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最新整理)
项目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项目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项目部建筑工人管理,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在建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 项目部成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2. 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培训和宣传工作;(3)监督检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执行情况;(4)协调处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 项目部各部门职责:(1)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现场管理,监督建筑工人遵守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信息采集、录入和更新,建立建筑工人档案;(3)财务部门:负责建筑工人工资的发放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建筑工人信息采集与录入1. 信息采集内容(1)建筑工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建筑工人的从业资格信息,包括工种、技能等级、证书编号等;(3)建筑工人的劳动合同信息,包括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4)建筑工人的考勤信息,包括出勤天数、加班时间等;(5)建筑工人的工资发放信息,包括工资标准、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
2. 信息采集方式(1)建筑工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项目部进行信息采集;(2)项目部安排专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信息采集;(3)通过信息化手段,如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信息采集。
3. 信息录入与更新(1)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采集到的建筑工人信息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建筑工人信息;(2)建筑工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建筑工人本人应及时向项目部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人力资源部门应在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更新。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1 附件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总则第一章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加强建筑用工管理,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第一条《中华、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国办发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19〕2017〔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第二条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第三条人适用本办法。
并在全国建筑工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第四条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管理职责第二章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台。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第六条建立完善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并对本行政及时和联通,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第七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并接受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第八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工程总承包、(包括:承包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下同)包企业,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管理制度,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建筑工人身份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建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建筑工人信息。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 登记要求2.1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工人,包括劳务派遣工人、合同工人和临时工人等。
2.2 实名登记的内容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工种- 参加工作日期- 从业经历2.3 登记时限建筑工人应在参加施工工作前将相关个人信息提交给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3. 登记流程3.1 建筑工人提交个人信息建筑工人应在参加建筑施工工作前,主动向建筑施工单位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2 建筑施工单位实名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建筑工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登记完成后,建筑施工单位应向建筑工人提供相应的登记证明。
4. 信息保护4.1 个人信息保密建筑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严禁泄露、买卖或非法使用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
4.2 信息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被不正当获取和使用。
5. 惩罚条款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和取消参与建筑施工资格等。
6. 其他规定6.1 监督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对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6.2 宣传教育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建筑工人的认知和配合度。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施工单位所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工作,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旨在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保障他们的权益。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理论分析1.1 建筑工人实名制的意义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在建筑工地上,每个工人都要进行身份证明登记,并将其信息录入到专门的管理系统中。
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非法雇佣、超时加班等现象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
实名制还可以提高工地管理效率,方便管理部门进行监管和执法。
1.2 实名制管理的实施难点实名制管理虽然有很多好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难点。
首先是信息的采集和录入问题。
由于建筑工地的特殊性,很多工人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和联系方式,这给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其次是隐私保护问题。
在使用身份证明登记时,需要注意保护工人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避免泄露或被滥用。
最后是监管和执法问题。
如何确保实名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二、实践探讨2.1 实名制管理的实践案例在国内的一些大型建筑工程项目中,已经开始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例如,在北京的一个高层住宅项目中,每个工人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劳动合同,并进行信息录入和管理。
通过实名制管理,工人们的基本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工地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2.2 实名制管理的不足之处尽管实名制管理有很多好处,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是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问题。
由于有些工人可能会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或者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这会影响到实名制的实施效果。
其次是管理的成本问题。
实行实名制管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可能难以承受。
最后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问题。
目前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对于实名制管理的规范和指导作用还有待加强。
三、结论与建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可以有效地保障工人的合法权益和管理效率。
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难点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
通过登记现场劳务人员的身份、教育培训、工资结算及支付等信息,建立能动态反映每日用工实际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账,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人员安全培训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综合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XXX所承建施工项目从事施工作业的建筑工人。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集团劳务分公司负责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并对集团内所有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实施集团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制订相关技术标准。
第四条各分公司负责实施本分公司所有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并对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他们还应购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设备,完善分公司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并维护,确保各项数据的准确、真实、及时和与各数据中心的XXX。
同时,他们需要接受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集团、劳务分公司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分公司在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和劳务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落实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六条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分别为分公司、项目部劳务管理和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硬件设施的购置、管理、维护及使用。
第八条项目部是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与执行单位。
他们必须按要求配置专职劳务专管员,具体负责劳务工人进场实名登记、退场手续办理,劳务工人每日上岗考勤及记录、核对管理工作,督促劳务队组及时与项目部结算劳务费和劳务工人每月工资造册、报审,及时统计、上报、保存涉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数据和资料,按要求对项目劳务工人实施日常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对进场劳务工人打卡的监控,并核对劳务工人的身份。
2024年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

2024年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考勤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的工作纪律和作业行为,提高施工现场的工作效率和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包括所有参与施工现场作业的人员,例如工人、技术人员、监理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按照规定进行考勤签到、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等情况的处理,并配合公司进行考勤管理。
第四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考勤管理应坚持实名制原则,保证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考勤管理工作,定期进行考勤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第二章考勤签到第六条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每天上班前必须到指定地点签到,如未按时签到,视为迟到处理。
第七条考勤签到应使用公司统一的考勤系统进行,作业人员需要使用个人的考勤卡或指纹等方式进行签到。
第八条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开始前15分钟到上班开始时间之前,签到时间在上班开始后的视为迟到处理。
第九条需要请假的作业人员,应提前向所在班组或上级汇报,并填写请假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对签到记录进行定期汇总和核对,准确计算作业人员的出勤情况。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考勤记录应妥善保存,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作业人员的请假申请,对于未经批准请假的,及时进行迟到旷工等相关处理。
