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转诊制度(一类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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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患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病患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医院病患转诊转院管理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医院病患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以确保转诊转院过程的顺利进行和病患的安全与权益得到保障。

2. 转诊流程2.1 病患需在医院就诊后经医生初步判断需要转诊转院的,医生将向医院转诊转院科提出转诊申请。

2.2 转诊转院科负责审核转诊申请,审核通过后,将向转诊患者提供转诊转院意见书,明确转诊的原因、目的、医院等信息。

2.3 转诊患者需持转诊意见书前往指定的接收医院办理转院手续。

接收医院将根据转诊意见书安排患者的接诊和治疗。

3. 转诊转院条件3.1 病患的病情需要进一步诊治或需要特殊专科医生的专业意见才能确定诊疗方案。

3.2 执行医生认为病患需要转诊转院,并取得患者同意。

3.3 接收医院有能力提供所需的医疗服务和设施。

4. 转诊转院责任4.1 医院为转诊患者提供转诊转院科的咨询及开具转诊意见书的服务,确保转诊过程合法、合规。

4.2 转诊患者需按照规定持转诊意见书前往接收医院办理转院手续,并配合接收医院的治疗和管理。

4.3 接收医院负责按照转诊意见书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并将治疗情况及时反馈给转诊医院。

5. 病患权益保障5.1 转诊患者的个人隐私和病情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5.2 转诊患者在接收医院享有与本院病患同等的诊疗权益和服务。

5.3 接收医院应为转诊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结算和报销支持。

6. 法律责任和纠纷解决6.1 医院和相关医务人员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转诊转院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6.2 转诊转院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和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7. 附则7.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本院所有转诊转院业务。

7.2 对于转诊转院业务中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调整。

以上为医院病患转诊转院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旨在规范转诊转院过程,保障病患的权益和安全。

医疗转诊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

医疗转诊制度医疗转诊制度含事业部内转诊、事业部间转诊及转院三种形式。

一、事业部内转诊:(包括转科)(一)由于原经治医生本身技术原因,无法持续为患者继续服务,而转由其他医生进行服务。

此类转诊分为两种情况:1、原治疗项目仍在进行中,具体转诊给接诊医生的业绩金额根据未完成治疗项目的比例来确定,必要时报至事业部医务部裁定。

已产生的技工成本按完成情况,由转诊医生或是接诊医生承担。

2、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需要全新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全额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诊医生承担。

(二)由于医生离职,导致转诊情况发生的,具体情况如下:1、若原治疗项目已经结束并在保修期内,如牙冠、嵌体、补牙等重复脱落,种植失败,需要重新免费制作,按该项治疗原收费金额50%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新制作产生的技工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2、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尚未结束,如戴牙、拆线、调整义齿等收尾工作,接手医生无工作量转诊补贴;原医生离职,而治疗未完成,但工作量已提,而接手医生需完成后续并按工作量业绩计提。

3、如原医生离职后,种植二期修复未展开的,按原治疗费用的50%计算工作量转给接手医生,产生的修复成本由接手医生承担(备注:种植业绩中50%为外科植入业绩,50%为修复业绩,骨粉骨膜及手术费用除外。

)4、如原医生离职后,原治疗方案失败,接手医生变更治疗方案,重新为患者治疗的,适用于“退费制度”;接手医生按收取治疗费计算工作量。

5、如原医生离职后,治疗已开展,已付的治疗费用(原医生已提工作量的),接诊医生按治疗费用的70%计算工作量,未收部分按100%提取。

二、事业部间转诊(一)纠纷患者转诊被转诊事业部有权要求医疗管理部做出专业分析,确认患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或操作失误。

如确认属于上述三种情况,则转诊事业部必须将所有收取的治疗费用转给被转诊事业部,并承担事业部价格差价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

医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诊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转诊制度是指在医疗资源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合理的分流和转诊机制,实现患者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流动,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患者就医的便利性。

转诊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缓解医疗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转诊流程1. 患者初诊患者首先到达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初步就诊,医生会根据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到更高级别的医院进行进一步诊治。

2. 医生评估基层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填写转诊申请表,详细描述患者的病情、诊断和治疗要求,并推荐适合的转诊医院。

3. 转诊申请审核转诊申请表经过基层医疗机构的审核后,提交给上级医疗机构的转诊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医疗资源的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转诊。

4. 转诊通知一旦转诊申请获得批准,基层医疗机构会通知患者并提供转诊凭证,包括转诊医院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5. 患者就诊患者按照转诊凭证上的信息前往转诊医院,到达后将转诊凭证交给医院的转诊管理部门。

