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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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间工伤怎么判定

实习期间工伤怎么判定

实习期间工伤怎么判定
在实习期间发生的工伤,其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实习期间的工伤认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实习期间发生事故的,应当视为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实习生进行私事活动或者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实习单位与实习生建立了劳动关系。

2. 实习生在实习单位的地位: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一般是按照实习协议进行实习,协议中包括实习的时间、内容、实习生的权益等。

实习期间,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一般没有劳动关系,因此,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工伤责任较轻。

3. 工伤认定程序:
当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事故导致伤害时,应及时向实习单位报告,并由单位进行报告和处理。

实习单位会通知工伤保险机构,由保险机构进行工伤认定。

保险机构会派遣医生进行鉴定和评估,根据医生的鉴定结果,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

4. 实习单位的责任:
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实习生的安全有一定的责任,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并负责实习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如果实习单位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实习生发生工伤,实习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5. 实习生的维权途径:
如果实习生认为自己的工伤没有得到合理认定或赔偿,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申诉,要求重新鉴定;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为自己维权。

此外,实习生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雇佣律师,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

总之,对于实习期间的工伤认定,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实习单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并负责受伤实习生的医疗费用和赔偿;实习生也应及时报告事故,维权时可以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

公司是否应该和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出具实习证明

公司是否应该和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出具实习证明

一、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于1995年8月4日发布《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95]309号)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招聘在校实习生,不视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可与实习生协商或自行决定是否与之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是指在校学生通过参加实习单位的实际工作进行实践学习,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实习协议的本质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关系,适用《合同法》及其他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三、有些实习生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以实习协议或实习证明作为其在实习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文件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认定为工伤、要求实习单位进行赔偿。

因此,有的实习单位拒绝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出具实习证明。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主体只能是与实习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由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不具备实习单位职工的身份。

因此,实习生不属于工伤保险赔偿的受偿主体,相应的他们在实习期间遭受伤害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民事侵权纠纷来处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和《侵权责任法》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公司可自行决定或与实习生协商是否与之签订实习协议或应实习生所在学校的要求为其出具实习证明。

实习协议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和实习生实习期间的工作职责,还可以约定实习生的相关违约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签订实习协议可以避免已毕业实习生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劳动报酬这一情形。

此外,实习生不会因实习协议或实习证明而享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各项权利,不会增添公司的用人成本。

实习生没有工资合法吗

实习生没有工资合法吗

实习⽣没有⼯资合法吗对于即将毕业的学⽣来说,在外实习是⾮常普遍的。

然⽽,现实⽣活中,实习⽣没有⼯资也是⾮常常见的情况。

那么对于实习⽣没有⼯资,公司是否合法呢?下⾯店铺⼩编将为⼤家详细说明,希望会对您有帮助。

实习⽣没有⼯资合法吗1、实习⽣的⼯资,没有法律规定,没有具体约定,不发⼯资,也不违法;2、实习⽣是指在校⼤学⽣利⽤业余时间,勤⼒捡学的⼈员,与⽤⼈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没有⼯资⼀说,也没有法律强⾏规定实习⽣的⼯资,⾄于提供劳动之后的报酬,主要看双⽅如何协商的;3、如果没有签订协议,也没有约定提供劳动的报酬,⽤⼈单位不发放也不违法,下次再找实习单位,⼀定要签订合同约定清楚;4、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若⼲问题的意见》5、在校⽣利⽤业余时间勤⼯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实习⼤学⽣与学校依然有教学关系,还处于没有毕业的状态,⼤学⽣的档案等个⼈履历⽂件也放在学校,单位根本⽆法与实习⼤学⽣建⽴劳动关系。

⽽且这种实习本⾝的⽬的在于接触社会,实践⾃⼰在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不是专业训练,其根本⽬的在于教学。

由于学⽣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学⽣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的争议不能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旦学⽣在毕业后,继续留在实习单位的,两者间的关系将发⽣变化,将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毕业之后以失业或待业⼈员⾝份到其他⽤⼈单位的,因其已具备劳动者的⾝份,视为就业,则产⽣试⽤期、学徒期等概念。

