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作业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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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临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3参考文件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2《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4 术语和定义

4.1 临时用电:因施工、检修需要,凡在正式运行的供电系统上加接或拆除如电缆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备以及使用电动机、电焊机、潜水泵、通风机、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一切临时性用电负荷,通称为临时用电。

5权责

5.1 本文件制定权责

批准审核校准拟、修

总经理部门主管安环

5.2 各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6 内容及要求

6.1.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区域的临时用电均属用火管理范围,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用电源。确属施工、检修必需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1)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

6.2 临时用电应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期前需按程序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在未办妥时,供电执行部门应到期停电。

6.3 对于禁火区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动火作业许可证所规定的期限。

6.4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6.5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及负荷容量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6.6 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6.7 施工配电箱、房,禁止直接接入各类用电设备,各类用电设备必须经用户配电箱转接,用电设备应按照总配电箱、房—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的三级配电方式进行连接。施工配电箱、房的“PEN”线或“PE”线应重复接地。

配电箱内开关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6.8 现场使用的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

6.9 配电箱、盘要有编号、有防雨措施。箱门应能紧密关闭。

6.10 供电线路横穿道路或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用保护套管等可靠的保护措施。若采用架空敷设时,其架空高度在装置区内不得低于2.5 m,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 m。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

6.11 行灯使用电压不得超过36 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罐、槽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 V。

6.12 临时用电部门不得私自向其它部门转供或在临时用电电网内引入其它电源。

6.13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6.14 临时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电,由临时用电使用单位拆除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各设备,其它单位不得私自拆除。

6.15 凡有触电危险且容易使人接触到的设备,如变压器、配电屏等应设在指定地点,周围设栏杆,并悬挂标示牌。

6.16 施工用电设备在装接完毕后,作业人员应检查用户设备是否良好,测量设备绝缘。并按总配电箱、房—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供电方式逐级送电。试验漏电开关漏电保护是否有效及转动设备的转向,严禁不经检查而盲目送电。

6.17 配送电部门应定期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台帐,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6.18 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作业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

6.19 职责要求

6.19.1 安环处负责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19.2 用电单位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票》的办理。

6.19.3 供电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审批。

6.19.4 作业、施工部门负责所接临时电的现场运行作业、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

6.20《临时用电作业票》的管理

6.20.1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6.20.2《临时用电作业票》一式三联,一联安环处存留,二联供电单位存留,三联作业单位存留。

6.20.3《临时用电作业票》至少保存1年。

7记录表式

7.1 附件1:《临时用电作业票》RD-SZ6-035A

附件 1 XXX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票

本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安环处存留,第二联供电单位存留,第三联作业单位存留。

第4页/ 共4页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含基建工程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按相关规定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二条在油区、制氢站、加油站区围墙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安全措施票”。 第三条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险点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同时将安全措施填入“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内。 第二章作业安全措施 第四条配送电单位/检修部电气班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特殊作业安全措施票”。 第五条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第六条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第七条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允许接入公用电网(正式运行的电源)。 第八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一)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二)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三)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 (四)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五)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 (六)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进入凝汽器内工作或金属容器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七)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漏保。 第九条配送电单位/检修部电气班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工厂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1 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总则的方针,增强法制观念,严格遵守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1.1严格执行国家“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生产规章制度。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厂房、设施和设备,员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1.2 重危及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拒绝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项链、戒指、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上班时不准佩带耳环、1.3方能进女工须把发辫放入工作帽内,指甲套等饰品及非操作用品进入工作场所。防护信号、所操作的设备,必须随时排除故障隐患。入工作场地和检查操作设备。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润滑良好,保证设备安全。工作 中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调整设备、1.4 拆卸防护装置时要先关机停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下班前 必须按规定切断电源气源,清理工作场地。1.5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非工作人员严禁 合闸。1.6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示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1.7 拆除或非法占用。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安全措施。1.8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严禁1.9 投掷工具、材料等物资。对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保存,严格管1.10

理。操作使用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1.11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按消防规范放置齐全,不可随便动用。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挽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1.12 相关机构。 2 设备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保持车间内环境整洁,各种物料码放整齐并远离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2.1 2.2 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的畅通,出入口、走道处,严禁摆放任何物品。车间内不得私接乱拉电源线,如确实需要,需报生产部批准,由专门的电工2.3 办理,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2.4 操作使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5 燃油锅炉运行期间,要加强巡视,发现异常及时处理。避免各种电气设备、线路受潮和过载运行,防止发生短路,酿成事故。 2.6 禁止在车间内使用明火,如确实需要须征得生产部同意,在采取有效安全措2.7 施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须由专人负责,使用后保证处理妥当无隐患。 2.8 车间消防员要按时车间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专人负责,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随时可2.9 用。 下班前,应检查车间内所有阀门、开关、电源是否断开,确认安全无

