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及所需的详细资料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2012〕168号)的有关规定,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需在合同到期后半年内完成。
如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合同到期前30天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延迟验收申请.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应用效果、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经费使用合理性等做出评价。
具体验收流程如下:一、项目受理(一)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合同到期完成后,登录市科技创新委网站项目验收系统/填写验收申请书(生成PDF打印),并按照项目验收说明要求装订成册;(二)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市民中心东区行政服务大厅12—14号受理窗口,并领取受理回执;(三)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定期将受理的验收材料移交规划发展处。
二、项目验收需提交资料(一)在线填报的项目验收申请书;(二)项目实施技术工作总结;(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四)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及证书的复印件;(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六)有关项目产品3份以上的用户使用报告;(七)项目研发投入台账: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项目纸质验收材料需附台账;(八)资助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需出具项目经费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需是市财委公布的具有专项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九)资助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应按“项目单位自筹”及“政府资助资金”分别列示,具体格式参考专项审计报告样本,加盖公章);项目现场验收时提供台账备查,(纸质验收资料可不附列);(十)项目购置的专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明细表:应按“企业自筹资金购置"及“政府资助资金购置”分别列示,并列示购置时间、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加盖公章(已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可无需再提供);政府资助资金购置专用仪器、设备的发票、合同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按单项购置仪器、设备金额大小提供前10项,不足十项的全部提供);(十一)有关项目执行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和验收时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需加盖公章);(十二)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十三)技术攻关、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按照项目验收说明的要求提交其他相关验收材料。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国家和省计划配套项目验收)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国家和省计划配套项目验收)
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含组织评审时间)。
容缺办理时限为1工作日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数量限制
查看说明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
无
是否收费
否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否
在线预约地址
无
是否网办
是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IV级)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委托部门
无
是否告知承诺制
是
实施主体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类型
总时限
总时限说明
特殊程序说明
书面核查,专家评审
90工作日
查看说明
总时限说明
书面核查15工作日,专家评审75工作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
科技委项目验收流程

科技委项目验收流程
一、申请阶段
1.提交申请
(1)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
(2)准备项目相关资料和文件
2.审核资格
(1)审查申请表和资料完整性
(2)确认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二、项目准备
1.完成项目目标
(1)确定项目目标和任务
(2)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表
2.资金准备
(1)确保项目经费到位
(2)完成经费使用申报和审批
三、实施过程管理
1.项目执行
(1)按计划执行项目任务
(2)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
2.技术支持
(1)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2)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四、成果评估
1.完成项目成果
(1)完成项目研究和实验
(2)形成项目成果和报告
2.质量评估
(1)对项目成果进行质量评估
(2)确保成果符合科技委要求
五、报告汇总
1.编制验收报告
(1)汇总项目执行情况和成果
(2)撰写项目验收报告
2.提交审核
(1)提交验收报告和成果文件
(2)安排专家审核和评审
六、专家评审
1.专家评审会
(1)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议
(2)对项目成果和报告进行评审
2.结果确认
(1)确认项目验收结果
(2)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七、验收结论
1.验收结论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验收结论(2)决定是否通过项目验收
2.文档归档
(1)归档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
(2)完成项目验收流程的全部手续。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1.02•【字号】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施行日期】2012.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我们制定了《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并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五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深圳质量,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根据国家、广东省和我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项目)的立项、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活动。
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三条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规划,每年在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收支计划中设定深圳市科技计划及其项目类别,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市政府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市科技计划主要资助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应用推广、科技交流合作等科技创新活动。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主要采用无偿资助、奖励和投融资资助(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贷款贴息、无息借款、科技保险、再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
第四条市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稳定支持与竞争择优相结合、符合科技发展规律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机制,实现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最新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8〕9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2018〕168号)的有关规定,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需在合同到期后半年内完成。
