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论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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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自由概念的三个层次

康德自由概念的三个层次

康德自由概念的三个层次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康德哲学中自由概念的三个层次,揭示其深层含义和哲学价值。

康德作为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其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自由概念作为康德哲学的核心,体现了其对人的理性、道德和自由的追求。

通过对康德自由概念的三个层次的解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康德的哲学思想,并探讨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意义。

在康德看来,自由不是简单的无拘无束,而是与理性、道德紧密相关的概念。

他认为,自由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是人类超越自然、追求更高境界的动力。

因此,康德将自由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认识自由,即人类通过理性认识世界、把握规律的自由;其次是道德自由,即人类在道德实践中遵循自己内心的法则、实现自我完善的自由;最后是实践自由,即人类在实践中运用自由意志、实现自我决定的自由。

本文将从这三个层次出发,详细阐述康德自由概念的内涵和特征,并分析其对现代社会的影响和启示。

通过对康德自由概念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人类自由的本质和价值,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借鉴。

二、康德自由概念的第一层次:先验自由在康德的哲学体系中,自由概念的第一层次被称为先验自由(transcendental freedom)。

先验自由是康德整个道德和形而上学体系的基础,它首先被理解为纯粹理性的自由,是一种不受任何经验条件限制的自由。

先验自由的核心在于其绝对性,即它不依赖于任何经验世界的现象,也不是自然法则的一部分。

这种自由超越了因果关系的束缚,意味着理性主体能够不受外在强制和内在必然性的限制,独立地做出选择。

在康德看来,先验自由是纯粹理性的一种本质属性,它保证了人类思维的独立性和自主性。

先验自由的提出,旨在解决传统形而上学中关于自由与决定论之间的困境。

康德认为,如果我们完全受自然法则的支配,那么我们的行为就无法真正称得上是自由的。

相反,如果我们拥有先验自由,那么我们就能够在认识世界的同时,保持对世界的超越性,从而真正实现自由。

康德的四个悖论

康德的四个悖论

康德的四个悖论康德是18世纪哲学界的一位重要人物,他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哲学观点和思想。

其中,他的“四个悖论”是值得深思的。

下面,我们来分步骤阐述康德的这四个悖论。

第一悖论:自由意志的存在是不可证明的康德认为,我们的人类能力使我们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且我们有自由意志。

然而,这种自由意志的存在是无法证明的。

我们不能证明人的行动是没有自由的。

这是因为我们无法证明一个事件的因果关系是自由的还是确定的。

因此,康德认为自由意志的存在只是一种假设,而不是一个可证明的事实。

第二悖论:时间和空间的存在是无法完全理解的康德认为时间和空间的存在是无法完全理解的。

我们只能通过直觉来理解这些存在,但我们无法形成一个描述时间和空间的完全有效的概念。

因为时间和空间是我们意识到世界的方式,而不是世界本身的属性。

因此,我们仅仅能够通过我们自己的感知体验来理解这些事情。

第三悖论:我们对物理世界的认识只是表象康德认为,我们对物理世界的认识只是表象。

我们不能知道真正物质的实质。

这是因为我们只能认识到现象世界,而不是真正的事物。

我们的感官和理性是不能得知真正的存在的。

因此,我们需要意识到我们的认识是有限的。

第四悖论:我们无法不用我们的感官来认知事物康德认为,人的认识过程必须依赖于感官来进行。

但我们的感官并不是完美的,它们会产生误解或错误。

因此,我们的认识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我们需要意识到我们需要改进我们的感官来更准确地理解世界。

综上所述,康德的四个悖论深度反映了人对世界的认识的有限性。

通过这些悖论,我们可以了解人的认识的局限性以及我们所认知的世界仅仅是表面的事物,需要更深入的探讨。

我们需要不断地进行思考,从而更准确地理解我们所认识的世界。

康德哲学的核心概念:自由

康德哲学的核心概念:自由

康德哲学的核心概念:自由美国研究康德的一个权威学者,亨利E阿里森,他也认为“自由”这个概念在康德哲学中是处于中心地位,它与康德哲学中关于时空的观念说,一起构成康德三大批判的重要主线,所以可以说不了解康德关于自由概念,就很难理解康德哲学的精髓,甚至可以说,如果我们不了解康德的自由概念,我们都很难了解近代以来西方学者们关于自由概念的分歧。

