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
劳动用工情况书面材料审查登记表(样表)

备注
收集资料时间:
年
月
日
审查时间:
年
月
日
退还资料时间:
年
月
日
技术工种(职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情 况
应持证人数
实际持证人数
收集人: 黄静
审查人: 退还人:
退休聘用 人员
合计
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费
缴纳社会失业保险费
缴纳社会医疗保险 缴纳社会工伤保
费(含大病)
险费
缴纳生育保险费
1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情 况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本单位职工 年平均工资
是否按时 足额支付
工资
是否全部 按规定支 付加班加
点工资 □ 标准工作时间
附件1
用人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社会保险编码: 联系电话:
劳动用工情况书面材料审查登记表
年度: 2012 单位登记注册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职工人数
合计
按职工类型分组
其中
本市城镇 本市农村 市外城
职工
职工 镇职工
市外农民职 工
台港澳人 员
外籍人员
其他人 员
女职工数
未成年 职工数
招收下岗 失业人数
劳动用工情况调查登记表

已参保人员情况
不符合参保人员情况
在本单位参保人数
挂档人数
在外单位
参保人数
港澳台
外国缴费时间
欠缴费时间
以上情况属实。
经办人签名: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注:本表请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报至管委447房间。联系电话:6396728
劳动用工情况调查登记表
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劳资负责人
电话
工商注册号
注册时间
企业注册
类型
单位性质
劳动用工
从业人员总人数
应签劳动合同数
实签劳动
合同数
劳务派遣工人数
所使用劳务派遣企业名称
劳务派遣企业注册地
社会保险
是否办理参保登记
应参保
人数
已参保
人数
未参保
人数
不符合参保人数
劳务派遣工参保情况
参保人数
临时工登记表表格

临时工登记表表格临时工登记表,临时工是指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由用人单位临时聘用,以临时身份工作时间较长的人员。
临时工一般可以分为合同工、无业临时工和正式临时工。
合同工又称正式工、临时工、零工或"临时工";正式工又称派遣工、包工;劳务派遣工又称"被派遣工"、"被外包工";合同工又称临时工或用工单位内部员工。
被派遣劳动者是在用人单位正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资待遇的劳动者。
合同工中包含正式和临时工。
用工单位是指依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机关和其他组织。
劳务派遣工是指由用工单位派遣至被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或雇工),由用工单位支付报酬,并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报酬的用工形式。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临时工与用人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即临时工与用工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不因身份关系的不同而改变:企业提供劳务,用工单位支付报酬;劳动者提供劳务(包括服务),用工单位支付报酬.在合同关系中,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临时工享有在企业工作年限内的工资报酬;用工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是必须的。
1、单位用工情况,劳务派遣员工数以及人数在劳务派遣工中,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是多少?是指在一个用人单位中有多个用工岗位的劳动者数量。
劳务派遣劳动者的数量分为三类:雇员、无员工或者临时工、公司职员。
雇员的数量:一个劳动力中有一个被派遣劳动者。
无员工或临时工的数量:用人单位只能选择一个被派遣劳动者。
临时工登记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与用工单位业务情况是否匹配?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较多时会出现“用工单位人数与用工单位业务数严重不匹配”的情况。
2、薪酬待遇情况我们做临时工之前都知道,不能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一旦被单位辞退,不但要赔偿被辞退员工的损失还要支付经济补偿,这在经济上对我们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劳动合同登记表

