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米及以上者,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米者,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面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米的部位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2.10米的部位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米的部位不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按高低跨相邻处结构外边线为界线。
单层建筑物勒脚示意图s=L*B单层建筑物建筑面积示意图部分楼层建筑面积示意图 s=L*B+a*b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需分别计算面积时,应以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即高低跨交界的墙或柱所占的水平面积,应并入高跨内计算。
3、多层建筑物按分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计算。
、建筑物外墙为预制挂(壁)板的,按挂(壁)板外墙主墙面4.间的水平面积计算。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按幕墙外边线计算面积;建5 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面积。
、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指挥部6按其上口外(沉降缝为界)建筑物,等及附属建筑物外墙有出入口的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人防通道端头出口部分为楼梯踏步时,按楼梯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设计包括安装门窗、2.2m层高超过,7、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地下抹灰装饰者,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者,按其围护结8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9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自然层水平门厅、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何,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
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 看台下
• 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 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 2.10m 算全面积; 算全面积; • 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净高在1.20m 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1.20m至 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 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 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 1.20m时不应 计算面积。 计算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深基础架空层
• 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 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 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 • 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l/2面积。 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l/2面积。 2.20m的部位应计算l/2面积 •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 设计加以利用、 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2计算 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 • 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 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 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 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 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 空走廊
• • • •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 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1/2计算 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通廊不计算其建筑面 积。 • 多层架空通廊根据各层的形式分层计算建 筑面积。 筑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法则

7、 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 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计算建筑面积。
9、 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e.向公众开放绿地、广场的,应设置座椅等休息设施;
f.建筑竣工后,应设置相应的标志,并交有关部门管理或经批准由建设单位代行管理;
g.常年开放,且不改变使用性质 h.室内或室外开放空间,应是无障碍设计的空间;
i.室内净高不少于5m。
(2)开放空间有效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F=M×N5
4、绿地面积的计算
(1)公共绿地包括各级中心绿地、河、湖畔绿地和其它带状、块状绿地,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少于400㎡。
(2)中心绿地与宅旁(宅间)绿地的主要区别为: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绿地面积在规定建筑间距范围之外。可作为中心绿地,否则作为宅旁(宅间)绿地
(3)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为: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计算至路边,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计算至便道边;沿居住区路、城市道路则计算至红线;距房屋墙脚1.5m,对其它围墙、院墙计算至墙角。
b.室外开放空间在屋面上或为下沉式广场的,其标高与道路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1.5m至+5.0m(含+5.0m)或-1.5m至-5.0m(含-5.0m)时,N=0.7。
c.提供室内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5.0m以内,或提供室内连续开放空间,其标高与室外用地地面的高差在-5.0m至+12.0m时,N=1.0。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1. 建筑物外轮廓面积(Gross Floor Area,简称GFA):建筑物外
部各个楼层的投影面积之和。
根据现行规定,GFA并不包括地下室、阳台、扶梯间、电梯井、机电设备用房等非居住功能的面积。
2.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在地下的建筑面积。
