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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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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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全国古树名木资源的实际情况,制定《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

第二条古树名木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我国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生长情况,单株古树名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生长地点、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养护管理等数据和照片资料,掌握了解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价值,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设计及养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古树名木范畴:一般系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

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

名木是指珍贵、稀有的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东北内蒙古国有原始林区、西南西北国有原始林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生长的古树名木,不纳入普查建档范围。

第四条古树分为一、二、三级,名木不受年龄限制,不分级。

古树名木的分级标准及鉴定执行《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

第五条普查的主要任务全面系统地查清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生长状况等情况;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建立全国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体系,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定期报告。

第六条组织领导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工作由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

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成立古树名木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其办公室设在同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内,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各部门开展普查工作。

第七条建档管理普查结束后,普查结果须经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并形成完整的古树名木资源文字和电子档案。

第二章调查工作第八条调查流程古树名木调查工作按照如下流程开展:第九条技术培训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性调查技术培训,统一普查方法和技术标准。

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

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

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文件沪绿容“2021”102号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的通知各区县古树名木管理部门、局直属相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本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管理。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园林古树名木鉴定通知抄送:市绿委办秘书处、市绿化管理指导站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2日印发(共印56份)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鉴定标准和程序(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管理,规范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申报鉴定工作,根据《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和程序。

一、适用范围本鉴定标准和程序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然生长、初步符合《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尚未列入本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范围的树木。

二、鉴定标准和方法(一)鉴定标准 1、古树和古树后续资源古树和古树后续资源的鉴定以树龄为主要依据。

(1)古树树龄应当在一百年以上(含一百年);(2)古树后续资源树龄应当在八十年以上(含八十年)、一百年以下。

2、名木名木的鉴定以树种珍贵、稀有;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具有重要科研价值为主要依据。

(1)符合下列情况为树种珍贵、稀有:①申报鉴定时,本市该树种的分布数量少于五株,且树1龄在五十年以上;②自然形成的奇特树型,如连理株、树中树等,且树龄在五十年以上。

(2)符合下列情况为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①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对重要历史人物及重大历史事件有纪念意义的树木,有报刊、书籍等资料佐证的;②国家主要领导人种植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3)符合下列情况为具有重要科研价值:①选育成功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第一代珍稀品种树;②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的经专业机构鉴定为新种且具有国际影响的?模式标本树?。

