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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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护路工作制度(三篇)

铁路护路工作制度(三篇)

铁路护路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护路工作,保障铁路运输的安全顺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铁路护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铁路护路工作是指对铁路线路进行巡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第四条铁路护路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服从组织安排,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纪律。

第五条铁路护路工作应按照“预防为主、防范为重、保障为基础”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六条铁路护路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对铁路线路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线路上的隐患和风险。

(二)对铁路线路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线路的正常运行。

(三)保障铁路线路周边的安全,清理垃圾、杂草和其他危险物品。

(四)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救援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铁路护路工作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组织准备:护路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集合,并准备好必要的工具和装备。

(二)巡查线路:护路工作人员按照指定的路线巡查线路,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

(三)维护保养:护路工作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四)整理清理:护路工作人员对线路周边进行清理,保持环境整洁。

(五)报告汇总:护路工作结束后,护路工作人员应填写护路记录表,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八条铁路护路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要求:(一)熟悉铁路线路的布局和运行情况,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

(二)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擅自离岗。

(三)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四)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第九条铁路护路工作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章权益保障第十条铁路护路工作人员享有以下权益:(一)按时领取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享受工作补助和奖励。

(三)享受工伤保险和社会保险。

(四)参加培训和提升学习的机会。

第六章违纪处分第十一条铁路护路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进行处分。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一、背景随着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铁路运输交通量逐年增加,铁路线路的安全问题亦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性和顺畅性,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是铁路企事业单位与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其他参与道路交通的社会公众共同签署的一种协议,以明确各方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二、防范措施1. 铁路企事业单位的责任铁路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完善的护路联防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执法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并组织培训,确保员工对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并且能够熟练应对突发事件。

2. 铁路部门的责任国家铁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铁路运输的安全管理,确保铁路线路的安全。

要加强对道口、附近居民区域及其他交通干线的保护,防止非法闯入铁路线路,造成安全隐患。

3. 其他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加强对铁路线路周边区域的巡查和监控。

同时,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4. 社会公众的责任作为社会公众,我们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停车或横穿。

对于发现铁路线路上出现异物、地势变化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切实维护铁路线路的安全。

三、措施的落实为了确保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的有效实施,下面是一些具体的措施和办法: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重视程度。

可以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发布相关宣传资料和教育内容,以提高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

2. 建立巡查机制铁路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铁路线路及周边地区的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置。

3. 强化培训铁路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可以定期组织模拟演练,加强员工对各种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理能力的训练。

护路办_护路工作制度

护路办_护路工作制度

铁路护路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维护国家铁路动脉的畅通,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组织机构1. 设立护路办公室(以下简称护路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铁路护路工作。

2. 护路办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 护路办设立举报中心,负责接收、处理铁路护路违法行为的举报。

第三条工作职责1. 护路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铁路沿线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开展铁路护路工作。

2. 护路办负责铁路护路宣传教育的组织工作,提高沿线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

3. 护路办负责铁路护路队伍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护路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

4. 护路办负责铁路护路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5. 护路办负责铁路护路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铁路护路设施完好有效。

6. 护路办负责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7. 护路办负责定期向上级报告铁路护路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第四条护路队伍管理1. 护路队伍应由沿线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的人员组成,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2. 护路队伍成员应接受护路办的培训和管理,定期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3. 护路队伍成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护路队伍成员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护路宣传教育1. 护路办应定期组织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铁路护路知识。

2. 护路办应加强与沿线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的合作,共同开展护路宣传教育活动。

3. 护路办应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铁路护路的重要性,提高沿线人民群众的护路意识。

第六条违法行为查处1. 护路办负责查处下列违法行为:(1)擅自移动、损坏铁路设施设备的;(2)在铁路线路两侧一定范围内进行爆破、挖砂、采石、堆放危险物品等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活动的;(3)非法拦截、占用、挖掘铁路线路的;(4)在铁路桥梁、隧道周围一定范围内进行施工、堆放物料等可能影响铁路安全的活动的;(5)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护路办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护路办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护路办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一、工作职责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铁路护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本地区铁路护路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铁路护路工作,建立健全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3. 负责对本地区铁路护路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铁路护路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 负责组织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营造良好的铁路护路社会氛围。