康德认为,我们人类是与自然物品(石头、板凳)不一样的存在物。

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人是自由的。

正如萨特所言:“裁纸刀是不自由的,人是自由的。

”因为裁纸刀只能遵循自然法则(因果法则),而人可以自己为自己确立行为的法则。

在康德的道德哲学里面,它首先是对自由进行一个先验的(先天的、不依赖经验的)悬设,也就是他所说的“先验自由”。

就是说,人虽然受到自然规律的影响,但是人不是完全听命于自然法则的。

如果人不能为自己确立行为准则,他就不是人了。

人要是完全按照自然规律(本能)行事,他就是物或动物了(这样的人会被骂为畜生!)。

我们都认为人与动物是应该有区别的,那么它的差异在哪里?这个差异就是自由。

无论我们要遭遇怎样的一种行为的束缚,但是从根本上来说我们仍然是有自由的,因为至少你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做那件事的。

正如孔子所说:“吾欲仁,斯仁至矣”。

既然说你本可以不这么做,本不应该这么做,也就意味着你本来是拥有自由的。

实际上,康德认为我们的任何行为都起码可以是个多项选择的可能,就说它不是必然如此的,必然绝对要这么做。

我们中国孔子也讲“舍生取义”,我们至少有个死的选择啊,就是说我们人的任何行为都至少可以有两个方面的选择:一是去做,一是去死,哪怕人家将刀架在我们的脖子上说你要撒谎,但我们还是可以选择不撒谎,当然我选择不撒谎,就意味着我选择了死,但是我们不能说我们别无选择。

那么在这个意义上,康德认为人的意志是可以自由的。

也正因为此,所以说我们才可以在道德上在法律上对人进行定罪。

因而康德认为我们要为自由留下地盘,最终是为了人的道德人格的确立,从而确立起人在世间的价值。

康德论人的自由

康德论人的自由

康德论人的自由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康德论人的自由摘要:康德是着名哲学家,创始人。

康德哲学理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认为将经验转化为知识的(即“”)是人与生俱来的,没有先天的范畴我们就无法理解世界。

康德把自由规定为人的自由并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讨论,其目的是通过自由来体现人之为人的本体品格。

自由概念不仅是理解康德哲学的钥匙而且是理解其全部哲学的关键所在。

本文从自由的提出、先验自由、实践的自由、自由感四个方面论述了康德的自由思想。

关键字:自由;康德;自由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追求自由,享受自由,自由究竟是什么,很难有统一完整的定义。

对一个社会的个体人而言,自由是指他(她)希望、要求、争取的生存空间和实现个人意志的空间,这个空间包括社会的、的、的、文化及传统的等外部条件,同时也包括个人体质、、财富、世界观价值观及观的表达欲望等个人因素和内在因素。

从来讲,自由分为感性的自由和理性的自由,理性的选择和感性的选择往往存在差异和冲突,因此可以说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自由。

康德的自由观是伦理学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在他律伦理学的种种包围中打开了一个缺口, 首次将自由意志的规律确立为人自身的规律。

康德把自由规定为人的自由,并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讨论,其目的是通过自由来体现人之为人的本体品格。

自由之所以居于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是因为它是“开启崇高的实践原理的钥匙”它是纯粹的、甚至思辨理性体系的整个建筑的“拱心石”。