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康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电气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巨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要多处重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电气工作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五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纯洁、干涸、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六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大凡规定 第七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九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涸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业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十二条:箱式变电站应在明明位置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箱变基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第十三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临时用电作业票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临时用电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3参考文件 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2《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4 术语和定义 4.1 临时用电:因施工、检修需要,凡在正式运行的供电系统上加接或拆除如电缆线路、变压器、配电箱等设备以及使用电动机、电焊机、潜水泵、通风机、电动工具、照明器具等一切临时性用电负荷,通称为临时用电。 5权责 5.1 本文件制定权责 批准审核校准拟、修 总经理部门主管安环 5.2 各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 6 内容及要求 6.1.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等区域的临时用电均属用火管理范围,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用电源。确属施工、检修必需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见附件1)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票》。 6.2 临时用电应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期前需按程序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在未办妥时,供电执行部门应到期停电。 6.3 对于禁火区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动火作业许可证所规定的期限。 6.4 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6.5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及负荷容量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6.6 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6.7 施工配电箱、房,禁止直接接入各类用电设备,各类用电设备必须经用户配电箱转接,用电设备应按照总配电箱、房—分配电箱—开关箱—用电设备的三级配电方式进行连接。施工配电箱、房的“PEN”线或“PE”线应重复接地。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

公司工厂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

公司工厂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 精品办公文档 目的:为了确保公司工厂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公司及公司工厂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 1: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生产主管执行,培训员工知晓设备紧急停止按钮的操作,其他部件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2: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4: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及说明,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5: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6 :车间照明具体照明开灯时间:18:30——6:30,由生产主管开关,特殊情况可以提 早或延迟,地坑灯按实际需要使用。 7:办公室禁止乱拉电线,下班时拔除电器插头或关闭开关。公司宿舍用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严禁人员不在继续使用电器(如充电器等),行政部,工程部每月底巡查一次。 8:公司用电价格时间段;峰7—9点,18—23点,谷23—7点,平9—18点,公司不急需用电设备的尽量安排谷时段(不是必须的大用量电器不安排在7—9点使用)。 9:电焊机切割机磨光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10:检修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11: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 12: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13: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厂区安全管理制度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二、职责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整齐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非生产

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厂长负责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

临时用电作业票 施工动土作业票管理规定

抚顺石化公司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临时用电作业票、施工动土作业票管理规定 FSSH/WJ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顺利地进行,保证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抚顺石化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在抚顺石化公司

所属各单位进行施工的相关方。 第二章《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四条在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区域内进行的设备、设施的检修、维修、抢修等施工作业,必须凭《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详见附件1)进行作业。 第五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由设备检(维)修项目所属单位的设备员(或设备主任)填写。作业票须经项目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作业条件已具备、并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对于生产装置轮班操作岗位,若设备检(维)修项目跨班连续施工,则项目所属单位在换班时必须进行作业票的交接(直至施工结束),并做好记录。每班须按作业票的要求,对施工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对于不符合作业票要求的情况,当班人员(岗位班长或操作人员)有权制止施工作业,直至满足作业票要求。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动火、用电、动土、进入有限空间、高空等作业,还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票、临时用电票、施工动土票、进入有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11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 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 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 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 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 二职责分工 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

临时用电作业票、施工动土作业票管理规定

抚顺石化公司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 临时用电作业票、施工动土作业票管理规定 FSSH/WJ 013.508-20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作业安全顺利地进行,保证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 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抚顺石化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检(维)修作业、施工动土作业和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依照《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专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在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进行施工的相关方。 第二章《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管理规定

