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行业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施工现场烟草使用禁令

施工现场烟草使用禁令背景烟草使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
烟草燃烧可能引发火灾,而吸烟也会产生二手烟,对他人的健康构成威胁。
因此,制定一项施工现场烟草使用禁令是必要的。
目标本禁令的目标是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员工和他人的健康,并促进环境的保护。
禁令内容1. 全面禁止烟草使用:在施工现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吸烟、咀嚼烟草和电子烟等。
2. 明确禁烟区域:在施工现场内划定禁烟区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和提示牌,提醒人们遵守禁令。
3. 建立吸烟区域:为有吸烟需求的员工设置专门的吸烟区域,该区域应远离易燃物和其他危险物质,并提供烟灰缸和垃圾桶,以便员工正确处置烟蒂和烟草垃圾。
4. 培训和宣传:向所有员工提供关于禁令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禁令的认知和遵守程度。
5. 制定处罚措施:对违反禁令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和纪律处分等。
处罚应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频率进行适当的裁量。
执行和监督1. 责任分工:明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责任,确保禁令的有效执行和监督。
2. 巡查和检查:定期进行巡查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各个区域遵守禁令,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3. 员工参与: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禁令的执行和监督工作,提供举报渠道和匿名举报机制。
4.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与禁令执行相关的投诉和纠纷。
效果评估1.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禁令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包括员工遵守程度、违规行为的减少情况以及环境和健康状况的改善等。
2.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禁令的内容和执行方式,以提高禁令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结论施工现场烟草使用禁令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工和他人的健康以及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的禁令内容、有效的执行措施和监督机制,我们可以实现一个无烟、安全和健康的施工现场。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草行业安全管理,保障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烟草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烟草种植、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烟草行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三)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烟草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四)组织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五)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六)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运行;(二)销售部门:负责销售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产品储存、运输安全;(三)仓储部门:负责仓储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仓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四)运输部门: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确保运输工具、设施安全运行;(五)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八条烟草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八)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烟草管制政策

建筑施工现场烟草管制政策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烟草管制政策的信息和指导。
建筑施工现场对烟草管制有重要意义,以确保工人和环境的健康与安全。
管制措施以下是建筑施工现场烟草管制的主要措施:1. 禁止吸烟区域:在施工现场内设立明确标识的禁止吸烟区域,包括室内和室外区域。
禁止吸烟区域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和烟雾探测器。
2. 禁止吸烟时间:规定施工现场的禁止吸烟时间,例如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3. 烟蒂处理:要求工人在指定的烟蒂中正确处理烟蒂,以避免火灾和环境污染。
4. 教育和宣传:开展针对施工工人的烟草管制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他们对吸烟对健康和环境的危害的认识。
5. 管理和监督:建立烟草管制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规定得到执行并制定必要的处罚措施。
法律遵守建筑施工现场烟草管制政策必须符合当地法律法规。
在制定和实施该政策时,应与相关的监管机构和法律顾问合作,以确保合规性。
监督和执行为了有效监督和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烟草管制政策,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烟草管制政策的实施。
2. 建立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现场的各项烟草管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烟草管制政策的行为,应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政策的严肃性和可行性。
总结建筑施工现场烟草管制政策是确保工人和环境安全的重要措施。
该政策应当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并采取适当的监督和执行措施。
通过建立禁止吸烟区域、规定禁止吸烟时间、烟蒂处理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施工现场的烟草使用,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性。
建筑施工现场烟草管制政策