如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合同到期前30天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延迟验收申请。
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应用效果、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经费使用合理性等做出评价。
具体验收流程如下:一、项目受理(一)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合同到期完成后,登录市科技创新填写验收申请书(生成PDF打印),并按照项目验收说明要求装订成册;(二)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市民中心东区行政服务大厅12-14号受理窗口,并领取受理回执;(三)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定期将受理的验收材料移交规划发展处。
二、项目验收需提交资料(一)在线填报的项目验收申请书;(二)项目实施技术工作总结;(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四)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及证书的复印件;(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六)有关项目产品3份以上的用户使用报告;(七)项目研发投入台账: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项目纸质验收材料需附台账;(八)资助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需出具项目经费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需是市财委公布的具有专项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九)资助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应按“项目单位自筹”及“政府资助资金”分别列示,具体格式参考专项审计报告样本,加盖公章);项目现场验收时提供台账备查,(纸质验收资料可不附列);(十)项目购置的专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明细表:应按“企业自筹资金购置”及“政府资助资金购置”分别列示,并列示购置时间、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加盖公章(已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可无需再提供);政府资助资金购置专用仪器、设备的发票、合同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按单项购置仪器、设备金额大小提供前10项,不足十项的全部提供);(十一)有关项目执行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和验收时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需加盖公章);(十二)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十三)技术攻关、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按照项目验收说明的要求提交其他相关验收材料。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

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指南一、受理对像市财政专项资金事前资助、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应当申请验收的项目。
二、设定依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号;《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号。
三、验收方式市科技创新委组织专家对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进行集中答辩或者现场答辩。
具体答辩日期和地点以市科技创新委事前通知内容为准。
四、申请条件(一)合同到期申请验收.承担单位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了研究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承担单位在合同到期后个月内,将纸质验收申请资料交至行政服务大厅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为准)。
(二)申请复议验收.承担单位已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复议验收通知书》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资料;.承担单位在《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复议验收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将纸质复议验收申请资料交至行政服务大厅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为准)。
(三)申请项目延期.承担单位为完成合同约定的研发任务,被迫延长开发周期,无法按期申请验收;.承担单位在合同到期前个月之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提交项目延期申请,经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申请交至行政服务大厅市科技创新委受理窗口。
五、申请材料(一)合同到期申请验收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原件。
.主项目的验收通过证明复印件(仅限配套类项目,且主项目已经上级部门验收的提供)。
.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原件(编写提纲见附件)。
.证明合同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
其中,送检单位必须是合同约定的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为家或家以上时,必须由所有承担单位同时送检),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相应检测资质。
.合同约定了知识产权指标的,应提供知识产权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合同约定了文章指标的,应提供已发表的文章复印件,文章未正式发表但已收到用刊通知的,应同时提供用刊通知和文章全文复印件。
科技项目验收说明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说明验收流程:单位电子填报验收申请材料→单位盖章签字→递交窗口受理→委组织验收→网上公告→发放验收证书验收业务联系电话:86576088,82003477,82002191,82001531一、验收填报受理(一)所有到期未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请从本系统提交项目验收书,其流程为:项目负责人打印提交验收书(电子和纸质)→单位电子审核和签字盖章→送交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市科技创新委窗口受理→市科技创新委组织验收和审批验收结果。
(三)需要延期验收的项目,需在项目结束期之前向市科技创新委规划发展处提出申请。
高校、医疗、卫生项目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延期。
二、验收办法和说明(一)验收材料交窗口受理后,由市科技创新委委托深圳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组织验收,按批处理方式进行,验收结束后,网上公布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二)对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项目,拨款50万元以下,经市科技创新委同意,可先由单位自行组织结题,结题后再向市科技创新委申请验收,按书面验收方式验收;拨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完成后直接向市科技创新委申请验收,按现场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三)对于医疗卫生项目(指获得市科研资金支持的计划内项目),拨款10万元以下的按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科研项目结题办法自行结题,结题后再向市科技创新委申请验收,按书面验收方式验收;拨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完成后直接向市科技创新委申请验收,按现场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四)其他项目完成后直接向市科技创新委申请验收,按现场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三、验收材料装订要求(一)材料中所有表格均可从本系统相关链接获取;(二)制作验收材料目录,包含各材料名称和页码范围;(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复印胶装;(四)材料一式四份(其中一式两份交受理窗口,其余由申报单位留作验收时备用)。
