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调查与报告制度

事故调查与报告制度
事故调查与报告制度

事故调查与报告制度

一、目的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务和储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影响环境、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职责

1.厂长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2.部门主管及时通知或报告管辖范围内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各类事故;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调查或如实反映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3.安全环保办参与事故调查;制定、修订本制度,协助行政部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并熟悉本制度;建立事故档案,综合统计各类事故

4.员工代表在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维护员工正当利益

5.员工及时如实逐级通知或报告发生的各类事故,协助事故调查。

四、工作程序

1.事故分类(包括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事故)

(1)生产(工艺)事故: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误操作等造成物料损失或影响生产运行和停产的事故

(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__________________ 小时以上和修复费用达 _______________ 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3)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伤亡事故:指公司雇佣员工在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体认定如下:

员工在企业生产活动场所涉及到的区域,由于生产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伤亡。

员工在生产区域外,执行公司所交给的工作任务时,在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

员工由甲地赴乙地执行工作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应负责的伤亡事故。

④经请示劳动部门确认的其它伤亡事故。

⑤第条规定以外的员工伤亡,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根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5)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违章作业、误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大气事故。

(6)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

现象,为火灾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制度

编号:SY-AQ-0738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 处理制度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 reporting system and investigation and handling system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调查处理 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保证事故处理的真实性,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内容: 2.1发生在本矿的各类安全事故,现场人有责任及时汇报,并视事故大小按规定逐级上报。隐瞒不报,对责任人加重处罚。 2.2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应保护好现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救治。 2.3建立事故档案,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2.4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本人和全公司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2.5对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员要主动关心他们,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合理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化解各种矛盾。 2.6对违反规章制度,盲目指挥、失职、渎职的责任人必须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物流企业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物流企业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报告范围主要包括违反禁限运物品规定,可能会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物流运输行为。 (一)重大危险品及违禁品: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制品、各类武器、弹药、易爆炸物品、易燃烧物品、易腐蚀物品、放射性元素及容器、烈性毒药、麻醉药品、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秘密级文件物品、不法书刊及相关制品。 (二)一般危险品:假币、假票证、假印章、假冒伪劣产品以及《禁限寄物品目录》所列的其他禁寄物品及在受理和运输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物品。 (三)货物受理开箱验视、物流活动实名制执行情况:物流寄递企业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执行开箱验视、没有严格执行实名寄递制度。 二、报告方式 (一)物流企业员工在收件时发现:可疑邮件、快件,可先行收下,填单收费,然后交回公司,由公司与监管部门联系。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向监管部门报告。 (二)物流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发现:上述可疑邮件、快件信息的,及时报告监管部门,也可直接送到监管部门约定地点。需要延时运输的货物由监管部门向公司通报。 (三)物流企业员工以及广大客户发现:物流企业工作人员没有执行收寄验视、实名寄递制度的情况,及时报告行业监管部门。 三、奖惩措施

(一)物流企业员工发现并报告的可疑货物、货物信息,经核查属实,在侦查破案、治安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重大案事件处置、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按照情报信息等级评定标准,奖励200至5万元。如举报线索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根据线索发挥的实际作用,给予5000元至50万元的奖励。 (二)物流企业及员工发现可疑线索未按规定报告的。经司法机关立案追诉,将依法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企业员工以及广大客户报告物流企业工作人员没有执行开箱验视、实名寄递制度的。监管部门一经查实,给予报告人30-200元奖励,并责令企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当事人再犯的,责令企业予以辞退,并纳入黑名单在全行业禁入。 四、应急处理 (一)禁运物品区别对待。除上述禁寄物品外,其他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不会对他人造成危害,只因其物理或化学特性不适合寄递的,例如:香水、打火机、化学品等,业务员可当面拒收。 (二)寄递物流企业及其员工在工作中发现禁运危险品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在交由专业或监管部门处置之前,要按规定操作,妥善处置,确保自身安全。 (三)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将严密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如果泄漏其个人信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寄递物流企业及其员工以及广大客户应如实举报,如有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新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新版)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要求编制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最新)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应急处置。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事故调查工作原则 1、事故报告 (1)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3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一旦事故发生后,能按照有关 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吸取教训,防止事 故重复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无论是人身伤亡事故或非人身伤亡 事故。)负伤者或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或矿 领导。 2、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汇报安监站、总工 和矿长。 3、矿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于重伤、死亡、重大死亡 事故以及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汇报局调度和局 领导。

