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靖江华祥汽车配件厂

质量检验部

2016.07.13

本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内容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配合!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检验科管理与持续改进记录文本

四棉临床检验管理与持续改进 时间:地点:负责人: 质控人员: 一、检验质量与安全管理 ((★)(★)为核心条款,(★)为核心制度) (一)部门设置、布局、设备设施;服务项目;急诊检验 1、设置、布局、设备设施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合作单位服务协议;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定期网络通报细菌耐药、临床标本菌种分布(1次/季度);三年开展的检验新项目一览表4.15.1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临床合理性建议、新项目设置合理性及急诊检验满意度调查表(2次/年);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急诊项目报告时间对外公示(急性心肌标志物、凝血和感染)(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5、检验项目、设备、试剂管理:三证齐全;分子诊断项目(外送);应急检测能力和技术储备;方法学验证及评价记录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新项目审批及实施流程:步骤;新项目实施后的跟踪,听取临床对新项目设置合理性的意见,改进项目管理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实验室安全程序,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遵照实施并记录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科主任负责、记录、培训;实验室生物安全分区、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标志、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洗眼器、冲淋装置及其他急救设施及耗材、警示标识、《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1)以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1、各级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铁道部兰新铁路甘青公司及监理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 2、水泥取样: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2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试验人员接到通知后,按上述取样原则进行取样。取样要有代表性,从12个不同的部位取等量样品,每份试样至少12kg。要求车车必检,监理车车见证试验结果,所有进场材料未检合格之前不得进入拌合站。 3、细骨料取样:同产地、同品种且连续进厂的材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t也按一批计。试验人员接到检测通知后及时取样。在料堆取样时,试样可从料堆自上而下,不同方向均匀选取9点抽取。 4、粗骨料取样:同产地、同品种且连续进厂的材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400m3或600也按一批计。在料堆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下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5、拌和用水及养护用水:每一新水源或同一水源使用达一年,应取样检验一次。检测项目按补充标准进行。 6、外加剂: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连续进场外加剂,每50t 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样品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所取得试样;混合样是三逐步形成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后而取得的试样。每一编号的取样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检测项目按补充标准进行。兰新铁路甘青公司要求车车必检,监理车车见证试验结果,所有进场材料未检合格之前不得进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3.1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3.2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3.3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4.1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4.2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 4.3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4.4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4.5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4.6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5.1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5.1.1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5.1.2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5.1.3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5.1.4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5.2物料检验 5.2.1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文件编号:XDD-C-PB-015 制定日期:20XX-08-15 版本号: A/1 制定部门:品保部 核准:审核:制定: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1. 目的: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生产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3. 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连续批量生产之前,或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更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测的检验. 4. 检验时机: 零件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设备模治具更换或设备模治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更

换产品型号时; 5.检验流程: 生产加工单位依据工艺以及图纸进行调试,并进行自检. 生产加工单位判定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时,将该首件提交PQC或通知相关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PQC检验人员依据图纸以及标准,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断。如判定NG,应向相应的生产加工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判定OK,则反之。 检验人员对首件直接判定OK后,PQC对首件进行合格标识,通知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批量生产,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检验人员及时通知检验主管进行裁决,检验主管必要时通知相关的设计工程师一起进行判定,判定合格或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6.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在本工序生产结束后,操作工将《首件合格样品》标签取下后,与同批次合格产品一起进入下一工序。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编号XDD-C-PB-015 品保部页版次 A/1 页次 1/2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材料管理及检验制度

材料管理及检验制度 一、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设备以及构配件质量的优劣,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根据物资供应品种多、数量大、质量要求高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做好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项目部设置物资供应管理机构,成立物资设备部和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对材料、设备以及构配件的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提供组织保证。 三、对构成工程实体的钢材、水泥、土工材料、EPC集中采购物资和工程设备,严格按照相关物资管理办法执行,严格履行供应合同,严禁越权跨类采购。 四、做好进货接收时的现场初检工作。项目部材料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质检人员一定要协同把好进货质量检验关。在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时,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负责组织质检人员、材料人员参加联合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检查生产厂家及经销商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物资设备部负责填写《材料进场检验》表格,相关人员签字。 五、做好材料进场复检工作。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混凝土、防水材料等需要复检的产品,由项目部试验人员严格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取样,送试验室检验。同时,做好监理参加的见证取样

