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标定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货物(de)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货物(以下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de)设备、材料等.第二章招标第三条货物招标实行无标底招标.第四条招标人可设置控制价,控制价由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de)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控制价在有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后于开标前七日发至每个投标单位,超出控制价(de)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de),招标人可重新编制并发布控制价.1、有三分之一以上投标企业对控制价提出书面质疑(de).2、控制价中主要单价明显背离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近期发布(de)市场指导价格(de).3、招标人认为存在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复核(de).第六条招标文件中规定(de)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de)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商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de)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商(de)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de)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前面加上“相当于”(de)字样.第七条投标人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de)金额按投标总价(de)2%收取,但最高不超过80万元.第三章投标第八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de)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第九条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de)身份共同投标.第十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第十一条组成联合体投标(de),投标报名材料或投标文件中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de)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主投标人.企业业绩、类似工程经验、国际管理体系认证等资料以主投标人为准,联合体其他各方不计分.资格预审前未组成联合体(de),预审结束后不得组成联合体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第十二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de),招标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de);(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de).第十三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de),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de)代理人签字或盖章(de);(二)无法定代表人出具(de)授权委托书(de);(三)未按规定(de)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de);(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de)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de);(五)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de);(六)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de);(七)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de);(八)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de);(九)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de)其他情形.第十四条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投标(de)货物进行样品封样,以保证所供货物与投标时一致.第十五条工程评标由依法组建(de)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de)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de)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de)三分之二.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de)评标、定标办法,有记名(de)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第十七条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de)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de),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第十八条评分标准中(de)同类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界定.同类项目应从主要货物(de)数量、估算价、使用功能和产品型号等方面界定.以数量和估算价确定同类项目时,应当以招标主要设备或材料(de)数量或估算价为基数,在上下50%(de)浮动范围选定.第十九条货物评分标准分为综合评分办法和合理范围低价中标两种办法.技术简单或技术规格、性能、制作工艺要求统一(de)货物一般采用合理范围低价中标(de)定标办法.第二十条本办法评标基准价采取二次平均法进行计算.第一步确定投标报价有效范围.计算各有效标书最终报价中去掉最高和最低价后(de)算术平均值(以下称报价均值).若有效标书少于四家,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价.报价有效范围为报价均值(de)85%至110%(含85%和110%).超出报价有效范围(de)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去掉超过有效范围(de)投标报价后,将剩下(de)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再次进行平均(若剩余投标报价少于五家则不去最高最低),所得到(de)算数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第二十一条合理范围低价中标评标程序按照投标文件初审、技术标书评审、投标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等步骤进行.1、投标文件初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de)要求检查标书格式、法人授权委托、资质资格证书等符合性情况,对于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de)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技术标书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各投标单位(de)技术标书部分进行审查,对于技术标书合格(de)标书进入下一阶段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对于认定不合格(de)技术标书,应出具书面评标报告.3、投标报价评审:确定评标基准价: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de)规定确定评标基准价.随机抽取报价下限:投标单位唱投标报价前,招标人在有关监督部门或者公证部门监督下,公开从评标基准价(de)95%、96%和97%三个数值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报价下限.投标单位排序:投标报价高于随机抽取(de)报价下限(de)为有效报价.在此有效报价范围内,按照报价由低到高对投标单位进行排序.4、确定中标候选人:根据投标报价评审得出(de)排序,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报告中推选前两名作为中标候选人.5、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选择排序第一(de)投标人中标.当两家投标人报价相同,且排序并列第一时,招标人可任选其一作为中标单位.当排名第一(de)投标人放弃中标时,排名次之(de)投标人递补.第二十二条采用综合评分办法(de)招标项目,评分标准详见附表.评标按照投标文件初审、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进行.评标委员会(de)评标报告中应当推选出两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选择综合得分最高(de)投标人中标.当综合得分最高(de)投标人放弃中标时,第二名中标候选人递补.第二十三条上一年度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de)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de)1月1日,以此类推.附表:工程建设项目设备材料招标综合评标评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设备材料招标综合评标评分办法注: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de)实际情况对企业综合实力和技术性能部分进行细化.。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第四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7】141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相关材料。
(3)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品进行标注说明,且产品不得出现畸形报价,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特别说明:①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②关于价格扣除: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服务项目(包括系统集成和系统建设等),不对项目中涉及的货物(产品)进行认定。
2.技术分:【满分50分】2.2投标产品综合评价分(满分10分)(主观分)2.3业绩评价:(满分10分)(客观分)根据投标人提供同类产品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判断依据)销售业绩进行评价,证明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证明资料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3.商务分:【满分20分】3.1商务条款偏离评价(6分)(客观分)3.2售后服务承诺(满分8分)(客观分)3分)(客观分)3.4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评价分(满(3)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四、评标流程(一)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评标办法及标准

