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外汇资金清算规程
银行业资金清算操作规程

银行业资金清算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程旨在规范银行业资金清算操作,确保资金清算的安全、高效进行。
适用于所有银行机构的资金清算业务。
1.2 定义1)资金清算:指银行机构为客户提供资金划转、结算和清算的一系列操作。
2)收款方:指接受资金清算服务并收到资金的一方。
3)付款方:指发送资金清算指令并支付资金的一方。
1.3 主要原则1)安全性原则:资金清算操作应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欺诈和风险。
2)高效性原则:资金清算操作应迅速完成,减少操作时间和成本。
3)公平性原则:资金清算操作应公平对待各方当事人,确保交易公正公开。
第二章资金清算流程2.1 资金划转资金划转是银行资金清算的基本操作之一,主要包括存款和取款两种操作。
2.1.1 存款操作(1)收款方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和存款金额。
(2)付款方在系统中填写存款指令,包括收款方账户、存款金额等信息。
(3)系统验证存款指令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4)系统向收款方所属银行发送存款指令。
(5)收款方银行核实收款账户信息,并将资金存入收款方账户。
2.1.2 取款操作(1)付款方提供有效的银行账户信息和取款金额。
(2)系统中填写取款指令,包括付款方账户、取款金额等信息。
(3)系统验证取款指令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4)系统向付款方所属银行发送取款指令。
(5)付款方银行核实付款账户信息,并从付款方账户中划拨资金至收款方账户。
2.2 结算和清算结算和清算是资金清算的重要环节,主要包括对账、核对、报表生成和资金结算等操作。
2.2.1 对账和核对(1)系统将收款方和付款方的交易记录进行对账,核对资金划转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2)系统自动生成对账单,并通知相关方进行核对。
(3)核对无误后,双方确认对账单的准确性。
2.2.2 报表生成系统根据对账结果自动生成资金清算报表,包括收款方和付款方的资金流动情况、手续费等信息。
2.2.3 资金结算(1)付款方银行按照清算报表的指示,从付款方账户中扣除相应资金。
XX省农村信用社外汇清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XX省农村信用社外汇清算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省农村信用社外汇清算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外管局有关规定、有关国际惯例及《XX 省农村信用社外汇清算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外汇清算业务主要包括外汇资金收汇、付汇、无头报单处理、未达账处理、账目核对、查询查复。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XX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辖内开办外汇业务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
第二章收汇业务的清算程序第四条通知使用清算账户行。
经办社在办理境内外汇入汇款时,可直接通知付款行将款项划入清算中心在境内外账户行开立的账户或经办社在境内银行开立的账户。
第五条头寸确认分解。
清算中心收到账户行发来的头寸报单,逐笔登记,将来电原文转发经办社。
第六条头寸解付。
清算中心收到境外账户行发来的对账单或贷记通知后,应于当日将款项划入有关经办社在清算中心开立的现汇存放账户。
经办社凭清算中心的贷记通知、账户行头寸电或对账单贷记相关账务。
第七条不明业务处理。
对境外银行发来的贷记通知或对账单中收款行不清的款项,清算中心转入暂收账户并向有关行查询。
经办社对未收到的款项,应及时向有关交易行或清算中心查询。
第八条不明业务解付。
经办社认领暂收款项时,要向清算中心发送提供该笔款项的币种、金额、汇出行及汇入行名称、起息日和收款人姓名等内容,清算中心确认无误后予以解付。
第九条业务归档。
外汇清算人员将处理后的头寸电及相关函电分账户行、分币别、按起息日建立汇入汇款业务档案。
第三章付汇业务的清算程序第十条审核原始凭证或国际结算系统生成的汇出清算报文。
清算人员对业务部门交来的原始凭证或经协商一致的有效副本(原件随后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逐一审核客户资料、业务经办员、会计人员、授权人签章等各要素。
第十一条选择清算账户行。
经办社在办理各类汇出汇款时,应尽量选择与我社境外账户行有直接账户关系的银行为收款中间行,以保证汇路的畅通和款项的及时解付。
银行资金清算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银行资金清算的流程与注意事项在现代金融体系中,银行资金清算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它涉及到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结算,确保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转。