□ 朝鲜族 □ 侗族 □ 满族 □蒙古族 □回族
□苗族 □维吾尔族 □藏族
工种或岗位:(必填)
□医药美容保健类
□轻工类
□能源水利类
□理科类
□农林渔牧类
□宾馆、餐饮、服务后勤类
□化学工程类
□设计、广告、媒体类
□行政、人事,人力资源类
□文教类
□车工类
□文职类
户籍详细地址:
2.劳动用工信息
职工类别:(必填)
□ 在岗人员 □ 本单位内退人员 □ 劳务派遣人员
□ 离退休返聘人员 □在校学生 □其他
用工形式:(必填)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工时制:(必填)
□标准工作时 □综合计算工作时 □不定时工作时
□其他
用工开始时间:(必填)
是否已签订劳动合同:(必填)
□ 是 □ 否
劳动合同登记表
1.劳动者基本信息
公民身份证号码:(必填)
个人社会保险号:
姓名:(必填)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户口性质:(必填)
□ 非农业户 口 农业户 口 台港澳 □ 外籍 □ 其他
文化程度:(必填)
□ 博士 □ 硕士 □ 大学 □ 大专 □ 中专
□ 技校 □ 职高 □ 小学
民族:(必填)
□ 土家族 □ 白族 □ 哈尼族 □ 傣族 □ 哈萨克族
是否为劳务派遣合同(代码值):(必填)
□ 是 □ 否
合同期限类型:(必填)
□ 固定期限 □ 无固定期限 □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
合同期限起始时间:(必填)
试用期开始时间:
合同期限终止时间:(必填)
试用起结束时间:
□房地产、土建类
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

附件2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年度)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用人单位名称(盖章)住所地登记注册类型国民经济行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单位人事劳资机构职务负责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填报人填报时间(一)劳动用工基本情况职工人数(人)其中:男职工数(人)女职工数(人)16——18周岁职工数(人)使用台港澳外籍人员数(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数(人)使用兼职人员数(人)本年度新招用职工数(人)本年度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数(人)(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农业户口签订合同人数(人)签订集体合同情况集体合同起止日期(三)工作时间实行工时制(正常、不定时、综合计时制)职工日工作时间(小时)职工日平均加班时间(小时)职工月平均加班时间(小时)(四)职工工资发放情况(元)上年度企业工资总额(元)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元)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元)欠发职工工资情况(元)(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人)(六)休息休假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审核意见年月日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评估报告表(年度)学校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办学许可证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填表说明一、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印制。
二、本表由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填写,一式二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机关各一份。
三、本表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年检评估的主要资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必须如实填写,按时报送。
四、本表一律用电脑打印或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的附页。
信用承诺本表所填报的各项数据、情况是经过认真统计、审核的,我们确认其真实、客观、有效。
填报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从业人员情况党员情况行政后勤管理人数专职兼职专职人员党员党员数专业理论教师人数专职兼职实习指导教师人数专职兼职人数兼职人员党员数合计专职兼职年度培训男性在职人员农村劳动力培总人数女性就业前人员下岗失业人员训培训项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选用教材取得培训证书人数情况培训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许可证编号收费情况高级以上中级初级职业工种参加人数合格人数参加人数合格人数参加人数合格人数职业技能鉴定情况小计内容上年情况现有情况办学场地面积(m2)办学条件实验实习设备(台)情况实习工位(个)固定资产(万元)本年度总收入(万元)培训收入经费本年度总支出(万元)硬件投资广告费用情况提留的发展基金金额取得回报金额承接项目名称购买主体政府培训任务培训人数资金总额情况招生广告等有关事项备案情况本年度奖惩情况档案资料整理情况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备注WORD格式年度工作总结专业资料整理WORD 格式专业资料整理单位(社区)编号单位(社区)名称个人资料(以二代身份证为准)姓名性别(贴照片)职业民族身份证号码生出日期2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证件有效期限签发机关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户口性质(单选) 10:非农业;20:农业;30:港澳台人员;40:外籍人员10:不限11:博士12:硕士21:大学2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单选)31:大专32:中专以上40:中专中技50:技校61:高中62: 职高63:职专70:初中80:小学90:文盲或半文盲99:其他婚姻状况(单选)1:未婚;2:已婚;3:丧偶;4:离婚;9:未知邮政编码请认真填写以上个人信息,并同意用于办理相关银行卡。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西安市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登记表
(年度)
填表单位(盖章)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报说明
一、用人单位应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2、上年度12月份员工工资表;
3、单位与不同岗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少于5人);
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件;
5、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职工生育保险的全年缴费凭证;
6、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证明手续;
7、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8、其他能够说明自查情况的材料。
9、以上材料均可携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填写要求
1、表中的职工人数均指上年度12月份人数;
2、无工会组织的单位由3-5名职工代表签署意见;
3、填写本表是为了客观、全面反映用人单位在全年当中贯彻执行劳动和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不涉及用人单位对外的其他工作,请务必如实填写,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表中内容保密。
三、本登记表一式两份,审核后单位留存一份,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备案一份。
联系电话:82284248、82284669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
劳动用工基本信息。
劳动用工(合同)备案企业登记表

