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总图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总图的布置原则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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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 3、装置布置设计应结合地质条件。 4、装置布置设计考虑风向的影响,主要为了尽可能避免因风向而引起的火灾和尽量减少因 风向而造成的污染。 六、装置布置设计应力求经济合理 1 、节约占地减少能耗 2、经济合理的典型布置 七、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用户要求 八、装置布置设计应注意外观美和绿化环境 绿化,美化环境,可减少粉尘等危害,应与平面布置一起设计。 7.3 总图运输 7.3.1 总平面布置原则 总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遵循防火、防爆、消防、环保和安全等有关规范的前 提下,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气象等条件,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使近期的总平面布置紧凑 合理,做到远期指导近期,以近期体现远期,做到人流、物流合理,生产区域与辅助区域功 能分区明确。结合工厂的远期发展,节约用地,充分考虑到卫生防护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根据厂区地形特点、化工产品生产工程的特点和各类建筑物的功能,进行合理布局、功能分 区合理、处理流程通畅、有利生产、方便管理。 7.3.2 总平面布置 生产装置着重按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作业的连续性进行布置,主要有厂房、仓库,车间与车 间之间、车间与道路之间按建筑防火规范要求和总图设计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充分考虑各装置之间物料互供,缩短管线连接距离,在装置间和装置内衔接紧密,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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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工艺设计--总图的布置原则 一、装置布置设计必须采取三重安全措施 首先预防一次危险引起的次生危险,其次是一旦发生危险,则尽可能限制其危害程度和范围, 第三次是次生危险发生以后,能为及时抢救和安全疏散提供方便条件。 二、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 (1)满足生产和运输的要求: (2)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 (3)满足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三、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操作、检修和施工的要求 1、可操作和管理。 2、一个装置能够长期运转,需要对设备仪表和管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 检修。 3、可施工。 4、在装置布置设计时应将上述操作、检修、施工所需要的通道、场地、 空间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在竖向布置和管线布置的要求: (1)竖向布置主要满足生产工艺布置和运输,装卸对高程的要求。 (2)管线布置,工程技术管网的布置及敷设方式等的合理对生产过程中的动力消耗以及投 资具有重要意义。 四、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全厂总体规划的要求,考虑工厂发展,留有余地。 五、装置布置设计应适应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 1、结合所在地区的气温、降雨量、风沙等气候条件和生产过程特点以及某些设备的特殊要 求。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50489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50489篇一:化工行业使用相关设计规范化工行业使用相关设计规范1、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 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3、 GB50187-2012《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4、 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5、 SHSG-052-20036、 SHSG-033-20087、 SHSG-053-20038、 HG/T205189、 HG/T2056810、 HG2053211、 HG2053512、 HG/T2066213、 HG/T2056014、 GB50189-20(来自: 小龙文档网: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50489)0515、 GB50029-200316、 GBJ87-8517、 GB50242-200218、 GB50274-9819、 GB50174-9320、 GB50176-9321、 GB50235-97《化工固体物料堆场及仓库设计规定》《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士规定》《化工粉体工程设计安全卫士规定》《化工固体物料装卸系统设计规定》《化工粉体物料机械输送设计技术规定》《化工机械化运输工艺设计施工图内容和深度规定》《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22、 GB50264-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23、 GBJ126-2008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24、 GB/T4072-2008《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25、 SH/T3004-2011《石油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26、 SH/T3160-2009《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27、 GB/T 13279-2002 《一般用固定的往复活塞空气压缩机》28、 SH/T3143-2004《石油化工往复压缩机工程技术规定》29、 JB 8935-1999 《工艺流程用压缩机安全要求》30、 SH/T 3144-2004《石油化工离心压缩机工程技术规定》31、 API 673-2002(2nd) 《石油、化学及气体工业用离心通风机》32、 JB/T10563-2006《一般用途离心通风机技术条件》33、 API 610-2004(10th) 《石油、石化及天然气工业用离心泵》34、 API 682-2004(3rd) 《离心泵及转子泵轴封系统》35、 ASME B73.1-2001 《化工用卧式端吸离心泵技术规范》36、 ASME B73.2 《化工用立式离心泵技术规范》37、 SH/T 3139-2004 《石油化工重载离心泵工程技术规定》38、 SH/T 3140-2004 《石油化工中轻载荷离心泵工程技术规定》39、 JB/T 8097-1999 《泵的振动测量与评价方法》40、 JB/T 8098-1999 《泵的噪声测量与评价方法》41、 JB/T 10378-2002 《固定式消防泵》42、 GB 6245-2006《消防泵》43、 API 675-1994(2nd)《容积式泵-计量泵》44、 