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一、收入、成本核算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收入、成本核算的难点主要是收入确认问题和收入成本配比问题,以软件生产、开发企业最为典型。由于针对软件企业会计处理的规范文件或准则尚未出台,各企业在实践中摸索,存在较多相异作法。一是以实际收到款项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二是以开具销售发票为确认收入的依据(为大多数企业采用);三是按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条款,在产品开发完毕并收款时确认。笔者认为,从行业的发展特点来看,软件企业收入的确认应突出稳健性原则,区别对待。

我国软件企业一般致力于开发应用软件,其中一类为软件生产,即在已开发软件系统的基础平台上,根据不同客户的特殊需要稍做改动,进入应用阶段;另一类是软件开发,受客户委托而从事特定软件研制活动,全部或大部分尚处于科研开发阶段。笔者认为,第一类业务较为简单,生产周期较短,客户也较容易对结果予以确认,可在完成整个项目后根据签订的合同确认收入;但考虑到其毕竟不同于一般企业销售商品的行为,尚有运行是否成功等不确定因素,最好能得到客户的书面确认;当然,如果与客户签订是一揽子软件开发协议,当某一阶段完成并得到客户确认时,也可以确认收入。对于第二类业务,由于开发工作本身是否成功、运行结果如何,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收入的确认也更为困难。一般的软件开发协议往往对产品的适用性有苛刻的条款,需待项目开发成功、调试完毕并经合理的使用期证实无重大缺陷,对方才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开发企业方能收到全部款项。实际上,客户为保证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一般倾向于拖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因此,这类业务如根据合同进程和客户确认作为确认收入的条件,不但不够稳健,实务中也很难做到,应以实际收款额配合合同进程作为确认收入的一个主要条件,相关销售成本的结转可参照建造合同的核算方法。这样既利于操作,又体现稳健原则。

收入、成本的配比问题:根据笔者在实务工作中的观察,大多数软件企业只对销售的硬件核算成本,而软件的生产、开发活动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投入的机器设备(将来一并出售给系统用户)和易耗材料成本均计入当期期间费用。这种核算方法客观上造成主营业务利润组成中无软件成本,且每个期间由于生产开发的项目不同而容易发生期间费用的畸高畸低现象。笔者认为,可以以项目小组为单位,参考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核算建立生产、开发明细账,分别核算每一个项目的成本,并在该项目收入实现时相应结转成本,使之较为符合配比性原则。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定义如下:无形资产是指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商誉等。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的进步,理解以上定义时不应仅局限于准则罗列的项目,还应包括更大范围的内容,如近年来在企业经营中越来越具有突出作用的人力资源、ISO质量体系和环保体系认证、绿色产品使用标志、互联网域名注册、企业自创的非专利技术等,均应纳入无形资产确认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和《企业会计制度》中还对首次发行股票公司的投资者

投入无形资产价值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实际成本。这一规定从稳健的角度出发,限制投资者以远高于账面值的无形资产投入高新技术企业,从而减小风险。但是,这一规定使决定高新技术企业未来市场价值的无形资产无法得到客观和充分地体现。事实上,上述限制条款已导致实务工作中出现变通做法,即投资者先以现金投入,然后再以该部分现金去购买相应的无形资产,非但达不到制度制订者的初衷,反而增加了不规范性。因此笔者建议制订者能从实际出发,考虑对该条款进行修正。

二、财务报告披露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报告披露,最为突出的是关税方及其交易的披露和其他无法在表内列示的企业资源披露问题:其一,该类企业成立时往往仅有相对较少的启动资金,在创业阶段主要靠技术人员的创造性工作,使企业拥有较社会平均水平更先进的科技手段。国内相当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软件行业,在尚未引进风险投资之前,其主要投资者常集中于少数人,公司管理层也常出现家族色彩,主要投资者或与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及上述个人在国内外另行注册的公司,均成为关联方。出于避税或其他一些因素的考虑,主要投资者往往会在全球各地注册一些公司,并与本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这样,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变得错综复杂且具有一定隐蔽性,给公司会计报表的充分披露带来困难。因此在新颁布的招股说明书披露要求中已规定应披露最终控制者、核心技术人员等,以防误导投资者。其二,具有重要价值的人力资源等无形资产价值因传统计量手段不能适应,无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得到充分体现。为了会计报表使用者全面、真实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笔者认为,除部分无形资产可以按本文第二点所述的方法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外,还可以采用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全面披露的方法作为补充。比如,企业主要管理者的情况,核心技术概况、已获得的国际认证资格、评定的信誉等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环保达标等级等等。