一、自由观的提出:古希腊的思想家们很早就已经开始关注人的自由意志问题了。

苏格拉底认为美德是天生的, 德行不能传授, 只能教一些关于善的知识, 教会人们学会运用自己的理性去分辨善恶。

智者派认为人并不是天生就具有尊敬和正义这些美德。

苏格拉底和智者派都想给自由意志一个一劳永逸的定义: 自由意志要么自发地行善, 要么自发地作恶。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之初, 性本善”和“人之初, 性本恶”的争论。

康德的自由概念

康德的自由概念

康德的自由概念康德(Immanuel Kant)是18世纪德国哲学家,他对自由的概念有着深刻的思考,并提出了自由的理论。

康德的自由概念主要包括自由的自律、自由的法律以及自由的公共精神。

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对康德的自由概念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康德强调自由的自律。

他认为自由不是无法无天的放任,而是在道德法则的约束下自主决定行动的能力。

康德将自由定义为“能够在道德法则的框架下追求真正幸福的能力”。

他认为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自律的理性,这个理性能够指导人们的行为,让人们遵循道德法则。

自律的理性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之处,是人独有的特质。

康德认为自由并不是任性地追求自己的欲望,而是遵循自己内心的道德规范,并将其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

其次,康德认为自由不仅仅是个体的自律,也需要社会的法律保障。

他提出了法律自由的概念。

法律自由是指人们在法律的保护下可以自由发展自己的个性和能力。

康德认为法律是人们社会相处的规范,是一种公开、普遍、能够普及给所有人的规则。

法律的目的是保护人们的自由,使其不受他人的侵犯和压迫。

他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公正性,认为法律必须适用于所有人,不论其地位、财产或社会地位。

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个体才能实现自己的自由,享受自由的权利。

最后,康德关注的是自由的公共精神。

他认为自由并非仅限于个体的自由,还包括公众空间的自由。

他强调人们在公共领域中可以自由地交流、讨论和发表意见,而不受到约束或恐吓。

康德强调公共领域的民主性和开放性,认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才能真正实现自由,建立一个公平、平等和自由的社会。

他强调公民在公共领域的活动要遵循理性和道德的规范,追求真理和公共利益。

总结起来,康德的自由概念包括自由的自律、自由的法律和自由的公共精神。

自由不仅仅是个体的自我决定和行动的能力,还需要社会的法律保障和公共领域的开放环境。

自由需要个体自律的理性、法律的保护和公共领域的民主开放,才能真正实现。

康德的自由概念对人们在追求自由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导。

康德艺术哲学的自由观

康德艺术哲学的自由观

康德艺术哲学的自由观自由的问题历来是西方哲学家关注的焦点,自由概念更是其思想学术界讨论的核心话题,在理论上得到最为深刻的研究,在古典哲学中代表人物便是康德-后又黑格尔。