SH/T 3142-2004 《石油化工计量泵工程技术规定》45、 JB/T 8697-1998 《隔膜泵》46、 JB/T 4330-1999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音的测定》47、 GB9237-2001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48、 GB50274-199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49、 GB50275-19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0、 SH 3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51、 GB/T 2625 《过程检测和控制流程图用图形符号和文字代号》52、 HG/T20505-2000 《过程测量与控制仪表的功能标志及图形符号》53、 HG/T20507-2000 《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定》54、 HG/T20508-2000 《控制室设计规定》55、 HG/T20509-2000 《仪表供电设计规定》56、 HG/T20510-2000 《仪表供气设计规定》57、 HG/T20511-2000 《信号报警、安全联锁系统设计规定》58、 HG/T20512-2000 《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59、 HG/T20513-2000 《仪表系统接地设计规定》60、 HG/T20514-2000 《仪表及管线伴热和绝热保温设计规定》61、 HG/T20573-2012 《分散型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定》62、 HG/T20699-2000 《自控设计常用名词术语》63、 HG/T21581-2012 《自控安装图册》64、 HG/T20700-2009 《可编程控制器系统工程设计规定》65、 GB50093-2002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6、 GB50058-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67、 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68、 GB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69、 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70、 GB/T50102-2003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71、 GB50050-200772、 GB50335-200273、 GB/T50109-200674、 SH3015-200375、 SH3016-199076、 SH3034-199977、 SH3095-200078、 CECS 09:198979、 GB50343-200480、 GB50395-2007《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工业企业程控用户交换机工程设计规范》《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循环水场设计规范》《石油化工给水排水管道设计规范》《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篇二:厂区规范2.2 工厂总平面布置2.2.1 设计依据《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GB50489—2009 《化工企业建设节约用地若干规定》 GB50187—201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工程规定》HG20546—2009 《总图制图标准》 GB/T50103-2010 《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 GBJ12-872.2.2 总平面布置的一般规定化工企业厂区总图运输设计,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因地制宜,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石化行业各总图设计常见问题解答(下)

石化行业各总图设计常见问题解答(下)在石油化工工厂总图设计工作中,对《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2014)的理解无疑是至关重要的,除此之外,《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18),《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2014)等一系列规范的相互关系如何处理,遇到某些具体问题应该如何协调等一些总图工作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应该如何解决?问:条文解释是否有法律效力,例如:关于4.2.12的条文解释“装置罐组的防火间距从防火堤开始计算”这一条是否有法律效力?但是一般按照工程实践,又是必须要遵守的。
这需要看《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18)编制组的要求。
条文说明是对条文的解释和补充说明,让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使用。
问:装置开车阶段,当上游装置开车后,而下游装置尚未完全打通,此时需要放火炬,这种情况怎么考虑呢?这时候火炬的排放量是小于设计的事故排放量的。
问:GB50984-2014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里面4.7.3条:“辐射热不应影响相邻火炬检修”。
如何判断不影响检修,这个尺度如何来把握?1火雨范围之外;2.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否迅速撤离,不致对人产生伤害;3.发生事故人员不能迅速撤离时,是否有相应的防护设施,避免火炬辐射热对人产生伤害……问:《石油化工工厂布置设计规范》(GB50984-2014)里面都是正常工况下的辐射热要求吧,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18)里面还要考虑事故工况的辐射热?一般地,配电室不进行抗爆设计,装置内的机柜间都需进行抗爆设计。
200米外的机柜间和控制室是否抗爆需要根据安全风险分析进行确定。
问:火炬按辐射热投影半径考虑距离,还是球形包络图不覆盖设备就行?按球形考虑。
问,液化烧罐的雨淋阀组间(建筑物)与罐组的防火间距怎么考虑?是按照&8.10条文控制阀的15m,还是参照泡沫站20m?《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6850160-2018)第8.4.5条第5款:雨淋阀室应设在防火堤外,距被保护对象不小于15米。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规范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规范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化工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运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良好的运输规范不仅可以提高化工企业的运输效率,同时也能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规范。
第一部分:化工企业总图的运输规范化工企业是指生产化学物质、药品、石油化工产品等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产品的企业。