⽆论是在试⽤期还是学徒期,学徒期和试⽤期都应当成为劳动合同期的⼀部分。

在法定⼯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单位应当⽀付不低于最低⼯资标准的劳动报酬。

如在此期间不幸患病的,还享有法定的医疗期。

如果没有签订协议,也没有约定提供劳动的报酬,⽤⼈单位不发放也不违法,下次再找实习单位,⼀定要签订合同约定清楚。

希望我们的⽂章可以在您困惑的时候给到您⼀些帮助。

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实习算劳动关系吗问题的具体回答

实习算劳动关系吗问题的具体回答

实习算劳动关系吗问题的具体回答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另外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学习或者以后工作的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等。

对于这种实习生与单位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实习是每一个大学生都应该面临的一个过程,这也是熟悉业务,方便企业了解自己的一种途径。

我们通常所说的一种实习就是一种比较广泛的概念,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实习。

通常法律意义上的实习是什么样的呢?那么实习算劳动关系吗?以下一、实习算劳动关系吗实习基本分两种情况。

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如《专利代理条例》中规定,初次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的人员,实习满一年后,专利代理机构方可发给《专利代理人工作证》。

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目的在于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为独立地从事这样的职业。

存在类似情况的还有律师、医师等等。

另外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学习或者以后工作的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等。

对于这种实习生与单位的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二、不是法律意义的实习1、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在校学生里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这种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12条规定: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这里实习生的身份是学生,而学生以完成学业为主要任务,不是以打工获取劳动报酬为生,不以就业为主要目的,因而不具备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

2、准毕业生进入用人单位实习这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准毕业生达成初步意向后,用人单位要求准毕业生到其单位实习,带有试用和考察的性质。

大学生实习有工资吗

大学生实习有工资吗

大学生实习有工资吗实习的类别实习分两种:一是实习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实习单位通过实践进行一定的专业训练,如律师。

在这种实习中,实习人员必须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目的在于增强从事这些专业工作的熟练度,以便将来能够较地从事这样的职业。

另外一种是实习人员出于学习或者以后工作的需要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行为,如大学生的毕业实习等(我们就说这种)。

实习生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实习生虽然与实习单位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但只是简单的管理,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管理,主要是以学生的身份受学校的管理。

实习生的身份是在校生而非劳动法上的劳动者。

实习期出现意外伤害怎么办具体说来,在校实习生在实习中受伤的责任归属应当区分为三种情况认定:1、实习是学校安排、推荐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用人单位作为实习生进行劳动的劳动条件提供人,劳动工作的安排指挥者和其中一种程度劳动成果的获得者,应当为实习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当实习生在劳动中受到伤害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学校作为学生的施教者、监护人和实习活动的推荐者应当预见实习生在实习劳动中必然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

因此,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对实习生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习生可以选择要求其中一方或者两方承担赔偿责任。

2、实习过程未经学校安排或者推荐。

同时,学校毕竟对学生负有监管的义务,应当尽可能的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基于此种监管责任,学校要对在校生在实习中受伤承担补充责任。

即在用人单位不能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危害到受伤学生的或康复时,由学校先行垫付相关费用。

3、参与实习的在校生是未成年人。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该学生的实习活动是否有学校的参与,学校都应与实习单位一起对该学生在实习中的受伤负连带责任。

因为,学校作为其学生的监护人,对未成年的学生应当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更严格的管理。

未成年学生的行为能力有限,学校对其承担较之其他成年学生更重的监管责任。

实习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实习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实习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实习生是指在校学生或毕业不超过一年的学生,在学校的安排下,到用人单位
接受实习培训的人员。

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可以获得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的提升,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但是,关于实习生是否可以签劳动合同的问题,一直存在着一些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
者订立的,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

而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否可以被视为劳动关系,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一些人认为实习生只是为了获取实践经验而来到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劳动关系,因此不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实习生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也是付出了劳动,应当享有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权益和保障。

实际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可以被视为劳动关系,实习生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为实习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向实习生支付劳动报酬。

同时,实习生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也应当享有与劳动者相同的劳动保护和权益。

因此,实习生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在招聘实习生时,与实习
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同时,实习生也应当了解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权益和保障,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用人单位和实习生能够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共同促进实习培训的顺利进行,实现双赢的局面。