4、对于轻伤事故,安监站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汇报安监局。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或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后,矿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每月底(或次月初),安监站必须将当月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安监局。 7、对于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上报而造成事故的扩大,矿将给予处以200元罚款。 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1、对于轻伤,重伤事故和非人身伤亡事故,由矿长或安监站组织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人员为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对于死亡、重大死亡和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安监站要会同上级调查组进行调查。

宾馆情况报告制度

宾馆情况报告制度 篇一:酒店情况报告制度 酒店情况报告制度 酒店从业人员发现下列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一、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违法犯罪人员。 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 罪活动。 三、旅馆内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事、盗窃、抢劫、杀人 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爆物品、剧毒物品、 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违禁品的人员。 五、持伪造、涂改、过期证件或所持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 人员。 六、无有效身份证件投宿且年满16周岁的人员。 七、公安机关通缉的对象或特征与其相似的人员。 八、其它认为需要报告公安机关的情况。 XX大酒店

二XX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篇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三亚田独金思达假日酒店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从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岗员工、工作人员发现或遇到下列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反映,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辖区公安机关报告: 1、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 2、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客人本人就是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对象或犯罪嫌疑人。 4、发现下列物品应立即按程序报告报警报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物品; (2)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3)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标志,制式服装和军警器械。 5、业务人员发现可疑情况后,首先应认真审查其证件,并复印留底,同时稳住来人; 6、在稳住来人后,要立即向主管业务的部门领导汇报,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公司负责人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监督局和有关职能部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公司应急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公司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 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后果。 精品文档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 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 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5. 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 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检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精品文档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额济纳旗沙红山南萤石矿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 一、总则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规范A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施工事故的控制管理,加强对电力建设事故的预防、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控制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工程建设事故的发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实现“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安全生产目标。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管理制度适用于A公司及各分包单位承包A公司的工程项目,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人身事故和电网事故。 三、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4、《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5、《安全生产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6、《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7、B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四、事故类别划分 1、人身事故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2)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4)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5)重、轻伤事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人身事故。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电网事故的划分 (1)特大电网事故:发生大面积停电的事故。 (2)重大电网事故:未构成特大电网事故;造成输电运行线路倒杆、塔的事故。(3)一般电网事故:未构成特、重大电网事故;造成输电运行线路短路接地、烧断导线,导致跳闸的事故。 五、事故归属 1、总包单位管理员造成的事故,为管理单位事故。 2、分包单位施工造成的事故,为分包单位事故。 六、安全生产人身事故的调查组织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组织成立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对于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执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B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重、轻伤事故则由公司调查组负责全面的调查工作。公司技术质量及安全监察部接到施工现场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发生重伤、轻伤事故的报告后,由技术质量及安全监察部根据现场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并由技术质量及安全监察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以及事故单位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由事故调查组安监人员填写。 七、电网事故的调查组织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组织成立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特大、重大电网事故的调查,执行《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 管理制度》;B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生产事故调查、安全信息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 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北京中通威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报告和处理,并对其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可分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部门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司概况或项目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篇一:(10)——典当有限公司报告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切实保障当物的安全,维护客户的利益,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结合典当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当物瑕疵报告制度 典当行每天组织专人对当天典当物品进行检验、汇总登记。在验收和查验过程中,验收或查验人员如发现当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上报典当行领导和保卫部门处理: 1、存有质量、数量问题; 2、为假冒伪劣物品; 3、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赃物; 4、变质脱节的; 5、其他异常情况的。 二、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予以抓捕,不得知情不报,更不得纵容、隐瞒: 1、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 2、使用伪造、变造或涂改的假证件办理典当业务的; 3、携带多种证件、印章和空白介绍信,且情节可疑的; 4、为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违法犯罪分子,或与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的违法犯罪分子相貌酷似的重大嫌疑分子的; 5、其他重大异常情况。 嘉峪关市泰瑞典当行 篇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对可疑情况进行报告应本着以社会安定为己任,高度关注典当风险的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条例。 二、公司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可疑情况的收集、汇总、对外报告,并负责定期与公安机关沟通联络。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进行报告:1、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它保全措施的财产;2、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容器;4、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5、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他管理的财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编号:SM-ZD-85267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国家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第四条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执行以下标准(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一)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可疑人员报告制度