古树名目保护实施方案

古树名目保护实施方案

古树名目保护实施方案一、前言。

咱们那些古树名木啊,那可都是大自然的老宝贝儿,就像一群德高望重的长者,见证了无数的岁月变迁。

可现在呢,它们面临着不少危险,所以咱们得赶紧行动起来,好好保护它们。

二、保护对象。

1. 确定范围。

首先得搞清楚哪些是咱们要保护的古树名木。

那些长得特别粗、特别高,年龄老大的树,或者是那种有特殊意义、历史故事的树,都在保护名单里。

就像村子口那棵据说有几百年历史的大槐树,它可是祖祖辈辈乘凉聊天的地方,肯定得重点保护。

2. 建立档案。

给每一棵古树名木都建个小档案,就像给人建身份证一样。

里面写上它的品种、年龄(如果能大概知道的话)、生长位置、健康状况啥的。

这档案可得好好保存着,方便咱们随时查看这棵树的情况。

三、保护措施。

(一)物理保护。

1. 设置围栏。

在古树名木周围围上一圈好看又结实的围栏,这围栏就像是给树盖了个小院子,既能防止人不小心撞到它,又能挡住那些乱啃乱咬的小动物。

围栏的风格还可以根据周围的环境来设计呢,要是在公园里,就可以弄得精致一点;要是在村子里,就可以带点乡村特色。

2. 支撑加固。

有些古树可能年纪太大,树干有点歪或者树枝比较脆弱。

这时候就得给它找个“拐杖”,用一些特制的支架把树干或者树枝撑起来。

这就好比给老人拄上拐棍,让树能稳稳地站着,不怕风吹雨打。

(二)生态保护。

1. 土壤管理。

树要长得好,得有好土。

定期给古树名木周围的土壤松松土,就像给它做做按摩。

再施点天然的肥料,比如腐烂的树叶、草木灰之类的,这就像是给树吃点营养餐,让它长得更壮实。

2. 水分管理。

水也很重要呢。

根据不同的季节和天气给树浇水。

夏天热的时候,多浇点,让树喝个够;冬天的时候,就得注意了,不能浇太多,不然树会被冻坏的。

就像人喝水一样,得适量。

而且要注意浇水的方式,不能直接对着树干冲,得慢慢浇到树根周围。

(三)防治病虫害。

1. 监测预警。

安排专人或者用一些简单的设备,定期检查古树名木有没有被虫子咬或者生病了。

全绿字〔2001〕15号(全绿委关于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

全绿字〔2001〕15号(全绿委关于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

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文件全绿字[2001]15号《关于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厅(局),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绿化委员会: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物,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

但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古树名木遭受破坏现象严重,数量急剧减少。

为保护好现存古树名木,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决定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为今后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打好基础。

现将《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这次普查建档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配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查成果,请于2002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二00一年九月二十六日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及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全国的实际,制定《全国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古树名木普查建档的主要目的是:搞清我国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管护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古树名木在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诸方面的价值;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古树名木范畴:一般系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

古树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在历史上或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中外历代名人、领袖人物所植或者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西南西北国有林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生长的古树名木,不纳入本次普查建档范围。

其它地区成片生长的大面积古树,划定“古树群”,纳入本次普查范畴。

古树名木调查方案

古树名木调查方案

古树名木调查方案
古树名木调查是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的树木进行调查和研究的一项工作。

下面是一份古树名木调查方案:
1. 调查目的
古树名木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和保护我国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的古树名木,为树木的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调查范围
古树名木调查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
(1)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2)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和风景名胜区;
(3)重要的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区;
(4)其他地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的树木。

3. 调查方法
(1)现场调查法:在现场对每一棵古树名木进行详细调查,记录树木的基本信息、生长情况、历史背景等;
(2)文献调查法:查阅相关的历史文献、书籍、地图、照片等资料,了解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
(3)数字化调查法:利用数字化技术,对古树名木进行三维扫描、分类、识别和数据记录等。

4. 调查结果处理
(1)调查结果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类,建立古树名木档案;
(2)对于古树名木,应进行编号、标识、保护和管理,制定相应的
保护政策和措施;
(3)对于其他树木,应进行调查和研究,了解其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价值。

5. 调查报告编制
古树名木调查完成后,需要编制调查报告,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1)古树名木的基本信息;
(2)古树名木的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价值;
(3)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政策;
(4)古树名木的保护和处理措施。

6. 调查报告审核
调查报告经过审核后,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发布,以确保古树名木得到科学合理的保护和管理。

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

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

附件2.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全国古树名木资源的实际情况,制定《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古树名木普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清我国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状况、生长情况,单株古树名木树种、树龄、保护级别、生长地点、生长环境、生长状况、养护管理等数据和照片资料,掌握了解古树名木的生态、科研、人文、地理、旅游等方面价值,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为制订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设计及养护管理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古树名木范畴:一般系指在人类历史过程中保存下来的年代久远或具有重要科研、历史、文化价值的树木。

古树是指树龄在百年以上的树木。

名木是指珍贵、稀有的树木和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树木。

东北内蒙古国有原始林区、西南西北国有原始林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生长的古树名木,不纳入普查建档范围。

第四条古树分为一、二、三级,名木不受年龄限制,不分级。

古树名木的分级标准及鉴定执行《古树名木鉴定标准(试行)》。

第五条普查的主要任务全面系统地查清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总量、种类、分布、生长状况等情况;建档立案,形成完整的文字、影像、电子资源档案;建立全国古树名木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古树名木的动态监测体系,对古树名木的生长环境、生长情况、保护现状等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定期报告。

