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一、业主物品放行
1、业主如需放行大件物品,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办理《物品放行条》手续。
2、前台值班员核实业主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业主卡、护照等)后方可给予办理放行手续。
3、非业主本人办理放行物品放行手续时,需持有业主授权委托书方可给予办理。
必要时值班员要电话进行核实,并详细记录好电话核实的号码、时间、业主的意见等。
二、租户物品放行
1、租户放行需电话通知业主(业主有授权委托书的除外)。
2、经业主同意放行后办理《物品放行》手续,在《物品放行条》上登记放行人的身份证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
三、物品放行有效时间及书写要求
1、物品放行条时间早晨:8:00---晚9:00。
晚上9:00
以后不予办理放行手续。
如特殊情况下,上报领导同意。
2、物品放行条的有效放行时间不的超过5小时,超过5小时以外规定时间的需经物服中心主任同意。
3、值班员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时,详细登记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
4、记录要求,涉及数字的记录必须严格按照大写字体规范格式填写。
5、《物品放行条》必须盖有物业服务中心的骑缝章,没盖骑缝章的一律属无效。
四、通知放行相关部门
1、物品放行条办理后,必要时通知安管部。
2、定期收回安管部《物品放行条》,并做好归档。
.5.0支持性文件与质量记录
5.1、《物品放行条》PR/WY-08-01。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3篇)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物品放行登记:居民在携带大件物品进入小区时,应主动向物业管理处登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物品放行登记表。
2. 物品检查:物业管理处有权对进出小区的大件物品进行检查,确保物品符合规定,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
3. 物品放行手续:居民在登记后,按照物业管理处的规定办理物品放行手续,包括领取放行证、办理临时通行证等。
4. 时间限制:物业管理处规定某些大件物品的进出时间,例如禁止在夜间或非工作日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小区。
5. 安全防护:物业管理处可以要求居民提供保护装备,例如搬运工具、防护墙垫等,以保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6. 责任规定:物业管理处可以要求居民在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小区时,承担相关责任,包括赔偿因搬运物品而引发的损失。
以上规定可以根据不同小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居民应主动了解小区的物品放行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以维护良好的社区秩序和安全环境。
小区物品放行管理规定(2)一、小区门卫工作安排专人担任。
二、小区门房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
门房管理人员要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性和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做好广电小区的管理和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灾害为重点的安全防范工作。
要不定时地巡视小区内各个部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
三、门房值班室要做到“三表”(来访人员登记表、小区住户一览表和机动车辆登记表)齐备,管理人员对院内住户、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要熟悉。
四、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陌生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行动可疑者一律禁止进入院内,谢绝推销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非院内人员向外搬运物品或驾驶车辆外出,必须严格查询,经本院内相关的人员证实无误后方可放行,发现可疑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遇紧急情况及时报警,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五、做好车辆出入小区管理工作,及时制止车辆乱停放、损坏公共设施、损坏绿化等行为,非院内车辆一律不准停放在院内,临时停放要进行登记,努力维护小区正常秩序。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是指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管理机构对小区或者建筑物内的人员和物品出入进行管理的相关规定。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小区或建筑物内的安全、秩序和居民的利益。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内容:
1. 物品放行申请:居民或访客在携带大件、敏感、危险等物品进入小区或建筑物前,需要提前向物业管理处或安保部门递交放行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身份核验:居民或访客在进入小区或建筑物时,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安保人员的身份核验。
3. 梯控系统: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安装梯控系统,在电梯门口设置刷卡或密码验证等措施,限制非居民或未经授权人员进入楼栋。
4. 小区门禁:小区内设置门禁系统,只有居民或授权人员持有有效的门禁卡或者密码才能进入小区。
5. 安保巡逻:物业管理公司或安保人员进行巡逻,在小区或建筑物的入口、出口和关键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控,确保人员和物品的安全。
6. 物品登记:居民或访客携带大件、敏感、危险等物品进入小区或建筑物时,需要填写登记表格,清楚记录物品名称、数量等信息,以备后续管理与追溯。