医院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安排相应的就诊时间和科室。

6. 转诊医生评估转诊医生会对患者进行详细的病情评估和诊断,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7. 治疗和随访转诊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并进行相应的治疗。

治疗结束后,医生会安排患者进行随访,确保疗效和康复情况。

三、转诊制度的优势1. 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通过转诊制度,可以将不同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资源合理分配,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提高整体医疗服务的水平和效率。

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转诊制度可以实现医生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医疗技术的共享和提高。

患者可以得到更专业、更全面的诊疗服务,提高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3. 缓解医疗压力在医疗资源紧张的情况下,通过合理的转诊机制,可以避免患者集中就医,减轻医院的负担,提高医疗效率,缓解医疗压力。

四、转诊制度的挑战与解决方案1. 信息共享和协同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是转诊制度中的一大难题。

医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管理制度

医院转诊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规范医院内部转诊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本制度旨在明确医院内部转诊的管理要求和流程,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

二、定义1.转诊:指患者在一个科室接受初步诊断和治疗后,需转至其他科室或其他医院连续诊治的情况。

2.转出科室:指患者所在的科室,即初步诊断和治疗的科室。

3.转入科室:指患者需转至的科室,即连续诊断和治疗的科室。

三、转诊申请流程1.患者在接受初步诊断和治疗后,如有需要转诊的情况,由主治医生依据病情提出转诊申请。

2.转诊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转入科室的看法及建议、必需的检查和检验结果、转诊的原因和目的等。

3.主治医生将转诊申请提交给医院转诊专员,专员负责审核申请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并将申请送交医务部审核。

4.医务部审核通过后,将转诊申请转交给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的相关医务人员。

四、转诊责任与义务1.转出科室的责任与义务:–及时供应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

–搭配转入科室进行必需的转诊前检查和准备工作。

–将患者的病历和相关检查资料归档妥当,并按要求移交给转入科室。

–定期与转入科室进行沟通,共同协商和订立患者的综合治疗方案。

2.转入科室的责任与义务:–及时接收转诊患者,并对患者进行认真的病情评估和诊断。

–依据患者的病情和转出科室供应的资料,订立合理的治疗方案和后续的诊疗计划。

–定期沟通转出科室,共同讨论和调整患者的诊疗方案。

–将转诊后的治疗结果和医嘱及时反馈给转出科室,并搭配完成患者的转出手续。

五、转诊过程管理1.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应设立特地的转诊管理员,负责转诊登记、协调和跟进工作。

2.转出科室的主治医生与转入科室的责任医生应保持沟通畅通,及时沟通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

3.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的医务人员应共同订立患者的治疗方案,并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4.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应保持病历的连续性记录,及时更新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进展。

医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诊制度

医院转诊制度医院转诊制度是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患者从一家医院转诊到另一家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疗和治疗。

该制度旨在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一、转诊的原因和适合范围转诊的原因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一级医院无法确诊或者治疗的疾病,需要进一步的专科诊疗;2. 一级医院无法提供必要的检查、手术或者治疗设备,需要转诊到有条件的医院;3. 一级医院内科、外科等专科病床已满,无法接收新的患者。

转诊适合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疑难重症患者,需要转诊到专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2. 一些罕见病或者需要特殊治疗的疾病,需要转诊到专科医院寻求专业的医疗服务;3. 需要进行复杂手术的患者,需要转诊到有手术条件的医院。

二、转诊的流程和程序1. 患者在就诊医院(转诊医院)的门诊或者急诊科就诊,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判断是否需要转诊。

如果需要转诊,医生会向患者解释原因,并提供转诊申请表;2. 患者根据医生提供的转诊申请表,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转诊登记。

转诊申请表上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转诊原因等内容;3. 转诊医院收到转诊申请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转诊原因,安排相应的专科医生进行诊疗。

转诊医院应及时向转诊医院提供诊疗方案和治疗计划;4. 转诊医院在患者完成诊疗后,应及时向转诊医院提供转诊病历和治疗结果,以便转诊医院进行后续的随访和管理。

三、转诊的管理和评估1. 转诊医院应建立转诊管理系统,对转诊患者进行统一管理。

包括转诊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转诊原因、转诊时间等;2. 转诊医院应定期对转诊患者进行回访和评估,了解患者的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根据患者的反馈,及时调整转诊流程和服务质量;3. 转诊医院应与转诊医院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计划,确保患者得到及时的诊疗。

四、转诊的优势和挑战1. 优势:a. 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最佳的治疗效果;b. 分流一级医院的就诊压力,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c. 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整体医疗水平。