第六条组织领导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工作由各级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

各级绿化委员会要成立古树名木普查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其办公室设在同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内,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各部门开展普查工作。

第七条建档管理普查结束后,普查结果须经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并形成完整的古树名木资源文字和电子档案。

第二章调查工作第八条调查流程古树名木调查工作按照如下流程开展:第九条技术培训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性调查技术培训,统一普查方法和技术标准。

古树名木调查方案

古树名木调查方案

古树名木调查方案1. 引言古树名木是指树龄较大、树形美观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树木。

对于古树名木的调查和鉴定,既有助于保护和开发利用这些珍贵资源,也可以加深对历史和文化的认识。

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古树名木调查的详细方案,以指导调查工作的进行。

2. 调查目的本次调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所在地区的古树名木资源情况,包括种类、数量、分布等信息。

通过调查结果,可以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相关研究和开发提供基础数据。

3. 调查内容本次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古树名木的分类与鉴定根据树木的形态、树种特征、年轮等方面的特点,对古树名木进行分类和鉴定。

可以参考专业的分类学和植物学书籍,或借助专家的指导。

3.2 古树名木的数量统计对所在地区的树木进行统计和记录,包括每个古树名木的位置、树高、冠幅、主要特征等信息。

可以采用GPS定位工具和测量仪器进行准确测量。

3.3 古树名木的历史与文化价值调查了解每个古树名木的历史背景和相关的文化传承,包括传说、历史事件等方面的信息。

可以进行社科调查和文献研究,也可以借助当地居民和相关团体的口述记载。

3.4 古树名木的生态环境调查调查古树名木所处的生态环境情况,包括土壤、气候、水源等因素。

通过了解生态环境,可以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提供有效建议。

4. 调查方法为了保证调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可以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调查:4.1 田野调查到实地进行实地考察和记录,包括古树名木的位置、形态特征、生长环境等信息。

可以带上测量工具和相机,并进行必要的标识和标注。

4.2 问卷调查设计并发放问卷,收集关于古树名木的信息,包括树木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周边居民对树木的认知和保护意识等。

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进行问卷调查。

4.3 数据分析收集到的调查数据需要进行整理和分析,可以使用Excel等工具进行数据的统计和图表的生成。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得出古树名木的总体情况和特点。

5. 调查结果的应用通过调查结果的应用,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5.1 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包括合理设置保护区域、定期巡查和维护、加强宣传和教育等。

古树名木普查实施方案

古树名木普查实施方案

古树名木普查实施方案古树名木普查实施方案为了保护我国丰富的古树名木资源,加强对其数量和品种的了解,制定古树名木普查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以下是该方案具体的实施内容:一、组织机构成立古树名木普查工作组,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

工作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人员进行普查工作,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

二、普查区域普查工作主要针对我国各省市的重点保护区域和名木资源集中地区进行,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园林等公共场所以及农田、林地等自然生态环境。

三、普查内容1.古树名木的数量和分布:通过实地调查和图像识别技术,统计古树名木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包括各地区、各类别、各年龄段的古树名木数量。

2.古树名木的品种和特点:对每个古树名木进行详细调查,包括树种、树龄、高度、枝干粗细、冠幅等特征,以及树木的生长状况和生态环境等信息。

3.古树名木的管理状况: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是否有专门的保护措施、是否存在病虫害、是否受到人为破坏等情况。

四、普查方法1.实地调查:组织专业人员对普查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填写调查表格记录古树名木的相关信息。

2.图像识别技术:利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技术获取高清影像,通过图像处理和智能识别算法,快速准确地识别出古树名木的位置和属性。

3.社会参与:鼓励广大市民参与古树名木普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共同发现和记录古树名木的信息。

五、普查结果的应用1.编制古树名木数据库:将普查结果整理为古树名木数据库,包括古树名木的种类、分布、数量和特点等信息,方便相关部门进行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

2.制定保护措施:根据普查结果,制定古树名木的保护措施和长期保护规划,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和修护工作。