建筑施工现场烟草管制政策背景烟草使用对健康有害,也可能引发火灾等安全问题。
因此,在建筑施工现场实施烟草管制政策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些简单的策略,以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烟草管制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政策制定1. 建筑施工现场应制定明确的烟草管制政策,并将其写入施工规范和安全手册中。
2. 烟草管制政策应包括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以及规定吸烟区域的设立。
吸烟区域的设立1. 吸烟区域应远离易燃物和危险区域,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 吸烟区域应设立专用的烟灰缸和烟蒂储存容器,以防止烟蒂引发火灾。
3. 吸烟区域应有足够的座椅和遮阳设施,以提供舒适的环境。
管制措施1. 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烟草管制培训,了解政策要求以及吸烟区域的位置。
2. 监督人员应定期巡视施工现场,确保烟草管制政策得到遵守。
3. 违反烟草管制政策的工作人员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执行效果。
政策宣传1. 建筑施工现场应张贴烟草管制政策的宣传海报,以提醒工作人员遵守政策要求。
2. 可以通过会议、培训和通知等方式向工作人员宣传烟草管制政策,并强调政策的重要性和效果。
监督与改进1. 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烟草管制政策检查,确保政策的执行情况。
2.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烟草管制政策,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
结论建筑施工现场烟草管制政策的实施对于保障工人健康、预防火灾以及提高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明确的政策、设立吸烟区域、加强管制措施和宣传政策要求,可以有效管理施工现场的烟草使用,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
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篇)

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来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作业安全水平,保护参与施工作业的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以外的施工队伍和个人在我单位进行的一切施工作业。
第三条外来施工作业包括各类建筑施工、设备安装、维修、翻新、清洁、危险品运输等建筑工程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外来施工作业必须依法取得资质,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技能。
第五条外来施工作业必须委托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二章施工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我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明确施工工期、工程量、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持相关证件。
第八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制定施工计划,并向我单位提供,我单位必须审查并予以批准。
第九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并根据我单位的要求配备相应的施工人员和设备。
第十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施工,并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与我单位协商确定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我单位的要求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第十四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畅通。
第十五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置警示线,确保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
第四章应急救援第十六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急救工作。
第十七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与我单位协调,做好现场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报告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并配合我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烟草行业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烟草行业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对外来施工、作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 384—2011)等有关法律、标准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行业所属企业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外来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外来施工、作业方是指:工程承包方、劳务(业务)承包方、劳务派遣工(业务派驻工)、外来临时作业等。
第四条企业对外来施工、作业管理实行明确职责、归口管理、审查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责任与制度第五条外来施工、作业方是承包工程、劳务(业务)作业项目的安全主体责任方,对所承包业务安全负主体责任,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第六条企业要落实对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监管责任,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对外来施工、作业安全负责监督管理。
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的项目实施前,必须对相关危险源、作业环境、设施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程序、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安全评价,不满足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企业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门人员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和外来施工、作业方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与安全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八条企业要将外来施工、作业方管理纳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外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临时动火、临时用电、特种作业、外来人员进出企业和生产经营区域、对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监督和考核等制度.第三章管理措施与督查第九条企业对外来施工、作业方要按照“事前把关、过程督察、事后评估”的要求,制订相应的管理流程,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安全注意事项告知、违章违规处理等,同时对相关方资格预审和选择、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业绩评估等进行管理。
第十条需要动用明火作业的项目,必须按企业相关制度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