实习期要交劳动合同吗

实习期要交劳动合同吗?实习,是指在实际工作岗位上,由学校组织或者学生自行安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一种教育方式。

实习期,则是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暂时性的劳动关系。

在实习期间,学生可以通过实际工作,将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实习生的加入也为企业带来了新鲜血液,有助于企业的创新发展。

那么,在实习期要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涉及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而实习生的身份,则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那么,在实习期间,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呢?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实习生的身份。

实习生,一般是指在在读期间,通过学校组织或者自行联系,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的学生。

在我国,实习生分为两类:一类是全日制实习生,另一类是非全日制实习生。

其中,全日制实习生是指在实习期间,仍然保持学校学籍的学生;非全日制实习生则是指在实习期间,已经脱离学校学籍的学生。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至七十二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订立书面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结合以上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实习期,是否要交劳动合同,取决于实习生的身份和实习单位的要求。

对于全日制实习生,由于其仍保持学校学籍,与实习单位之间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此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而对于非全日制实习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或者书面协议,但并非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那么,在实习期间,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呢?以下几点建议供实习生参考:1. 了解实习生的权益保障规定。

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者身份认定问题研究

大学生实习期间劳动者身份认定问题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校期间就开始了自己的实习工作。

实习不仅能够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所学专业,更能够提前积累一些实践经验,培养一些实际能力。

然而,相对于正式员工,实习生的身份定位却受到了广泛关注和争议。

本文就解析实习生的身份认定问题,以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实习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实习生的身份实习生的身份,往往被归类于劳动者或非劳动者两大类别。

然而,实习生的身份认定却不如预期一般简单明了。

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对于实习生的认定原则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实习人员是指取得学历或者学位,在用人单位从事实践性工作并为完成专业学业要求而实习的人员。

实习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订立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在协议中约定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报酬等问题。

根据该法律规定,实习生不等于正式职工,但是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交往属于民事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不同。

因此,在实习期间,只能签署实习协议而非劳动合同。

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雇用实习生的,应当明确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基本工资以及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义务。

对于实习期限的规定,该条例还特别规定:实习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因此,对于实习生的身份认定,我们不仅要考虑实习生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长、工作内容与劳动合同是否一致等因素,还要结合法规来进行综合判断。

因此,在实习期间,适用的法律是《实习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1.工资福利待遇实习人员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协议一般约定实习期限、实习内容、实习报酬等。

实习报酬为单位的报销费用或者补贴形式。

但实习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实习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实习报酬应当符合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低于企业正式员工同等岗位的薪酬。

2.工作时间及休息在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均未对实习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进行特殊规定。

实习协议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质

实习协议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质在现实⽣活中学校⼀般会在⼤学⽣毕业前,安排学⽣到⽤⼈单位进⾏实习,⽬的是积累⼯作经验,⽽⼤学⽣实习是需要签订实习协议的,那么实习协议在法律上是属于什么性质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实习协议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质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学⽣与⽤⼈单位建⽴的是民事法律关系,所以签订的实习协议原则上是属于合同,⽽不是劳动关系。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若⼲问题的意见》12. 在校⽣利⽤业余时间勤⼯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的特征(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具有客观上的⾪属性。

劳动关系主体双⽅在法律⾯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单位向劳动者⽀付劳动报酬,双⽅在平等⾃愿的基础上建⽴劳动关系。

同时,劳动者作为⽤⼈单位的成员,在实现劳动过程中理所当然地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管理,双⽅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属关系。

(2)劳动关系产⽣于劳动过程之中。

劳动者只有与⽤⼈单位提供的⽣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单位产⽣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劳动法所涉及的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之中,不应包括未形成劳动关系之前的就业过程。

但是,由于我国是⼀个劳动⼒资源⼤国,就业问题成为⼀个社会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个时期内,都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

同时就业与劳动关系⼜有特别紧密的联系。

因此,我国的《劳动法》将就业纳⼊⾃⼰的调整范围,是出于我国实际的考虑,不能因此将就业也归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3)劳动者与⽤⼈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劳动关系只能产⽣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