5.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6. 负责对本地区铁路护路队伍建设进行指导和督促,提高护路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战斗力。

7. 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本地区铁路护路工作的相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8. 负责完成上级护路办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工作制度1.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铁路护路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铁路护路工作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2. 报告制度:护路办要定期向上级护路办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铁路护路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3. 巡查制度:护路办要组织定期巡查,掌握铁路沿线治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铁路安全畅通。

4. 应急预案制度:护路办要制定和完善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宣传教育制度:护路办要组织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铁路护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护路意识。

6. 考核制度:护路办要对所属护路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7. 保密制度:护路办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妥善保管铁路护路工作中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8. 廉洁自律制度:护路办工作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1. 提高认识:护路办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铁路护路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投入到铁路护路工作中去。

铁路护路联防责任书

铁路护路联防责任书

铁路护路联防责任书尊敬的各位领导:为了确保铁路线路的安全和畅通,保障旅客和货物的顺利运输,我司与各有关方面达成一致,制定了铁路护路联防责任书。

特向各位领导郑重声明,我司将全力以赴履行以下责任。

一、联防联控责任1.1 我司将积极配合铁路管理部门,执行联防联控任务,确保路线的安全运行。

在联防期间,我司将加强对沿线违法行为的巡查和整治,确保线路畅通无阻。

1.2 我司将配备足够数量和实力的安保人员,确保各关键区域和站点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及破坏行为对线路的侵害。

1.3 我司将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及时分享安全信息和情报,共同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

二、设施维护责任2.1 我司将落实好护路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处理和修复破损设备,确保铁路线路的正常使用。

2.2 我司将加强对线路周边植物和动物的管理,减少对线路设施的影响,确保线路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三、安全宣传责任3.1 我司将组织开展线路周边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和过往人员对铁路安全的意识和认知。

3.2 我司将定期举办安全培训班,提升员工对联防联控的理解和能力,增强应对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

3.3 我司将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各种渠道传播安全知识,提醒公众遵守铁路安全规定,共同维护铁路运行秩序。

四、责任追究机制4.1 我司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履行联防联控责任或发生破坏行为的人员,将按照法律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2 我司将与相关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打击破坏铁路线路安全的违法行为。

总结:铁路护路联防责任书是我司对铁路线路安全的庄严承诺和责任担当,我们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保障铁路线路的安全和畅通。

同时,我们期待与各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打造安全、高效、可持续的铁路网络。

谢谢!。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精)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精)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1、建立有效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

2、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铁路护路联防。

3、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制度1、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联席会议制度为了正确处理好地方与铁路、地方与驻地单位、驻地单位与铁路的关系,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要在共创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动中:⑴街道(社区)每月召开一次铁路沿线驻区单位会议,有关领导要参加会议,针对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⑵要按创建责任书的条款,逐条对照检查落实。

⑶要共同研究制定铁路护路宣传方案,对本单位内部职工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⑷创建活动中,要深入基层,亲临铁道沿线了解实际情况,并针对突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⑸搞好信息反馈,做好会议记录,通报本单位铁路护路工作情况及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工作。

2、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情况通报制度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活动中,要定期通报各种情况:⑴对于在铁路护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扬。

⑵对铁路护路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受通报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区综治办。

⑶本单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不安定隐患和问题,涉及职工利益造成职工产生抵触情绪的,要报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综治机构、区综治办以及主管部门,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

⑷对铁路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解决。

凡不能解决的,要向区综治办和上一级部门反映,以保证及时解决,同时要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⑸对在创建工作中不注重配合、不注重落实的,要及时进行通报,造成后果的要按有关条款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范本

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范本

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我国铁路运输安全,维护铁路线路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清单制度。

二、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的目标1. 提高铁路护路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明确各级护路责任人的职责。

2. 加强铁路沿线环境治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铁路安全畅通。

3. 提高铁路护路联防组织的协调作战能力,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三、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的内容1. 责任划分:铁路护路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和村级六个层次。