( 一) 评标方法和标准1、评标方法:“评定分别”法,对招标文件的评审进行定性评审。
“评定分别”法操作细则一、“评定分别”方案(一)评标方案1、评标方法。
招标文件的评审采用定性评审的方式。
定性评审是指评标委员会仅对招标文件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出建议,指出各招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弊端、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择优介绍招标文件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2、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包括技术等。
3、介绍定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
评标委员会在技术评审合格的招标人中,直接选优介绍 7 名定标候选人。
全部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
当技术评审合格的招标人数量已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介绍定标候选人数量7家时,除招标文件出现无效招标情况外,全部招标文件均应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或介绍为定标候选人。
4、定标候选人数量。
( 1)定标候选人:如切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大于等于7 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7家。
如切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少于7 家,则全部作为定标候选人。
(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切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少于 3 家时,招标人能够重新招标,也能够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连续介绍定标候选人。
竞争性判断的方式:设计方案可否可行、经济、合理等。
(3)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思疑或投诉以致定标候选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时,招标人能够连续定标,也能够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介绍定标候选人。
(二)定标方案依照项目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定标方法是可否择优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
1、定标方法。
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主要负责人担当定标委员会组长,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觉表建议,最后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议事规则:依照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明确的各定标候选人在技术方面的评审建议,结合招标文件要求择优介绍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

2024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活动,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的评标定标工作。
国家、省以及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评标办法是指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标准和方法。
评标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投标人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过程。
第四条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工程项目实际确定具体的评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招标人不得将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办法写入招标文件中。
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采用下列评标方法:一是合理低价法(平均值法)。
适用「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控制价低于30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类招标项目。
二是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如下招标项目:(一)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含本数)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类招标项目O(二)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以及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项目。
(三)建筑工程设计招标项目,招标人可以依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采用设计方案或者设计团队招标。
第六条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活动应当体现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信用、业绩奖项、报价、质量、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因素,不得含有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和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七条招标项目评标前,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服务类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经开标会审查所有有效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后审;施工类项目招标结合投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的信用等级和投标报价等因素参与资格后审(具体方法详见附件1)0第八条采用本办法评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总人数为5人(含本数)以上单数组成。
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

第八章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本次招标执行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采用“评定分离”制,按照苏建招办〔2017〕3号《评定分离操作导则》执行。
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4名(少于4名全部推荐)、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2名、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公示后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
(3)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可以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也可以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4)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⑧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数量为2名。
4、特殊情况的考虑。
(1)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公布的投票规则,独立行使投票权。
(2)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也可以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候选人;当所有定标候选人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三、评标定标办法PPT课件