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18070488.html, 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杜鹃 来源:《现代营销·学苑版》2018年第09期 摘要:文中首先阐述了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其次指出了现阶段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层关注度不高、研发活动风险意识有待提升、企业活动节点控制有待落实,最后围绕问题提出了几点有效的解决策略,包括管理层提升对于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视、优化研发组织管理机制控制效率、加大企业活动关键节点控制力度,旨在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水平。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研发组织 随着我国产业发展结构的不断整改,再加上我国相关政策的陆续推行,这为高新企业的飞速发展创设了良好的市场条件。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不仅在资金的运作上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技术创新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此时,该类企业想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做好内部的控制工作。但是在现有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还比较多,亟待解决。基于此,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这一课题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工作开展的重要性 在高新技術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主要是为企业效益最大化、资金安全管理效率提升创设条件,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对于促进高新企业自身的合法经营具有一定优势。其二,在良好的内部控制管理之下,能够更加有效的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其三,对于技术创新这一企业经营信息核心考核性和精确性优化具有关键性保障作用。其四,有助于企业未来经营目标的加速实现。作为企业的经营决策者,唯有真正意识到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才能促使内部协调与外部发展处于同一发展水平线之上,最终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内部管理层关注度不高 在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效果并未投入过多的关注精力,而是将大部分精力集中在了技术研发上,导致企业在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后劲不足”的问题。如果当问题发生后才开始进行内部控制的整改,必然牵扯到更多的企业内部管理工作随之进行整改,继而使企业的外部监督机制失去效用,同时,再加上约束力度的不足,企业经营必然陷入危机。 (二)研发活动风险意识有待提升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更好地组织开展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结合北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认定管理工作机构设置 (一)成立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 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以下简称“四部门”)组成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及复核工作; 2.建立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库,并按规定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符合条件并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备案管理; 3.负责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 4.建立认定信用制度。对在认定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企业、中介机构、专家及相关人员予以相应处理;

5.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北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6.不定期召开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会议,通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情况,裁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重大事项。 (二)设立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下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认定办公室”),认定办公室设在市科委,由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相关人员组成,由认定小组委托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开展辅助工作。认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筛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并报认定小组审批,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维护工作; 2.负责受理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介机构的备案材料并报认定小组备案; 3.负责完成申报企业在“”上的身份信息确认工作; 4.负责组织专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材料进行评审; 5.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会,根据认定小组的意见确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6.承办认定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立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联席会

(完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docx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 企业名称 企业是否注册成立 □是□否 一年以上 企业是否获得符合条件的 □是□否 知识产权 核心技术是否属于《技术领域》□是□否 规定的范围(若“是”,请填写3 级技术领域标题或编号) 科技人员占比是否符合要 □是□否 求 研发活动核定数核除研发活动编号近三年 研发费用核定总额其中:境内核定总额 (万元)(万元) 近一年高产品(服务) 核除产品(服务)编号 新技术产核定数 品(服务)收入核定总额 收入(万元) 1. 知识产权(≤ 30 分)得分: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分) □ A. 高( 7-8 分)□ B. 较高(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低( 1-2 分) □ E. 无(0 分)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分) □ A. 强( 7-8 分)□ B. 较强(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弱( 1-2 分) □E. 无(0 分) 知识产权数量(≤ 8 分) □A. 1 项及以上(Ⅰ类)(7-8 分) □ B. 5 项及以上(Ⅱ类)(5-6 分)得分: □C. 3~4 项(Ⅱ类)(3-4 分) □D. 1~2 项(Ⅱ类)(1-2 分) □ E. 0 项(0 分)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分) 得分: □ A. 有自主研发(1-6 分)

