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某建筑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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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建筑公司章程模板

南京某建筑公司章程模板

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南京市建邺区90号2幢2单元202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钢材、建材、机械设备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9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

建造公司章程范本一、总则1.1 公司名称:建造公司章程范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1.2 公司性质:本公司为一家合法注册的建造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3 公司宗旨:本公司致力于提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建造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服务,满足客户需求,促进城市发展。

1.4 公司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

二、公司组织结构2.1 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负责公司的决策、战略规划和监督管理。

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2 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3 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产生。

2.4 部门设置:本公司设立设计部、施工部、质量管理部、市场部等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和优化。

三、公司经营范围3.1 建造工程设计:包括建造方案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相关设计服务。

3.2 建造施工:包括建造施工总承包、建造装修、土木工程施工等相关施工服务。

3.3 工程管理:包括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服务。

3.4 建造材料供应:包括建造材料的采购、供应、配送等相关供应服务。

3.5 咨询服务:包括建造工程咨询、技术咨询、市场咨询等相关咨询服务。

四、公司股权和股东权益4.1 股权结构:本公司股权由股东持有,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权。

4.2 股东权益:股东享有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分配的利润、决策权、知情权等权益。

4.3 股东大会: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参预决策。

五、公司财务管理5.1 财务制度:本公司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财务法规进行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

5.2 财务审计:本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由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建筑工程公司章程

建筑工程公司章程

建筑工程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公司的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收入分配和内部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建筑工程公司是一家依法注册,并以实施建筑工程为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公司的名称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住所设在××市,具体地址为××街××号。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合法、诚信、高效、稳健。

第六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经营活动。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施工、装修、市政工程等与建筑相关的业务。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条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要决策和监督等职能。

第十一条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股东大会的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股东权益与责任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出资义务,无权要求提前撤资。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不得将其股权转让给非公司股东,如需转让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擅自泄露。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当依据合同约定,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客户利益。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职责分工和内部监控机制,防范腐败和不当行为。

第五章公司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益。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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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公司章程范本一、总则本章程为建造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运营和管理,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

本章程适合于建造公司内部的所有员工和管理人员。

二、公司名称和注册信息1. 公司名称:建造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 公司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

3. 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

4. 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三、公司目标和经营范围1. 公司目标:以提供高质量的建造工程服务为使命,以客户满意度为导向,追求卓越,争取成为业内率先的建造公司。

2.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工程设计、施工、咨询、监理等相关业务。

四、公司组织架构1. 公司设有董事会、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技术部等职能部门。

2. 董事会由公司股东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3.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日常运营管理和业务推进。

4.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预算编制和财务报告。

5.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和薪酬福利管理。

6. 市场部负责市场调研、业务拓展和客户关系管理。

7. 技术部负责工程设计、施工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

五、公司权责和义务1. 公司股东享有按照股权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2.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负有监督责任。

3.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和业务推进,必须按照董事会的决策执行。

4. 公司各部门负责按照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报告工作发展和问题。

5.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尊重公司的管理和决策,忠诚于公司,为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努力工作。

六、公司财务管理1. 公司财务管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2.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财务报告和资金管理。

3. 公司所有经济业务必须通过公司银行账户进行,禁止私自挪用公司资金。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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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活动,明确公司宗旨、任务和经营原则,保障公司及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性质,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第四条公司宗旨:[公司宗旨,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建筑产品和服务,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等]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六条股东:[股东名单,包括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等]第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第八条出资额及出资时间:[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确保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出资]第三章注册资本及财务管理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数额]第十条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原则,如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等]第十一条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原则,如按出资比例分配等]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股东会:[股东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等]第十三条董事会:[董事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等]第十四条监事会:[监事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等]第五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五条经营方针:[公司经营方针,如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等]第十六条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原则,如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等]第十七条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原则,如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等]第十八条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原则,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等]第十九条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原则,如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等]第六章章程修改第二十条章程修改:[章程修改程序,如需修改章程,须经过股东会表决通过等]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

建造公司章程范本一、总则本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管理建造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本章程适合于建造公司的所有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1. 公司名称: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 注册地址:(具体地址)。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建造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咨询;2. 建造材料的销售和供应;3. 建造工程设备的租赁和维修;4. 建造工程的招投标代理;5. 建造工程的投资和开辟;6. 其他与建造相关的业务。

四、公司的股东1. 公司的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股东享有根据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2. 公司的股东会议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股东会议的召集、决议和执行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

五、公司的董事会1. 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

2. 董事会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若干董事组成,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监督公司经营管理等。

六、公司的监事会1. 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

2. 监事会由监事长、副监事长和若干监事组成,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公司的财务管理1. 公司的财务管理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合规。

2. 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报税申报。

八、公司的利润分配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股东会议决议进行,分配比例根据股东持股比例确定。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1.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由股东会议决定。

2. 公司解散后,由清算组进行公司财产的清算和债务的偿还。

十、章程的修订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由股东会议决定,并按照像关法律法规进行。

十一、附则本章程自批准后生效,与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相补充,如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以上是建造公司章程的范本,仅供参考。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顺利运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地位于XX市XX区XX街XX号。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咨询、监理等相关业务。

第四条公司的宗旨是:诚信经营、质量第一、客户至上、共同发展。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认缴。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自公司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章股东会第八条公司设立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九条股东会由公司的股东组成,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审议和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2. 选举和罢免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3.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合并、分立、解散等;4. 审议和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和年度报告;5. 其他与公司重大利益相关的事项。

第十一条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董事长无法履行职责时,由董事会成员共同召集。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决议应作成书面记录,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第三章董事会第十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和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2. 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的决议;3.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4. 负责公司的财务决策和资金管理;5. 负责公司的人事任免和薪酬管理;6. 负责公司的合规监督和风险管理。

第十七条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十八条董事会的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所持表决权的多数通过。

第十九条董事会的决议应作成书面记录,并由董事长签字确认。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标准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Nanjing Urban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Holding(Group) Co.,Ltd.。

公司法定注册地址:中国南京市白下区石鼓路98号阳光大厦14楼。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四十亿元人民币。

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第五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即:国家单独出资,由南京市人民政府授权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依法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七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接受市国资委的监督检查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工作,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会组织工作,依照工会法办理。

第九条公司与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都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是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的法人关系,是以产权为纽带形成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公司依据其出资额依法对全资、控股、参股企业行使出资人职权,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企业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十条公司宗旨:公司依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本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以推进市场化进程为取向,以实现经营性资产收益最大化和公益性投资成本最小化为目标,充分利用和整合有效资源,提升市场化运作基础性重大建设项目的能力,实现政府投资引导、放大和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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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南京华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南京市建邺区90号2幢2单元202室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设施工程设计、施工,钢材、建材、机械设备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设一名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第十八条.
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会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二十五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
定。

第八章附则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 3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10 月 3 年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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