可疑人员报告制度 篇一: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1、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建立《通缉通报登记簿》,详细记载通缉、通报的查控情况。 2、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旅馆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形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隐瞒包庇。 4、住宿场所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下列情形者,应当予以制止,并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一、发现被公安机关通缉的,布控的对象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二、发现有违法犯罪分子或形迹可疑的人员住宿人员身份与证件不符,或者伪造、变造、涂改证件,来路不明者。 四、发现吸毒、贩毒、嫖宿、卖淫、赌博等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住宿人员酗酒闹事宿,或有行凶迹象者。

六、住宿人员昼夜无故不归,或者任意留宿他人者。 七、住宿人员离店后,叫别人领取物品难以证明,或者寄存物品长期不取者。 5、如发现住宿人员中有企图自杀迹象,或患有精神病和有病危死亡可能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医疗机构等部门报告。 篇二: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三亚田独金思达假日酒店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从建立此制度起,凡在岗员工、工作人员发现或遇到下列可疑情况要立即向公司领导反映,并向当地人民政府辖区公安机关报告: 1、公安机关因侦破案件需核查宾馆内现住或曾住旅客的有关情况时,旅馆工作人员应积极帮助核实和查找; 2、旅馆接到公安机关发出的通缉令或协查通报时,应确定专人负责,立即开展工作,尽快核对、排查,发现可疑者,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3、客人本人就是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对象或犯罪嫌疑人。 4、发现下列物品应立即按程序报告报警报案: (1)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或物品;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排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的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二、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任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 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2)一次性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 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事故的报告统计:(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4)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三)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组成: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2.事故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最新)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调查处理制度 (最新) 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及架子队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工程名称、项目类别、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害人数、损失情况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2、报告时间: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应在二十四小时内用电话、电传向公司领导、安环部、社管中心报告。发生死亡及以上事故由所在单位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传真或电话报至指挥部安环部,再由指挥部安环部报公司安质处。发生事故后一周内向指挥部安环部报送初步事故调查书面报告。 3、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按规定报告,同时应按“应急预案与响应控制程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事故调查 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安全管理负责人或指定工程、安质、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死亡及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三、事故分析 1、发生伤亡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

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指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不够,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等。 2、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再根据这些责任人在事故发生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四、事故现场调查组成人员: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指派生产、技术、安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 2、死亡事故,由项目部或公司领导带队,由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会同所在地政府劳动、公安、工会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3、重大及以上死亡事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派其他领导带队,组织公司有关业务处(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五、事故调查程序: 1、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部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2、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

典当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可疑情况报告制度 一、三查: 查证件、查来源、查交流语言; 二、七对: 核对协查物品、出典人与当物是否相附、身份证件真伪、与年龄籍贯是否相附、物品与来源证明是否相附、物品的价格与出典人所要价格是否相附、配件是否齐全配套; 三、四罚: 明知应知赃物不报、未按规定查验身份证件、违规收售赃物销赃,移交公安机关。 四、五报告 (一)发现持假身份证或身份证与本人不符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二)要详细查问当物来源,索要来源证明,详细查问当物的品牌、型号、特征、功能、用途和价值,对发现当物来源不明,出当人不熟悉当物以及基本情况有可疑之处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三)对短期内连续多次典当物品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四)对一次典当多件物品的,价值较大或一次典当多个同样物品的,情况可疑,来源不明的,要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五)属协查内容物品或人员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通缉协查制度 为更好的开展协查工作,防范收售赃物规避典当经营风险,堵销赃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1、对公安机关向我行发布的协查通知及资料进行编篡造册,在办理业务时,以备查阅。 2、定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安机关下发的协查通知,撑握熟知协查内容。