第十三条考勤管理人员应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信息共享,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工作状态。
第四章考勤异常处理第十四条作业人员在考勤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或考勤管理人员报告,如出现漏打卡、打卡异常或其他异常情况,需要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考勤管理人员对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于违规行为要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并及时补打卡。
第五章考勤统计和分析第十六条考勤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考勤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制作考勤报表,包括出勤率、迟到早退情况、请假情况等。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工人的管理,提高施工安全、质量和效率,防止建筑工程中出现不良事件,特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工人,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工种工人。
三、实名制管理1.建立建筑工程工人档案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工人都应建立个人档案,包括身份证明、工作经历、技能等级、健康状况等信息。
档案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2.实行实名制进场施工现场对工人进出必须实行刷卡登记制度,工人所有信息将与个人档案进行核对,确保工人的身份真实性。
3.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进场工人的管理,制定科学的施工进场证规章制度,确保只有经核对后的工人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4.工人换班登记对于需要更换工作岗位或者换班的工人,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核对后才能重新进行进场授权。
5.严禁冒名顶替任何企图冒名顶替他人进入施工现场的行为都将严厉制止,对涉事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违规处理1.对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工人,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解雇,并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
2.损害建筑工程的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由企业进行赔偿。
3.对于企图干扰实名制管理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且将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处理。
五、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工人档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工人实名制进场。
2.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工人的进场证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没有违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通报。
4.建设部门要对施工现场的实名制管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进行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
六、结语通过实行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可以防止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希望各方单位都能严格遵守该管理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得到有效的执行。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工地的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四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五条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在农民工进入工地前,对其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并为其办理实名制手续。
第七条施工企业应当为农民工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农民工的出勤情况、工资支付等情况。
第九条施工企业应当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与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挂钩,确保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
第十条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二条农民工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工地的用工行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希望每一个建筑企业和农民工都能遵守此制度,共同维护建筑工地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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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六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及时和联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八条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并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下同)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
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
筑工人信息进行采集、核实、更新,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并按时将台账提交承包企业备案。
第九条工程监理企业应审查承包企业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方案,对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在监理日志中予以记录。
第三章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第十条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系统由全国平台、各省市县平台、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建筑工人个人客户端等组成,各级各类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应统一使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格式和接口标准,并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实时数据共享。
第十一条各省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所建立的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应当包含建筑工人基本信息、从业记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管理、建筑工人变动状态监控、投诉处理、不良行为记录、诚信评价、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二条建筑用工企业可以根据数据标准建立自己的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或系统,也可以直接应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系统进行数据录入。
承包企业施工现场应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基础核实采集本项目建筑工人基本信息,记录人员技能安全培育情况、出勤、完工数量质量和诚信评价等信息,切实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维护建筑工人的权益。
第十三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企业应加强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建设,为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工作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第四章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
第十四条建筑用工企业应严格规范用工管理,及时采集并上传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
第十五条建筑工人实名制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培训信息、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
第十六条建筑用工企业应规范实名制管理方式,强化现场管理。
承包企业应配备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
有条件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设立施工现场进出场门禁系统,并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制度。
不具备封闭式管理的工程项目,应采用移动定位、电子围栏等技术方式实施考勤管理。
承包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等方式,公开相关信息,保护工人合法权益。
鼓励承包企业通过张贴二维码等方式公开项目基本信息,供社会查询。
鼓励社会各方开发符合相关数据标准的建筑工人个人APP客户端,向建筑工人推送相关信息。
建筑用工企业应当落实合同中约定的由本企业完成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承包企业应在承接工程的项目部建立统一的建筑工人实名制台账。
实名制台账应包括每名建筑工人的实名制档案,实行电子打卡的还应保存电子考勤信息和图像、影像信息,档案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
建筑工人进场施工前,应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名册。
项目用工必须核实建筑工人合法身份证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发放方式,可采用银行代发或移动支付等便捷方式支付工资。
承包企业应统一管理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信息,并及时准确的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上传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已录入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筑工人,3年以上(含3年)无活跃数据的,再次从事建筑作业时,建筑用工企业应对其重新进行培训及信息录入,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相关不良及良好记录应予以保留。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各地各建筑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予以通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相关部门和建筑企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有关部门要约谈相关责任人、并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其向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传相关数据,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对有关建筑企业要记入企业信用档案,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
对实名制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相关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对未按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单位或个人应予以纠正、限期整改,并对不良行为进行公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第二十一条严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借推行实名制管理指定或暗示建筑企业采购相关产品,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增加企业额外的负担。
对违规要求建筑企业强制使用某款产品或乱收费用的,要立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未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且未经过基本职业技能培训的建筑务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建筑企业不得聘用其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18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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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the end, Xiao Bian gives you a passage. Minand once said, "people who learn to learn are very happy people.". In every wonderful life, learning is an eternal theme. As a professional clerical and teaching position, I understand the importance of continuous learning, "life is diligent, nothing can be gained", only continuous learning can achieve better self. Only by constantly learning and mastering the latest relevant knowledge, can employees from all walks of life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enterprise development and innovate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market. This document is also edited by my studio professionals, there may be errors in the document, if there are errors, please correct,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