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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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宾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宾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宾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6•【字号】宜府发[2007]22号•【施行日期】2007.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宾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宜府发〔2007〕2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近年来,各区县政府、市级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统计工作者,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和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统计工作,为各级党政领导及社会各界提供了大量的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全市统计工作涌现出了一批领导重视、基础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关心支持统计工作、敬业奉献、业务精通、开拓创新的先进工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统计工作,鼓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翠屏区人民政府等35个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冉鹤等50名统计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为统计事业再创佳绩。

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由所在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附件:1.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六日附件1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区县人民政府:翠屏区宜宾县长宁县高县市级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市审计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粮食局市经委市烟草专卖局市招商引资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人行宜宾市中心支行附件2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区县:冉鹤高县统计局刘焰屏山县人民政府汤勤昌翠屏区人民政府余水琼兴文县统计局陈祖斌南溪县统计局姚翠莲江安县统计局段利勇筠连县统计局胡红宜宾县统计局袁越珙县统计局曾从钦长宁县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孔祥志市商务局王孝明市邮政局王莉蜀南竹海管理局王葵葵宜宾电业局邓敏市文化局刘丹四川电信集团公司宜宾市分公司刘利川市审计局刘志华市物价局刘莉市经委刘静市政府办张义琅市畜牧局张弛市国资委张金泉市公安局张菁市安监局张萍市水利局张德臣四川省移动公司宜宾分公司张慧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李万红市地方志办李卫东市招商引资局李炎市供销社李德凤市广播电视局杨九平市城管执法局(市爱卫办)杨永阶市劳动保障局周开河市计生委周宗芳市地税局庞涛市科技局罗声芹市国土资源局贺永强市卫生局赵欣市残联曹静市人事局黄以海市发改委黄兰人行宜宾市中心支行黄炯莉市气象局龚玉秋市体育局彭建群市林业局舒颖市财政局蒋涛市国税局雷建华市粮食局蔡曦市工商局。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宜府函[2006]200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宜府函[2006]200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正文:----------------------------------------------------------------------------------------------------------------------------------------------------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宜府函〔2006〕20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自2003年以来,我市上下齐心协力,积极推进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探索运用新思路、新方法,创新规划编制内容、程序、技术方法,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今年3月经市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通过,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经研究,决定对积极参与和配合我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和“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受表彰单位可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奖金管理的通知》(宜委办〔2002〕49号)和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对受市以上表彰的市级部门工作人员给予适当奖励的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宜人发〔2003〕27号)等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

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与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道,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推进我市的规划体制改革,实施好“十一五”规划。

附件: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附件:宜宾市规划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先进集体(不分先后顺序):共30个市委政研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建局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经委市旅游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人事局高县人民政府屏山县人民政府宜宾县人民政府长宁县人民政府江安县人民政府筠连县人民政府翠屏区人民政府先进个人(不分先后顺序):共50名李祖林:市发改委胡玺:市发改委郭元琦:市财政局朱林:市财政局程洪江:市规建局赖正才:市国土资源局罗声芹:市国土资源局杨永阶:市劳动保障局赵一化:市环保局赵玲:市环保局王仕全:市统计局林飞雪:市统计局龙于武:市交通局吕强:市交通局肖凯:市人口计生委毛文清:市水利局颜乾刚:市教育局范崇宁:市国资委刘一敏:市经委王慧平:市经委林敏:市委政研室蒋勇:市政府研究室倪治平:市农业局唐莉:市卫生局刘仲远:市民政局杨卫平:市科技局何川:市科技局杨敏:市文化局张义琅:市畜牧局周平:市商务局刘小平:市林业局杨莉:市招商引资局周宇:南溪县叶盛:兴文县陶学周:珙县曾从钦:长宁县陈隆德:高县李德勇:江安县徐权文:高县发改局陈奎:翠屏区发改局徐兴元:屏山县发改局周常春:屏山县规建局郭艳妮:宜宾县发改局李明宽:江安县发改局张仁勇:长宁县发改局余庆:筠连县发改局王治均:兴文县发改局刘兴和:南溪县以工代赈办单培:珙县发改局陈兴钰:珙县发改局——结束——。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05•【字号】宜府办函[2007]63号•【施行日期】2007.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07〕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宜宾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五日宜宾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精神,确保2007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评比达标活动工作,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2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范围、要求和审核原则(一)清理范围:市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上述范围进行清理。

(二)清理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台谁清理”和“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及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三)审核的基本原则:1.对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项目予以保留。