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制度

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制度

医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诊转院制度
一、由于本院技术、设备条件有限等原因,门诊或住院参保人员不得不转往上级医院作特殊检查或住院治疗的,若涉及多学科疾病,必须经医院大会诊后,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同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科主任和一名副高职称医师签字,分管院长审批,社保医疗科登记盖章方可。

参保人员或家属持转诊单,到所属社会局或合医办备案后方可转出治疗。

二、患专科疾病由于上述原因提出转院,只需科内会诊,可以不需全院大会诊。

三、危、急病人可先行转院,后按以上程序补办相关转院手续。

四、由于疾病本身转归原因,不得转院,如癌症临终关怀病人等。

五、参加XX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从20XX年起不再办理上述转院手续,其患者可持我院开具的出院小结到所属社保局备案即可转出治疗。

其余地区病人均需办理转院手续。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

转诊转院管理制度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转诊转院:1、由于我院当前技术水平、设备条件,不能确诊或治疗条件有限的患者;2、不属于我院诊疗范围的患者;3、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者。

二、符合转诊转院的病例原则上转入上级协作医院或区内三级医院。

三、确定需转诊转院的门诊患者,由门诊医生提出,需经上级医师(专业组长/专科医师)或科主任亲自会诊查看;确定需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例,由主管医师提出,应请示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主任,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应亲自会诊查看患者,必要时组织科内讨论或科间会诊讨论,科主任确认转诊转院后,由主管医师填写《双向转诊单》申请到医务科审核,经分管院长或总值班同意批准后,方可给予办理《双向转诊单》盖章手续。

急诊转院也应电话报告,过后补办《双向转诊单》申请。

四、主管医生应正确评估病人在转送途中的风险,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患者转出前,应及时完成各项医疗文书的书写。

五、转院前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的病情沟通及说明转院途中的风险并履行签字手续。

六、转院患者应按出院办好相关手续,医务人员应协助办理有关转院手续。

七、确诊或高度疑似传染病的病人按相关规定转指定医院治疗,精神病人应转精神病科(院)治疗。

八、因各种原因,患者或家属提出自动转院的,由其本人、家属或单位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

经治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患者本人或家属在《沟通记录表》中写明“要求自动转院,自愿承担转院风险,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名。

九、患者及家属要求转诊转院的,将影响医疗费用的报销,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

十、转市外上级医院,不填写《双向转诊单》,但需填写《宜宾市医疗保险转院申报审批表》。

十一、患者转送:首先征求患者及其家属意见,原则上由上级医院医务人员接诊;如病情需要紧急转送,也可以在缴纳救护车费和出诊费用后由本院急诊科负责安排医务人员护送,医生由转诊科室负责,途中要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且需与对方医院取得联系,到达后与被转医院有关人员做好患者病情交接手续。

一级医院转诊管理制度

一级医院转诊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院转诊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诊疗,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意愿,确保患者安全;2. 分级诊疗,合理转诊,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3.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4. 强化责任,明确职责,确保转诊工作有序进行。

三、转诊范围1. 一级医院不能确诊或治疗的疾病;2. 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及危急重症患者;3. 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或手术的患者;4. 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需转诊的患者。

四、转诊程序1. 患者就诊后,经医生初步诊断,认为需要转诊时,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转诊原因及注意事项;2. 患者或家属同意转诊后,医生填写《一级医院转诊申请表》,经科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医务科;3. 医务科对《一级医院转诊申请表》进行审核,符合转诊条件的,予以批准;4. 医务科将《一级医院转诊申请表》送达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5. 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接收患者后,应及时反馈转诊情况。

五、转诊责任1. 患者转诊责任:患者或家属对转诊原因及注意事项充分了解,同意转诊;2. 医生责任:负责对患者进行初步诊断,提出转诊意见,填写《一级医院转诊申请表》;3. 科室主任责任:审核《一级医院转诊申请表》,确保转诊合理;4. 医务科责任:审核《一级医院转诊申请表》,负责转诊协调工作;5. 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责任:接收患者后,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安全的诊疗。

六、转诊费用1. 患者转诊费用按照国家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执行;2. 一级医院对转诊患者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服务,费用按相关规定收取。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务科负责解释;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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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转诊制度
1.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各省、市、自治区级医院病员(包括门诊病员)需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所在医院科主任提出,经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同意,报请省、市、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办理手续。

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

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病员在转入医院出院时,应写治疗小结,交病案室,退回转出医院。

转入疗养院的病员只带病历摘要。

4.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

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代有关情况。

转入科写转入记录,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转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

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

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

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

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也可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

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

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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