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华西-碧桂园2020年应收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合伙人规章制度

合伙人制度1 什么是合伙人制度?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法律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通过,1997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二号公布,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合伙是一种古老的企业组织形式,最初是起源于加足够该有的一种经营形式,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
在公元前18世纪的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就规定了合伙原则,在罗马共和国,合伙高度发达,法律对合伙人的性质以及权利义务已有了相当明确的规定。
2 职业合伙人这个概念由杭州宏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首创(下简称宏创)。
职业合伙人是合伙创业的个人,与宏创企业是合伙关系,宏创企业提供全新的创业平台、资源及股份。
合伙人与客户是协作关系,合伙人的事业就是协作客户事业成功,创造价值、分享利益。
职业合伙人以收益、个人发展和回馈社会为目标,通过建立商圈,创新,专业服务,与宏创企业、客户协力合作,共创和共享财富。
2.1职业合伙人事业职业合伙人事业包括以下方几方面:2.1.1建立商圈签约50家客户:根据宏创职业合伙人事业制度的规定,所有加盟职业合伙人,都要签约50家直接协作的企业或个人,并亲自服务和维护客户关系。
长期合作,以锤炼能力和稳定收益,作为安身立命的基础,犹如自耕农。
2.1.2服务客户服务5种客户:1、50家直接签约的客户,那是衣食父母;2、职业合伙人的客户,那是你个人产品的销售通路;3、职业合伙人团队,那是你的师爷、徒弟、伙计;4、你的亲朋好友,那是你帮助他人,获得成长和快乐的源泉;5、社区居民,是你学习和成长的人文伙伴。
我们每一个职业合伙人直接服务的人是有限的,但是,通过我们创造的产品和文化,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帮助和影响很多的人,1万,10万,百万,或者更多。
资产证券化(ABS)详细

参与主体
主要职责
原始权益人
基础资产原始所有者/出售方,主要获得资金融通
资产服务机构 负责基础资产的处置、现金流的回
SPV (特殊目的载体)
受托机构
实现资产风险隔离目的,亦作为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人
目前主要为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负责项目总协调、 产品 设计、 现金流分析、定价模型、起草发行文件、 销售和日 常管理
CLO
CBO
CMBS
RMBS
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
贷款本息 资产服务机构
托管银行 (信托账
户)
划款指令
受益证券本息
基础资产包 资产1 …
资 产
权 益 或
原始权益人
受托机构
设立信托或SPV公 司、监督服务
资产出售 特殊目的机构
认购资金 (SPV)
发行 收益证券
现金
承销商
承销 现金
登记结算结构
受 益 证 券 本 息
5
资产支持证券采取的风险 控制措施符合指引要求;
3
资产支持证券已经发行完 毕并且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备案;
6
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交所挂牌转让申请流程
持有可转让债券流程
事前 审查
交易所
专项计 划设立
事后 备案
挂牌 转让
管理人、托管人 、原始权益人及 其他服务机构
基金业 协会
✓负面清单管理 ✓信披(协会网站)
包括银行、证券、信 托、基金管理公司等
4、社会保障基金、企 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 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发行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 品、信托产品、保险产
品、基金产品等
5、在行业自律组织备 案或登记的私募基金及 符合第(六)款规定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
了解您的客户与反洗钱调查问卷

{>, ?<}{>若是,多长时间审查一次?<}
{><}{>是否<}
.贵机构是否使用在我行开立的清算账户向下游银行提供清算服务(即代理行嵌套账户业务)?若是,请说明如何管控下游银行洗钱风险。下游银行是指在贵机构开立清算账户并经过贵机构在我行开立的清算账户进行清算业务的银行。
{>, .<}{>若是,请指出该国家名称。<}
{><}{>是否<}
.{>?<}{>负责监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监管机构的名称是什么?<}
三、反洗钱政策、操作方式及操作规程
.{>?<}{>贵机构是否制定了书面的、旨在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政策和操作规程?<}
{><}{>是否<}
.贵机构是否评估面临的洗钱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反洗钱政策及流程?
{><}{><}
{>( )<}{>请提供贵机构董事会或管理层成员的姓名(若空间不足可添加附件)<}
最终受益人(指最终拥有或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或客户所办理的交易最终受益的自然人,包括对客户施加最终有效控制的自然人)
姓名:
国籍:
居住国: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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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行保持业务关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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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取有舍,因地制宜

