核查? ▌答:上市公司、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按照相关行业分类标准属于房地产企业的,以及非上市或挂牌公司参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属于房地产企业的,除应遵循《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披露要求以外,还应当按照下述要求强化行业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 (1)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对行业宏观影响因素、市场环境状况、公司自身商业模式及经营情况、业务所在区域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披露;

企业债券发行流程(最强完整)

企业债券发行流程 尽管近来债券市场行情步入震荡调整期,但一级招标结果显示债券需求依旧很旺盛。相信很多同学有意向多了解债券市场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笔者进行了以下整理。 一、申报材料制作阶段 1、发行人形成发债意愿并与发改部门预沟通 2、制作发行人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3、召开股东大会,形成董事会决议,制定债券发行章程. 4、出具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应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5、安排担保事宜。发行人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的担保工作,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聘请其他独立经济法人依法进行担保,并按照规定格式以书面形式出具担保函。 6、安排审计机构。发行人及其担保人提供的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经具有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7、安排信用评级。发行人聘请有资格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其发行的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 8、安排律师认证工作。企业债券发行申请材料由具有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和提供法律认证。 9、组建营销团。企业债券由具有承销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不得自行销售企业债券。主承销商由企业自主选择。需要组

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商承销企业债券,可以采取代销、余额包销或全额包销方式,承销方式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0、其他。主承销商协助制作完成债券申报材料,并报送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转报国家发改委。 附发行申请材料目录 1、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材料的文件; 2、发行人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申请报告; 3、主承销商对发行本次债券的推荐意见(包括内审表); 4、发行企业债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债券资金用途、发行风险说明、偿债能力分析等; 5、发债资金投向的有关原始合法文件; 6、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连审)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7、担保人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如有); 8、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9、企业(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0、承销协议; 11、承销团协议; 12、第三方担保函(如有);

旅游项目建议书

XXXX省XXX市(地区) XXXXXXXXXXXXX景区拓展 项目建议书 项目地点: 项目编号: 项目日期:年月日

第一章项目概要 1.1 项目简介 1.2 项目区域位置 1.3 项目具体地理方位 1.4 项目占地面积 1.5 项目所有权归属,上级管理单位概况 1.6 项目所在地地形地貌/气象条件 1.7 项目交通运输条件 1.8 项目水电等供应条件 1.9 项目所在行政管辖区域政策情况 第二章项目运营情况(已运行景区) 2.1 项目管理公司现状和发展历史(可经营期限) 2.2 项目管理团队和股权结构 2.3 项目前3年财务报表(收入、成本) 2.4 现有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年可经营时间、现有游客结构、年人流量、旅游淡旺季人流比例、游客来源地、散客团队比例、门票价格政策(散客、团队)、营销政策、旅行社签订情况 2.5 项目现有收入来源结构构成:门票、餐饮、住宿、商业、娱乐、其他 第三章市场预期分析 3.1 项目市场规模和目标份额(项目完成时最大市场容量、预期游客结构) 3.2 项目辐射营销范围(主要游客城市构成) 3.3 项目独特性分析和周边类似景区(竞争对手)分析 3.4 市场定位和营销策略 3.5投资后游客增长趋势比例(三年),预测基础 3.6预期收入来源结构(是否新上项目,是否有新收益点) 门票、餐饮、零售、住宿、娱乐项目 3.7 营销策略调整带来的收益变化 3.8未来三年收入的高中低预计

第四章投入产出 4.1 投资预算和资金来源(列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额和运营资金,并根据总投资预算规划资金来源结构:自有资金比例,自筹资金比例,股东增资比例,银行信贷比例等。根据规划作出固定资产投资及维修的预算,根据到达盈亏平衡前的现金流预测预估需要投入的铺底流动资金。)本报告中只列资金需求和供给的总数据,其具体构成和编制说明请附表详细说明。 4.2 成本估算和收入预期对人力成本、营销费用等运营成本进行核算,同时根据收入预期和人流增长等预测项目未来收入。在以上数据的基础上做预期损益分析。(在本模块下只涉及成本和收入的大类项目,其细目分析请根据预测依据详细附表说明) 4.3 效益指标和数据说明现金流量分析,得出项目的效益指标: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收回期等。(现金流量分析见附表)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1993年8月2日国务院121号令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1993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1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境内发行的债券。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 除前款规定的企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企业债券。 第三条企业进行有偿筹集资金活动,必须通过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的形式进行。但是,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发行和购买企业债券应当遵循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企业债券 第五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六条企业债券的票面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 (二)企业债券的面额; (三)企业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期限和方式; (五)利息的支付方式; (六)企业债券发行日期和编号; (七)企业的印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日期。 第七条企业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是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八条企业债券持有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企业债券可以转让、抵押和继承。 第三章企业债券的管理 第十条国家计划委员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拟订全国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和规模内的各项指标,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 未经国务院同意,任何地方、部门不得擅自突破企业债券发行的年度规模,并不得擅自调整年度规模内的各项指标。 第十一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发行和变相发行企业债券。 中央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计划委员会审批;地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 (三)具有偿债能力; (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 (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十三条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制订发行章程。 发行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 (二)企业近3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 (三)财务报告; (四)企业自有资产净值; (五)筹集资金的用途; (六)效益预测; (七)发行对象、时间、期限、方式; (八)债券的种类及期限; (九)债券的利率; (十)债券总面额;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doc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要求 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和要求 企业债券发行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财金[2004]11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财金[2008]7号)、《企业债券审核工作手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等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关于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但在实践中,企业单独发债的净资产需大于12亿元,不足12亿元的主要以集合债的方式实现融资。 2、关于盈利能力。拟发债企业需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三年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3、关于发行规模(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债总额,主体评级AA级以下企业还应含短期融资券),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4、关于募资用途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余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棚户区改造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60%执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募投项目必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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