康德对于自由的探讨被列入《实践理性批判》部分,和时空观一起组成批判哲学的三大主线。

康德所讲的广义自由与必然性相对立,而狭义的自由是指人的自由意志。

一、自由的概念康德对自由的定义。

所谓广义的自由,是指虽然决定列表以某种方式移动,但这种决定性的力量来自于列表内部,可以说是内因。

这说明单子不受外力的约束和趋势,所以他是自由的。

或者说自由意味着某样东西变成了它注定要变得畅通无阻的样子。

狭义的自由被认为是指人在道德实践中摆脱自然规律的约束,摆脱肉体本能,按照自己一贯的自由意志的普遍规律行事。

广义自由的理论是先验自由,这是狭义自由实践的基础。

具体来说,从先验自由(认知层面)、实践自由(实践层面)和自由感觉(心理层面)三个层面来界定自由的概念。

(一)、先验自由-认识层面,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

先验自由是从自由的二律背反(世界是只有自然因果性-必然性,还是只有自由因果性?)中倒推出来的。

既如果自由不是先验的,而是受机械的因果律左右的,那么如果无限向上追溯,总会有关第一因存在,而对它我们无法解释。

因此我们必须假设存在一种纯粹自发的因,而不再有其他别的原因,以此来解释世界。

这个因的产生就是(一种不受自然必然性约束的)自由,由它自发地开启了一个时间序列事件,一个因果过程的起点。

具象到个人,就是人的自由意志。

根据康德的先验感性理论,“世界”这个词具有两层意思,既可以是物自体的本体,也可以是现象(经验)世界。

康德通过互换概念,以此为解决问题的钥匙,说世界有自由因,指的是物自体世界,说世界没有自由因,指的是经验世界。

自由和自然因果可以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可以不对立存在。

现象界的自由可能是物自体世界的必然,反之也有可能。

对于一件事情的发生,可能有两个原因,一种是自由原因,一种是自然原因。

自律:所谓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自我主宰

自律:所谓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自我主宰

自律:所谓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自我主宰输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所谓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自我主宰。

的确,所有那些让人变得更好的选择,执行起来都不会太容易。

比如,周一制定好计划,周末去近郊的民宿体验一把生活的乐趣,结果到了周末,只想在床上葛优躺,睡它个天昏地暗。

再比如,很多整天喊着要减肥的人,得到的从来都不是按照计划制定的结果。

因为这些往往嘴上喊着要怎样要如何的人,一般都不太自律。

而那些从来都严格执行计划、严以律己的人,到最后,他们得到的往往比计划中来的更好。

自律随心所欲每一个自律的人,她们对自己有着近乎变态的苛刻。

因为她们知道,这种苛刻的背后,就是自己想要的结果。

我有位超级棒的朋友。

她是个超级漂亮、超级自信、超级有才、超级能干、超级自律的姑娘,我觉得世界上所有美好的词放在她身上都不为过。

就算工作再忙,她也保持着每周三次的健身房运动,每次十公里一节瑜伽课。

就算喜欢的东西再好吃,她也保持着七分饱的晚餐习惯。

就算加班到凌晨,她也会喝一杯牛奶入睡。

就算晨起快要迟到,她也会边敷面膜边给自己做一份简单的早餐。

就算倒时差再辛苦,也会抽时间保持每周一本书的阅读。

她的生活,自律到苛刻。

苛刻有时候看到她长期的七分饱晚餐,看到她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的锻炼,我会想,人生,何必呢?何必委屈自己的身体,何必委屈自己的胃呢?但是抛开这一切,我还看到了她傲娇的三围,还看到她站在台上替项目站台时的那种自信、优雅,看到她站在几百人的舞台上侃侃而谈。

这种修为,不是我今天少吃一只鸡腿,明天少喝一杯啤酒就能做到的。

其实,泡夜店、纹身、打耳洞、买醉这些事看似很酷,做起来却一点难度都没有,只要你愿意去做就能做到.更酷的应该是那些做不容易做到的事,比如看书、健身、赚钱、用心爱一个人,这种在常人眼里无趣且难以坚持的事情。

有人嘲笑这样苦行僧式的生活方式不值,他们说:人生在世,吃穿二字。

更有诗词言论鼓吹: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或者手捂胸口闭眼嘶吼:原谅我这一生放荡不羁爱自由……可是,我们都没有诗人罗隐的旷世才情,也没有黄家驹在音乐领域的顶级造诣。

自律即自由

自律即自由

自律即自由
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自由即自律,一个人只有绝对自律才能相对自由”。

自律即自由,是一种生活态度,以积极、健康的方式,过好每一个时间段,每一段心路历程。

自律就是自我的时间把握程度,时间越多,你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你就越自由.而不是每天被生活和工作折磨得没有自我。

归纳来说,自律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合理安排自己最重视的事情,达到充实,有意义的工作和生活,是自身达到一个平衡、理想的状态。

不管是学生还是成年人的生活,都是充斥着学业、工作(事业)和生活,每一阶段缺一不可,和其他的琐碎构成了时间的点、线、面,构成了我们每一个人独有的的生活经历。

那么,怎么做好自律呢?
建议:第一步:计划。

以年、月、周、日为单位,书面化罗列需要做的事情。

不靠大脑记忆,而是建立自己的日程本,时间表。

第二步:排列。

在每个时间段完成需要做的轻、重、缓、急事项。

第三步:执行。

每当我们做完一个事项,我们就可以进行事项的消除。

事项的消除会给我们极大的满足感和成就感。

第四步:复盘。

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罗列的事情,并进行总结,从中得到了什么,哪里没有做到,没有做好。