“有多少钱拿多少地”、“解决了资金再解决拿地”
2018年以来,很多开发商把融资职能和工作合并划入投资拓展部(部分开发商仍保留融资部门,
部分开发商已经两者合并),职能的合并也让投拓部门的压力和工作思路发生很大变化,甚至一个 项目变成重点关注融资的事情,而不是投资的事情(当然提倡投资和融资同等重要) 目前,部分开发商已经暂停拿地计划,因此已经收缩投资拓展部门的编制和招聘,也因此引发投资 拓展从业人员如何进行职业规划和知识储备的深思
1.3 积极调整拿地方式或合作方式,适时创造灵活合作模式
开发商具体如何拿地与土地方合作,一般根据当地政策和土地方提出合作条件为主
如深圳村企合作(含城市更新、非农指标和征返地指标合作、土地整备利益统筹之留用地合作开发等)
广州一二级联动拿地、城市更新的协议出让、产业导向的用地预申请和留用地开发等
项目方或土地一般期望值都非常高,报价居高不下,最终导致开发商基本只能“被动”接受合作方式和细节
作为资金源头的银行等核心金融机构无法操作前期拿地项目的融资,融资操作空间非常有限
即使是较为灵活的民营资金机构,也存在自有资金价值发挥有限的难题,民间资金一般都强调以债的形式融 资,成本居高不下,开发商接受度不高(特别是百强开发商),当然即便是以股的形式合作,开发商让利的 意愿也不会不强 融资需求远远大于资金供给,资金方对项目优质程度要求、成本期望和风控条件要求越来越严,导致供需之 间的合作越来越难 投资拓展部门的融资知识(如涉及资金如何匹配、交易方式如何嵌入资金方的角色、如何设计融资方案和风 控措施、如何根据收购节点有效解决放款等)和实操经验无法一蹴而就,导致仍然使用投资的思路跟资金方 沟通,且无法有效理解资金方的顾虑和要求,最终导致双方合作空间变小或拉长谈判周期
房地产企业ABS全解析正式版

购房尾款
操作要点—监管对原始权益主体资质有很高要求
(2)通过对《监管函》的解读,AA评级是起码的门槛。
(3)关于排名,虽说《监管函》对于非上市、非央企国企的房地产企业只要求排名前100,但是排名40左右的房地产企
资产托管
监管银行
资金划转
托管银行
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挂牌、交易
流通场所
资产支持证券 认购资金
登记、托管、结算 本息划转
资产支持证券所有人
本息兑付
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评级机构
行为
资金划转
购房尾款
交易结构—2017年发行情况
项目名称
华西-佳源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平银-中山-万科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二期
发行总额(亿元)
17.00 10.17
次级占比(%)
2.94 2.65
发行公告日
2017-12-18 2017-12-01
流通场所
上海 深圳
平安-新湖中宝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万科-平安-融元第三期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平银-中山-万科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一期
招商创融-首开股份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联储-平银-卓越购房尾款第二期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
招商固收-新城控股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
新时代-阳光城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计 划
柏瑞爱建-联储证券花样年购房尾款资产 支持专项计划
渤海汇金-天房集团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
项目状态
计划发行金额(亿) 交易所
地产企业资质情况(排名以2017 年房地产协会排名为准)
资产证券化业务知识问答

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教育专项活动材料一(拟于11月20-24日在四大证券报的投资者保护专栏刊发)资产证券化业务知识问答1、问:什么是资产证券化?答: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2、问: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至今可以分为哪些阶段?答: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至今可以分为试点阶段、常态化发展阶段、备案制后快速发展阶段。
2005-2008年,是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阶段.这个阶段围绕业务实操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政策在不断进行丰富完善,市场处于培育期.2005年,我国开始出现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挂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2011—2014年,是资产证券化业务常态化发展阶段。
在此阶段,扩大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业务主体以及基础资产范围,明确了独立于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和投资人的法律地位,为资产证券化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2014年底至今,资产证券化业务实施备案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底,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监管完成了从过去的逐笔审批制向备案制的转变,通过完善制度、简化程序、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促进市场良性快速发展.3、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涉及的主要法规及指引有哪些?答: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俗称“企业资产证券化”)涉及的法规及指引目前主要包括:(1)《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2)证监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等。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资产证券化业务风险控制指引》《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个人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适用机构投资者)》等。
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系列(二)——购房尾款ABS