第四条在抚顺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区域内进行的设备、设施的检修、维修、抢修等施工作业,必须凭《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详见附件1)进行作业。 第五条《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由设备检(维)修项目所属单位的设备员(或设备主任)填写。作业票须经项目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共同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作业条件已具备、并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对于生产装置轮班操作岗位,若设备检(维)修项目跨班连续施工,则项目所属单位在换班时必须进行作业票的交接(直至施工结束),并做好记录。每班须按作业票的要求,对施工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对于不符合作业票要求的情况,当班人员(岗位班长或操作人员)有权制止施工作业,直至满足作业票要求。 第七条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动火、用电、动土、进入有限空间、高空等作业,还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票、临时用电票、施工动土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高空作业票,与作业票一起使用,不能互相替代。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项目所在单位应设专人随施工人员同时进场、并监护施工作业条件是否变化,如有变化,应及时修改补充作业票并予以落实,确保施工安全顺利的进行。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负责人如有变动,作业票也必须进行交接,接替的施工作业负责人也必须按票进行施工条件确认、签字。 第十条对于间断式施工作业,在每次开工前,项目所属单位有关人员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要对照《设备检(维)修作业工作票》,对施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 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 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 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 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 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热电厂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含:各岗位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制度 3、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规定 4、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5、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含:消防安全检查) 6、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7、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规程 8、公司各生产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9、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规程 10、公司各生产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1、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3、公司动火作业票管理制度 14、公司消防水系统图 15、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存放制度 16、公司消防设施配备标准 17、公司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含:使用、保管、检验、切换试验) 18、公司消防设施台账及试验、检验记录 19、公司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0、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 21、公司防火重点部位清册 22、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4、公司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 25、公司在岗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26、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7、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 28、公司危化品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29、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含:使用审批手续规定) 30、公司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等) 31、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含:检验报告及检验记录、隐患缺陷管理规定)

32、公司两票管理制度 33、公司两票评价制度(含:标准) 34、公司两票检查考核制度 35、公司检修工作危险点管理制度(含:危险点分析及其相应防范措施) 36、公司招标安全管理制度(含:外协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规定、签订安全协议规定) 37、公司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 38、公司油库(箱)区安全管理规定 39、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40、公司防汛管理制度 41、公司防汛器材、维护责任制 42、公司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 43、公司设备评级管理制度 44、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含:公司技术监督网、档案) 45、公司技术监督网各级岗位责任制 46、公司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7、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48、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修订、审批、签发程序规定 49、公司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50、公司应急预案培训制度 51、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52、公司事故调查表 53、公司事故处理表 54、公司防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5、公司地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6、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7、公司职工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8、公司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9、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0、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2、高温中暑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63、火灾事故应急总预案

工业园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工业园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方法。第三条、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第四条、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作等)。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训练。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第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第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第二条、人在导线或瓷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第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

临时用电作业测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临时用电结束后,工程部及时拆除临时用电设施,由用电点所在车间现场负责人检查确认后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上签字封票。 2、临时用电作业票一式三联,第一联用电点所在车间存留一年备查,第二联工程部持有,第三联用电作业负责人持有。 3、首次使用电容量24×200kWh/天的设备,必须提交该设备的有关报告、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材料,经工程部批准方可按临时用电票进行作业。 4、临时线路架空时,其高度在装置区不得低于米,穿越普通道路不得低于米,穿越主干道不得低于6米。 5、手持用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应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 6、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设备和线路负荷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7、临时用电的电源不得直接从接引点的电气柜上接引,工程部为使用车间提供的电源必须设置保护开关,使用车间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加装保护开关后方可使用。 8、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电器;在狭窄场所,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最佳选项)

1、临时用电票有效期不超过( C ),超期继续使用必须提前按临时用电办理程序重新办理用电手续。 A 5天 B 10天 C 15天 D 30天 2、低压临时用电应使用耐压等级不低于(D )的绝缘电缆,绝缘应良好无损。 A 36V B 110V C 220V D 500V 3、架空临时线路时,可以在( A )上架设临时供电线路。 A 木杆 B 树枝 C 脚手架 D 空储罐 4、设在室外的临时供电盘、箱及开关、插座要有防雨防潮措施,安装高度应不低于( C )米。 A B C D 5、临时供电设施的对地电压在( B )以上时,必须接地或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重复接地。 A 36V B 110V C 220V D 500V 6、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 C )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 A 5 B 10 C 15 D 20 7、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 B )类工具。 A Ⅰ、Ⅱ B Ⅱ、Ⅲ C Ⅰ、Ⅲ D Ⅰ、Ⅱ、Ⅲ 8、在狭窄场所,如反应釜、金属管道内,应使用( C )类工具。 A Ⅰ B Ⅱ C Ⅲ D Ⅱ、Ⅲ 9、生产检修等临时性用电的行灯在特别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设备(如塔、罐、