• 经济标得分EXCEL演示计分过程
2020/10/13
13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16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下列7个方面进行打分:
• 1、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 建议:
• 1、适当降低技术标的总分值;
• 2、对7个方面的评标因子结合工程特点做适当调整;比如 对于市政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工业厂房等不进行节能 设计的项目去除“建筑节能施工专项方案”;增加结合工 程特点的“本工程特殊专项施工方案”,比如:高支模, 深井降水、装配调装等
2020/10/13
16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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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 解读A、
技术标打分是评标办法C、D与评标办法A、B的区别
• 优点:施工组织设计的打分有利于弱化投标报价起决定作 用的因素,引导投标人合理报价,重视工程质量,同时也 便于后期的施工管理。
• 缺点:施工组织设计枪手较多,一分好的施工组织设计方 案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写的与实际施工完全脱节,成为谋 求中标的法宝。
2020/10/13
14
技术标
•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 6、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 7、建筑节能施工专项方案(2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各项评标指 标打分时,应按照下列评分幅度进行评分:90%≦ 优<100%;80%≦良<90%;60%≦中<80%; 30%≦差<60%;计分时,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打分 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投标 人施工组织设计的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二位小 数)。
评标定标方法

评标定标方法工程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以上的单数。
经评标委员会初步确认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参加详细评审,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按下列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一、评标总则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评比打分。
二、评标步骤(1)专家审阅:评标委员会成员阅读招标文件,观看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投标文件。
(2)专家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本评标办法的打分标准进行打分。
(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三、评标分值设置(1)投标报价 29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去除废标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29分,其他报价与之相比,每高出或低出1%扣 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分值保留两位小数)(2)设计方案 60分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写设计方案,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1)建筑设计规范与标准:6分改造设计方案对国家颁布的建筑设计规范与标准的执行程度,是否满足相关规范与规定的要求。
2)地段周边城市环境的关系:6分改造设计方案是否充分考虑地段周边城市环境,与周边城市环境的条件、定位相吻合。
与地段内相邻建筑的关系是否协调,土地利用合理。
3)整体改造策略:6分改造设计方案是否提出了清晰明确,具备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的具体改造策略。
4)建筑总体布局:6分建筑总体布局,出入口设置,交通组织是否合理。
5)建筑功能:6分建筑功能的调整与改造是否合理。
6)建筑造型:6分建筑造型是否美观、简洁、大方、现代。
7)相关专业合理性:6分结构、水、电、暖通、人防等各专业是否协调一致,是否提出了合理可行的改造技术方案。
8)现状吻合度与利用率:6分改造设计方案是否吻合现状条件,对现状条件的挖掘利用是否充分。
9)技术可实施性:6分改造设计方案的可行性,是否切实可行,满足项目实施的时间要求。
10)经济性:6分改造设计方案是否经济合理,造价估算详实准确。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1:经评审的最投标低价法一、投标报价采用以下第种:1、本工程标底采用明标。
2、本工程标底采用暗标。
3、本工程无标底。
标底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参考,投标人根据自身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进行报价。
本工程评标时扣除独立费及其税金后计算报价下浮率。
招标人要求的报价下浮率不小于%,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
二、评标方法本工程执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评标工作按以下阶段进行:1、符合性评审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招标文件中的工期、质量等级要求、企业信誉好,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合同履约情况良好,有同类工程质量实绩。
2、技术性评审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标书进行技术性评审。
施工方案可行,有针对性。
包括以下几方面:劳动力组合、技术人员配置;施工机具配置;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平面布置。
如缺大项者,不予通过。
3、商务性评审对通过技术性评审的标书进行商务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是否低于该企业的成本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否决低于成本的报价。
评标委员会根据有效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候选人的先后次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三、定标办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招标人当场确定最终中标人。
2、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评标办法2:综合评估(业绩)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业绩)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一、本工程投标报价的大于标底价的%时,即投标下浮率小于%,视为不合理报价,不参与技术标评审,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的报价相对于标底价每下浮1%得0.5分,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情况进行报价,但其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招标人有权拒绝低于成本的报价。
独立费及其税金不参与下浮。
下浮率(以百分率表示)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四舍五入。
三、施工方案采用符合性评审。
施工方案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具备以下五大项内容即通过符合性评审:劳动力组合、技术人员配置;施工机具配置;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现场平面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