工作,材料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专业工程师进行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并填写相关记录。 六、在完成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实物检验工作后,相关的内业工作(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准用证等要求归档的资料均应为原件,如为复印件或抄件须盖有原件存放处的红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及复印日期,复印人签字)。 七、在材料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构配件原则上应做退货处理,并进行记录,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置,并报项目部总工程师;如其降低标准使用或改做其它用途须有项目部总工程师签署意见。 八、项目部严格按照要求,设置足够数量的材料库房,建设规模和标准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九、物资入库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认真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保证入库物资数量准确,质量良好,验收记录、技术证件齐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数量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物资要做好记录,单独存放,妥善保管,并及时与供货单位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十、入库物资要根据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库房、料棚、料场存放。物资搬运、堆码作业必须保持物资完好无损,严禁野蛮装卸和乱堆乱放。存放物资堆码要做到整齐、安全稳固、合理毡垫、查点方便、料签齐全、标牌标识明显。 十一、库存物资根据其特性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妥善保管,

工程首件验收制度

目录 一、首件验收的要求 (2) 二、工程质量首件工程验收的划分 (3) 三、工程质量首件验收 (3) 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5) 五、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验收项目表 (6) 六、本标段首件验收计划 (8)

为了切实保证地铁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使工程验收一次通过达到长城杯的目标要 求。我项目部全面推行工程质量“首件验收,样板引路”制度,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水平。 一、首件验收的要求 1、施工单位制定首件验收记录表。 2、地铁工程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控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平行检查或见证取样检测。 (2)个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查,并形成记录报项目监理部。 (3)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 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地铁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2)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

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和现场检验项目,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见证取样检测或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和核查。(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10)单位工程的观感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评定出结果。 二、工程质量首件工程验收的划分 1、首件工程验收划分是在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 2、首件工程验收划分见轨道交通土建工程首件工程验收项目表。 三、工程质量首件验收 1、首件验收应具有下列内容: (1)实物检查。 ①对原材料、构配件等检验,应按进场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doc

06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1 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页数:共4 页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 校对: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2006-04-08发布2006-05-10实施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制度 无损检测记录管理制度文件编号:NPIC-YR-ZD-06 版本:A 本页版次:0 页码:2/4 1 目的 对无损检测记录进行控制,为压力容器制造质量提供相应证据,确保产品

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压力容器制造中无损检测质量记录的控制。 3 职责 3.1质保科负责无损检测报告档案的归口管理。 3.2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负责无损检测系统中相关记录的收集、整理。 4 工作程序 4.1 无损检测记录的分类 4.1.1射线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布片图”、“焊接射线检测工艺卡”、底片、“射线探伤质量评定记录”、“射线探伤质量通知单”、“焊缝射线探伤不合格品处理通知单”和“射线探伤报告”。 4.1.2超声波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焊缝超声检测工艺卡”、“超声波探伤报告”和超声波自动记录资料。 4.1.3磁粉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磁粉检测工艺卡”、照片和“磁粉探伤报告”。 4.1.4渗透检测记录包括“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部位图”、“渗透检测工艺卡”、照片和“渗透探伤报告”。 4.2 记录的填写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验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 题,特制 定本规章。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 进行首件 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1)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 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1. 1.1 . 1.2 . 1.3 . 2.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 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 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 首件检验时机 1)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1)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 品管 PQC 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 应调出各 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 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 交 PQC 进一步检验。 4) PQC 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 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 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2.2. 2.3. 2.3.1

5)PQC 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制 造单位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 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 由PQC 人员直接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7)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 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8)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 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可以正式量产。 9)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原 因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 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检验记录、化验报告书管理规定.doc

1目的 明确检验原始记录的书写、检验报告单的填写及其存档和保管的标准操作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质监科化验室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做好检验记录,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检验报告单。 4.2检验原始记录是检验人员对其检验工作的全面记载,是产品质量信息的主要 来源,因此一定要保持它的正确性、严密性、全面性和可靠性。 4.3检验记录要按规定内容逐项进行填写,记载检验过程的一切原始数据和现 象,其中包括鉴别试验、测试数据及演算过程、结论意见、化验员签章、化验室负责人复核并签章。 4.4检验报告单要以检验原始记录为依据,是决定物料、中间产品是否流入下道 工序,成品是否出厂的依据。因此填写检验报告单时,检验依据必须明确,检验结论必须清楚,并有化验员签章、化验室负责人复核签章、质监科科长审查和部门签章。 4.5检验记录、检验报告书必须按品种分类、以批号顺序装订,同时检验报告单 还需编号,建立检验台帐,并归档专人专柜保存。不得外借,内部查阅要登记并及时归还保管人。 4.6成品检验报告书为一式3份、中间体为2份、物料为2份,分别交仓库或车 间,另一份质监科存档,仓库、车间也要设专人保存检验报告。 第2页/共2页 4.7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书须按批号保存三年或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方可 销毁。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中间产品检验记录质监科三年 中间产品检验报告单质监科三年 检验原始记录质监科三年 检验报告单质监科三年 物料检验台帐质监科三年 成品检验台帐质监科三年 QF-01-005-00 检验原始记录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修订版)