失业
医疗
邮编
登记注册类型
是否签订女职工特 殊权益保护专项集
体合同
女职工人数 不在岗职工
人数 集体合同 起止日期
手机
工伤Leabharlann 生育备案部门意见(盖章):
注:此表一式二份,劳动用工备案经办部门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
劳动用工(合同)备案企业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用人单位 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隶属关系
职工总人数
农业户口 人数
是否签订 集体合同 人力资源 负责人
社会 保险 参保 情况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
名称
社会保险 参保人数
未参保原 因
养老
填报日期: 注册机关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国民经济行业
签订劳动 合同人数 农业户口签订 合同人数 集体合同 是否鉴证
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三篇

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三篇篇一: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单位社保编号:填报,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篇二: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 1、本表为劳动力在就业服务机构首次申领《XX省就业失业手册》时填写。
2、凡项目内印有内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打“ ”。
3、请申办人如实填写表中信息。
XXX失业登记表登记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 请申办人本人如实填写,初次登记人员还须填写《XXX劳动力资源登记表》。
2. 凡项目内印有内容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打“ ”或在“其他”项中填写。
3. 如有特殊说明,可在“备注”项中填写。
受理号:申请补发《XX省就业失业手册》登记表编号:填表日期:年月日填表说明:1.此表为劳动者申请补换《XX省就业失业手册》时填写。
2.“申领类别”一栏请打“ ”选择或在“其他”项中填写。
3.如有特殊说明,可在“备注”项中填写。
4. 请申办人如实填写表中信息填表说明1、本表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和参/停社会保险(或用人单位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以及社保增减员)手续时填写。
请如实填写,如有变更及时告知受理机构调整。
(其中,○符号为公共必填项、☆符号为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登记必填项、△符号为社保增减员必填项。
)2、此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办理登记备案的就业服务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留存。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劳动者在备注项签名确认。
4、用人单位招用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的,须填写失业登记号码。
5、户口性质代码:10.本市城镇 11.本市农村 20.外地城镇 21.外地农村 30.本市农场 31.外地农场 40.蓝印户口 50.番禺城镇 51.番禺农村60.花都城镇 61.花都农村 70.增城城镇 71.增城农村 80.从化城镇 81.从化农村。
6、政治面貌代码:01.中共党员 02.中共预备党员 03.共青团员 04.民革会员 05.民盟盟员 06.民建会员 08.农工党党员 09.致公党党员 10.九三学社社员 11.台盟盟员 12.无党派民主人士 13.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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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20.国际组织
□21.其他:
主管部门
受理机关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二份,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进行初次备案或变更单位基本资料时填报,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六、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
单位社保编号:
单位全称
(盖章)
组织机构
代码
法人
代表
执照
有效期
营业执照
号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号码
E_MAIL
(电子邮箱)
现有职工
人数
总 数: 人
职工来源构成
本市农业户籍 人;
本市非农业户籍 人;
本省户籍 人;
外省户籍 人。
单位属地
(所在行政街)
市 县 镇(区)
单位隶属
□中央 □省属 □部队 □市属 □县 □镇(区) □居委会(村)
经济类型
□国有 □国有联营 □国有独资 □集体
□私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企业
□事业单位 □机关 □社团 □个体经济组织
□个体合伙 □其他
所属行业
□1.农、林、牧、渔业
□2.采掘业
□3.制造业
□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7.信息传播、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8.批发和零售业
□9.住宿和餐饮业
□10.金融业
□11.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6.教育
□17.卫生、社会保障和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