以上是一些一般情况下的物业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不同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者物业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可能会有一些调整和补充。
因此,具体的规定还需根据实际的物业管理情况和规定来确定。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物业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范文一、概述1.1 本规定旨在规范物业公司对外来人员携带物品进入物业区域的管理,确保物业区域安全有序运行。
二、适用范围2.1 本规定适用于物业公司所管理的各类物业区域,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
三、物品放行管理条件3.1 凡携带大型物品进入物业区域的人员,必须向相应的物业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相关的物品放行登记表。
大型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家具、电器、大型包裹等。
3.2 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其他危险物品进入物业区域的人员,必须向物业管理人员申请特殊放行权限,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3.3 物业公司有权对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以确保物业区域安全。
四、物品放行管理程序4.1 外来人员携带大型物品进入物业区域时,应提前至少一天向物业管理人员预约,并说明物品的种类、尺寸和数量。
4.2 外来人员携带大型物品进入物业区域时,应向相应的物业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将物品放行登记表填写完整。
4.3 物业管理人员对携带大型物品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确认,并对物品进行有效查验。
4.4 若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属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其他危险物品,物业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物业区域,并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五、物品放行管理责任5.1 物业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物品放行管理部门,负责物品放行管理工作,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保障日常巡查和检查工作的进行。
5.2 物业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物品放行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检查和登记工作,确保物业区域安全。
5.3 物业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物品放行管理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
六、物品放行管理措施6.1 物业公司应加强与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共同维护物业区域的安全。
6.2 物业公司应加强对物品放行管理流程的监督和改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6.3 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物品放行管理档案,记录携带大型物品进入物业区域的相关信息,以备查验。
公司物品出入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规范公司物品出入管理,防止非法物品进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访客、施工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携带物品进出公司的情况。
三、职责1. 保安部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人员及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放行;2. 物品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出公司的物品进行登记、审批和管理;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公司进行审批和监督。
四、制度内容1. 物品出入登记(1)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及物品,必须向保安部门登记;(2)登记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携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3)登记表由保安部门保存,定期报送物品管理部门。
2. 物品放行(1)保安部门对登记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物品符合公司规定,方可放行;(2)未经审批的物品,保安部门有权拒绝放行;(3)放行物品时,保安部门应要求携带人签字确认。
3. 物品审批(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公司进行审批,确保物品合法、合规;(2)审批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携带人姓名、联系方式等;(3)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保安部门。
4. 物品管理(1)物品管理部门对进出公司的物品进行登记、分类、存放,确保物品安全;(2)物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品进行盘点,确保物品数量准确;(3)物品管理部门对过期、损坏的物品进行报废处理。
5. 特殊情况处理(1)遇有紧急情况,携带人可向保安部门说明情况,经审批后可放行;(2)遇有可疑物品,保安部门有权暂扣并进行调查,必要时可报警处理。