本文将探讨银行资金清算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资金清算的基本流程银行资金清算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基本步骤:1. 资金准备:银行在进行资金清算之前,需要确保自身有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满足结算的需求。
这包括经营活动所需的现金、存款准备金以及其他流动性工具。
2. 交易确认:在进行资金清算之前,银行需要与其他金融机构确认交易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这通常涉及到交易双方的身份验证、交易金额的确认以及相关文件的签署。
3. 资金转移:一旦交易确认无误,银行将开始进行资金转移。
这意味着从一个账户向另一个账户转移资金的操作。
这可以通过电子支付系统、银行间清算系统或其他结算机构来完成。
4. 资金结算:在资金转移完成后,银行需要进行资金结算。
这涉及到对账户余额进行调整,确保交易双方的资金得到正确的结算。
5. 结算确认:最后,银行会向交易双方发送结算确认,以确保双方都同意交易的结果。
这通常是通过电子邮件、短信或其他形式的通信来完成。
二、资金清算的注意事项在进行资金清算时,银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重要事项:1. 风险管理:资金清算涉及到大量的资金转移和结算操作,因此银行需要积极管理风险。
这包括识别和评估潜在的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少风险的发生,并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2. 合规性要求:银行在进行资金清算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这包括确保交易的合法性、遵循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规定,以及满足相关的报告和披露要求。
3. 技术支持:资金清算需要依赖于先进的技术系统和设备。
银行需要确保其技术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保证资金清算的顺利进行。
4. 人员培训:资金清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
银行需要为其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培养机会,以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能力来执行资金清算的任务。
银行资金清算与结算的流程与机制

银行资金清算与结算的流程与机制银行资金清算与结算是金融机构日常运作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它涉及到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交易和结算,保障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从资金清算与结算的基本概念出发,详细介绍银行资金清算与结算的流程与机制,以期为读者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资金清算与结算的概念资金清算是指金融机构根据交易双方的指令,通过内部核算、资金调拨和账务处理等方式,在一定时间内将交易的全部或部分款项划拨到收款方的账户,完成交易结算的过程。
资金结算则是指金融机构根据交易双方的指令,在一定时间内将资金从交易方的账户划拨到收款方的账户,完成交易结算的过程。
二、资金清算与结算的流程1. 交易发起银行资金清算与结算的流程始于交易发起。
当买方和卖方达成交易协议后,买方发起支付指令,将交易款项转入卖方账户。
2. 支付指令处理支付指令由买方的银行发送至卖方的银行,银行会对支付指令进行处理,包括验证指令的合法性、检查账户余额等。
3. 资金划拨经过支付指令处理后,银行会划拨买方账户中相应的资金到卖方账户。
这一步骤通常采用中央清算机构或支付系统作为中介,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 对账与结算在资金划拨完成后,银行会进行对账操作,即核对支付系统的交易记录与买卖双方的账户余额是否一致。
若一致,则进行最终结算,将交易结果反馈给交易双方;若不一致,则需要通过调账等方式进行纠错。
5. 结算结果通知银行会将最终结算结果通知给买卖双方,以确保交易双方及时了解交易的最终结果。
三、资金清算与结算的机制1. 中央清算机构中央清算机构作为资金清算与结算的核心机构,在交易双方之间起到了重要的中介作用。
它通过提供结算服务,处理支付指令、划拨资金,并提供对账与结算服务,保障了交易的高效和安全。
2. 支付系统支付系统是支持资金清算与结算的关键技术平台。
它通过建立统一的支付规范和流程,实现支付指令的处理和资金划拨。
支付系统在保障交易安全和效率的同时,也要满足各类金融机构的多样化需求。
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清算规则

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清算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清算所)•【公布日期】•【文号】•【施行日期】2011.08.2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汇管理正文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清算规则(2011年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常秩序,保障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和人民币外汇市场会员(以下简称“会员”)的合法权益,防范清算风险,确保清算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202号)和《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交易规则》等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以下简称“即期竞价交易”)的本外币资金清算。