3. 住宅建筑面积(Residential Gross Floor Area,简称RFA):
住宅建筑内各个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室内的居住面积、阳台、露台等。
5. 办公建筑面积(Office Gross Floor Area,简称OFA):办公建
筑内各个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办公室、会议室、公共设施等。
6. 公共建筑面积(Public Gross Floor Area,简称PFA):公共建
筑内各个楼层的总面积,包括娱乐场所、博物馆、体育馆、学校等。
7. 管理面积(Management Area,简称MA):楼栋内用于管理和维
护的面积,包括门卫室、物业办公室等。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不同项目和国家可能会有一些
细节上的差异,具体的计算规则应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进行确定。
此外,可以使用建筑面积计算工具和软件来辅助计算,以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效率。
计算建筑面积的26条规则

计算建筑面积的26条规则基本概念:结构层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时间的垂直距离。
上下均为楼面时,结构层高是相邻两层楼板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建筑物最底层,从“混凝土构造”的上表面,算至上层楼板结构层上表面。
具体又可以分两种情况:一是有混凝土底板的,从底板上表面算起(如底板上有上翻梁,则应从上翻梁上表面算起);二是无混凝土底板、有地面构造的,以地面构造中最上一层混凝土垫层或混凝土找平层上表面算起。
建筑物顶层,从楼板结构层上表面算至屋面板结构层上表面。
26条规则目录:1.基本规则 (2)2.内设局部楼层 (2)3.坡屋顶 (2)4.场馆看台下建筑空间 (3)5.地下室、半地下室 (3)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 (3)7.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4)8.门厅、大厅 (4)9.架空走廊 (5)10.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 (5)11.舞台灯光控制室 (5)12.落地橱窗 (6)13.窗台 (6)14.室外走廊 (7)15.门斗 (8)16.门廊 (8)17.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 (9)18.斜围护结构 (9)19.室内楼梯、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烟道 (10)20.室外楼梯 (10)21.阳台 (11)22.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 (11)23.幕墙 (12)24.外围保温层 (12)25.变形缝 (13)26.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 (13)1.基本规则(1)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的水平面积之和计算;(2)结构层高≥2.2米,计算全面积;(3)结构层高<2.2米,计算1/2面积。
2.内设局部楼层(1)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2)结构层高≥2.2米,计算全面积;(3)结构层高<2.2米,计算1/2面积。
3.坡屋顶(1)结构净高≥2.1米,计算全面积;(2) 1.2米≤结构净高<2.1米,计算1/2面积;(3)结构净高<1.2米,不算面积。
2024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24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一、建筑面积计算的基本概念:1.建筑物外轮廓线:用于计算建筑物的地面面积和投影面积。
2.共用墙体和结构梁柱:不计入建筑面积。
3. 非净高层面:厚于50mm的层面不计入建筑面积。
4.简化的补充结构构件:可按面积的50%计算。
5.屋檐和露台:按半径的1.0倍计算。
6.不计入面积的部分:透空的走廊、天桥、外悬挑、挑前的柱廊和挑后的走廊。
二、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1.地面面积计算:建筑物外轮廓线与地面的投影面积。
2.建筑物净高面积计算:地面面积与净高面积之和。
3.分层面积计算:建筑物各层的净面积之和。
4.建筑物投影面积的计算:建筑物各层地面投影面积之和。
5.封闭阳台和挑前的阳台:按分别不同的计算规则计算面积。
6.分体构件计算:按整体与分体构件的面积比例计算。
7.其他特殊部位面积计算:如内挑式建筑物、跨街建筑物、地下室等。
三、建筑面积计算的相关要求:1.隔墙和隔断:非承重隔墙和隔断计入室内面积。
2.斜拉、杂凌、飘窗和立面附加物:按表面积的50%计入建筑面积。
3.立面装饰体和嵌板墙面:按实际面积计入建筑面积。
4.应急通道:按建筑物总面积的5%计算。
5.巨大屏墙和门道:按表面积的50%计入建筑面积。
6.地下室面积的计算:按地下室埋深的不同,分别使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7.地下室挡土墙和开挖推土量:不计入建筑面积。
8.屋顶设备区面积计算:根据设备的各个部位计算。
四、建筑面积计算的验收标准:1.建筑面积计算表:建筑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面积计算表,并经设计单位审查和相关部门验收。
2.面积计算结果报告: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编制面积计算结果报告。
3.面积计算结果的调整:计算结果与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不一致时,应进行调整。
26条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小菜)

26条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1)建筑物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不再区分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3)坡屋顶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4)场馆看台结构净高在 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及以上至 2.10m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 1/2 面积;结构净高在 1.20m 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 1/2 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应计算 1/2 面积。
地下室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6)出入口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 1/2 计算面积。
出入口坡道建筑面积计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
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侧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
(7)架空层结构层高在 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 以下的,应计算 1/2 面积。
顶板水平投影面积是指架空层结构顶板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架空层主体结构外的阳台、空调板等外挑部分。
(8)门厅、大厅内走廊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转摘自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3)373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的通知的附件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线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算至框架结构外表面。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楼层亦应计算建筑面积,顶层仅有栏杆者,该层视作为操作平台。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线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高底连跨的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有墙以墙,无墙以柱)为界分别计算。