五、违规处理1. 未经审批携带物品进出公司,一经发现,对携带人进行警告,并没收违规物品;2. 故意破坏、盗窃公司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 保安部门、物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酒店物品放行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酒店物品管理,确保酒店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流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酒店所有物品的放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客房用品、公共区域用品、餐饮用品、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物品放行条是酒店物品放行的凭证,是确保物品安全、规范使用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物品放行条的使用范围第四条以下情况需使用物品放行条:1. 部门内部物品调拨;2. 部门向其他部门借用物品;3. 部门向外部单位或个人借用物品;4. 部门办理物品报废、报损、捐赠等手续。
第三章物品放行条的制作与领取第五条物品放行条由酒店行政部门统一制作,包括物品名称、数量、领取人、放行人、审批人、放行日期等信息。
第六条部门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时,需向行政部门领取物品放行条。
第四章物品放行条的使用流程第七条部门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部门填写物品放行单,详细列明物品名称、数量、用途等信息;2. 物品放行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审批人签字;3. 部门将物品放行单连同物品一起交至行政部门;4. 行政部门核对物品信息,无误后填写物品放行条,交由放行人签字;5. 放行人将物品放行条交还部门,作为物品放行的凭证。
第五章物品放行条的管理与监督第八条物品放行条应由行政部门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物品放行条的管理,确保物品放行手续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行政部门定期对物品放行条进行核查,确保物品放行手续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部门如有物品放行条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补办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酒店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物品放行条的回收与归档第十四条物品放行条使用完毕后,应由部门负责回收,并交至行政部门归档。
第十五条行政部门定期对回收的物品放行条进行整理,确保归档资料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本制度中的物品放行条归档期限为三年。
通过以上制度,酒店可以规范物品放行流程,提高物品管理效率,确保酒店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流转。
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引言概述: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是指在物业管理中,为了维护社区安全和秩序,对于居民或者访客携带的物品进行管理和放行的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目的1.1 保障社区安全: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首要目的是确保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携带危(wei)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进入社区。
1.2 维护社区秩序:物品放行管理规定有助于维护社区的良好秩序,防止携带噪音、臭味等扰民物品进入社区,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
1.3 提升社区形象:通过规范放行管理,物业能够建立良好的社区形象,吸引更多的优质居民入住,提升社区的整体品质。
二、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内容2.1 物品清单管理:物业应建立物品清单,明确规定允许携带的物品和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物品、毒品、武器等。
清单应定期更新,并向居民和访客宣传。
2.2 安全检查措施:物业应设置安全检查点,对携带物品的居民和访客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安全检查应依法依规进行,确保安全性和公正性。
2.3 物品登记管理:居民和访客携带的物品应进行登记,包括物品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并发放有效的物品放行凭证。
物品登记管理有助于追溯物品来源,提高管理效率。
三、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执行3.1 员工培训:物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知识,确保规定的正确执行。
3.2 监控设备安装:物业应在物品放行管理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对物品放行过程进行监控和记录,以便发生问题时进行追溯和查证。
3.3 安全巡逻:物业应增加安全巡逻的频率和范围,加强对物品放行管理区域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
四、物业管理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的优化4.1 客户反馈机制:物业应建立客户反馈机制,鼓励居民和访客对物品放行管理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改进管理措施。
人员进出及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安全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办公秩序,保障公司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进出管理1. 员工出入公司应出示员工证,非员工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经门卫确认后方可进入。