第三条即期竞价交易的资金清算实行“集中、双向、差额”清算原则。
“集中”是指会员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达成的即期竞价交易,由上海清算所实时承担清算对手方的权利义务并分别与会员进行资金清算;“双向”是指上海清算所与会员在清算日同时办理本外币资金的收付;“差额”是指会员以同币种同结算日交易的轧差数与上海清算所进行清算。
第四条上海清算所发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即期竞价交易结算清单》为会员与上海清算所办理资金清算的有效凭证。
第二章资金清算第五条会员应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在币种发行国或地区的商业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并如实填写《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算账户信息情况表》后交上海清算所,以保证资金清算顺利实施。
会员若更改账户,需填写《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算账户变更信息情况表》,并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上海清算所。
第六条即期竞价交易的本外币资金清算实行T+2的清算速度,上海清算所与会员之间本外币资金的清算日为交易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清算日为双方资金入账的起息日。
外汇资金清算

第二章外汇资金清算
2.账务划分为往账与来账两个系统,两个关 系行直接往来。 3.总行集中对账销账。 4.全国联行外汇往来,发报行、收报行均用 联行全国联行外汇往来账务,发报行和收报 行均用“联行外汇往来”科目核算。 5. 外汇资金集中总行统一
第二章外汇资金清算
总 行
对账
发报行
①编制报单
②发送报单
送
第四联 :发报行 对账联
留存
第五联 :发报行 卡片账 第六联 :发报行 传票
第二章外汇资金清算
电划借方报单和贷方报单 第一联 :缺 第二联 :缺 第三联 :缺 第四联 :发报行对账联 第五联 :发报行卡片账 第六联 :发报行传票
第二章外汇资金清算
电划补充借方报单和贷方报单 第一联 :收报行传票 第二联 :收报行卡片账 第三联 :收报行对账联 第四联 :缺 第五联 :缺 第六联 :缺
第二章外汇资金清算
(三)日常核算 1.申请开户行的处理 填发“请贷记”报单或收到“已贷记”报 单 借: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往户或来户
贷:三资企业活期存款
第二章外汇资金清算
填发“请借记”报单或收到“已借记”报单 借:三资企业活期存款 贷: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往户或来户
第二章外汇资金清算
2.接受开户行的处理 填发“已借记”报单或收到“请借记”报 单 借: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往户或来户
2、国内联行与港澳及国外联行如以外汇人 民币开户,则国内联行为接受开户行,国 外联行为申请开户行。
第二章外汇资金清算
(二)科目与凭证 1.科目。境外联行往来使用“港澳及国外 联行往来”科目核算,该科目为资产负债 共同性质的科目。在该科目下分账户核算, 如为申请开户行时,该账户为资产账户, 其账户余额在借方;如为接受开户行时, 该账户为负债账户,其余额在贷方。
XX银行系统内资金汇划业务操作规程

XX银行系统内资金汇划业务操作规程第一节业务操作基本要求第一条本操作规程根据《省行集中清算系统(RTS小机版)有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修订版)制定。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使用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SBS3.0)办理资金汇划的业务各机构、网点。
第三条资金汇划业务主要是指省辖、区域内跨省及跨区域通存通兑、国内资金顺汇(客户类汇款、内部资金划拨) 、国内资金逆汇等业务。
一、通存通兑:客户持借记卡或存折在联网机构办理的存、取款业务。
目前的通存通兑业务只限于借记卡的柜台交易。
二、客户类汇款按汇款方式分为实时汇划、普通汇划、证券类汇划。
(一)实时汇划:客户以现金或直接从账户中支出两种方式向银行提出汇款申请时,银行在收款人开户行、账号(借记卡卡号)准确无误的情况下,立即将款项记入收款人账户。
(二)普通汇划:用于办理系统内次日到账的客户类对公、对私的资金汇划业务。
(三)证券类汇划:仅用于办理当日到账的跨区域证券、期货、基金、黄金清算等汇划业务,严禁用于办理客户类对公、对私资金汇划业务。
第四条资金汇划业务应坚持“经办、复核、授权三级管理,分级授权,授权有限,相互牵制”的原则。