青岛市首胜实业有限公司制订部门编制 文件名称首件检验管理规定审查 文件编号核准 文件版次A/0 页数总2页生效日期 1、目的:为提升制程生产质量,防止批量不良产生,减少重工返修等失败成本,满足客 户质量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公司内所有与产品直接产出之生产活动均属之。 3、权责: 3.1 生产作业人员:负责首件的制作及检查,并填写【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 表】。 3.2 生产车间组长:负责首件检验的确认并在【首检合格标签】和【首件检验记录表】上 签字审核。 3.3 生产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生产质量负最终承担负责,并负责首检规定未落实者之教 导、纠正、提报。 3.4 品管部: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规划与稽核,并协助进行品质改善。 3.5 生产副总、稽核组:负责对首检管理规定的执行状况进行监督。 4、定义: 4.1首件检验:凡生产活动中符合首件八大时机的检查,称之为首件检验。 4.2首件检验八大时机: 4.2.1每日开机生产之首件; 4.2.2换模生产之首件; 4.2.3更换品名、规格生产之首件; 4.2.4更换作业员生产之首件; 4.2.5设备故障修复后生产之首件; 4.2.6模治具故障修复后重新生产之首件; 4.2.7质量问题对策后生产之首件; 4.2.8更换工作环境后生产之首件。 5、作业内容: 5.1 每日下班前各车间组长、主管应依据生管之生产排程进行生产派工,将当日的生产完 成数量和次日的派工计划填写在【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每日上班前,准备好 当日生产的技术资料和生产所需物料。 5.2 组长、主管在每天班前早会上要说明、强调当日的生产重点及品质控制重点。 5.3 开机后,作业人员依据生产计划进度管理看板上的派工次序及数量展开作业,在进行 .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幸免显现批量性品质咨询题,特制定本规章。适用范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首件检验时机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品管PQC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有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咨询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之咨询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PQC人员直截了当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能够正式量产。

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缘故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缘故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计策加以改善后,方可复原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注意事项 某些品质特性之判定无法在短时刻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品管部应在量产开始后,依规范随机抽样,就未进行检验的项目实施检验,发觉咨询题及时反馈计策。 某些检验需要不止一个产品时,可要求制造单位生产足数之“首件”。 首件检验讲究时效,以幸免制造单位停工时刻太长。 应将合格之首件产品,作为样品由品管部储存。 订单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参照新产品之首件检验流程进行。 因不属新产品,在客户没有技术修改变更之一样状况下,只要品管部判定合格即可生产,不必送开发部检验。

食品生产公司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FL-QP-10 版本编号: A/0 实施日期:2020.8.1 编制:审核:批准:

1目的 为确保产品生产、储存、发货等环节得到有效控制与识别,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所有产品的生产、储存、放行等过程控制。 3定义 产品:指包装后已入库成品。 批:以同一品种、同一包装、同一日期连续生产的产品为同一批次 4职责 质检部:负责文件的制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和监督;化验室及时出具产品的检测报告;经检测评估不合格的产品通知相关部门追溯扣留,并提出处理意见。 质检:负责按工艺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过程进行监控,对过程发现的不合格品扣留,并跟踪处理结果;根据需要进行成品留样和送检样品(微生物和理化);依据过程质量及检验结果提出产品放行或扣留的意见,并跟踪执行。 生产中心:负责产品制造;执行质检部提出的不合格品处理决定;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决定。 成品库:负责过程质量检验合格产品的入库储存和出库,并做好标识和记录。负责过程质量检验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处置并记录,便于追溯。 5产品检验、入库 5.1产品和半成品入库 5.1.1在线质检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并记录,产品在线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每班次留样。产品在线检验不合格,按《不合格产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1.2办理入库,按照不同生产日期不同品项分区域存放. 5.2产品转移 在当批产品入库24h后方发货。发货员在发货单上详细记录发货产品的批次(产品生产日期和车间代码)、数量、发往地、车牌号,以便于产品的追溯。 5.3产品检验 质检员依据化验室的取样要求对当批产品在线取样。在规定时间内送样品到化验室检验,在样品袋上详细标注生产日期、品种、规格等项目,化验室根据各生产部登记的产品品类,严格按照产品检验标准对报验产品的理化、微生物进行检验,并于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成品检验报告》,化验员对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检验结果的及时性负责。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材料检验管理制度 l目的 规定了必须具备质量证明书、检验(试验)报告(材质化验单)等十五个常用物资的品种范围,促使所用材料符合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常用材料物资的检验管理工作。 3职责 3.1物资部负责对所购(发放)物资的合格证(材料化验单)进行检查; 3.2项目部负责对工程所用各种物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应具备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十五种物资品种是:(1)黑色金属;(2)有色金属;(3)水泥;(4)电焊条、焊丝;(5)管道附件;(6)电线;(7)耐火土;(8)聚氯乙稀板、管:(9)各类阀门; (10)各类电气元件、设备;(11)高压电缆头(6000V以上);(12)