这些产品的生产需要用到高度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物质,因此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各个环节,从而确保物品安全。
在化工企业运输中,需要遵守以下几项规范:1.发货前检查:在运输化学品之前,必须进行货物的检查,确保其符合所有规定的标准和规范。
检查内容包括货物的包装、标记、数量人员等。
2.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根据物品的特性、数量等方面考虑,选择适合的运输方式。
化学品的运输常用的方式有:陆路、铁路、水路、航空等。
3.包装要求:对于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货物,要采取相应的包装。
包装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要有良好的密闭性和抗震性。
4.标记标牌:对于每个运输包装,必须进行正确而清晰地标示,包括货物属性、运输分类、包装规格等,从而确保货物能够按照规范进行运输。
5.运输路线规划:在考虑运输路线时,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如交通情况、地形地势、环境保护等。
同时选择安全合规的运输公司也是非常重要的。
6.事故预防:在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应当注意事故的预防。
为此,要制定合理、科学的运输方案,以及完善的应对紧急事件的计划。
第二部分:运输规范的重要意义对于化工企业而言,运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事关企业的生产、生存、发展等方面。
而运输规范则能够起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作用:1.保障人员安全:化学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
如果规范不当,将会对人员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运输规范具有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作用。
2.保障环境安全:对于化学品这种易燃易爆的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如若出现问题,将会对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
GB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标准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目录前言 (2)1总则 (3)2术语 (3)3厂址选择 (4)3.1一般规定 (4)3.2技术要求 (5)3.3居住区 (6)4化工区总体布置 (6)4.1一般规定 (6)4.2交通运输 (7)4.3公用工程设施 (8)4.4仓储设施 (9)4.5居住区 (10)4.6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10)4.7固体废物堆场 (10)5总平面布置 (11)5.1一般规定 (11)5.2生产设施 (13)5.3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14)5.4仓储设施 (16)5.5运输设施 (17)5.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18)6竖向设计 (19)6.1一般规定 (19)6.2设计标高的确定 (20)6.3阶梯式竖向设计 (20)6.4场地排水 (21)6.5土(石)方工程 (22)7管线综合布置 (22)7.1一般规定 (22)7.2地下管线 (23)7.3地上管线 (24)8绿化设计 (31)8.1一般规定 (31)8.2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 (32)8.3卫生防护林带 (34)9运输设计 (34)9.1一般规定 (34)9.2企业铁路 (35)9.3厂内道路及汽车运输 (38)9.4企业码头 (41)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1)附录A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工厂容积率的计算 (43)A.1投资强度 (43)A.2建筑系数 (43)A.3厂区利用系数 (43)A.4工厂容积率 (44)附录B土壤松散系数 (45)附录C厂区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46)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3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化工企业总图的布置原则

化工工艺设计--总图的布置原则一、装置布置设计必须采取三重安全措施首先预防一次危险引起的次生危险,其次是一旦发生危险,则尽可能限制其危害程度和范围,第三次是次生危险发生以后,能为及时抢救和安全疏散提供方便条件。
二、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工艺设计的要求(1)满足生产和运输的要求:(2)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3)满足有关的标准和规范:三、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操作、检修和施工的要求1、可操作和管理。
2、一个装置能够长期运转,需要对设备仪表和管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检修。
3、可施工。
4、在装置布置设计时应将上述操作、检修、施工所需要的通道、场地、空间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在竖向布置和管线布置的要求:(1)竖向布置主要满足生产工艺布置和运输,装卸对高程的要求。
(2)管线布置,工程技术管网的布置及敷设方式等的合理对生产过程中的动力消耗以及投资具有重要意义。
四、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全厂总体规划的要求,考虑工厂发展,留有余地。
五、装置布置设计应适应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1、结合所在地区的气温、降雨量、风沙等气候条件和生产过程特点以及某些设备的特殊要求。
2、结合所在地区的地形特点。
3、装置布置设计应结合地质条件。
4、装置布置设计考虑风向的影响,主要为了尽可能避免因风向而引起的火灾和尽量减少因风向而造成的污染。
六、装置布置设计应力求经济合理1 、节约占地减少能耗2、经济合理的典型布置七、装置布置设计应满足用户要求八、装置布置设计应注意外观美和绿化环境绿化,美化环境,可减少粉尘等危害,应与平面布置一起设计。
7.3 总图运输7.3.1总平面布置原则总平面布置在满足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遵循防火、防爆、消防、环保和安全等有关规范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地形、地质、气象等条件,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使近期的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做到远期指导近期,以近期体现远期,做到人流、物流合理,生产区域与辅助区域功能分区明确。