2.对市级各部门举办的对推动工作确有重要作用的项目,经严格审核后予以保留。

3.保留项目中可以合并的,一律合并。

4.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原则上不再保留自行设置的项目。

5.市级各部门所属科、室(处)及直属单位一律不得设置项目。

二、清理职责分工建立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31•【字号】宜府函[2006]138号•【施行日期】2006.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宜府函〔2006〕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近年来,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工作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全市职教战线的干部、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市职业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决定授予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5个单位“全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温遥路等50名同志“全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努力工作,为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宜宾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名单2、宜宾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名单二00六年八月三十一日附件1:宜宾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名单(25个)市级部门和市属职业院校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宜宾市教育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事局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宜宾卫生学校宜宾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翠屏区四川省宜宾市工业职业中学校四川省宜宾市食品工业职业中学校宜宾市翠屏区就业训练中心宜宾县宜宾县教育局宜宾县柳嘉职业中学校宜宾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溪县南溪县教育局南溪县职业高中长宁县长宁县教育局长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县高县怀远职业中学筠连县筠连县教育局珙县珙县人民政府宜宾工程技术学校企业宜宾市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天原集团有限公司附件2:宜宾市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名单(50人)市级部门、单位和市属职业院校温遥路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叶明伟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淦建英(女)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袁西昌宜宾市人事局唐德林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张中孝宜宾市农业局杨萍(女)宜宾市扶贫办代松宜宾市劳务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李春明宜宾职业技术学院鲜跃勇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吴美琼(女)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刘友惠(女)四川省宜宾卫生学校林显育宜宾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陈军宜宾市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翠屏区刘祖俊翠屏区教育局席地翠屏区教育局李俊宜宾市工业职业中学校杨洪宜宾市食品工业职业中学校樊朝勋翠屏区就业训练中心宜宾县蒋宗元宜宾县柳嘉职业中学杨茂清宜宾县高场职业中学刘启贵宜宾县柳嘉职业中学李雅华宜宾县高场职业中学唐贤亨宜宾县蕨溪中学校南溪县曾家林南溪县教育局唐兴容(女)南溪县人事局邹富培南溪县就业局邓方钦南溪县职业高中卿尊德南溪县职业高中江安县程伟江安县教育局向乾鸿江安县就业局长宁县尹连成长宁县教育局王小容(女)长宁县财政局吴永权长宁县梅硐职业中学樊成彬长宁县农业局高县苏德强高县教育局黄海鸿(女)高县财政局江源高县就业局筠连县刘毅筠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段毅筠连县财政局吴长先(女)筠连县教育局珙县饶世义珙县教育局张友贤珙县孝儿职业中学周朝彬珙县职业高级中学兴文县朱晓春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吴天寿兴文县职业技术学校屏山县危建勋屏山县富荣职业中学校企业胡志萍(女)宜宾市五粮液集团丁建波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公司唐雪萌(女)宜宾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08•【字号】宜府办函〔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企业: 2020年,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抓好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拼搏奋进,充分发挥运转中枢和参谋助手作用,保障了政府机关(单位)高效运转。

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文会事办理、政务信息报送、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信访维稳、政务调研、值班值守、后勤保障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作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评价相关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了2020年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评价。

为肯定成绩、表扬先进,决定对江安县等54个先进集体和李果林等6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带头作用,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再创佳绩。

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尽责担当、积极奉献、务实有为,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督查督办和综合协调职能职责,着力提升“三个服务”能力水平,推进工作高效运转,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暨见义勇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暨见义勇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暨见义勇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23•【字号】宜府发[2008]10号•【施行日期】2008.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暨见义勇为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宜府发〔2008〕1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2006年全市见义勇为先进表彰大会以来,我市各行各业又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

他们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不畏强暴、不顾安危、不计得失,坚决地同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自然灾害事故进行了顽强斗争,用鲜血和生命谱写出了一曲曲新时代的正气之歌。

他们不愧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臣,是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深入打造“平安宜宾”、加速建设美好新宜宾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市政府决定:一、追授易明等五人“宜宾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由宜宾五粮液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各发奖金5000元、抚恤慰问金2万元。

易明翠屏区沙坪镇石岗村六组胡川翠屏区思坡乡会诗村一组黄天友翠屏区南广镇和平村沙湾社58号周小兰长宁县开佛乡龙君村胡广组刘国平江安县铁清镇铁清社区二、授予季委等五人“宜宾市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由宜宾五粮液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各发奖金5000元。

季委翠屏区和平街51号3单元罗世权翠屏区赵场街道古叙村土坝组贺冯屏山县新市镇先峰村三组谢瑞宏兴文县古宋镇香山16号王文华江安县夕佳山镇初级中学三、授予王学树等六个群体“宜宾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并由宜宾五粮液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发每个群体奖金1万元。