同时,作为⾃然⼈的劳动者,在同⼀时间只能与⼀个⽤⼈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劳动关系。

任何劳动者都不能与⼆个⽤⼈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建⽴劳动关系;任何⼆个⽤⼈单位也不得同时与⼀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学生在实习期间受伤学校及用人单位的责任认定

学⽣在实习期间受伤学校及⽤⼈单位的责任认定裁判要旨学⽣在实习期间受伤因主体不是劳动者,不能享受⼯伤保险待遇,也不能按雇佣关系获得赔偿,应按⼀般民事侵权案件进⾏处理。

学⽣在实习单位⼯作中因其⾃⾝⼀般性过错致受伤的,不能减轻实习单位的赔偿责任,实习⽣不因其⼀般性过错⽽⾃担部分责任。

学校就实习⽣在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和权益保障,对实习单位未尽到应有的督促义务的,应根据其过错程度对实习⽣的受伤承担相应责任。

实习单位根据其在⽣产实习中是否提供了安全的⽣产实习条件、尽到了对实习学⽣的安全⽣产教育职责,按照实习单位的过错程度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例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以及在法律适⽤上的⽰范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实习⽣在⼯作中的⼀般过失不能作为⾃担受伤损失的归责依据如果类似本案的事故发⽣在具有劳动关系的⽤⼈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则劳动者可以向单位申请⼯伤保险赔偿。

⽽本案系发⽣在实习⽣在单位的实习期间,实习⽣仍为所属学校学⽣,并未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

在实习劳动期间发⽣事故致实习⽣⼈⾝损害,应适⽤怎样的归责原则,成为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

按照《⼯伤保险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只有职⼯的故意或违法⾏为致其⾃⾝在⼯作中受伤害的,才不认定为⼯伤。

可见,⼯伤保险赔偿适⽤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职⼯在⼯作中受到伤害的,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论职⼯⾃⾝是否有过错,都不能免除或减轻单位的⼯伤赔偿责任。

这是现代⼯业社会保障劳⼯阶层权益的⼀个重要原则。

当然与⽆过错责任相配套的是⼯伤保险制度,即⽤⼈单位要交纳⼯伤保险费,形成⼯伤保险基⾦,使得单位对职⼯的⼯伤赔偿成本变得分散、可控。

实习⽣与实习单位之间并⾮劳动法上的劳动关系,也不是民法上的雇佣关系,实习单位会发给实习⽣⼀定的费⽤,但也不宜认定为双⽅形成劳务关系,这种费⽤带有补助性质并⾮劳动的对价,故不能按照雇佣关系来获得⼈⾝损害赔偿。

实习⽣在实习⼯作中受到⼈⾝伤害的赔偿,应适⽤⽆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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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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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说『来言去语』
志愿救灾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编辑同志: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丈夫请了十天假,以志愿者的 身份前往灾区,投入到抗震救灾行列中。2008 年 5 月 23 日, 他在清理废墟时不慎左脚受伤,至今也无法正常上班。
请问:我丈夫的损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秀 梅
秀梅同志:
《工伤保险条例》第 15 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 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可 见,只要是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了伤害,不管这种抢险救灾行为是受单位因公委派实施,还是自我的行为,其目的都 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应当“视同工伤”。你丈夫志愿抗震救灾受了伤,也应“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工伤待遇的享受者只能是与 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此,实习生若在工作期间发生伤 亡事故,不适用有关工伤的规定,而只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11 条:雇员在从事雇 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要求实习单位 给予赔偿。
本刊编辑部
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编辑同志:
马忠成同志:
我是一所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 按照学校的教学要求,我们许多同学 都在假期到各类企业预岗实习。
请问,我们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 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在实习 中人身受到损害,是否可以要求实习 单条的相关规定,该法适用于建立劳动关系 的主体双方。因此,要适用《劳动合同法》,自然人必须具有建立劳动关 系的主体资格。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 12 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 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实习管理办法》第 10 条规定,学生到实习单位顶岗实习前,学校、实习 单位和学生本人或家长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 务。据此,你在实习阶段与单位不属于劳动关系,也就不适用《劳动合 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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