公司工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公司工厂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确保公司工厂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电的安全,特制订公司及公司工厂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 1: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生产主管执行,培训员工知晓设备紧急停止按钮的操作,其他部件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2: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4: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及说明,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5:岗位巡检人员进入电力室巡检时,不准分合电柜上的任何开关,也不得随意移、用电气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只允许巡检记录规定的设备情况(电流、电压表的指示以及各仪表的读数)。当发现异常情况首先要通知电工处理。 6 :车间照明具体照明开灯时间:18:30——6:30,由生产主管开关,特殊情况可以提 早或延迟,地坑灯按实际需要使用。 7:办公室禁止乱拉电线,下班时拔除电器插头或关闭开关。公司宿舍用电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电器(如电炉,取暖器等),严禁人员不在继续使用电器(如充电器等),行政部,工程部每月底巡查一次。 8:公司用电价格时间段;峰7—9点,18—23点,谷23—7点,平9—18点,公司不急需用电设备的尽量安排谷时段(不是必须的大用量电器不安排在7—9点使用)。 9:电焊机切割机磨光机使用时应检查电缆有无破损及烧坏,不用时应切断电源。 10:检修设备时应先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11:本车间值班电工在配电站操作应熟练倒闸操作规程。 12:未经批准,外来施工单位用电不准私自从车间接电,如果需要接电,必须经公司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并装电表。 13: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14:使用电钻、砂轮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戴好防护目镜,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不能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15: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打雷天气禁止在室外电气设备上进行操作和维修工作。 16:不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准将电气设备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严禁用铝线、铁线、普通铜线代替保险丝、保险丝规格应与电器设备的容量匹配,严禁随意换大或调小。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临时用电管理,确保公司装置检修、工程施工用电需求,根据国家及石化行业安全用电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运行工厂及项目施工单位。 第三条名词解释 (一)临时用电 本规定的临时用电是指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范围内进行基建、检维修、技措及日常维护的临时性用电。 (二)临时用电线路 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由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第四条本规定规范了临时性使用380V及以下低压电力系统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超过3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定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第五条在运行的生产装置区,油品储罐区,容器、塔器内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必须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作业票》。且临时用电作业期限不得超过《动火作业票》的许可期限和范围。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电气部负责临时用电管理,现场勘测,配电装置、用电设备电源线路搭接、拆除,日常巡回检查,用电计量工作。安全部负责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用电单位按照相关规范和本规定要求负责本区域临时用电的申请,现场用电防护措施的落实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临时用电办理程序及管理 第八条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5天,超过15天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保存期一年。 第九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电工作业证,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有人监护。 第十条用电程序 (一)本公司以外的单位需临时用电办理程序。 1.外来施工单位临时用电必须提前1—3天编制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用电负荷的大小及性质;供电时间、地点;保证安全的管理措施;电气安全负责人及专职持证电工。 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计划,包括绘制用电设备布置简图,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或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单位持施工用电及安全防护方案、动火作业票、电工作业操作证等到公司电气部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电气部将根据公司用电计划,与用电单位一同对现场进行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后,由用电单位按规定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 4.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电气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发放“临时用电许可证”,确定临时用电电源接驳点,搭接临时用电和取送电工作,所需材料全部由用电单位自行提供。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守则 第一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坚持各级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进厂,职工上岗都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操作 培训,专人操作指定设备,不准随意操作他人设备。 第三条 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严禁班前饮酒,带小孩到工作场地,不准穿拖鞋、 赤膊、敞衣、穿裙子,长发不戴工作帽进入工作场地,不准跨越运转设备和危险部 位。 第四条 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悬挂停电警示牌,专人挂牌或取牌,非机修或电工 人员不准修理设备和线路。 第五条 爱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 第六条 搞好文明生产、保证工作场地道路通畅,严禁乱倒废料,厂区内严禁吸烟和嬉戏。 第七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水源开关,按规定处理物料、半成品、成品,清理场地。 第八条 发生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如实地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车间、生产线和设备,职工有权向上级报告,遇有严 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等候上级领导处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十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的原则,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一条 厂长(副厂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对本厂的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任(厂长负第一位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每季召开一次厂安委会,做到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抓好各级安全管理,支持安全保卫部门的工作。定期组织好月、季、节假日前专业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清除,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对全厂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对失职者、事故责任者给予惩处。 5、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付诸实施,使生产区域逐步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做到安全生产。 6、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车间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和本厂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任务的同时都要强调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对责任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尤其对新入厂和调动工种的工人加强安全教育。 3、督促、检查车间职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组织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发现问题按“三定三不准”原则处理,即“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凡是自己能解决的,职工不准推给车间,车间不准推给部门,部门不准推给工厂”,并做好记录。 4、定期分析车间安全生产状况,研究不安全因素的预防对策,发生事故,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护现场。 第十三条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职工必须自觉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厂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2、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3、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设备、安全附件、工具等,不乱开乱动他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4、保持工作场所地清洁卫生,通道畅通,班前班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执行交接手续。 5、发现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护好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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