□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 分) (加分项,≤ 2 分)企业是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 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得分:□ A. 是( 1-2 分)□B.否( 0 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分)得分: □A. 转化能力强,≥5 项( 25-30 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 项( 19-24 分)□C. 转化能力一般,≥3 项( 13-18 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 项( 7-12 分)□E. 转化能力弱,≥ 1 项( 1-6 分)□F. 转化能力无,0 项( 0 分)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分)得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得分: 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6 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 得分: 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6 分)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 得分: 新创业平台(≤ 4 分)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 得分: 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 分) 对企业技术创新能 力的综合评价 合计得分专家签名:年月日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会计处理的几个问题 一、收入、成本核算问题 高新技术企业,收入、成本核算的难点主要是收入确认问题和收入成本配比问题,以软件生产、开发企业最为典型。由于针对软件企业会计处理的规范文件或准则尚未出台,各企业在实践中摸索,存在较多相异作法。一是以实际收到款项作为确认收入的依据;二是以开具销售发票为确认收入的依据(为大多数企业采用);三是按与客户签订的协议条款,在产品开发完毕并收款时确认。笔者认为,从行业的发展特点来看,软件企业收入的确认应突出稳健性原则,区别对待。 我国软件企业一般致力于开发应用软件,其中一类为软件生产,即在已开发软件系统的基础平台上,根据不同客户的特殊需要稍做改动,进入应用阶段;另一类是软件开发,受客户委托而从事特定软件研制活动,全部或大部分尚处于科研开发阶段。笔者认为,第一类业务较为简单,生产周期较短,客户也较容易对结果予以确认,可在完成整个项目后根据签订的合同确认收入;但考虑到其毕竟不同于一般企业销售商品的行为,尚有运行是否成功等不确定因素,最好能得到客户的书面确认;当然,如果与客户签订是一揽子软件开发协议,当某一阶段完成并得到客户确认时,也可以确认收入。对于第二类业务,由于开发工作本身是否成功、运行结果如何,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收入的确认也更为困难。一般的软件开发协议往往对产品的适用性有苛刻的条款,需待项目开发成功、调试完毕并经合理的使用期证实无重大缺陷,对方才会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开发企业方能收到全部款项。实际上,客户为保证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一般倾向于拖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因此,这类业务如根据合同进程和客户确认作为确认收入的条件,不但不够稳健,实务中也很难做到,应以实际收款额配合合同进程作为确认收入的一个主要条件,相关销售成本的结转可参照建造合同的核算方法。这样既利于操作,又体现稳健原则。 收入、成本的配比问题:根据笔者在实务工作中的观察,大多数软件企业只对销售的硬件核算成本,而软件的生产、开发活动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投入的机器设备(将来一并出售给系统用户)和易耗材料成本均计入当期期间费用。这种核算方法客观上造成主营业务利润组成中无软件成本,且每个期间由于生产开发的项目不同而容易发生期间费用的畸高畸低现象。笔者认为,可以以项目小组为单位,参考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核算建立生产、开发明细账,分别核算每一个项目的成本,并在该项目收入实现时相应结转成本,使之较为符合配比性原则。 二、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定义如下:无形资产是指企业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商誉等。笔者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经营管理的进步,理解以上定义时不应仅局限于准则罗列的项目,还应包括更大范围的内容,如近年来在企业经营中越来越具有突出作用的人力资源、ISO质量体系和环保体系认证、绿色产品使用标志、互联网域名注册、企业自创的非专利技术等,均应纳入无形资产确认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和《企业会计制度》中还对首次发行股票公司的投资者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和四项指标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八大条件和四项指标 八大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四项指标): 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解读:注重考查企业技术的含金量,专家的主观判断性增强了,扣分也会是最严重的。如果有发明专利、在发达国家获得PCT专利、科技成果鉴定报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奖等,则更有说服力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解读:知识产权要帮助企业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60%的高新收入要有自主知识产权来支撑。 (3)知识产权数量

高新技术企业会计处理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向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请表,包括、表、、人员配置及学历构成、软件开发环境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有关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企业开发、生产或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包括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4.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着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5.系统集成企业须提交由信息产业部须发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 6.信息产业部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双软认证”的认定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 双软企业有两个证书:一个是软件着作权证书;一个是软件企业证书。 我国已经确立了计算机软件产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了鼓励软件产业的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个法律和优惠政策,极大地改善了我国软件企业的发展环境。同时,为了甄别真正的软件企业国家还规定,必须获得软件产品证书,并通过国家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才能够享有、重点扶持等优惠措施。因此,软件企业应当积极办理软件产品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与此同时,由于认证程序较复杂,需要准备的文件较多,软件企业大多需要由专业的代理机构代理进行认证工作,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软件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论文【新版】