各级护路责任人按照职责范围,对所辖铁路线路的护路工作负责。

2. 责任人职责:(1)国家级责任人:负责全国铁路护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铁路护路政策法规,对重大铁路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省级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铁路护路工作。

(3)市级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护路联防队伍进行线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4)县级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护路联防队伍进行线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5)乡级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护路联防队伍进行线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6)村级责任人:负责本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护路志愿者队伍进行线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3. 责任清单:各级责任人根据职责范围,制定护路责任清单,明确护路工作的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四、铁路护路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各级护路责任人根据本责任清单,组织开展铁路护路工作。

2. 监督:上级护路责任人对下级护路责任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未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问责。

3. 考核:定期对各级护路责任人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护路工作成效的依据。

五、法律责任1. 各级护路责任人未按照责任清单要求履行职责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模板

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模板

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模板为了加强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确保铁路安全运营和周边地区的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管理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1.护路联防是乡镇铁路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级行政干部、政法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群众代表等都应当积极参与,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2.依法明确责任,各级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铁路管理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确保乡镇铁路的安全运营,确保铁路沿线安全稳定。

二、责任人及具体职责1.行政干部担任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职务的行政干部,要深入了解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情况,组织制定并落实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护路联防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及时处理铁路沿线的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2.政法干部担任乡镇政法工作主要负责人的政法干部,要加强与铁路公安机关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铁路沿线的治安情况;加强对铁路沿线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参与铁路事故应急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做好铁路事故的处置和救援工作。

3.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本单位负责人职务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安全操作流程;配合铁路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和审核工作,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协助处理铁路沿线的安全事件。

4.群众代表作为群众代表,要积极参与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反映铁路沿线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护路联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参与铁路沿线的安全巡查和治安维护工作,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三、考核评估1.乡镇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将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评估体系,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相关干部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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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6、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职责
1、建立有效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机制。

2、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动员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铁路护路联防。

3、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

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组制度
1、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正确处理好地方与铁路、地方与驻地单位、驻地单位与铁路的关系,街道(社区)与驻区单位要在共创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活动中:
街道(社区)每月召开一次铁路沿线驻区单位会议,有关领导要参加会议,针对铁路沿线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要按创建责任书的条款,逐条对照检查落实。

要共同研究制定铁路护路宣传方案,对本单位内部职工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创建活动中,要深入基层,亲临铁道沿线了解实际情况,并针对突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搞好信息反馈,做好会议记录,通报本单位铁路护路工作情况及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工作。

2、创建安全文明铁道走廊情况通报制度
安全文明铁道走廊创建活动中,要定期通报各种情况:
对于在铁路护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通报表扬。

?对铁路护路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危害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受通报的单位要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区综治办。

本单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不安定隐患和问题,涉及职工利益造成职工产生抵触情绪的,要报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的综治机构、区综治办以及主管部门,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

对铁路沿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有关部门解决。

凡不能解决的,要向区综治办和上一级部门反映,以保证及时解决,同时要将处理结果进行通报。

对在创建工作中不注重配合、不注重落实的,要及时进行通报,造成后果的要按有关条款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人的责任。

3、铁路护路联防队执勤巡逻制度
执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护路联防队员安全管理规定》。

执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上路执勤巡逻。

执勤人员上路执勤巡逻时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规定的执勤标志,手持规定的执勤械具。

执勤人员在执勤巡逻过程中,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十看十注意",发现与制止危及铁路交通安全畅通的不法行为。

遇有突发事件或意外险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排除,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在执勤巡逻中,不得擅离线路,随意脱离。

在执勤巡逻中,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做到依法巡逻,文明执勤,礼貌服务,严禁违法乱纪,越权执法。

在执勤巡逻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

认真填写执勤巡逻日志和案件处理结果。

对于在执勤巡逻中遇到的刑事、治安案件、突发事件、发现的治安隐患、报告与处置情况,应认真进行登记。

登记的内容包括:时间(月日时分)、地点(属地位置、线别区段、上下行线、公里米数)、案件、情节、损失危害、原因分析、建议、报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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