紧固件;(13)计量器(14)避雷器;(15)防腐材料。 4.1.1对上述十五类物资,在订货、采购、验收、发放过程中必须具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发放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在领料单上填写合格证的编号。 4.1.2所有物资的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必须保留原件,对其编号保管,待工程竣工时,转交技术部门归档。 4.2对上述十五类物资,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不得采购。各级仓库保管员若发现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有权拒绝验收。 4.2.1需要复合的物资范围 4.2.2按质保体系要求必须检验的物资。 4.2.3在库多年材质不清,质量难以确定的物资。 4.2.4长期在库积压而又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或生产厂家不具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工程急用的物资。 4.2.5实物的包标或标记与原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要求不符合的物资。 4.3复检查程序

4.3.1凡需要进行复检的物资,必须由质量检查人员指定器材(或货物)和数量,在与保管员做好标记移植的同时,由保管员取样,送公司理化检测试验室或有关专业部门检验。 4.3.2复检报告出来后,由质量检查人员审核并通知保管员做好标记,同时按计划需要数量 发放。 4.3.3属于混材、混质、混号的物资应在质量检查人员的指导下,按规定取样。复检不合格的物资,再次复检时应加倍取样。 4.4电线、电缆的绝缘检验,阀门的水压试验等均在施工现场进行。 5检查与考核 5.1物资部按入库单和领料单,每月检查一次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是否齐全,若发现保管员将无合格证(材质化验单)的物资验收入库,责令其不得发放,并立即退货。对已发出的物资,责令其不得使用。立即退库,确因工程急用,则通知按要求复检验后发放。

(推荐)首件检验标准

结构部首件检验规范及要求 1、目的: 为确保产品品质,预防出现批量性的产品不合格,特制定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工序负责人、下道工序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 工序负责人对首件检验完成后,由下道工序进行复检。如不履行复检职责,下道工序负同等责任。3.5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的,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4、控制要求 4.1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4.2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3 对于常规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4 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首件检验: 1、批量加工(10台以上) 2、客户要求 3、设计要求 4、非常规产品 5、停机再开机时 6、原材料及规格更改时 5、首件检验流程 5.1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工序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5.2 常规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工序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

出厂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出产检验记录管理制度 (包括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节原则 第一条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一)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 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 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 等记录内容; (二)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三)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 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四)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 一致; (五)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 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六)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 立并保存比对记录;(七)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 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 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节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出厂检验要求 1、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置产品质量检验部门,负责本企业产品出厂检验。 2、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抽检所有产品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的质量指标,保证产品合格率为100%。 3、成品必须做到批批检验,如实填写检验记录、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后,由质量检验部门加盖合格签章后方能出厂。食品生产者不得凭空捏造、涂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

4、严格出车间产品合格证加贴的管理,对不合格产品,当班检验人员不得发放合格证。 5、对当班检验或复检过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报告,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条检验人员要求 企业的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须不受任何行政的和其他外界的干扰,确保出具的检验报告客观、公正。 第四条检验记录控制 1、企业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按规定进行实验室测量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 2、质量检验部门应建立和保存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等记录内容;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归档保存2年以上。 第五条委托检验要求 企业委托其他检验机构实施产品出厂检验的,应检查受委托检验机构资质,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 第三节检验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第六条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使用。 第七条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采购,新购进的检验、测量、试验设备必须经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所有检验、测量、试验设备, 由技术研发部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制定检定计划、操作规程等管理文 件,按检定计划组织委托检定,按期进行内校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按规定 周期进行检定、校准。本公司不能检定校准的,应送交法定计量检定 部门检定。 第八条属于自校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品控中心应每天做好自校记录,包括设备型号、编号、地点、检验周期、检验方法、验收 准则及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第九条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有校准状态标识或经批准的识别记录。 第十条如发现测量过程中失准或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相应部门应检验、测量的结束评定其有效性,并做记录。对失准的检测设备 及时报技术研发部,有企管部组织维修,维修后需重新检定,合格后方 可使用。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