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论文 摘要: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得到迅猛发展的同时,企业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高新企业作为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相对于传统产业而言,其研发费用占比非常大。因此,探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旨在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性基础上,深入探讨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内部控制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内部控制建设的对策措施,以期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内部控制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高新企业;内部控制;研发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凭借技术优势,在与传统行业不同的发展领域,大力依托知识,技术以支撑其生产、经营、发展的经济实体。相比于传统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在总费用中占比非常大,因此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具体而言,高新技术企业在内部控制活动的操作方面的重要性体现在:宏观方面,制定企业的研发战略、研发目标,制定企业的整体研发计划;

微观方面,根据研发计划,细分到每个项目,同时针对每个项目分项、分人、分资金进行管理。具体来说,内部控制有助于高新企业更好地实现自身发展的目标。内部控制有利地保障了企业研发活动的效率、效果,并根据研发活动的特别性对项目研发周期进行了有效地监控与实施保证。同时,也对相关会计信息的准确真实,以及监督研发部门对内控制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与结果反馈提供了保证。 1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内部控制建设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1内控环境存在问题。部分高新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力资源管理、权责分配方面并没有按照组织内合理的配置来进行,只是传统意义上的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支持部门的配置,却没有在内部控制这方面做到实施流程设置,同样也就无法完成企业内部一个控制环境的养成。企业的研发活动开展时没有有力的各个部门的依托,没有组织内部各个部门的支持,会导致发生与企业发展方向不一致的后果。高新技术企业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企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确保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能够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从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称为内部会计控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企业年轻、成员年轻,企业管理理念相对较薄弱。特别是在研发

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流程

用户使用手册 (企业用户版)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总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一期(以下简称工作系统)建设胜利竣工,并于2010年2月24日14点整正式投入试运行,并于2010年8月3日正式通过验收,于2011年2月28日正式完成2010年申报工作,该系统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应急系统(以下简称应急系统)单机版的基础上升级为在线的为企业、各类中介机构、专家、国家和地方各级科技、财政和税务管理部门等提供共同参与、协同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工作平台,从统一申报、评审、认定、核准、复审、税政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流程全面支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同时,该系统将通过一定的信息收集、跟踪调查、状态监控、预警和分析等手段为各级管理部门提供政策调整与决策支撑依据。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以下简称:“高企认定管理”)2011工作安排,拟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开通2011高企认定申报功能,申报内容将在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及指引文件的基础上对填报内容进行年度切换。同时为便于高企认定管理的进一步统一组织,2011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将取消单机版填报功能,统一采取网上填报功能,请各认定管理单位及时做好高新技术企业2011的申报管理工作。 本手册主要针对企业用户,用于网上企业用户注册、申报、查询等内容,同时支持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应急系统)的企业用户通过“密码找回”功能进入本系统进行工作。

1注册 1.1功能说明 企业注册主要适用于使用工作系统进行在线注册企业用户的功能模块。1.2操作流程 用户在申报系统中点击“注册”,如图1-1所示: 图1-1 进入申报系统注册页面,仔细阅读并接受企业注册承诺书,点击“下一步”,填写账号基本信息,如图1-2所示:

(word完整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挑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高新技术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一、自购自制方式的核算(成本核算流程) 1、原材料的购进企业在购进原材料时应该填制材料入库单,将原材料入库。 单到货到: 借:原材料(购货发票) 贷:银行存款(支票根或电汇单) 在货到发票账单未到的情况下,月末应该按合同价格或者计划成本填制入库单暂估入账,到下月初用红字做与暂估入账相同的会计凭证冲回,发票账单到后按正常的材料入库处理。 货到单未到,月末时: 按合同价格或者计划成本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暂估入账)(入库单) 贷:应付账款——暂付应付账款 次月初: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帐款(红字) 单到后付款时: 借:原材料(购货发票)! 贷:银行存款(支票根或电汇单) 2、原材料的领用领用原材料时填制材料出库单,根据材料的用途,按实际成本记入相应的会计科目。. 领用材料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出库单) 贷:原材料2 r 3、材料、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包括:(1)直接材料。(2)直接人工费包括直接参加生产的人员的工资和计提的福利费。(3)其他直接费用。(4)制造费用是指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注意: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的区分: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是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4、汇总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5、完工产品入库入库时要填写产成品入库单。

6、产品销售时结转销售成本销售时要填制出库单。 生产成本包括:①直接人工。②直接材料。③其他直接费。④制造费用。 借:产成品(成本分配表) 贷:生产成本产 成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入库单) 贷:产成品 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进账单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发票) 月末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成本出库清单) 贷:库存商品 二、委托加工方式的核算 1、委托加工材料的发出在发出材料时要有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清单,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清单)-

