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建筑工程安全】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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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本细则是为了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所有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确保施工期间人员的安全和铁路设施的完整。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开始前,向铁路管理部门提交详细的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和评估,制定施工方案,并向铁路管理部门报备。

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采购必要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并进行充分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5. 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管制和合作顺利进行。

三、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施工,严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变更施工计划和方案。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如拆除安全设施、跨越铁路线进行施工等。

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并通过合理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4.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并及时清除堆放的材料和垃圾,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5.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提供足够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四、施工结束及安全验收1.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整理和清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清洁。

2.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结束后没有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3. 施工单位必须向铁路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报告和安全验收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验收。

4. 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细则的施工单位,铁路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停工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1. 引言铁路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旨在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运营,避免因施工和管理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和影响运输服务的发生。

本文旨在明确铁路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为运营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操作指引。

2. 施工管理2.1 施工前准备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勘查,明确施工区域的情况,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方法、保护措施等,必须保证施工计划能够规避安全隐患,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期间,应指定施工现场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必须划设安全防护区域,并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保障列车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在铁路营业线施工中,禁止使用会对线路电气设备造成电磁干扰的电器设备,如电钻等。

同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因施工操作而对自身和他人造成伤害。

2.3 施工后清理施工完成后,必须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

施工废料、杂物等必须妥善处理,保持周围环境的整洁。

同时,应及时恢复线路设备、地面和道路等,确保施工过程中对营业线设备和周围环境未造成损坏。

3. 安全管理3.1 安全监测铁路营业线设备的安全监测是保证列车运行和线路安全的重要手段。

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线路设备的运行正常,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作出预防和处理措施。

3.2 安全培训施工人员和运营单位的员工必须经过相关铁路安全培训,了解营业线设备的构造、使用、维护和保养等基本知识,掌握施工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3.3 应急措施铁路运输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对应急响应、信息传递等处理能力提出了极高的要求。

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考核,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

4. 结束语铁路营业线施工和安全管理是铁路运输安全和高效运营的必要保障,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将其视为重中之重,负责任地开展工作,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铁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工程和既有线改造工程。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共同参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如施工场地布置、临时设施建设等;(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安全防护设施等;(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如高空作业、隧道施工、爆破作业等;(四)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铁路建设单位审批。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及相关作业。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本细则所指营业线施工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第二章施工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施工计划的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安排的原则。

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七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三章施工安全风险管理第九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条对于高风险施工项目,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人员管理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施工分类(一)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2、维修作业包括:(1)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2)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二)按照对行车影响的程度,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主要干线封锁 3 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业线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和工期要求,提前提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

2、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三)施工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以及国家铁路非控股但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高速铁路具体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七条施工项目。

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包神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原神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神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神华运( )第4号)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管内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第三条术语定义(一)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三)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

(四)集中修是集中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在短时期内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

第四条本细则将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分为正线和其它线路进行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等级、组织机构、方案审核、计划编制与审批、集中修和天窗修组织实施、安全协议签订等内容,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最大限度地降低工运矛盾。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八条施工项目包括:(一)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以及国家铁路非控股但委托铁路局调度指挥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 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高速铁路具体范围见附件2。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积极推广使用技术先进的施工机具和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七条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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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xxxx年xx月xx日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包神铁路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包神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原神华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神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神华运(2014)第4号)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管内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第三条术语定义(一)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三)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

(四)集中修是集中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在短时期内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

第四条本细则将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分为正线和其他线路进行管理。

第五条本细则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等级、组织机构、方案审核、计划编制与审批、集中修和天窗修组织实施、安全协议签订等内容,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奖惩的基本制度。

第六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七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最大限度地降低工运矛盾。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第八条施工项目包括:(一)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二)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三)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四)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五)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

(六)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七)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设备标定施工。

(八)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

本细则中行车通信业务是指列车调度语音通信、无线调度命令信息、无线车次号校核信息以及列控数据等与列车运行相关的信息传送业务和承载列车控制、CTC/TDCS、信号闭塞、5T、牵引供电远动、防灾监控等系统的网络通道。

(九)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十)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

(十一)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十二)牵引供电变配电设备、电力、接触网技术改造及大修施工。

(十三)车站站台、雨棚、天桥等建筑物及客运上水和吸污设备、站场供水设施技术改造及大中修施工。

(十四)其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和稳定、设备使用的施工。

第九条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

铁路维修作业项目见附件1。

第三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十条天窗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规定如下:(一)铁路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240分钟。