3.提升公众意识:通过普查结果的发布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的认识和重视,增加社会的保护意识和参与度。

六、时间计划根据普查区域的复杂程度和人力物力的调配,合理安排普查时间,一般可分为前期准备、实施阶段和结果整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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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上海市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古树名木是自然界和前人留下的珍贵遗产,保护古树名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展资源普查是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

为全面摸清和掌握本市古树名木资源情况,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的通知》(全绿字〔2017〕2号)要求和《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古树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查清本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和动态监测体系,掌握本市古树名木保护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打下基础。

二、范围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未纳入现有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名册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

(一)古树资源:树龄预估达到100年以上的树木。

(二)名木资源: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学价值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三)古树后续资源:树龄预估达到80-99年的树木。

三、技术规范
各区应以国家林业局2016年10月颁布的《古树名木鉴定规范(LY/T 2737-2016)》、《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LY/T 2738-2016)》、《古树名木代码与条码(LY/T1664-2006)》、《森林资源代码树种(LY/T1439)》等技术规范及《上海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实施细则》为主要依据,科学规范做好普查工作。

四、组织架构
为切实做好本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市绿委办和市绿化和市容局成立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陆月星市绿委办主任、市绿化市容局局长
副组长:方岩市绿委办常务副主任、市绿化市容局副局长
组员:许东新市绿化市容局公园绿地处处长
王玉华市绿委办秘书处处长
严巍市绿化管理指导站站长
下设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培训、督促检查及数据汇总上报等具体事务。

办公室主任:方岩;副主任:蒋礼祥、盛露鸣、陈志华;成员:局公园绿地处、市绿办秘书处和市绿化管理指导站相关人员。

五、时间安排
此次普查自2017年3月至2018年10月结束,分四个阶
段:
第一阶段:普查准备—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
市、区绿委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宣传发动,各区组建若干普查鉴定小组。

市普查领导小组开展普查技术培训以及普查技术标准相关资料和部分普查器材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实地普查鉴定—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各区组织对本区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状况进行普查,对古树后续资源进行鉴定,每月汇总报市普查领导小组。

市普查领导小组对各区普查情况进行抽查,并组织对古树名木进行鉴定。

第三阶段:数据汇总—2018年4月至2018年7月
各区完成本区古树名木资源和古树后续资源基础数据汇总并上报市普查领导小组。

市普查领导小组按古树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全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进行分级确认。

第四阶段:信息报送—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
各区古树管理部门将确认后的树木告知养护责任人,按相关规定落实管护责任,并建立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档案。

市普查领导小组对全市的数据汇总后录入全绿委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建立健全本市的古树名木信息管理系统和古树名木动态监测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普查组织领导。

此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涉及
范围广、调查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时间紧。

各区应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区绿委办(区绿化市容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协调辖区内各街(镇)的普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普查工作经费。

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量大,需要相应的经费做保障,市级层面将协助解决集中业务培训和采购部分普查设备和后期数据录入对接全绿委信息系统等费用。

各区的普查和数据汇总等项目涉及的经费由各区自行落实,应积极争取区财政的支持,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制定普查实施方案。

各区要依据市下发的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区的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领导机构、任务目标、工作进度、质量要求、保障措施等内容。

各区的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应在本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完成,并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备案。

(四)做好普查业务培训。

此次普查专业性强,技术规范严格,需要培养一支有责任心、熟悉绿化林业专业知识、能熟练掌握普查鉴定技术要领的专业队伍。

普查前,各区要根据本区实际确定普查鉴定人员,市将组织集中业务培训,未能参加市集中业务培训的人员由各区自行组织培训。

(五)强化普查质量管理。

各区要建立健全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建档工作质量管理和技术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质量监督,切实把好普查质量关,按照古树名木普查
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做好普查工作记录,做到区域全覆盖,信息资料齐全,数据准确可靠。

(六)建立普查档案资料。

各区普查工作完成后,应建立完整的普查档案,包括普查文字、影像和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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