浅析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内部控制

浅析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内部控制 发表时间:2017-11-21T15:38:33.13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6期作者:史伟宏 [导读] 高新技术企业收益高、风险相应的也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高新技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生存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沈阳 110000 摘要:高新技术企业收益高、风险相应的也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高新技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生存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我国经济科学技术含量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特点;措施 引言 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是企业规避风险强有力的保证,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是提高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效,确保资产的安全性,保证经济信息及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实现企业的经营决策及国家法律和法规的执行在重要性方面表现在,第一,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合法经营;第二,有利于企业搜集信息的正确性,并且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第三,有利于企业自身目标的实现。 一、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的特点 1、高新企业资金运作具有特殊性 高新技术企业是将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服务融于一体的活动,资金运动的过程相对比其他企业而言,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并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资金的运动过程也存在差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2、高新企业具有技术创新性 高新企业的往往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所以它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创新。不断地研发新的技术是企业发展的核心,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 3、高新企业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性 高新企业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特点,要求加强内控的风险意识。内部控制要从各个环节上,对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和防范,通过对风险的分析和预警来确定内控风险的大小。 4、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 高新企业需要大批的研发人员和技术人员,其员工的素质高、流动性大、报酬相对较高,为防止人才的流失,就要求企业具备高薪资和高福利。在内部控制中,要采用以人为本的管理方式。 5、高新企业需要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有机结合 高新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价体系不单单依靠财务指标,还需要考虑到例如产品的研发情况、产业结构的变动等等非财务的指标,只有将两者相互结合起来,才能合理地分析企业内部的绩效情况。 二、高新技术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内部控制措施 1、实行多元化的管理控制模式 建立多元化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控制模式原因主要有两点:第一,在高新技术企业内部实行多元化的管理控制模式,可以使高新技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对自身的战略目标进行相应的调整,做到与时俱进,从而使高新技术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第二,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在高新技术企业内部实行多元化的管理控制模式,可以大大降低决策失误的几率,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具体的实施措施为:高新技术企业内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充分了解并掌握市场的动态,并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管理模式,同时要与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内部的多元化管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优化。此外,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财务部门需要与高新技术企业的总体发展战略相配合,从而对高新技术企业内部财务部门的财务管理与控制形成了限制。因此,在多元化的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模式中,应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财务部门的独立性,同时也要注意避免权利过于分散。 2、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结构 财务内部控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有着较大影响,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充分的发挥职能,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经营与资金使用的监督,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支出,提高建筑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者应建立与完善财务内部控制结构,明确财务人员的责任,制定出科学的财务制度。财务内部控制应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并运用在高新技术企业各个职能部门,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为目的,以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成本支出为原则,以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经济效益为目标。 3、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内部的监控力度 高新技术企业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过程中,由于当时认识的局限性或者考虑不周全等原因,设计出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可能完美无缺,并且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或由于员工对内部控制制度理解上的差异,也可能使内部控制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内部控制实际运行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为此需要对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实施必要的监督检查。 监督是内部控制的五要素之一,按性质不同又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外部监督主要是外部监管机构或事务所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经济活动、财务状况进行监督,这种监督的优势在于独立性高,但缺乏持续性。而内部监督则是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过程中一项持续性的监控活动,可以在日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行过程中发现其中的不足和问题甚至于缺陷,从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缺点则是独立性不如外部监督,容易受到管理层的影响。从监督内容上划分,内部监督又可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经营活动出现差错,对发现的缺陷或问题应及时反映并纠正。专项监督则是针对内部控制的某个性质重要或金额重大等事项实行专门的、有针对性的检查工作。 4、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控制的环境 高新技术企业之所以会出现贪污等腐败现象,最大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没有得到完善。在内部审计监督、检查中上层管理部门的前提下让高新技术企业内控制度能够有效的实施,并且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是为了其作用更加的契合,让高新技术企业的财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事项代码:0149 分项名称:认定、更名、补发证书。 三、办理依据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 市认定指导小组下设"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以下简 称市认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更名、补发证书工作,对已认定企业进行 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等。

各区(县)科委、高新区各个分园有关管理部门分别对各自区域内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确定材料完备、真实后,出具正式收件证明,同时将通过形式审查的书面材料及其正式收件证明报送市认定办公室。 (二)审批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四)审批对象 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申请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补证的高新技术企业。 五、审批条件 (一)认定准予批准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8个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标准详