烟草行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烟草行业是一个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为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对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从事烟草生产、销售、运输和储存等相关活动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强化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2.实行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职责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人员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权限。
3.强化监管,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4.全面整治,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管理要求1.设施要求1.1生产、储存、运输场所应根据场地自身特点、工艺要求和安全规定等建立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生产设施。
1.2安装、使用、维护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应定期检测、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1.3严格控制火源及静电电荷,消除火灾、爆炸等安全隐患。
2.作业要求2.1加强操作培训,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
2.2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生产作业,禁止违规操作、超负荷作业、挪用设备等行为。
2.3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工作安全规程,必要时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3.储存运输要求3.1合理规划储存场地,并按要求设置固定、可靠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灭火效能和使用功能,确保储存场所的安全。
3.2严格按照运输规定,采取可靠的包装、装卸和运输措施,严禁未经检验、混装、超载、超速等操作。
3.3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储存和运输管理,确保安全。
4.应急管理要求4.1确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处置程序,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2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中,发现或预见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3在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程序,依法保护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组织和职工的安全无事故。
施工单位禁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结合本施工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单位所有施工现场,包括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施工现场的禁烟行为,消除火灾隐患,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施工环境。
第二章禁烟范围第四条施工现场全面禁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区域:1.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2. 施工现场生产车间、仓库;3.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宿舍、食堂、卫生间等;4. 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安全出口;5. 施工现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区域。
第三章禁烟管理职责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禁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禁烟管理职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禁烟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禁烟制度有效执行。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现场禁烟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定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
第八条施工现场各项目部、班组负责人对本项目部的禁烟工作负总责,确保禁烟制度在本项目部范围内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施工现场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禁烟制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第四章禁烟措施第十条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明确禁烟区域。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禁烟检查,发现违规吸烟行为,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禁烟意识。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在禁烟区域吸烟的,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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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行业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企业对外来施工、作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烟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YC/T 384—2011)等有关法律、标准的规定,结合烟草行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行业所属企业及其所属控股企业外来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外来施工、作业方是指:工程承包方、劳务(业务)承包方、劳务派遣工(业务派驻工)、外来临时作业等。
第四条企业对外来施工、作业管理实行明确职责、归口管理、审查考核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责任与制度
第五条外来施工、作业方是承包工程、劳务(业务)作业项目的安全主体责任方,对所承包业务安全负主体责任,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第六条企业要落实对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监管责任,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对外来施工、作业安全负责监督管理。
企业生产经营区域内的项目实施前,必须对相关危险源、作业环境、设施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程序、应急预案等进行全面安全评价,不满足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企业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门人员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和外来施工、作业方执行相关管理制度与安全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八条企业要将外来施工、作业方管理纳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外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临时动火、临时用电、特种作业、外来人员进出企业和生产经营区域、对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监督和考核等制度。
第三章管理措施与督查
第九条企业对外来施工、作业方要按照“事前把关、过程督察、事后评估”的要求,制订相应的管理流程,包括:合同约定、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安全注意事项告知、违章违规处理等,同时对相关方资格预审和选择、作业前准备、作业过程、业绩评估等进行管理。
第十条需要动用明火作业的项目,必须按企业相关制度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现场必须与生产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并设置有效的安全通道;化学品车间及化学品储罐区有热
作业施工的,围挡高度必须满足防火与防爆要求,未满足安全作业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
动火作业前,要清理现场可燃物品并配足灭火器;动火作业过程必须有企业监管人员在场监护;动火作业结束撤离现场前,作业人员和企业监护人员要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现场未遗留火种。
第十一条需要临时用电的作业项目,必须按企业相关制度事先办理临时用电许可手续,明确作业地点、作业人员、作业时限、监护人员、岗位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临时用电启用前,必须由企业专业人员现场验证,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
临时用电结束后,由企业专业人员现场检查,按相关安全规定、标准撤除临时用电。
第十二条企业和外来施工、作业方的项目协议(合同)要依法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及其违约的责任追究。
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项目,企业要与相关方单独签订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内容必须包括:
(一)企业作为发包单位提出的确保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
(二)外来施工、作业方制订的安全组织措施、安全技术与管理具体措施;
(三)外来施工、作业方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定;
(四)企业对项目现场安全生产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五)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六)其他涉及项目转包、分包,人员更换与安全培训等规定。
第十三条企业项目组织实施部门必须与外来施工、作业方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并对施工、作业进行全程监管;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施工、作业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在日常安全检查时,要涵盖施工、作业方现场并保存记录。
第十四条同一工程项目或同一施工、作业场所有多个相关方单位施工、作业的,企业要与各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对各相关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十五条企业要重点监督的相关方,一般要包括:基建技改施工;设备安装维修保养;废弃物与污水处理;危险物品运输;熏蒸杀虫等在企业施工、作业的外部单位和人员。
第十六条在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烫伤、坠落等人身伤害、设施设备损坏等事故的,企业须要求外来施工、作业方做好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并制订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经企业按程序审核批准后,监督外来施工、作业方实施。
第十七条各省级局(公司)、工业公司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掌握所属企业外来施工、作业项目及安全管理动
态情况,把外来施工、作业纳入安全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外来施工、作业专项安全检查。
第四章责任考核
第十八条企业要将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企业项目组织实施部门要将外来施工、作业作为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考核意见;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要严格对外来施工、作业方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按照有关规定查处违法、违章行为,通报检查考核情况。
第十九条对因违反外来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法规、标准、制度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方,企业要依法依规按照安全协议追究有关责任并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单位可根据本暂行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实施具体办法和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规定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暂行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