3、收当时除按相关规定制度办理的同时,须与公安部门发布的协查通报的物品进行比对。发现可疑物品或可疑人员,在稳住当户的同时,立即上报当班经理和采取各种方式上报公安机关,做好协查工作。 4、对于预防和打击犯罪活动中有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当物查验、保管制度 一、当物查验制度 (一)查验当物是否属于禁当品。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章第27条规定: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依法查封,扣押或已采取其它保全措施的财产;赃物来源不明物品或财产权利;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枪支弹药,警用标志和制式服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管理的财物;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末能取得处分权的财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二)查验当物权属的合法性。 1、查验当物来源的合法性,一是核查当物原始发票,查看购入日期,金额是否经过涂改。二是通过观察询问,了解当物的特点、操作、维修方面的问题,检验当户对当物的熟悉程度,判断其所有权的真实性,防止收当赃物。 2、当物必须是当户合法拥有所有权或处理权的物品,持他人物品典当,典当人应出具所有权人书面委托和有效身份证明。 3、共有财产典当,必须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并取得书面证明。 4、查验当物的真假、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成色等。防止以假冒真,以次充好,为当物的正确估价提供第一手资料。 5、国家明确规定的当物如:房地产、机动车辆等,必须到相关登记部门去查询、登记,严防收当已被查封、抵押的当物。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的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排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为适应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需要、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定的标准,对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类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 二、事故严重程度分类 1.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任事故:是指一次事故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包括发生事故以后30日因事故而延长的均计入(排除医疗事故或自然死亡)。 5.特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 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其它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一次性造成职工100人及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3)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伤亡事故与应急防范管理 伤亡事故管理工作包括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等,目的是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一)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建立并实施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处理的内容、程序、负责部门或人员及及其职责,做好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事故的报告统计:(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并保护好现场;(2)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企业应当以快速的办法报告当地企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最迟不超过24小时;(3)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伤害程度以及事故的简要经过等;(4)企业应当根据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要求,按月、年定期报送伤亡事故的统计报表。 (三)事故的调查:1.事故调查的组成: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的有关人员组织;死亡以上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组成。2.事故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事故的目的是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因而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目的:减少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避免 重复发生同种事故。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安全事故管理。 三、内容: 1、事故的类型及等级划分: 根据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不同将事故分为: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事故划分 为不同的等级。 A伤亡事故: ①公司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为伤亡事故。具体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 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 环境不良,以及公司领导指派到公司外从事本公司活动所 发生的人身伤亡(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 ②急性中毒事故指劳动过程中存在的有毒物质在短期内通 过皮肤、呼吸道或消化道侵入人体,使人体突然发生病变,处于危险状态,职工中断工作,并需进行急救的或致使死 亡的中毒事件。 ③等级划分: 一般事故即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1个工作日以上, 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㈠较大事故即重伤事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 事故。

a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有可能成为残废的。 b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c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d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e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f手部伤害:大姆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姆 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肉受 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g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源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h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i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款,由公司行政办公室会同安 全科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j中毒:三人(含)以上中毒事故按较大事故处理。 ㈡死亡事故:包括重大死亡事故和特大死亡事故。 ㈢重大死亡事故(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指死亡1~2人的 事故。 ㈣特大死亡事故指同时死亡3人或3人以上的事故。 B火灾事故: 公司所属范围内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或发生 火情,虽未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性质严重的为火灾事故。等级划分:

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公司主管领导。 3、公司主管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各部门领导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

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应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华煤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7015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并保持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分析,落实防范设施,并按法规要求逐级报告,为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三.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事故的统计,并主管、协调或监督各类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工作,确保该制度的有效运行。 2、事故单位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故,要根据本制度要求尽可能迅速地进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以确保工作效率。 四,工作制度 1、事故报告 (1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当事人并需在3天内填写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表》,交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到重伤以上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用电话、电报,电传等快速方法报主管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等部门。 (3) 在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应急准备制度》要求开展救援工作,防止事故及事故损失扩大。

(4)发生火灾事故后,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发生生产、设备、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公司职能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公司有关领导和其他相关部门。 2、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事故性质和责任,坚持“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1)一般性事故由保安部调查。 (2)遇有与机械设备技术有关的轻伤事故或次重伤1-2 人事故,由经理、保安部及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3)一次重伤3 人以上事故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安监局视情况进行调查、处理、结案。 (4)重大伤亡事故,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第75号令,1991 年2月22日)进行调查和报告。 (5)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6)调查组在三天内向公司报送《工伤事故调查表》,以便及时对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3、事故的处理 (1)轻伤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应先由事故单位负责处理,并把处理意见上报公司,由公司上报同级安监部门备案。 (2)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特大事故,经理代表组织、主持召开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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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1 目录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工伤事故台帐 3、工程及事故情况月报表 4、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报表 5、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目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011年2月15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当地主管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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