4、围护结构未垂直于水平面而倾斜出地面或楼层结构外边线的建筑物,应按其地面或楼层处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层高达到2.20m的地下建筑物工程(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自然地面通向地下室的车道、人行道,进入建筑物部分按其通道宽度(包括上口墙厚)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通道不受高度限制)。
6、利用斜坡及深基础的建筑设置架空层,利用建筑物斜坡空间(如看台踏步下面,室外台阶下面等)作为办公、宿舍及其它用途者,其空间部分达到2.20m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8、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无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每层必须达到2.20m),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书库、立体仓库内设计有结构层者,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者,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层高达到2.20m,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耳光室),按其围护结构的外
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设有管道层、储藏室、技术层、车库等,其层高达到2.2m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2、利用坡屋面的空间做阁楼并加以利用的,不论有无檐墙,只要有结构楼层者,达到2.20m部分的阁楼空间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有双排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单排柱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当双排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的面积小于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时,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有檐廊的建筑物,其楼层有柱的檐廊,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檐廊,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底层檐廊、阳台有平台和围护结构(矮墙或栏杆)的,按檐廊、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底层檐廊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的,按檐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仅有柱、平台,无围护结构的按檐廊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屋面上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其围护结构达到2.20m,按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6、突出墙外有围护结构且达到2.20m高的门斗、眺望间、橱窗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7、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封闭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封闭的挑阳台、凹阳台按其结构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附在梁上的砼线条)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玻璃幕墙作为房屋围护结构的按玻璃幕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9、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有柱(或封闭)的通廊、架空通廊,按通廊的各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柱(或未封闭)的通廊、架空通廊,按通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20、围护墙内的空调机台,无论是否与室内相通,按围护墙外围计算面积。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建筑物内层高未达到2.20m部分的面积;
2、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飘窗、电器隔板(箱)、悬挑雨蓬以及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层、装饰性幕墙的厚度。
3、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及室外踏步楼梯。
4、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及吊脚架空层。
5、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6、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栈桥、储油(水)池、储仓等构筑物。
7、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出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8、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绛缝。
9、顶层挑台的底板局部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南京市建委收费处对定额中面积计算规则未明确的部分,另作补充规定如下:
1、有顶盖、有围护的车道、人行道按顶盖投影面积计算面积;无顶盖的车道、人行道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2、顶层挑台的底板部分是下层房屋的上盖时,挑台整体不计算建筑面积。
3、围护墙内的空调机台,无论是否与室内相通,按围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对于层高达到2.20m的阁楼层,只要有结构层,有通风或采光孔,均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阳台面积的计算按照定额规定以是否封闭为依据,不再考虑是否有顶盖或有柱。
6、层高为下层楼面或地面到上层楼面的距离,只要达到2.20m的,均需计算建筑面积。
7、扣除孔洞时,如果孔洞位置位于建筑物边缘,则外边缘墙体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关于建筑容积率的计算规定
1、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R=A′/A,其中:
A′为建设基地内计算建筑容积率的建筑面积的总和。
A为建设基地的面积,不包括“代征”的城市道路、河道、绿地等城市公共、市政设施用地面积。
2、下列建筑面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
⑴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得超过1.2米);
⑵建筑底层用作公共开放空间的部分,其中住宅建筑的底层开放面积不得少于标准层建筑面积的1/2;
⑶景观小品、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