第五步:坚持。

持之以恒,才能在自律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宽,完成自我意识的蜕变,思想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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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论人的自由摘要:康德是著名德意志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

康德哲学理论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认为将经验转化为知识的理性(即“范畴”)是人与生俱来的,没有先天的范畴我们就无法理解世界。

康德把自由规定为人的自由并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讨论,其目的是通过自由来体现人之为人的本体品格。

自由概念不仅是理解康德哲学的钥匙而且是理解其全部哲学的关键所在。

本文从自由的提出、先验自由、实践的自由、自由感四个方面论述了康德的自由思想。

关键字:自由;康德;自由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追求自由,享受自由,自由究竟是什么,很难有统一完整的定义。

对一个社会的个体人而言,自由是指他(她)希望、要求、争取的生存空间和实现个人意志的空间,这个空间包括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文化及传统的等外部条件,同时也包括个人体质、欲望、财富、世界观价值观及理想观的表达欲望等个人因素和内在因素。

从意识形态来讲,自由分为感性的自由和理性的自由,理性的选择和感性的选择往往存在差异和冲突,因此可以说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自由。

康德的自由观是伦理学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在他律伦理学的种种包围中打开了一个缺口, 首次将自由意志的规律确立为人自身的规律。

康德把自由规定为人的自由,并在形而上学的层面上讨论,其目的是通过自由来体现人之为人的本体品格。

自由之所以居于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是因为它是“开启崇高的实践原理的钥匙”它是纯粹的、甚至思辨理性体系的整个建筑的“拱心石”。

一、自由观的提出:古希腊的思想家们很早就已经开始关注人的自由意志问题了。

苏格拉底认为美德是天生的, 德行不能传授, 只能教一些关于善的知识, 教会人们学会运用自己的理性去分辨善恶。

智者派认为人并不是天生就具有尊敬和正义这些美德。

苏格拉底和智者派都想给自由意志一个一劳永逸的定义: 自由意志要么自发地行善, 要么自发地作恶。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之初, 性本善”和“人之初, 性本恶”的争论。

他们为后来的思想家提供了规定自由意志的两条道路, 即感性和理性。

近代以来, 哲学家们对自由意志又进行了规定: 自由意志作为自由, 并不在于它能为所欲为、不受限制与约束,而在于认识自由意志自身内部的规律问题。

经验论者认为自由就是对自由意志的自然欲望的满足, 而唯理论者则认为自由就是一直遵从理性的指导而行动。

这一切都为康德的自由理论准备了思想资料。

康德批判传统形而上学把“我”作为实体而否定人的自由的观点。

康德设立了三条基本的道德规律, 他认为只要揭示了道德规律也就展现了自由意志的规律, 所以这三条道德的规律是从不同的方向指向一个共同的中心——“自由”。

总体上看,康德的自由概念分为先验的自由、实践的自由和自由感三个层次。

二、康德的自由概念:1. 先验的自由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三个二律背反中, 从理性的角度提出了“自由的先验理念”的必要性。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第三个二律背反的正题及其注释中,从理论理性的角度提出了设定一种“自由的先验理念”的必要性 ,这就是: 机械因果律永远需要追溯更早的原因,因此其序列永远是未完成的和不充分的,这就违背了充足理由律,无法解释这个世界的现实存在;因此必须假设一个最初的纯粹自发的原因,它本身不再有别的原因,因而是自由的,这样才能够彻底解释世界的发生。