2. 外来人员来访,需出示身份证、邀请函等有效证件,经接待部门确认后,在门卫处登记,并由接待部门安排人员陪同。
3. 员工请假、离职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人事部门申请,并由门卫核实后放行。
4. 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区域,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5.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公司内部区域,如需进入,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6. 员工上下班高峰时段,门卫应加强巡逻,确保人员安全有序进出。
三、车辆出入管理1. 车辆出入公司,需出示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及车辆出入证。
2. 公司车辆出入,需将车辆出入证放置于明显位置,便于门卫查验。
3.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需经接待部门确认后,在门卫处登记,并由接待部门安排人员陪同。
4. 运输车辆进入公司,需出示相关运输证明,经门卫确认后方可进入。
5. 车辆进出公司,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乱停乱放。
四、物品放行管理1. 物品出入公司,需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如采购单、领料单等。
2. 物品出入公司,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门卫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3. 物品出入公司,应登记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存放地点等信息。
4.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出入公司。
5. 物品出入公司,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3. 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序次
更改
条款
更改内容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B0
全部
本版首次发放。
2000.10.10
B1
全部
因公司改制,修改相关条款
2003.06.25
C0
部分
2.1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涉及到带物品出厂的相关人员。
3.1由所/部门负责实施和执行;
3.1总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进行处理;
3.2管理本部负责监督管理。
4.2.1《物品放行条》签署权限,以下两种情况签署均为有效:(1)正常上班时间:由申请部门的工程师以上人员、直属主管、部门主管加上有其他1名部门主管/副所长以上领导签名;(2)非正常上班时间:由申请部门的工程师以上人员、直属/部门主管和值班主任签名;如果其直属主管不在公司时,必须先由工程师以上人员签名确认,再加上值班主任签名,值班主任应电话联系其直属主管并经过确认过才能签名,否则不能签名;如仓库有出货、退料、随车分料或空箱回收等,必须有仓库组长以上的人员签名确认,再由值班主任签名确认。
4.2《物品放行条》的签署人员名单,由各事业所、总部制作签署人员名单的签名手谕,发到各门岗核对《物品放行条》签名时用,如人员出现变动时应及时更新名单。
4.2.1《物品放行条》签署权限,以下两种情况签署均为有效:(1)正常上班时间:由申请部门的工程师以上人员、直属主管、部门主管加上有其他1名部门主管/副所长以上领导签名;(2)非正常上班时间:由申请部门的工程师以上人员、直属/部门主管和值班主任签名;如果其直属主管不在公司时,必须先由工程师以上人员签名确认,再加上值班主任签名,值班主任应电话联系其直属主管并经过确认过才能签名,否则不能签名;如仓库有出货、退料、随车分料或空箱回收等,必须有仓库组长以上的人员签名确认,再由值班主任签名确认。
6.对供应商回收空箱的、空车进出的、小车/交通班人员对以上几条要特别注意,检查时要严格按《物品放行条》上的数量、产品名称、签名全部确认无误时方可放行,如值班责任人没有按规定执行或手续不全时给予放行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8.附件记录
8.1《物品放行条》
8.2《保安交接值班记录》
3.2管理本部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程序
4.1凡是物品出厂必须填写《物品放行条》,由经办人负责填写的内容包括:物品的名称、数量、(说明件/箱数,发往地点、放行理由)。
4.2《物品放行条》的签署人员名单,由各事业所、总部制作签署人员名单的签名手谕,发到各门岗核对《物品放行条》签名时用,如人员出现变动时应及时更新名单。
4.4.4从写字楼携带以上产品出厂的,由大门岗查验,收回《物品放行条》门卫联后放行。
4.4.5携带以上产品乘外勤车/交通车出厂的,必须经大门岗由值班保安检查验核对《物品放行条》上的数量和物品种类,并在《物品放行条》上确认签名,收回《物品放行条》门卫联后方放行。
5.携带以上物品出厂人员必须主动出示《物品放行条》,如《物品放行条》签名手续不齐备的,门卫有权扣留货物,直至补齐《物品放行条》手续后方可放行,没有有效的《物品放行条》强行出厂的,一律按偷盗论处。
4.4.2成品仓出货由卸货台的值班保安负责检查,并在《物品放行条》上确认签名,经大门岗时由值班保安负责查验核对后放行,收回《物品放行条》门卫联后放行。
4.4.3各工场门岗出货由车间门岗保安人员检查,并在《物品放行条》上确认签名,经大门岗时由值班保安负
责查验核对后放行,收回《物品放行条》门卫联后放行。
2007.08.01
制订:审核:
生效日期:
批准:批准日期:
未经同意不得复印
1目的
1.1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做好防范措施,防止公司财产被盗,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涉及到带物品出厂的相关人员。
3.职责
3.1各所/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和执行;
3.1总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对违反本规定行为进行处理;
4.3凡携带物品离开工场或公司的,必须办理《物品放行条》检查放行;凡是带物品出工场者,需从车间门岗出厂,由工场门岗检查放行,凡携带物品离开公司厂区的,必须从大门岗离开,由大门岗值班门卫检查放行。
4.4.1凡是车辆来料、退料、分料或空箱回收的必须有负责出荷检查的值班保安在场监督卸车,并在《物品放行条》上签名确认,再经大门岗查验,收回《物品放行条》门卫联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