.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规范 XXXX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4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及意义 (1) 第三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标准 (2) 第四章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流程 (3) 第一节组织与实施 (4)

第二节成长性指标的计算 (5) 第三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核算 (5) 第四节研发费用的核算 (8) 第五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流程,加强财务管控,获得更多的政府支持并树立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会计准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 法》及其他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旨在突出企业主体、鼓励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品牌和形象。第二章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及意义 第四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五条相关税收优惠 (一)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 (二)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三)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第六条科技奖励资金或补助资金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天拓力行专家团队提醒注意:以下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上报材料不退还。} 一、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注册在亦庄园区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纳入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范围。 1、主要产品或主营业务活动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1)科技活动人员(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科技项目人员以及项目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占期末从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 (2)科技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包括企业内部用于开展科技活动的直接支出,用于科技活动的管理费、服务费和外协加工费等支出,与外单位合作或者委托外单位进行科技活动而转拨给对方的经费支出,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以及当年形成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购买专利等无形资产的支出)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防专利、技术秘密等。 (4)企业的技术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2、文化创意企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 (1)文化创意企业可分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类、广播电视电影类、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类、广告会展类、艺术品拍卖类、设计服务类、旅游休闲娱乐类、高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其他辅助服务类等9大类,具体可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范围的通知》(国科发火[2014]20号)以及《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京统发[2006]154号)2011年修订版。 (2)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可分为信息服务类、电子商务服务类、检验检测服务类、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类、研发与设计服务类、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类、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类、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类、其他高技术服务类等9大类,具体可参照国家统计局的《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试行)(国统字[2013]33号)。 (3)科技型总部企业和科技服务业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

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核算 一、自购自制方式的核算(成本核算流程) 1、原材料的购进企业在购进原材料时应该填制材料入库单,将原材料入库。 单到货到: 借:原材料(购货发票) 贷:银行存款(支票根或电汇单) 在货到发票账单未到的情况下,月末应该按合同价格或者计划成本填制入库单暂估入账,到下月初用红字做与暂估入账相同的会计凭证冲回,发票账单到后按正常的材料入库处理。 货到单未到,月末时: 按合同价格或者计划成本暂估入账: 借:原材料(暂估入账)(入库单) 贷:应付账款——暂付应付账款 次月初: 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帐款(红字) 单到后付款时: 借:原材料(购货发票) 贷:银行存款(支票根或电汇单) 2、原材料的领用领用原材料时填制材料出库单,根据材料的用途,按实际成本记入相应的会计科目。 领用材料时: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出库单) 贷:原材料 3、材料、费用的归集和分配生产成本包括:(1)直接材料。(2)直接人工费包括直接参加生产的人员的工资和计提的福利费。(3)其他直接费用。(4)制造费用是指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注意: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的区分: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是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4、汇总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5、完工产品入库入库时要填写产成品入库单。 6、产品销售时结转销售成本销售时要填制出库单。 生产成本包括:①直接人工。②直接材料。③其他直接费。④制造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七大硬性标准讲解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七大硬性标准 根据新的工作指引,我们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依然可以分为门槛性指标和评价性指标,其中门槛性指标属于必要条件,即有任一条件不满足即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门槛性指标包括以下七项。 一、精确到天数的年限要求 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 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 报年)。 二、两层分级制的知识产权要求 该要求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一票否决权,两级分层制;强调知识产权的核心性、排他性、有效性;同时弱化了时效性限制。 1、一票否决权: 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两级分层制: 扩大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将国防专利、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纳入进来,更为合理,利好于涉农、涉医药等特殊行业的企业。 而两级分类的模式,也充分考虑了不同知识产权的价值、创造性要求、授权审批严格程度等方面,这有利于相关行业的企业充分利用其知识产权、合理维持其高新资质。 两级区分的意义在于I类知识产权在有效期限内可以无限制使用,而 II类知识产权则只能使用一次。

3、排他性权属要求 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且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同时,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期间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这表明,不少集团企业内的关联公司已经不能通过共享的方式分别申请高新资质。 4、核心性要求 知识产权相关技术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所谓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其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5、有效性要求 (1)专利有效性证明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该要求明确了专利等有效性的认定标准——书面证明资料。虽然授权通知书专利有效性的证明力较授权证书弱,但是缴费收据提供了强有力的辅助。 (2)知识产权有效性的查询验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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