结合工厂的远期发展,节约用地,充分考虑到卫生防护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完整版)GB_50489-2009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2009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目录前言 (2)1总则 (3)2术语 (3)3厂址选择 (4)3.1一般规定 (4)3.2技术要求 (5)3.3居住区 (6)4化工区总体布置 (6)4.1一般规定 (6)4.2交通运输 (7)4.3公用工程设施 (8)4.4仓储设施 (9)4.5居住区 (10)4.6施工基地及施工用地 (10)4.7固体废物堆场 (10)5总平面布置 (11)5.1一般规定 (11)5.2生产设施 (13)5.3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 (14)5.4仓储设施 (16)5.5运输设施 (17)5.6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18)6竖向设计 (19)6.1一般规定 (19)6.2设计标高的确定 (20)6.3阶梯式竖向设计 (20)6.4场地排水 (21)6.5土(石)方工程 (22)7管线综合布置 (22)7.1一般规定 (22)7.2地下管线 (23)7.3地上管线 (24)8绿化设计 (30)8.1一般规定 (30)8.2绿化布置及植物选择 (31)8.3卫生防护林带 (33)9运输设计 (33)9.1一般规定 (33)9.2企业铁路 (34)9.3厂内道路及汽车运输 (37)9.4企业码头 (40)10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40)附录A投资强度、建筑系数、厂区利用系数和工厂容积率的计算 (42)A.1投资强度 (42)A.2建筑系数 (42)A.3厂区利用系数 (42)A.4工厂容积率 (43)附录B土壤松散系数 (44)附录C厂区绿地率的计算规定 (45)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312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全国化工总图运输设计技术中心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厂址选择、化工区总体布置、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设计、运输设计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
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

**化工企业**项目总图专业运输设计统一规定编制校对审核项目经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年月目录1.总则 (1)2.一般工程设计规定 (1)2.1制图标准 (1)2.2设计深度 (1)2.3坐标系统 (1)2.4高程系统 (1)2.5主要图纸比例 (1)2.6使用的绘图软件 (2)2.7采用的标准图 (2)3.总平面布置 (2)4.厂区竖向及排雨水 (2)4.1厂区竖向布置 (2)4.2排雨水 (2)5.管线综合 (2)6.绿化 (3)7.汽车运输设施 (3)8.围墙、大门、守卫室 (3)9.道路及场地铺砌 (3)9.1消防路 (3)9.2装置内道路及车行场地铺砌 (3)9.3装置内场地铺砌 (3)9.4人行道 (4)10.执行的标准规范 (4)1.总则1.1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设计进度,提高设计质量,统一工程设计原则和规定,统一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和深度。
1.2本规定可作为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1.3本规定仅适用于**项目总图专业设计。
1.4有关设计单位的设计人员应严格遵守此规定,如有偏离应事先征得总体院和建设单位的书面批准和统一。
2.一般工程设计规定2.1制图标准1)制图标准统一按国家《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执行。
2)标高的标注方法:全厂总平面布置图、竖向及排雨水图、单元竖向布置图,一律标注绝对标高。
3)竖向布置图采用设计等高线法或标高法标注。
4)单元边界线及建筑物相互位置以坐标或尺寸线表示。
5)坐标及标高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2设计深度设计深度符合国家、有关部颁发的有关设计内容的要求。
2.3坐标系统本项目坐标系统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x、y)。
.2.4高程系统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2.5主要图纸比例区域位置图: 1:5000~1:10000总平面布置图: 1:500~1:3000单元平面布置图: 1:500单元竖向布置图: 1:500管线综合图:1:500~1:1000结构及断面图: 1:50~1:200各设计图纸,允许采用大于以上规定的比例,但不得小于规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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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总图管理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化学工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2.09.19
•【文号】
•【施行日期】1992.09.19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
正文
化工企业总图管理规定
(1992年9月19日化学工业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化工建设项目和化工生产企业(以下统称化工企业)按批准的总体规划及工厂总图布置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生产管理,保持总体规划和总图布置的合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小型各类化工企业、化工矿山企业基建和生产阶段的总图管理。
第三条总图管理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四条总图管理必须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条例,执行国家和化学工业部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并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实行科学管理。
第五条总图管理是化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应按基建和生产的不同阶段进行全过程总图管理,不能中断,并作为考核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
第二章总图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化工企业从企业筹建阶段起即应重视总图的管理工作,可视具体情况设置专、兼职机构或具体管理人员,负责总图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总图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了解企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总图设计方案的制定,并参与协调、审查工作。
二、负责监督已批准的企业总图设计的实施。
三、负责绘制企业现状总图,并根据现状的改变而不断进行补充、修改,使总图正确反映企业现状。
四、对企业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有管理权,并有权检查建设用地使用情况。
五、监督、检查和制止违章建筑、违章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收集、整理、保管有关总图管理所需的图纸、资料、文件,并达到完整无误。
七、与当地城建规划、国土管理、环境保护、绿化、消防安全、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和业务联系。
