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章程
建筑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

建筑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第一条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建筑公司第三条公司注册地:XX省XX市XX区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材料销售等相关业务。
第五条公司宗旨: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以服务求效益。
第六条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依法享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方式:公司采取原则负责、管理程序科学、决策民主的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机构第八条公司的架构: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机构。
第九条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批准公司的重大决策。
第十条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第十一条总经理:公司设立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全面管理公司运营。
第三章公司财务制度第十二条公司的财务制度包括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等内容。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公司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收支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公司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
第十五条财务报告:公司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公司经营规范第十六条公司经营规范包括法律合规、诚信经营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公司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八条公司倡导诚信经营,与客户、供应商、员工建立信任关系。
第五章公司章程修订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必须经股东大会通过,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公司章程的修订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做出,符合法律规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以上就是建筑公司章程及财务制度内容,希望对公司的规范经营有所帮助。
建筑企业章程

建筑企业章程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建筑企业的组织结构、业务范围、管理流程以及员工权益,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可持续发展。
二、企业名称本企业名称为“XX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三、企业性质和业务范围1. 本公司为一家独立法人企业,依法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2.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咨询、监理、装饰装修等相关服务。
3. 本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适时调整和扩展业务范围。
四、企业组织结构1. 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负责企业的决策和监督。
2.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企业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
3. 部门设置: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和岗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 员工权益:本公司重视员工的权益保障,提供公平的薪酬福利、职业发展机会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企业管理流程1. 项目招投标:本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项目招投标。
2. 合同签订:与客户签订合同前,本公司将进行充分的商务洽谈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项目管理:本公司将根据项目特点和客户需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和监督。
4. 质量控制:本公司将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5. 安全生产:本公司将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员工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六、企业发展和创新1. 技术创新:本公司将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建筑技术和设备,不断提升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
2. 人才培养:本公司将注重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
3. 市场拓展:本公司将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寻求合作机会,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七、企业社会责任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社会公益和员工福利,推动可持续发展。
建筑工程公司章程

建筑工程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公司的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收入分配和内部制度,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建筑工程公司是一家依法注册,并以实施建筑工程为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建筑工程公司的名称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的住所设在××市,具体地址为××街××号。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合法、诚信、高效、稳健。
第六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经营活动。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建筑施工、装修、市政工程等与建筑相关的业务。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八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条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要决策和监督等职能。
第十一条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股东大会的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股东权益与责任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享有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出资义务,无权要求提前撤资。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不得将其股权转让给非公司股东,如需转让应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擅自泄露。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当依据合同约定,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客户利益。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职责分工和内部监控机制,防范腐败和不当行为。
第五章公司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益。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章程

建筑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名称为XXX建筑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XXXConstruction Co., Ltd.,公司总部设在XXX市,注册资本为XXX万元。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及养护、土木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建筑资质代办等。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室。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监事会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由一位董事长、若干位董事和一位总经理组成。
董事长负责主持董事会会议,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设有各部门,包括工程部、财务部、市场部、人力资源部等。
各部门由经理负责,并设有相应的工作岗位,由员工担任。
第三章公司运作第七条公司依法开展业务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化原则。
公司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保障投资者利益。
第八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业务备案、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规范。
第九条公司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防止公司利益受损。
第四章员工权益第十条公司重视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和权益。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员工工作绩效和贡献情况,合理设定员工薪资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工作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员工发展计划,提供培训机会和晋升渠道,鼓励员工持续学习和提高专业能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公司依法纳税,按照相关的会计准则进行财务会计和报告,确保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公司遵守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开展业务活动须遵循合规原则,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活动,明确公司宗旨、任务和经营原则,保障公司及股东、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性质:[公司性质,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第四条公司宗旨:[公司宗旨,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建筑产品和服务,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等]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六条股东:[股东名单,包括姓名、出资额、出资比例等]第七条出资方式:[股东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第八条出资额及出资时间:[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确保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出资]第三章注册资本及财务管理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数额]第十条资金管理:[资金管理原则,如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等]第十一条利润分配:[利润分配原则,如按出资比例分配等]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股东会:[股东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等]第十三条董事会:[董事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等]第十四条监事会:[监事会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等]第五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五条经营方针:[公司经营方针,如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等]第十六条经营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原则,如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等]第十七条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原则,如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等]第十八条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原则,如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等]第十九条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原则,如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等]第六章章程修改第二十条章程修改:[章程修改程序,如需修改章程,须经过股东会表决通过等]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建筑企业章程

建造企业章程一、总则本章程为建造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的运作和管理,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持续发展。
本章程适合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和管理层,必须严格遵守。
二、企业名称和注册资本1. 企业名称:我公司正式注册名称为“XX建造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我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缴纳。
三、企业目标和经营范围1. 企业目标:我公司的目标是成为一家具有良好声誉和竞争力的建造企业,提供优质的建造工程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
2. 经营范围:我公司主要经营建造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业务,并可根据需要开展相关的建造材料销售和咨询服务。
四、企业组织结构1.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决策重大事项和监督企业经营。
2. 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
3. 部门设置:按照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部门和职能岗位,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五、股东和股权管理1. 股东权益:股东享有按照出资比例分享企业利润的权益,并有权参预重大决策。
2. 股权变动: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必须经过董事会批准,并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进行。
3. 股东会议:定期召开股东会议,讨论重要事项,并根据需要召开暂时股东会议。
六、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财务报告: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相关部门。
3. 资金管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需求。
七、人力资源管理1. 招聘与录用:按照企业的需求和招聘程序,进行招聘和录用工作,确保招聘公平、公正。
2. 员工培训: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资源。
3. 薪酬福利:按照企业的薪酬制度和福利政策,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八、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1. 安全生产: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安全。
2. 环境保护: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建筑公司章程范本

建造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建造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XX省XX市XX区XX街XX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建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建造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建造材料销售、房地产开辟等。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以质量为生命,以信誉为根本,以服务为保障,以创新为动力。
第六条公司的核心价值观:诚信、创新、团结、共赢。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八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董事长。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监事长。
监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执行,任期由董事会决定。
第三章股东权益和责任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益,并有权参预公司重大决策。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仅限于其所持股分的数额。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股东的权益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实行科学决策、民主管理、规范运营的原则。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做到财务收支合理、账目清晰、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注重员工培训和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公司章程的修改和解释第十九条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备案。
建筑公司章程

建筑公司章程建筑公司章程范本在生活中,章程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章程是一个组织进行自身管理的基本规则。
那么章程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公司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决定共同投资创办: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股东各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第三条公司名称及住所公司名称: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址:上海第四条公司为有限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其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资额不包括在内。
第七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二章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宗旨:积极投资,合法经营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施工第三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百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45 ;乙方出资人民币 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35 ;丙方出资人民币 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10 ;丁方出资人民币 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10 ;第十一条股东各方以下列方式出资:甲方:货币乙方:货币丙方:货币丁方:货币第十二条股东各方应在20XX年X月X日前足额交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各股东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在银行开设的临时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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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数额和出资时间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第十章附则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2人出资设立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山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县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水电暖安装;建筑工程劳务分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第十一条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制定修改公司章程;(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半年定时召开一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二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监事 1 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会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七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八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九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二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四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三十五条公司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三十七条公司依法纳税,税后利润按一下顺序分配:(一)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二)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三)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定,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四)股东取得红利。
第三十八条公司的公积金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列支。
第三十九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四十一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一式3份,股东留存1份,公司留存1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201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