这一设定当然是超越经验世界之上或之外的,但康德由此进一步引伸出一种在经验世界之内的先验自由的设定: “但由于这样一来毕竟这种在时间中完全自发地开始一个序列的能力得到了一次证明 ( 虽然不是得到了洞察) ,所以我们现在也就斗胆在世界进程当中让各种不同序列按照原因性自发地开始 ,并赋予这些序列的诸实体以一种自由行动的能力。

”这就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一个自由行动的意志的理念 ,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经验性行动的“可归咎性”的真正根据。

但这种开端不能按照时间来理解 ,而只能按照“原因性”来理解。

因此它与机械的因果性并不冲突 ,而是被解释为一个因果过程的开始。

先验自由的内涵包含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一方面它意味着对经验世界的独立性 ,即摆脱一切机械因果性的约束 ,这是消极意义上的自由;另一方面它意味着自行开始一个因果系列的原因性 ,这是积极意义上的自由。

这两方面的内容实际上也正是一般实践的自由的内容 ,但先验的自由只是为一般实践的自由在理论理性中预留的地盘 ,虽然本身是空的 ,却对于实践的自由是不可缺少的。

先验的自由具有消极的意义,我们只是通过对表现与物自身的区别“理解”它的可能性,但它的可能性却使我们发现了两类不同的因果关系,这就是自然的因果关系与自由的因果关系。

自然的因果关系是把自然因果关系,作为现象界的法则,自然因果关系在时间中发生作用,每一个产生事件的原因本身就是一个事件的结果 是预先假定有另一个事件作为其原因的,所以每一个发生的事件都只是这个因果序列的继续,无论原因还是结果都在时间之中,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自由的因果关系是自由因果关系。

在这种因果关系之中,虽然结果作为现象服从于自然因果律,但其原因是“原始的”不再有原因的绝对原因,它不是现象而是纯粹理智的,这种因果关系其结果在现象之中而原因在现象之外,结果服从于自然因果律而原因却是自由的。

所以康德说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 ,以这个自由的先验理念为根据的是自由的实践概念”。

没有自由的先验理念 , 实践就会是盲目的因而不成其为实践 , 所谓实践的自由无非就是对先验的自由所包含的内容的实践。

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也就可以理解康德为什么把实践的法则也称之为一种“知识”,因为先验自由在理论理性中虽然不是什么知识 ,但由于它毕竟来自理论理性 ,具有理论的态度 ,因而它在为实践理性提供根据时就使得实践法则在另一种意义上 (即实践意义上) 成为了知识 ,原本是一个空洞幻相的先验自由的理念就具有了实在性。

于是“自由的概念 ,一旦其实在性通过实践理性的一条无可争辩的规律而被证明了 ,它现在就构成了纯粹理性的、甚至思辨理性的体系的整个大厦的拱顶石。

”2. 实践的自由康德在他的自由观中对自由概念下了双重含义, 一是指人的自由选择, 即自由的任意。

另一个是指人的意志的自立, 即自由的意志。

这两个并不是两个外在对立的概念, 他们都属于欲求能力, 但有一种包含关系。

先验的自由在理性范围内,我们对它的意义一无所知,又无法确证它的实在性,只能通过自由的不可知性来理解其可能性。

自由的先验性决定了我们无法直接发现它的积极意义,只能通过“先验的自由”间接地达到“实践的自由”。

与此相反 “实践的自由”则是自由概念的积极意义。

在实践理性范围内 自由这个在理论理性领域中只是不相矛盾或必然的概念,通过与道德法则的相互印证具有了客观实在性的确证。

就其意义而言,自由之为自由只是实践的自由,先验的自由不过是发现实践自由的契机。

实践的自由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实践自由从先验自由而来,指相对于受制感性冲动的意欲的独立性或不受外来原因的限制而独立起作用。