(一)高县王学树等4人先进群体王学树高县大窝镇石坝村四组王光付高县大窝镇石坝村四组王学友高县大窝镇石坝村四组杨联新高县大窝镇石坝村四组(二)高县李兴林等5人先进群体李兴林高县文江镇同心村马桑坳组李兴友高县文江镇同心村马桑坳组王元才高县文江镇同心村马桑坳组邓全永高县文江镇同心村马桑坳组王华刚高县文江镇同心村马桑坳组(三)屏山县杨石主义等4人先进群体杨石主义(彝族)屏山县夏溪乡红椿村高正华屏山县夏溪乡红椿村张安兵屏山县夏溪乡红椿村张可青屏山县夏溪乡红椿村(四)屏山县罗辉华等7人先进群体罗辉华屏山县夏溪乡新桥村治安联防队王永贵屏山县夏溪乡新桥村治安联防队罗德胜屏山县夏溪乡新桥村治安联防队罗合君屏山县夏溪乡新桥村治安联防队贾银松屏山县夏溪乡新桥村治安联防队罗成屏山县夏溪乡新桥村治安联防队陈治国屏山县夏溪乡新桥村治安联防队(五)宜宾县李其永等4人先进群体李其永宜宾县横江镇商业街104号田若鹏宜宾县横江镇后街周广国宜宾县横江镇大桥街涂传勇宜宾县横江镇后街23号(六)长宁县宋建清等6人先进群体宋建清长宁县梅白乡白虎村三社胡邦华长宁县梅白乡白虎村三社胡久宇长宁县梅白乡白虎村一社林先顺长宁县梅白乡白虎村三社兰洋东长宁县梅白乡白虎村三社胡邦元长宁县梅白乡白虎村三社四、授予何勇等40人“宜宾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由宜宾五粮液见义勇为奖励基金各发奖金2000元。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决定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决定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4.11•【字号】宜府函[2006]60号•【施行日期】2006.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决定(宜府函〔2006〕6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自2001年全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全市各族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建设“活力宜宾、魅力宜宾、和谐宜宾”的实践,各区县、各部门涌现出一大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去年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继续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仙峰苗族乡人民政府等40个单位“宜宾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杨学东等48名同志“宜宾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我市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全市各族干部群众要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和睦相处、同舟共济、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祖国统一,为建设“活力宜宾、魅力宜宾、和谐宜宾”,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而努力奋斗。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1年宜宾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1年宜宾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1年宜宾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9•【字号】宜府函〔2022〕28号•【施行日期】2022.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2021年宜宾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两海”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付出了艰辛努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肯定成绩,表扬先进,激励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增强防灾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决定对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等54个先进集体和雷冬丽等8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在今后工作中再创佳绩。

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以更强的责任担当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宜宾加快建成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宜宾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宜宾市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宜宾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9日附件参会部门(单位)名单(54个)一、市政府工作部门(32个)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竹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信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经济合作和新兴产业局市医保局市政务服务非公经济局市中医药管理局二、市政府派出机构(3个)三江新区管委会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两海”示范区管委会三、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4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社市地震监测中心宜宾综保区管委会四、市属重点国有企业(15个)宜发展集团公司五粮液集团公司天原集团公司丝丽雅集团公司三江集团公司市建投集团公司市科教产业集团公司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公司蜀南文旅集团公司四川酒茶集团公司宜宾机场集团公司市烟草公司国网宜宾供电公司市文广传媒集团公司市公用事业服务集团公司附件2会议报名回执报名单位(加盖公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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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府办函〔2010〕9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表彰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宜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7年正式启动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调查确权工作,于2009年6月底全面完成了以明晰产权、确权颁证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为了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南溪县政府等13个先进集体、曾明全等45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继续努力,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为促进我市现代林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先进集体名单2.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先进个人名单
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 2 —
附件1
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先进集体名单
南溪县政府翠屏区政府
筠连县政府高县政府
宜宾县政府兴文县政府
长宁县林业局江安县林业局
珙县林业局屏山县林业局
市监察局市林业局
市档案局
— 3 —
附件2
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先进个人名单
翠屏区
万云江翠屏区政府副区长
宋平翠屏区林业局副局长
朱杰翠屏区档案局副局长
邓斌翠屏区金坪镇林业站站长宜宾县
汪渝宜宾县政府副县长
张毅宜宾县林业局局长
徐钢宜宾县蕨溪镇党委书记
莫明奇宜宾县林业局副股长
李春华宜宾县林业局工作员南溪县
李学焦南溪县政府县长
李强南溪县委组织部长
潘伯根南溪县政府副县长
吴毅南溪县林业局股长江安县
董大华江安县政府副县长
— 4 —
廖光琼江安县林业局局长
骆锦宏江安县林业局副局长
长宁县
周显华长宁县林业局副书记
陈天明长宁县林业局副股长
李秀超长宁老翁镇林业站副站长
高县
苏雄高县政府副县长
钟贵宗高县林业局副局长
郑永忠高县嘉乐镇党委书记
罗怀彬高县林业局工作员
筠连县
甘华锋筠连县政府副县长
李骖筠连县林业局副局长
欧纯烈筠连县档案局副局长
曾宪林筠连县林业局副主任
珙县
曾明全珙县政府县长
康林珙县林业局局长
晏廷松珙县恒丰乡政府乡长
兴文县
李朝恒兴文县林业局局长
— 5 —
林健兴文县档案局局长
刘正强兴文县林业局副局长屏山县
林乃宏屏山县政府副县长
龙绪露屏山县新发乡政府乡长
邹龙贵屏山县新市林业站站长市级部门
曾家庆市林业局局长
刘渊春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厚生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生荣市农业局副局长
印萍市发展改革委副科长
凌毅市林业局科长
叶宏兴市林勘院院长
李璐市档案局科员
罗阳艳人行宜宾市中支科员— 6 —
主题词:林业表彰林权改革先进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宜宾军分区。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1月1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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