查询查复业务应坚持“经办、复核二级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正确使用清算账户一、“9061总分行间清算往来”账户(以下简称“9061”专户),它是以省为单位在总行交换平台开立的清算实体账户, 该账户应由系统逐笔自动记账,严禁手工录入,”9061”专户暂不计息,跨区域汇划业务通过该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二、“9065区域中心内跨省清算往来”账户(以下简称“9065”账户),它是区域中心内各行在牵头行开立的清算账户,并在本行开立该账户各货币内部核算账户,该账户应由系统逐笔自动记账,严禁手工录入,该账户余额结转实行T+1清算方式,该账户不计息。
区域中心内跨省汇划业务通过该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三、“9062省辖清算往来”账户(以下简称“9062”账户),它实行一级开户制,是省辖机构在一级分行开立的清算账户,该账户应由系统逐笔自动记账,不得手工录入,该账户不允许透支,如账户出现透支,应及时筹措资金补足,该账户按季结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计息方式及利率按总行有关规定执行。
汇丰银行外汇清算业务流程

汇丰银行外汇清算业务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汇丰银行外汇清算业务流程一、引言汇丰银行作为全球领先的金融机构之一,拥有完善的外汇清算业务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银行外汇资金清算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币资金清算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97]汇管函字第250号),以及《XX银行清算业务管理办法(2011修订版)》有关规定,结合本行外汇业务工作实际,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外汇资金清算系指本行与国际、国内银行间通过账户和有关货币划拨体系,在办理国际结算和支付中,用以最终清讫双方债权债务的过程和方法。
账户代理行(以下简称账户行)系指为满足外汇汇款、托收、信用证以及境内资金汇划等业务的外汇资金收付需求,在对方银行开设账户,建立单方或双方互相账户关系的银行。
第三条外汇资金清算主要由境外同业外汇资金清算、境内同业外汇资金清算、系统内外汇资金清算三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境内外同业、系统内各项外汇资金往来、定期存放、拆放、账务核对等业务过程。
第四条根据《XX银行清算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总行运营管理部设置外汇清算业务岗位。
第二章境外同业外汇资金清算
第五条境外同业外汇资金清算系指本行有选择地与境外银行签订协议,建立资金往来账户,通过在境外同业开立账户,逐笔办理与境外同业间资金往来清算。
本行在选择境外账户行时,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工作效率高的境外银行建立账户行往来关系,办理外汇资金清算业务。
本行在境外行开立的外汇账户,主要进行贸易项下、非贸易项下的收付款、资金调拨、外汇买卖交割等业务清算。
第六条收汇账务处理
SWIFT贷记通知的境外发报行可以是境外账户行,也可以是境外非账户行。
如报文的发报行是境外账户行,则境外账户行将款项和对应的贷记通知转给本行,本行核对无误后,凭贷记通知记账;如非账户行发来收款报文,本行须待收到境外账户行的贷记通知后,核对贷记通知与收款报文相关信息并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
总行:
借: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贷:系统内清算款项
分行:
借: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个人/单位活期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如发现贷记通知所提供的受益人信息不详无法解付时,凭对账单上的金额暂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向账户行发出查询。
会计分录为:
总行:
借: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贷:系统内清算款项
分行:
借: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其他应付款
第七条付汇账务处理
付汇业务主要包括汇出汇款、进口代收付汇、信用证项下进口付汇、保函付汇及账户行之间头寸调拨等。
付汇使用的SWIFT 报文主要有汇款通知和银行间头寸调拨通知。
本行按客户的汇款申请书或付汇指令通过境外账户行当日对外付汇后,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
分行:
借:单位活期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系统内清算款项
总行:
借: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第三章境内同业外汇资金清算
第八条境内同业外汇资金清算系指本行有选择地与国内银行签订协议,开设资金往来账户,通过资金往来账户逐笔办理与境内同业间资金往来清算,主要包括对私境内资金划转、对公境内资金划转、境内同业之间的头寸调拨,以及通过境内同业代理本行跨境外汇资金清算。
除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情况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内以外币计价结算,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办理境内外汇划转手续。