八、配合企业有关部门做好厂容管理、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消防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九、执行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八条实行总厂(公司)、分厂分级管理的大型企业,应制定分级总图管理的细则,明确各自责任范围,避免出现无人管理的情况。
第三章总图管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工程筹建阶段总图管理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对于新建工程,应根据设计和建设需要,配合有关部门收集建设区域内的
总图基础资料,查清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设施(各种管线、古墓、文物等),并应将资料整理成册存档。
二、对于老厂改建、扩建工程,应负责向设计单位提供有关的现状图和地下管线图及其它隐蔽设施资料。
三、应及时了解企业总体规划和总图运输设计情况,并参与其审查工作。
四、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的土地征购图。
五、对已经验收的测量控制网点、水准点及用地边界标桩等,要加强维修、管理、防止损坏、丢失。
第十条工程施工阶段总图管理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按上级批准的总体规划和总图运输设计文件,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无权更改总图运输设计,如需更改,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
二、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场地总平面图的审查工作,施工单位的永久性和半永久性设施不得占用企业建设用地及发展用地。
三、对改建、扩建、及技措工程,尚应审查施工场地对生产、生活、交通的影响。
四、在进行场地平整前,配合有关部门对建设范围内的地下隐蔽设施,进行妥善处理后,方可施工。
场地平整完后,应检查、验收。
五、在施工过程中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随着工程进展及时做好与总图管理有关的施工记录。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总图管理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以下竣工图及有关文件,应按国家和化学工业部现行的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竣工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必须有绘制人、核对人、审核人签字,保证其正确无误。
凡竣工图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不予验收。
(一)总平面布置竣工图;
(二)竖向设计竣工图;
(三)地上、地下管线及管沟各单项工程竣工图;
(四)铁道、道路、码头竣工图;
(五)绿化设计竣工图;
(六)各类地面标志资料(图纸、数据);
(七)竣工文字资料及表册(包括必须提交的施工原始记录)。
二、配合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竣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彻底清理施工现场,场地内临时施工设施,必须全部拆除。
三、根据施工单位按本规定提供的各单项工程竣工图及竣工资料,及时绘制全企业现状总图。
第十二条生产阶段总图管理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按全企业现状总图,对全企业建筑物、构筑物、露天装置及设备、管线、管沟、铁路、道路、码头和所有隐蔽设施等平面及竖向位置进行管理。
上述设施的平面和竖向位置如有变动或改建、扩建、拆除迁移,均应经总图管理部门审查,总图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变更后设施的平面和竖向位置,反映到全企业现状总图上。
二、凡企业新征用的并已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土地,均属用地管理范围。
在用地管理范围内使用土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措工程项目用地,应先经总图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编制项目建议书等设计文件。
临时设施工程项目用地,应有相应的文件或报告,方可办理用地申请。
(二)申请用地,由用地部门提出用地申请报告。
用地申请报告,由总图管理部门归口管理。
用地申请报告应说明:工程名称、用地面积、四周边界座标,并附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该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上级机关对设计的批件和施工图。
(三)对已审批的用地,应按批准的工程内容和总图布置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更改。
三、凡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措工程项目或生产维修需动土的,由动土单位提出动土申请报告,并在动土之前持有已批准的用地申请报告及有关文体、施工图,如在动土范围内涉及有关部门者,尚应与有关部门会签后,到总图管理部门办理动土手续批准后,方可动土。
动土申请报告应说明:动土地点、范围(四周边界座标及动土深度)、建筑施工内容及动土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总图管理所需图纸、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总体规划和发展规划的有关图纸资料;
二、选址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各阶段设计中有关总图运输设计的图纸、资料;
三、地形图和测量控制网及其座标、高程系统资料;
四、本区域内气象、水文、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水电及交通运输等资料;
五、有关总图运输部分的工程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包括施工记录);
六、经实测后绘制的属本企业管辖范围内的总平面布置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及交通运输线路图等。
七、企业历年征用土地的地界图。
八、企业所在地的城镇规划与本企业有关的图纸资料、文件;
九、总图管理工作中的各种审批文件;
十、有关的法令、标准、规范、规定等。
第十四条图纸、资料文件的保管和使用,应按本厂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五条对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作出显著成绩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凡未按本规定手续批准,擅自建设违章建筑或由于违章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均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凡由此引起人身事故或灾害事故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各化工企业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总图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化学工业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