另一方面,实践自由的积极意义即自律。

这是实践自由与先验自由的区别。

康德最初从先验自由过渡到实践的自由就是通过自由的任意实现的。

人的任意是带有感性的但却是自由的。

自由的任意能够独立于感性的冲动, 包含有实践的理性。

自由的任意正因为属于一般的实践理性, 其中也就潜在地包含着纯粹的实践理性的种子了。

他在《纯粹理性批判》中说 :“在实践的理解中的自由就是任意性对于由感性冲动而来的强迫的独立性。

因为一种任意就其( 通过感性的动机而) 被病理学地刺激起来而言 ,是感性的;如果它能够成为在病理学上被迫的 ,它就叫作动物性的。

”人的任意虽然是一种感性的,但不是动物性的,而是自由的 ,因为感性并不使它的行动成为必然的 ,相反人身上具有一种独立于感性冲动的强迫而自行规定自己的能力。

“这里显然在动物性与人性之间作出了一种区别。

“你需要这样行为, 做到无论是你自己或别的什么人,你始终把人当目的, 总不能把他只当作工具。

”康德认为, 只是依规律的概念去行动的能力, 只有理性主义者才有。

当我们通过道德法则这一事实而认识我们自己的自由时, 自由也就因此而具有了实在性, 而且是实践上的实在性。

这一事实也是康德建立他的宗教哲学的基础。

他说:“在三个纯粹理性理念上帝、自由和不朽中, 自由的理念是唯一通过自由在自然中可能的效果而在自然身上……证明其客观的实在性的超感官东西的概念, 并且它正是由于这一点而使另外两个概念与自然界以及所有这三个概念相互之间联结为一个宗教成为可能。

”因此真正说来,人并没有自由,世界上除了自然因果法则外不存在第二种法则一切都是必然的。

与此相反,康德从批判哲学的立场出发竭力维护自由的先验性。

人有两重性:自然必然性只从属于受时间条件所支配的那种事物的规定性。

在这个范围内这个主体的一切行为的动机都是寓托在属于过去时间而为他所不能控制的东西之内的,的确没有真正的自由。

但这个主体在另一方面也是物自身或“我自身”。

在这个范围内,又不受时间条件所支配的,即“先验的” 因而他自己只是由理性自身的法则所规定,任何经验的法则或自然因果法则对他都不起作用。

如果我们只承认经验的实践自由,那么自由是不存在的,道德也是不存在的。

人类理性就没有任何实践的能力。

只有当我们把实践的自由看作先验的我们才能解释人这种有限的理性存在的两重性,说明人类理性的实践能力,为道德法则提供根据。

3. 自由感:一般的康德研究者通常并不注意康德的“自由感”。

其实这种理解下的自由在康德的后期著作中可以说比比皆是 ,它与前述“技术上实践的规则”一起 ,被包含在康德所说的那种感性“自由的任意”之中 ,虽然也没有达到自由意志的纯粹性,但已经不是像技术规则那样依赖于一个外在目的的实现 ,而是着眼于自由主体本身的情感活动。

这种自由感的先天原则首先是从人类的审美判断力(即感性判断力) 中被发现出来 ,然后扩展到自然目的论上 ,最后集中于社会历史和政治方面。

这种自由感在《判断力批判》中有多种表达方式, 如“自由的愉悦”、“感到完全的自由”、诸认识能力的“自由游戏”、“自由美”、“自由的和纯粹的鉴赏判断”、“想象力的自由合规律性”、“自由的和不确定地合目的性的娱乐”、“各种表象力的自由活动”等等, 但始终没有使用“自由感”这一直截了当的说法, 似乎在回避什么。

康德一直坚持认为, 自由作为人的本体不可能是感性的, “自然的合目的性这一先验概念既不是一个自然概念, 也不是一个自在概念”, 而只是这两个概念之间的“中介性概念”。

我们在审美鉴赏( 感受美和崇高) 时反思到自己的自由本体, 但审美的对象只不过是一种“象征”或“暗示”, 我们所感到的自由和我们所激发起来的情感都只是以“类比”的方式引导我们去发现自己真正自由( 道德律) 的手段。

然而, 既然自由这个概念已经被用来描述人的感性生活, 给它一个在感性中的命名只是迟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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