第九条收汇账务处理
本行收到境内账户行收款通知,核对无误后,凭境内账户行的入账凭证或贷记通知记账。
会计分录为:
总行:
借:存放同业一般款项
贷:系统内清算款项
分行:
借: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单位活期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如入账凭证或贷记通知所提供的受益人信息不详无法解付的,凭对账单上的金额暂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同时联系境内账户行,做相应后续处理。
会计分录为:
总行:
借:存放同业一般款项
贷:系统内清算款项
分行:
借: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其他应付款
第十条付汇账务处理
付汇业务主要包括汇出汇款、进口代收付汇、信用证项下进口付汇、保函付汇及账户行之间头寸调拨等。
本行按客户的汇款申请书或付汇指令通过SWIFT报文将本行客户汇款信息发给境内同业,总行清算中心根据国际结算系统中生成的记账凭证,对境内账户行开出外币转账支票或相关付款凭证做账务处理。
分录如下:
分行:
借:个人/单位活期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系统内清算款项
总行:
借: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存放同业一般款项
第四章系统内外汇资金清算
第十一条系统内外汇资金清算系指总行、分行在清算中心开立系统内往来账户,逐笔办理相互间资金往来清算,包括总行与分行(含总行营业部)存款准备缴存、分行间清算等业务。
(一)总行与分行之间存款准备金缴存清算
1、分行向总行上缴存款准备金:
分行:
借:存放总行准备金存款
贷:系统内清算款项
总行:
借: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分行准备金存款
2、分行退回存款准备金:
总行:
借:分行准备金存款
贷:系统内清算款项
分行:
借: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存放总行准备金存款
(二)分行间清算
分行间清算系指由于客户资金款项在本行不同分行间划转导致的分行间资金往来清算。
会计分录如下:
甲分行:
借:客户账户或相关科目
贷:系统内清算款项
总行:
借:系统内清算款项—甲分行
贷:系统内清算款项—乙分行
乙分行:
借:系统内清算款项
贷:客户账户或相关科目
第五章外汇资金清算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各外汇业务处理机构应按照《XX银行外币头寸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配合总行金融市场部做好外币资金头寸预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总行运营管理部应每日核对本行在各金融机构外币清算账户的头寸余额,做好本行外汇存款准备金的退、补缴等工作。
(一)总行向人民银行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
借: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存款外币
贷:存放境内(外)同业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外币
(二)总行缴存人民银行外汇存款准备金退回
借:存放境内(外)同业款项或其他相关科目外币贷: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存款外币
第十四条总行清算中心应严格按照《XX银行对账管理办法》要求,定期与境内(外)账户行进行对账。
(一)核对发生额和余额
本行收到境内(外)账户行对账单后,须逐笔核对发生额和余额,保证本行账户的发生额和余额与境内(外)账户行对账单的发生额和余额一致。
如未收到对账单,应及时与境内(外)账户行联系,并要求补发。
(二)核对账户利息
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分别通过“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科目核算。
利息的计算按本行同境外账户行签定的协议办理,凭对账单上的利息贷记款项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贷: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
如计息期间发生透支,透支息的处理应凭对账单上的透支息借记款项记账。
会计分录为:
借: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
贷: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收到境内(外)账户行的对账单和利息清单后,如发现计息错误,应及时发出查询,通知境内(外)账户行进行调整。
(三)核对同业收费
境内外同业间账户管理费、转款费由账户行按约定的费率借记本行账户。
本行收到境内外同业的对账单后,根据对账单进行账务处理:
借:结算手续费支出
贷:存放境内(外)同业款项
第十五条总行清算中心每月初须将上月对账单发至各分行(总行营业部)进行账务核对,各分行(总行营业部)须于每月20日前完成对账并将回执送达总行清算中心。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程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规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