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系列(二)——购房尾款ABS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系列(二)——购房尾款ABS2017-03-23本文为西政资本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导读2014年底,证监会和银监会分别就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布了备案制管理办法,加大了对资产证券化的引导力度。
进入2015年,资产证券化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房地产行业ABS产品发行快速增长,2015年11月13日,“汇添富资本-世茂购房尾款资产支持专项管理计划”发行成功标志着国内市场上首单购房尾款资产证券化项目(以下简称购房尾款ABS)正式出炉。
2016年,碧桂园、融信、金科等房地产企业均先后发行了购房尾款ABS产品。
购房尾款ABS产品成为房地产企业提前将资产变现,降低回款压力,加快资金回笼速度,提高资金利用率的有利融资途径。
目录一、购房尾款ABS概述1.定义2.发行购房尾款ABS的意义3.购房尾款ABS的一般交易结构及流程4.购房尾款的法律性质及相关法律风险二、购房尾款ABS的法律实务操作1.基础资产的入池标准及赎回2.循环购买解决现金流的期限错配3.现金流的隔离处置4.现金流归集、分配与监管5.交易结构可引入的增信方式三、与房地产企业相关的应收账款类ABS模式拓展一、购房尾款ABS概述1定义购房尾款,是指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购房人与房地产企业项目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期房)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后,根据上述购房合同的约定,购房人支付部分首付款及剩余部分的购房款。
根据购房人选择的付款方式不同,购房尾款的来源可分为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分期付款尾款或组合贷款(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尾款作为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后应予以取得的款项,归属于房地产企业的应收账款。
购房尾款ABS是以购房尾款作为基础资产,房地产企业通过将上述应收账款通过筛选后进行打包,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SPV),SPV作为发行人以购房尾款产生的后续可预测的、持续现金流作为本息偿付来源,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种证券化产品。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0〕4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关于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0〕4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债券回售业务,促进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现就债券回售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本所上市交易或者挂牌转让的债券(不含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回售相关业务,适用本通知。
资产支持证券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债券持有人可在回售申报期间,按照债券代码进行回售申报,申报数量为1张或其整数倍。
三、已申报回售登记的债券持有人,可根据发行人回售业务实施提示性公告的约定,于回售登记开始日至回售资金到账日前6个交易日之间,通过本所撤销回售申报。
存在本所认可的特殊情形的,债券持有人需另行向本所提交撤销回售申请。
证券经营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协助债券持有人做好回售申报撤销的有关工作。
四、回售申报撤销实行余额管理。
债券持有人应在已回售登记额度内申请撤销,当日申请撤销的合计数量超过已回售登记余额的,按照已回售申报登记余额进行撤销回售处理。
五、回售申报撤销成功的债券,投资者可于次一交易日起根据本所债券交易转让有关规定进行交易转让。
六、发行人拟开展债券回售后转售业务的,应当于转售开始前将已开立的深市A股证券账户用于开展债券转售业务。
债券转售业务原则上自回售资金到账日次日起20个交易日内完成。
经本所认可,发行人公告延期事由的,可适当延长转售期。
七、债券发行人应于回售登记开始日前披露债券回售业务实施提示性公告,明确本次回售申报与撤销回售申报方案、是否拟开展转售业务及相关合规意见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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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为“华西-碧桂园2020年应收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0.05.15
•【文号】
•【施行日期】2020.05.1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为“华西-碧桂园2020年应收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
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20年5月20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华西-碧桂园2020年应收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碧桂园2020年应收款”)提供转让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碧桂园2020年应收款”的转让业务。
二、“碧桂园2020年应收款”设立日期为2020年4月22日。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20碧华A1”,证券代码为“138635”,到期日为2023年4月2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循环期定期付息;摊还期定期付息、过手还本。
三、“20碧华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碧桂园2020年应收款”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
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碧桂园2020年应收款”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