四、无需再申请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一)以下2006、2007、2008年度科技计划属于报销制,事前已通过审核,视同验收,无需再申请验收:1、深圳市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2、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资助计划3、深圳市科技贷款贴息计划4、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资助计划5、深圳市创业投资企业资助计划6、深圳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计划7、深圳市软件企业CMM认证资助计划8、深圳市深港创新圈(报销制)资助计划五、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见深府【2004】195号文《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六、深圳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需提供材料清单1、一般项目验收应提供的资料2、重大攻关项目验收应提供的材料3、重点实验室验收应提供的资料4、工程中心验收应提供的资料5、平台组建项目验收应提供的资料6、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研发费用核算台账模板7、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样本。
科技项目验收流程

科技项目验收流程科技项目验收流程一、前期准备1.1 确定项目验收委员会成员及职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组建一个专门的验收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
委员会成员应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专家、财务专家等,并确定各自的职责。
1.2 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制定科技项目验收计划和方案,明确验收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等。
同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审标准和评分细则。
1.3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科技项目验收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二、现场检查与材料审查2.1 现场检查在现场检查中,应对科技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主要包括对设备设施、试剂药品等物品的检查;对数据资料的核实;对实验室环境、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
2.2 材料审查材料审查是指对科技项目完成情况的各种资料进行审核。
主要包括研究报告、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请情况等。
三、技术评估3.1 技术评估的主要内容技术评估是对科技项目的技术水平进行评价。
主要包括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同时,还需要对项目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
3.2 技术评估的方法技术评估可以采用问卷调查、专家访谈等方式进行。
同时,也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评估。
四、财务审计4.1 财务审计的目的财务审计是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以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4.2 财务审计的方法财务审计可以采用查阅账簿、发票等方式进行。
同时,也可以邀请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财务专家组成小组进行现场审核。
五、验收报告及结论5.1 验收报告编写验收委员会应根据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情况,编写验收报告。
报告应包括科技项目完成情况、技术水平、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5.2 验收结论验收委员会应根据科技项目的完成情况、技术水平、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做出验收结论。
如果项目未能通过验收,需要提出具体的不合格项,并要求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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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2013年12月25日;
(二)《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号;
(三)《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180号;
(四)《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38号;
(五)《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40号;
(六)《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124号;
(七)《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210号;
(八)《深圳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12号;
(九)《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18号;
(十)《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人民
政府,深府〔2013〕121号;
(十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未来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22号;
(十二)《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12〕53号;
(十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十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二、验收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以下简称市科技主管部门)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专家答辩验收或者现场验收或者组织审计—市科技主管部门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验收通过的项目出具验收证书,对复议和不通过项目出具项目通知书
三、验收材料
(一)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待处室审核通过后生成PDF 打印)
(二)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验原件。
)
(三)项目科技报告(是进行科研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描述其从事的研究、设计、工程、试验和鉴定等项目的进展或结果,或描述一个科学或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文献。
科技报告中应包含丰富的信息,可
以包括正反两方面的结果和经验,用于解释、应用或重复科研活动的结果或方法。
科技报告的主要目的在于积累、交流、传播科学技术研究与实践的结果,并提出有关的行动建议,编写提纲见附件1);(四)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
(五)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含成果登记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号等)及证书的复印件
(六)第三方提供的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七)本项目购置的仪器设备材料清单、购置发票、合同及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按单项购置仪器、设备金额大小提供前10项,不足10项的全部提供);
(八)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年度财务报表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资助100万元以下项目提供符合规定格式的项目经费决算表(见附件3);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项目提供市财政委发布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项目经费专项审计报告(见附件4);(验原件)
(九)本项目有关的经济指标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其他有关项目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白色封皮。
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书脊标注业务年度(如2015年)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