(二)铁路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三)包神北线即万水泉南站(含万水泉南站南场—煤制烯烃段)—沙沙圪台(不含)段、甘泉线和塔韩线由集团公司根据运输计划和施工任务合理设置天窗,满足施工和维修需求;根据现场实际,可安排集中修、接触网停电和不停电矩形天窗,甘泉线天窗开行区段和时间由调度指挥中心根据作业需求提前12小时告知甘泉公司。

(四)包神南线即沙沙圪台—神东段、巴准线根据施工工作量以及气候变化特点合理安排每月天窗次数和时间;因施工和维修需要,可根据工作量向国家能源集团运输管理部申请增开天窗。

(五)天窗一经安排,原则上不再变更。

因施工、维修需要临时调整天窗时,包神北线、甘泉线和塔韩线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包神南线和巴准线由国家能源集团运输管理部批准;因特殊原因需取消包神南线和巴准线天窗时,需经国家能源集团运输管理部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国家能源集团运输调度室(以下简称运输调度室)以调度命令下达。

第十一条包神线、巴准线和塔韩线装车站、专用线及走行线(布尔台和泰一亨走行线除外)维修作业,车站值班员在征得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后,车站合理给点作业,列车调度员不再下令;需接触网停电作业或停电配合作业的项目,须纳入正常停电天窗内实施。

甘泉线除区间和正线(含正线的道岔)以外的维修作业,车站值班员在征得列车调度员口头准许后,车站合理给点作业,列车调度员不再下令。

第十二条开通电气化的线路,如进行仅影响站内部分线路或道岔等设备、且不需接触网停电的连续施工时,可根据车流情况,采取封锁设备的方式安排施工。

第十三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严格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一个区间(或双线一个区间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单线一个区段(或双线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具体施工慢行区段划分见附件2)。

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

针对施工需要,编制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

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

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

第十四条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

进行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和路基处理等施工时,在运行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天窗时间,但须经运输生产部或国家能源集团运输管理部批准。

第四章营业线施工等级的划分第十五条铁路施工等级按照对运输的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一)Ⅰ级施工1.超出图定天窗时间的各项施工。

2.未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但对列车运行影响超出核减对数的施工。

3.未超出图定天窗时间但需要调整列车编组计划或调整车流径路、货物列车牵引定数的施工。

4.需要调整图定跨公司(局)列车开行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等施工。

5.需要编制跨公司(局)分号列车运行图的施工。

6.非天窗时间内正线、双线之一线需封锁1小时以上或中断双线行车30分钟以上的施工。

7.中断正线行车通信业务影响分界口列车运行中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8.中断跨公司(局)行车通信业务的施工。

(二)Ⅱ级施工1.图定天窗时间内影响范围未超出核减对数的各项施工。

2.图定天窗时间内不需要调整列车编组计划或调整车流径路、货物列车牵引定数的施工。

3.不需要调整图定跨公司(局)列车开行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需要编制本公司分号列车运行图的施工。

5.非天窗时间内正线、双线之一线需封锁1小时及其以下或中断双线行车30分钟及其以下的施工。

6.中断正线行车通信业务不影响分界口列车运行中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三)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第十六条维修等级分为二级。

铁路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Ⅰ级和Ⅱ级维修。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十七条为强化天窗管理,集团公司成立由分管运输副总经理、有关分管(安全、工程和专业)领导担任天窗协调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运输生产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科技信息部、调度指挥中心、子分公司、建设、设计和施工及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加强天窗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实施天窗的基础管理、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协调解决天窗作业出现的问题,负责考核天窗兑现率和利用率,定期总结工作,不断提高天窗质量。

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和各相关单位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天窗协调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施工和维修天窗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子分公司成立相应的施工协调小组。

(一)I级施工由集团公司分管运输副总经理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集团有关分管(安全、专业)领导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运输生产部、工程技术部、安全质量部、科技信息部、调度指挥中心、子分公司、建设、设计和施工及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Ⅱ级施工由子分公司分管运输副总经理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分管(安全、专业)副总经理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子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相关站区和专业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建设、设计和施工及监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因Ⅱ级施工较多等原因,协调小组组长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可委托站区主任(专业副主任或折返段主任)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负责。

(三)Ⅲ级施工由站区主任(机务折返段主任)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专业副主任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车站、工区、建设和施工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第十九条各级施工协调小组的具体职责:(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和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二)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单位临时发生的问题。

(三)负责组织召开天窗预想会、施工预备会和总结会。

(四)负责审核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等,其中Ⅱ级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审查。

第二十条施工负责人由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安排相应人员担当。

(一)建设项目Ⅰ级施工由标段项目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标段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分项目负责人(副职)担当。

(二)技术改造、大中修项目Ⅰ级施工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担当,Ⅱ级施工由施工单位分管副职担当,Ⅲ级施工由施工单位段领导或车间主任(副主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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